七年级政治《法在心中》知识竞赛活动
2024年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2024年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主题活动方案:____年中学生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一、活动背景: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普及显得尤为重要。
中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建设者和法治的传承者,对培养其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中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和尊重,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丰富他们的法律知识,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法律和行为,我们决定举办“____年中学生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二、活动目的:1. 提高中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2. 培养中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自觉;3. 促进中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法治素养的培养;4. 丰富中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三、活动内容:1. 主题演讲比赛:通过选拔学校代表,举办主题演讲比赛,鼓励学生发表与法治相关的演讲,提高中学生的演讲能力和法律知识。
2. 法律知识竞赛:根据各年级水平不同,举办相应难度的法律知识竞赛,考察学生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增强他们的法治素养。
3. 法律案例剖析:通过展示一些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并讨论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增加对法律和道德的认识。
4. 专题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者来学校进行专题讲座,介绍法律的基本知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以及中学生在法治中的权利和义务。
5. 艺术表演:组织学生进行法制主题的朗诵、小品、话剧等艺术表演,通过艺术形式向学生传达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
6. 创意比赛:组织学生参加法治主题的创意比赛,鼓励学生以自己的方式表达对法治的理解和感悟,提高他们对法治的认同感。
7. 参观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法院、警察局等法治实践单位,亲身了解司法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工作,增加对法律的实际认识。
8. 校园宣传展示:在校园内设置法治宣传展台,陈列法律书籍、法治宣传海报等,让学生随时可以获取法律相关知识,并能自主学习与了解。
四、活动组织:1. 组织委员会: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具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管理。
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及目的为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在校园中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我们决定开展一次名为“中学法在心中”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
该活动旨在帮助中学生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并在日常生活中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信仰,形成对法治社会的认同感。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1. 法治宣讲讲座:邀请法制专家或律师到学校进行法制宣讲,介绍国家法律体系、宪法和普法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正确对待法律和法律知识。
2. 法律知识测试:组织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比赛,参与者可以通过抢答或填写题卡的方式进行答题,在比赛过程中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3. 微视频创作比赛:鼓励学生利用手机、相机等设备制作宣传法律知识的微视频。
学生可自行选择题材和拍摄方式,通过对法律情景的展示和解释,向同学们传递法律知识。
4. 法律读书分享会:组织学生读书交流会,选取一些关于法律和法治的经典文献,鼓励学生分享自己对这些书籍的理解和感悟,引导学生通过阅读书籍来提升对法治的认识。
5. 校园法规教育:通过制作宣传画、标语等形式,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提醒学生们遵守纪律,增强法治观念。
6. 素质拓展活动:开展法律角逐比赛、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通过参与竞赛的方式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活动预期效果1. 学生对法律知识了解更加全面:通过讲座、测试和分享等活动形式,学生的法律知识面会进一步拓宽,对法律的认知也会更加全面。
2. 学生的法治观念得到培养:通过校园法规教育和素质拓展活动,学生将会对法律法规产生更深的理解并形成自觉遵守的习惯。
3. 学生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提升:通过参与测试、比赛和活动等形式,学生将会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综合能力。
4. 学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活动开展过程中,学校将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学生在法治环境下成长。
四、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1. 制定活动计划:根据活动内容和形式,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方案第一篇:“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方案“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方案一、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组织全校学生开展一次学习宪法的主题队活动。
并请五、六年级的同学们积极学习宪法法律,寻找身边的法律故事,撰写演讲稿,进行演讲比赛,畅谈学习宪法、遵守法律的体会,传播宪法法治好声音。
二、活动时间:2015年10月15日2:00—3:00三、参加方式:五、六年级各班在自行组织预赛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一名学生参加全校的决赛。
四、评比表彰:比赛设以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获一等奖选手将推荐参加全区、全市演讲比赛。
四、活动要求:演讲稿必须为演讲者或推荐班级原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紧扣宪法法治主题。
参赛选手必须脱稿演讲,做到仪态自然、大方、得体,表情丰富,普通话标准,演讲时长不超过5分钟,鼓励各类有创意的表演形式。
第二篇:2018上期“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方案资中县水南实验学校2018上期“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方案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树立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分辨是非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为了更好的落实本次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学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工作小组:组长:李焱副组长:易勇吴兰英申洁王田英组员:邓平李光红练小波雷勇刚邹静毛倩倩王丽萍各年级组长三、演讲主题法在我心中四、活动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五、活动参与全校所有师生六、比赛内容1、学校根据全省教育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学生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主要成效;2、品德课教师结合教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3、班主任教师结合学生学习、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经验体会或教案;4、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心得体会,特别是学校组织观看省教育厅配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卫生教育专题资源》、《呵护——未成年人伤害的事故处理与预防》等专题教育教学光盘后的心得体会。
2023年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2023年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活动方案:2023年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一、活动目标:1. 提高中学生对法律和法制的认识和理解;2. 培养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3.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校园法治建设;4. 培养中学生良好的法律遵守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活动时间:2023年5月三、活动内容:1. 法制知识讲座邀请法律专家或相关从业人员给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讲解。
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青少年法律教育、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等。
通过讲座,让学生们了解到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和作用,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 律师进校园邀请律师到校进行“律师进校园”活动,为学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学生可以向律师咨询与他们生活和学习相关的法律问题,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
3. 法治教育课堂组织开设法治教育课堂,由学校的政治课或其他相关课程教师进行教学。
通过课堂教学,让学生们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等的内容和意义,学习法律的基本知识和法律的实施程序。
4. 电子公告栏宣传在学校建立电子公告栏,定期刊登有关法律和法治的信息和图片。
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法令宣传、案例分析等,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提高他们对法律的兴趣和理解。
5. 互动游戏活动设计一系列与法律和法制相关的互动游戏,如法律常识竞赛、演绎案例等。
通过游戏的方式,让学生们在娱乐中学习,提高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6. 创作比赛组织学生参加法制主题的创作比赛,可以是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绘画比赛等。
通过创作比赛,让学生们深入思考法律和法治的问题,并通过创作表达自己的看法和理解。
7. 社区参与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法律宣传活动,如法律咨询日、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等。
通过社区参与,学生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和法制,并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四、活动预期效果:1. 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提高,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和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2. 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可以辨别和防范法律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 学校的法治建设得到推动,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4. 提升社会对中学生法制教育的关注度,促进法制教育的普及和推广。
七年级政治《法在心中》知识竞赛活动 人教新课标版 (1)

“法在心中”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法在心中”刘桥中心学校法律知识普及测试模拟试题一、判断题:正确的写A,错误的写B(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2分,共32分)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
()3、台风预警信号分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4、小刚进入网吧上网,被小明看见了,叫小明不要告诉任何人,老师问起这件事,小明说:“我不知道。
”( )5、家庭美德只需要在家里开展,不包括邻里之间关系。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7、男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比女子享有优先权。
()8、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成年人。
()9、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10、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11、义务教育的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1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13、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时,必须有成年人带领。
()1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情应该告知学校。
()15、学校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不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16、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表示:学生应停留在安全地方。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题,每小题2分,共5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的图案是()A.火炬 B.长城C.谷穗和齿轮 D.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2、公民应当不吃(),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
A.野生动物 B.猫 C.狗 D.鸭3、如果走在马路上忽然想吐痰,又找不到垃圾筒,你应该()A.吐在路边 B.含在嘴里不吐C.先吐在纸巾里再扔进垃圾筒 D.咽下去4、进出教师办公室应该()A.门关着就不要走进去了 B.应该轻轻地敲门,喊“报告”后再进去C.就冲进去好了 D.用力推门就进去5、公交车上来了一位老人,却已没有座位了,你应该()A.马上让座 B.当作没看见 C.等没人让座时再让座 D.马上下车6、我们要做个好公民,不应该( B )A.文明礼貌 B.破坏公物 C.助人为乐 D.保护环境7、国旗由()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2023年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

2023年中学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及目的法律法规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同时也是培养中学生法制意识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素养和遵法意识,有必要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多种形式,使中学生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培养正确的法治价值观。
二、活动内容1. 举办法制知识竞赛通过组织法制知识竞赛,选择性地让学生参与,测试他们对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
可以运用电子答题系统或线下活动的形式,设置不同难度的题目,覆盖法律法规的各个领域,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劳动法等。
比赛设立多个级别,以逐渐提高学生的法制素养。
2. 组织法制宣传讲座请法律专家、律师等行业人士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对中学生讲解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例如宪法和各项法律的基本概念、内容和适用范围,以及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生活的重要作用。
通过实例分析、案例剖析等方式,增强学生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3. 实地参观法院、公安局等机构组织学生到法院、公安局等法律机关进行参观,让学生近距离了解司法实践和执法过程。
可以安排学生参与庭审观摩活动,观看刑事和民事案例的审理过程,通过亲身体验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知。
同时,与法官、警察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学生对法律问题的疑惑。
4. 举办辩论赛和模拟法庭通过辩论赛和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的意义和运作方式。
辩论赛可以设置法律相关的争议话题,让学生分成不同的辩方,展开辩论,加深对法律问题的思考和认识。
模拟法庭可以由学生扮演法官、律师、被告等角色,模拟真实的法庭审理过程,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
5. 开展法制故事分享活动鼓励学生分享自己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解决办法,可以编写小故事、写作文、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展示中学生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思考和体会。
通过分享活动,让学生感受到法律法规对个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增加对法制的认同感和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
“法在我心中”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doc

“法在我心中”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班级姓名得分一、判断题:(共15题,每题2分)1、《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权益不受侵犯。
(×)2、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未成年人的信件他人一般不可以开拆,但其父母可以。
(×)4、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死刑。
(×)5、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6、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7、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不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8、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其主人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9、衡量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标准是:必须违反社会公共生活准则和法律规范;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且触犯刑法,受刑事处罚。
(×)10、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任何时间,都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11、国际禁毒日是6月16日。
(×)12、依法治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应遵循的基本方略。
(√)13、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14、环境问题,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生活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
(×)15、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要保护现场,然后抢救伤员、保护公共财物,并设法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附近的交通警察。
(×)二、填空题:(共20格,每格2分)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未成年人。
3、我国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4、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
5、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法在我心中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法在我心中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对青少年来说,了解法律知识尤为重要。
为了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我校特举办了一场名为“法在我心中”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
竞赛的目的是通过知识竞赛的形式,向同学们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素养,同时也是为了激发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对法律的关注度。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采取笔试形式,决赛则是通过面试和演讲的方式。
在初赛中,我们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制定了一份寓教于乐的试题,主题涵盖了人身权、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
试题既包括了法律规定和案例分析,也包括了与青少年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以此帮助同学们理解法律并将其应用到实际中。
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答题,展现出了对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
在决赛环节,我们邀请了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作为评委,对参赛选手进行面试和演讲评判。
参赛选手需要表达自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观点,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和解决问题。
通过这样的形式,选手们既能够展示自己的知识水平,也能够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
整个竞赛过程中,同学们表现出了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
他们通过不懈的努力,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知识,提高了自己的法治意识。
竞赛的成功举办不仅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也为他们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不仅如此,竞赛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
当地政府、法律机构和社区组织积极参与竞赛,为同学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
他们不仅提供了专业的法律讲座和培训,还组织了各种法治宣传活动,为同学们搭建了与法律专业人士交流的平台。
通过这次竞赛,我深切感受到青少年对法律的渴求和追求。
他们希望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同时,他们也希望能将法律知识传递给身边的人,弘扬法治精神,共同建设和谐社会。
作为教育者,我们要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视,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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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心中”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阅读材料第一部分有关法律、规范的条文一、宪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3、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5、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二、国旗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3、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4、国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制作。
5、全日制学校,初寒假、署假和星期日外,应当每日升挂国旗。
6、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
7、全日制中学小学,除假期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
8、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9、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格的国旗。
10、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11、依照《国旗法》规定升挂国旗的,应当早晨升起,傍晚降下。
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
12、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旗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三、义务教育法1、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2、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5、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6、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8、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9、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10、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2、“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3、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
4、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6、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
7、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8、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9、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10、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11、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12、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13、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14、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15、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16、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17、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18、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五、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1、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2、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3、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4、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6、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7、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教育法1、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5、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6、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7、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8、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9、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1、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1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七、未成年人保护法1、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3、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要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4、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6、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7、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8、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9、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10、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1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12、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13、学校应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14、学校应当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15、学校应当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16、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17、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18、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9、对于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20、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21、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