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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导言:法律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方式,一直受到高度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从不同维度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促进法律教育的提质发展。

一、法律教育的现状1.1教育目标不明确目前,我国的法律教育在整体目标上缺乏一致性,存在着学院和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差异。

这导致法律教育难以达到统一的培养目标,不同学校和专业之间存在差异,给学生的学习和职业发展带来了一定困扰。

1.2理论与实践脱节法律教育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但与实践相结合的机会相对较少。

缺乏实践的锻炼,导致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面临一定的适应压力,无法快速转化理论知识为实际应用。

1.3师资力量不足部分高校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有待提高。

这导致教学质量参差不齐,无法满足学生对法律知识和能力培养的需求。

二、法律教育的发展趋势2.1拓宽课程设置为了培养合格的法律专业人才,应该拓宽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增加实践性和综合性的课程。

例如,可以增设法律实习、法律写作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养。

2.2加强案例教学案例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能够使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进行结合,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应该加强法学中案例教学的应用,引导学生通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实践能力。

2.3推动法学交叉学科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越来越多。

为适应社会需求,培养具有跨学科背景的法学专业人才,应推动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技术学等学科的交叉研究,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学科融合,提升法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2.4加强实习实训环节为了使学生在校期间接触实际工作,并提前适应未来的职业环境,应加强实习实训环节。

学校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提供学生实习的机会和实际操作的平台,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改进措施与建议3.1明确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为了使法律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法律行业的需求,应明确法律教育的核心培养目标。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对策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高校法治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然而,在实际开展高校法治教育方面,我们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现状分析1.法治教育理论薄弱目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的课程设置相对单一,主要为法律课程,而缺乏相关理论课程的设立。

理论教育的薄弱导致很多学生对法律学科的认识和理解存在误区,难以真正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

2.学生法制观念不够强烈在深度市场化的背景下,很多学生对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尊重、侥幸心理或抱有不正当的期待。

一些学生甚至认为只要有关系、能花钱就能解决问题,法律不具有强制性。

这种严重的法制观问题不仅对个人造成损失,而且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3.师资力量匮乏当前高校教师中,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较为薄弱。

而且,一些教师对法治教育理念的认识存在偏差,却并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无法开展实效性法治教育。

二、对策建议1. 资源整合实现多学科交叉、多层次深度发展高校应整合专业特长,实现多学科交叉互补、多层次深度发展。

构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多类别多层次法治课程体系,实现课程的多元化。

2.学科建设完善“研究生法学硕士”培养计划高校应完善“研究生法学硕士”培养计划,加大对法学教育专业的支持力度,培养高水平法学人才,为高校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提供可靠的教学力量。

3.实践体验拓宽法治教育的特色探索和实践创新高校应在法治教育方面进行特色探索和实践创新,例如校园“法律援助”、“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拓宽学生的实践体验,培养其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管理规范加强教师教育理念培训高校应加强教师的教育理念培训,引导教师承认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确立正确教育思想和方法,提高开展法治教育的教育专业化水平。

同时,建立积极稳定的课程评估体系,确保课程内容的有效传达和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中学法律教育的现况与思考

中学法律教育的现况与思考

中学法律教育的现况与思考导言中学法律教育作为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重要环节,在推动社会公正、法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目前中学法律教育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对其现状进行深入思考和反思,以找到有效的改进途径。

本文将就中学法律教育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思考和建议。

一、中学法律教育的现状如果我们对当前的中学法律教育现状进行观察,我们会发现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

首先,法律教育内容单一。

现行中学法律教育主要集中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缺乏对法律实践和法治精神的深入探讨。

学生只是被灌输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文,却不懂得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缺乏实际操作能力。

其次,法律教育与学生实际需求脱节。

由于缺乏与学生实际生活紧密结合的案例,学生很难将抽象的法律概念与实际问题相结合。

这使得学生往往对法律教育产生兴趣缺失,无法从中获得实际的启发和指导。

第三,法律教育师资不足。

目前,很多中学法律教育的教师缺乏法学背景,只是凭借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从事教学工作。

因此,他们可能无法全面了解和解释法律,对学生的问题无法给予准确的指导,从而制约了法律教育的效果。

二、中学法律教育的发展思考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和探讨中学法律教育的未来发展方向,以适应时代的需要。

首先,应注重实践与理论相结合。

中学法律教育应该从单纯灌输法律条文转变为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教育模式。

引入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方式,使学生能够通过实际参与,了解法律运用的实际情况,培养实际操作的能力。

其次,应注重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

中学法律教育应该致力于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

通过课程设置和社会实践等形式,让学生能够自觉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提高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从而积极参与社会公正与法治建设。

第三,应加强教师培养和管理。

为了提高中学法律教育的质量,应该加强对法律教育教师的培训和管理。

引进具有法学背景的专业教师,加强他们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素养,为中学法律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

法制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法制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法制教育的现状及问题分析法制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可以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可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律能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然而,在当前的法制教育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亟需得到我们的关注和改进。

首先,法制教育的覆盖率还不够广泛。

虽然我国已经将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均衡的现象。

一方面,一些地区和学校的法制教育水平相对较低,师资力量不足,教材资源匮乏,无法提供优质的法制教育。

另一方面,一些家长和学生对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对法律意识的培养缺乏重视。

因此,我们需要采取措施,加大对法制教育的投入,加强师资培训,提供更多的教学资源,提高法制教育的覆盖率。

其次,法制教育的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

当前的法制教育内容主要以法律法规知识的灌输为主,忽视了法治理念和价值观的培养。

在法制教育中,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精神,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法律的价值和作用,增强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此外,还应加强对法治历史、法治制度和法治文化的教育,培养学生对法治的认同和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

再次,法制教育的教学方法亟待改进。

目前,一些学校的法制教育存在着单一的教学模式,主要以教师讲解为主,忽视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参与性。

老师应该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到法制教育中来,通过案例分析、团队合作、角色扮演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

同时,应该注意将法制教育与学生实际生活和学习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形成良好的法治习惯。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

法制教育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政府、家庭、社会组织等都应该共同努力,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推动法制教育的全面发展。

政府应该加大对法制教育的宣传和推广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举办法制教育活动。

家庭则应该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制意识,教育孩子懂得守法、讲道德。

法制教育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挑战分析

法制教育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挑战分析

法制教育的发展现状与存在的挑战分析法制教育是培养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

在中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法制教育在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然而,法制教育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我们加以解决和改进。

首先,法制教育的发展现状可以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国家在立法、宣传等方面加大了对法制教育的投入,各个层面的教育机构纷纷增设法学专业和法律知识课程,推动了法制教育的普及和深化。

同时,社会各界也加大了对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这些努力为法制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然而,尽管法制教育在发展上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法制教育在普及程度上还存在差异。

尽管法学专业和法律知识课程的设置逐渐增多,但在一些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法制教育普及率仍然不高,居民法律意识薄弱。

这种差异性反映了法制教育在发展中的不平衡性,需要通过推出针对性的措施,将法制教育普及到每个角落。

其次,法制教育在内容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当前,法律法规不断增多,知识点繁杂,容易让公民产生学习负担过重的感觉。

此外,法律知识的晦涩难懂也给公众理解和学习法律带来困难。

因此,需要通过简化法律知识的表达方式,进一步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使公众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

另外,法制教育在实施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法制教育宣传渠道的单一性限制了宣传效果的提升。

目前,主要依靠学校、法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开展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虽然有效,但仍难以覆盖全社会,特别是一些特定群体。

需要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体,如互联网、社交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

另一方面,法制教育的深入存在一定的难度。

法律知识的学习需要较长的时间,但现实生活节奏加快,人们往往缺乏时间和耐心进行深入学习。

因此,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方式,如线上直播、微课堂等,让公众能够更方便地接触和参与法制教育活动。

中国法治建设现状的了解和反思案例

中国法治建设现状的了解和反思案例

中国法治建设现状的了解和反思案例一、现状了解。

1. 立法逐渐完善。

在环保立法方面也进步很大。

以前一些企业乱排污水废气,环保部门去管的时候,有时候还底气不足呢。

现在有了一系列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环境责任规定得很细致。

比如说,如果企业超标排放,面临的罚款可不是小数目,还可能被责令停产整顿。

这就像给环境戴上了一层坚实的法律保护罩。

2. 执法更加规范。

咱说说交通执法。

以前可能存在个别交警执法态度不好,或者执法过程有点模糊的情况。

现在可不一样了。

交警执法的时候都得佩戴执法记录仪,执法过程全记录。

这就像是给执法安了个“摄像头”,一方面约束了交警自己得按规定执法,另一方面如果有司机对执法有疑问,也能调出记录来看个明白。

而且现在交通执法也讲究人性化,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像首次违章停车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可能就是警告一下,而不是上来就开罚单。

在市场监管执法方面,以前有些小商小贩对执法人员是又怕又恨。

现在执法人员更多地是进行引导和规范。

比如说对于街边的小餐馆,不是一来就因为一点小毛病把人家查封,而是先指出问题,给个整改期限。

这样既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小商家生存发展的机会。

3. 司法公正不断推进。

从法院的审判来看,现在强调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以前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可能存在侦查结果对审判影响过大的情况。

现在法官更加注重在庭审中查明事实,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就像在一个盗窃案件中,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必须在法庭上接受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质疑和检验,如果证据有漏洞或者取得程序不合法,那就不能被采用。

还有司法公开做得特别好。

法院的判决书上网,这可不得了。

以前法院判了案子,老百姓可能都不知道为啥这么判。

现在呢,随便在网上一搜,就能看到判决书的详细内容。

这就像是把法院的审判工作放在阳光下,接受大家的监督。

这不仅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也能让其他想打官司的人心里有个底儿。

二、反思案例。

1. 执行难的问题。

全国中小学法律教育状况调查地区差异及改进方法

全国中小学法律教育状况调查地区差异及改进方法

全国中小学法律教育状况调查地区差异及改进方法法律教育在培养公民意识、维护社会秩序和推进社会进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小学法律教育普及和质量存在一定的地区差异,亟需改进。

本文将通过调查全国中小学法律教育的状况,分析其中的地区差异,并提出改进方法。

一、调查结果1. 法律教育普及率根据调查数据,我国中小学法律教育普及率尚不够高,大部分地区存在普及不广泛的问题。

尤其是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教育普及率更低。

2. 教师队伍有关法律教育的师资力量方面,不同地区的情况也存在差异。

一些发达地区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法律教育师资队伍,能够充分保证法律教育的质量。

而一些欠发达地区则存在师资力量不足,教师专业素养低下等问题。

3. 教材内容在法律教育的教材内容方面,也存在地区差异。

一些地区采用的教材具有科学的编排结构,内容丰富、准确。

而一些地区则存在教材内容陈旧,与时代背景脱节的问题。

二、地区差异的原因分析1. 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对法律教育的支持和投入起着决定性作用。

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实力有限,无法给予足够的投入,导致法律教育的普及和质量存在困难。

2. 基础设施建设法律教育需要一定的教育硬件设施来支持,例如图书馆、多媒体设备等。

一些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无法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影响法律教育的开展。

3. 教育投入不均衡在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存在一定的不均衡。

一些地区因历史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教育资源向少数重点地区倾斜,中小学法律教育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支持。

三、改进方法1. 提高政府投入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中小学法律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加大扶持力度,提供经费和资源保障。

同时,要加强对地方的监督和督促,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2. 加强师资培训通过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教学能力。

应建立完善的法律教育教师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确保教师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并能够有效地传授给学生。

我国法学教育的反思与展望

我国法学教育的反思与展望

我国法学教育的反思与展望【摘要】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反思和改进。

本文分析了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加强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对接、提升实践性和创新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国际化是关键措施。

文章呼吁加大对法学教育的投入和支持,促进法学教育的发展与进步,为建设法治中国培养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

展望未来,我国法学教育将不断完善,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国际发展。

通过不懈努力,我国法学教育一定能成为高水平、国际化的教育体系,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关键词】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反思、展望、问题、原因、社会需求、实践性、创新性、师资队伍、国际化、投入、支持、发展、进步、法治中国、法律人才。

1. 引言1.1 当前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存在多方面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我国法学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脱节。

在教学内容和方式上,多数法学院校仍停留在传统的纸上谈兵、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缺乏对现实社会问题的深入探讨和解决方案的探讨。

这导致法学教育与实际工作之间存在着鸿沟,毕业生往往在实践中感到无所适从。

师资队伍的结构和水平亟待提升。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的师资队伍呈现出知识结构不够多元化、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

一些老师缺乏实务经验,无法有效地指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学生在面对实际工作时难以胜任。

法学教育的教学方法和手段需要更新。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快速变化,法学教育应该更加注重实践性、创新性和国际化。

但是目前,很多法学院校仍然停留在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缺乏与时俱进的教学手段和方法。

这导致学生的实际能力无法得到有效锻炼。

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虽有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和改进。

只有深刻反思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才能为未来的发展和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1.2 对我国法学教育进行反思的必要性对我国法学教育进行反思的必要性,是因为我们需要认识到当前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才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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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法律教育的现状与反思当前我国法律教育的现状在我国当前,法律教育开始于大学阶段,无论是本科院校亦或专科都设有法律类的专业,当然所谓正规的法律教育应该是在本科院校里进行的。

在本科阶段,采取老师台上讲课、学生堂下听课的这种板书式教学,属于一种“通识性”与“基础性”的教育,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外,毕竟学生是初涉法律领域,懂得的仅仅是一些杂乱的法律意识与心理,没有一套经过系统训练的法律思维和一定量的法律知识。

但是如果经过了四年的大学法律教育进入研究生之后,还是依然如此哪就有点问题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吕忠梅教授,在其《从本科生到硕士生》一文中谈到:一般来说,本科生培养目标是学习和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完成法律的“通识”教育或“共性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则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是什么”到“为什么是”,从“知识”走向“能力”,它培养的是学生的观察、思考、分析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要完成法律的“专业教育”或个性养成,个人“学风”、“文风”初显。

接着作者指出:令人十分痛心的问题是,有的学生虽然进入硕士生行列,但各方面依然停留在本科阶段,不能理解为什么都是要给学生开列书单,满足于课堂上听课获得的知识,很少自己读书,从来不做笔记,更不动手写文章。

其实这种令人十分痛心的问题,不仅仅是学生个人的问题,更有我们国家现存教育体制以及学校和导师等方面的问题。

我国近几年来,随着大学生就业率的连连下降以及毕业生收入的减少,社会对大学生生,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本科生及研究生)的前途尤为关注。

今年6月10日,由麦可思(MyCOS)——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撰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09 年就业蓝皮书——《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2009)》在京发布。

报告介绍,2008 届本科毕业生的收入明显下降,就业率最差的专业是法律和哲学,更是将近几年的这种关注引向深入,从某种程序上讲,如果哲学专业的大学生就业率低,还可以从专业理论性强方面寻找理由的话,哪作为一个实用性的法律类专业,法律是一门“世俗”的学科,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推进的大潮下,需求量必定大增,应该不至于此。

在我国高校一直以来是以扩招为总体趋势的,法律类专业更是如此,于是乎在经过了近几年短短的迅猛扩招之后终于“积劳成疾”,法律类专业已经连续两三年在一类学科中就业率垫底,甚至倒数第一。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

根据国外的经验,法律类是以培养社会精英为目村的,不能是就业率论英雄,但如今的事实是在我国所谓的“社会精英”在经过了专门教育出了校门后,连工作都没有着落、成了问题,精英更是谈不上。

于是法律专业就业的话题也就一直为人们所探讨,不容否认的是法律类专业的招生是很热的,但就业却十分不理想,这种热招生冷就业的局面,以致于在2006 年关于取消本科法学专业设置的说法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

法学专业缘何由香饽饽变成烫手的山芋?造成这些困境的又究竟是什么原因?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曾说过,中国法学教育存在四个主要问题:第一是总体定位不清,法学教育到底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这个定位没有弄清;第二,法学教育到底是大众教育还是精英教育这个目标没有弄清;第三,法学教育现在的低起点与法律职业高素质要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怎样克服这个矛盾还没有找到更好的道路来解决;第四,法学教育到底是人文教育还是科学教育或者是二者兼有这个问题含混不清。

此外,还有学者指出中国法学教育还存在两个根本性缺陷,一是中国法学教育当中缺乏司法伦理的训练。

不具有司法伦理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是很危险的;二是中国法学教育当中缺乏职业技巧培训。

没有职业技巧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就不能适应职业的要求。

普遍而言,在任何职业群体中从事特定职业的人员,都需要具备两方面的基本素质: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对我国的法律类专业来说这两方面的基本素质都是缺乏或不足的,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不一而足,笔者试图将近几年,社会学者、专家教授等关于我国法律类专业学生就业率及收入下降的几大原因予以总结并就此问题提出几点我个人的看法,以期能够对我们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及高校对于法律类专业的教学工作有所启迪和帮助。

我国法律教育需要反思的问题: 一,个性化教育模式缺乏据我个人的体会与感受,我们国家大学法律教育(包括研究生阶段)的一个很大的缺憾是:教学过程以及课下缺乏对学生个性的引导与培养。

我们每个人都是不同于其他人的世界上的唯一,而这种唯一性决定了一个人区别于其他人的某些特殊之外,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忽视这种个人的特殊性,当然也并不是要求我们教师要为每一个学生制定一套教学方法。

我们所要做的或应当注重的是我们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予以保留并引导每个学生身上所体现出的个性,并通过适当的启蒙使之得以张扬。

寻找并建构起这样的教学方式既是使学生身上的个性是得到自由发展的体现,又是充分发掘一个人的内在潜力的必要途径。

而我们法律教学过程中所缺乏这种对个性予以保留、培养的传统习惯,具体表现在课堂的教学过程的方法上和课下缺乏提供学生利用自由时间发展自己机会两个方面。

一是在课堂教学过程中。

在我们的法律教育课堂上(无论本科还是研究生阶段),我们所奉行的是“师教生学”的传统模式,即老师在课堂上讲授相关的知识,而学生则在堂下听讲、记笔记,这是一种“演讲式”的教学方法,我想除非演讲者特别受人崇拜或尊重,否则是无法在整堂的时间里始终使学生保持积极的学习热忱的。

因为接受过教育的人士肯定都有过这样的体会:即在这种传统教学模式下,在课堂上听讲,学生感到的是被动与束缚,以至无聊、逃课。

为什么呢?虽然我们都强调上课要认真听讲,但从某种程度上说,上课没有认真听讲的人也不能全怪他们,因为即使老师讲得再精彩,作为一个人,从人性的深处而言是具有表现欲望、喜欢张扬个性,倘若整堂课只坐在课堂上听讲、做笔记也必定是枯燥、缺乏活力的课堂。

一句话,我们不能用体制与纪律规制我们基本的人性方面的需求,如果这种需要是正当和有益的话。

我们虽然强调课堂上应该形成生动活泼的局面,但毫无疑问的是,这种局面是难以在现存的教学方式下形成的,因为自古以来良好的教学方法从来都是顺应人心的需要,倾听人性中的正当需求的,而课堂上要形成生动活泼的局面,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是必要的。

因此可以说,不改变现存的“师教生学”的模式,课堂良好气氛的培育与形成是不可能的。

中山大学的法学院副教授杨小强在其《对法学院课堂的指望》一文中开篇谈到:学院的课我在法堂上廛了12 年法律,不瞒你说,越教越没信心。

毕业了的学生回来问我,在法学院啥也没学到,工作都找不到;社会评论说,大学是最后的国有企业,生产产品不有市场意识;机关反馈说,毕业生眼高手低啊。

我的教师同事更哀叹,自己夙兴夜寐,却越活越没有了职业成就”接着作者指出了造成上述原因主要在于我们在法律教育方法上的两个不足之处,一是中国传统教育重视的是“知识量” ,并用知识量的大小来评估先进。

这种传统教育与美国教育注重学生的批判性思维、独立思考、创造性、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显著不同的,更是与当今社会的发展和要求不相适应。

……我们法学院的课堂是否太过于注重知识量的灌输,却轻视了法律智慧能力的构建与法律思维的培养?二是法学院课堂上老师的实然目标与学生的应然目标并不一致。

学生追求的是为未来的法律职业准备知识与能力,而老是常常希望的却是彰显自身的才华,导致了课堂上形成“我教我的,你学你的”的局面。

放眼世界,法律教育起源于西方,而西方的法律教育一直重视职业化,关注市场,以学生为中心。

学生学什么,教师怎么讲,法律的教学方法和教育体制,都尽量为此服务。

作者进而提出了西方法律教育中的“案例教学法”,正是和种适应学生个性的需要、调动课堂积极气氛的法律教学方法。

而言语之中所透露出来的是我们应该在传统的法律教学方法进行反思、改进。

作者文中所介绍的案例教学法,起源于法律发达的美国,是一种既能传授理论知识又能在课堂上解决以后职业中所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的授课方法;既锻炼了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又培养了学生解决问题的推理分析能力,是一种以学生的职业化为中心,适应学生个性,调动学生课堂积极主动性的一种教学方法。

这种教学方法是苏格拉底式的教育方法之一,它以启发为目的,在法律教育过程中,学校不要求、导师不注重并且学生也不喜欢熟记法律,因为这样做不会挑战学生们的智慧,反而会制约他们思维能力的拓展;相反这种启蒙式的教学方法则具有开拓学生思维,并顺应学生的自我表现欲望。

总之,这种教学方法能够正确定位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即导师启发学生,“授人以渔”。

对于启蒙的定义,康德在其《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什么是启蒙》的这篇名文中是这样定义的:“启蒙就是人类摆脱自我招致的不成熟。

不成熟就是不经过别人引导就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

如果不成熟的原因不是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运用理智的决心与勇气,那么这种不成熟就是自我招致的。

”理性主义大师对这一个关键的问题的回答,可以说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他使我们认识到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启蒙,无论在人生的哪个阶段,我们都有可能处于不成熟阶段,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或缺乏运用理智的决心与勇气。

毫不夸张的说,大学教师尤其是研究生期间的导师的使命就是以一种启发式的教学方法来启蒙他的学生,作为智力发育成熟阶段的成年人,缺乏是如何运用或更好的运用自己的理智来更好的学习,更如何引导学生来运用自己的理智恰恰是导师们的使命所在。

法律教育中,案例式的教学方法就是以一种师生互动的方式,在愉快的气氛中授课和学习的,教师既讲解了法理,又传授了实用的知识,而学生对某一法条的相关规定,在理解法理的基础上得到了更深刻的印象。

据说在实行这种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学生最经常问的问题或总问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在美国的法学院,教授们也是对学生们总问“为什么”?因为借此教授们能了解学生们的观点、主意和并促使他们能动积极的思考。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教师予以分析指导,帮助构建法律思维、解决案件的能力。

毫不夸张的说一个教师、教授只有先了解了他的学生的观点看法之后,才能有针对性的去教授讲解,也只有这样才能教好,做到“教学相长”。

我想在我们的法律教育过程中,这种方法以及类似能开拓学生思维,锻炼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方法是值得探讨和研究的。

二是在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中。

个性化的培养不仅在我们的课堂上看不到,而且就是连由学生自由支配的课下时间,个性化的人才也不见了。

这主要表现在课下的时间里,法律类的学生为了赢得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学习。

当然学习知识是好的,但过于偏重对纯粹知识的追求并且是怀有一种功利主义的色彩,往往会忽视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培养与自我素质的养成,造成一个职业法律人两方面素质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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