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征求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2.06•【字号】青政办发〔2017〕11号•【施行日期】2017.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11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2月6日青岛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一)发展现状。
青岛作为我国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坚持以商兴市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历来崇尚诚实守信。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建设“信用青岛”,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的战略高度出发,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2015年被列为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领导机制、规章制度日益健全。
2015年6月,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45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市)全部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
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青岛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青厅字〔2015〕33号)、《青岛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青信用〔2016〕4号)等,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8.01•【字号】青政办字〔2019〕39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青政办字〔2019〕39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青岛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1日青岛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8号),调整优化我市货物运输结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省关于推进货物运输结构调整的要求,以优化港口大宗货物集疏运方式为重点,统筹做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工作。
聚焦煤炭、矿石、焦炭等重点货类,瞄准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抓住铁路专用线建设、集装箱海铁联运等重点环节,着力减少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增加港口大宗货物铁路运输量,补齐港口铁路集疏运短板,推动海铁联运加快发展,为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到2020年,运输距离在400公里以上的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或水路运输。
与2017年相比,全市港口集疏运铁路及铁路专用线里程增加30公里,铁路货运量增加2100万吨,港口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0%。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青岛市交通规划

3 生态城 市 、 园林城 市 、 态 园林 城市 的关 系 生
本 质是 为人 类创造人和 自然 、 与社 会和谐的高效栖息环境 。 人
了我党在十六大提出的“ 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 生态环境得
社会走上 生产 发展 、 生活富裕 、 生态 良好 的文 明发展之 路” 全面建
’ 1 本质上的一致 : ) 生态城市 、 园林 城市 、 生态园林城 市共 同的 到改善 , 资源利用效率显著 提高 , 促进人 和 自然 的和谐 , 推动 整个 2 公开的标 准和相同的建设载体 : 态城市 、 ) 生 园林城市 、 生态 设小康社会 目标 的重要 内容 。受我 国城市 化水平 的差异 、 经济发 园林城 市都 由相 应的政府主管部 门制定并 公布 了官方标准 , 并且 展不平衡 和不 同地 理气候条件 的地域 特征 等因素影 响 , 在我 国城 都 以城 市 自然生态环境的建设为物质载体 。 市化进程 中必将 出现以三类城市建设 标准 为 目标齐 头并进 , 三类
1 可持续 发展 城 市交通 规 划的 内涵
未来》 中首次 引入 了可持续发展 的概念 , 从城市 交通功能 出发 , 可
2 青 岛市 交通 环境 现状 和存 在 问题
18 9 7年 , 在世界环境 与发展 委员会 的报 告—— 《 我们共 同 的 2 1 路 网 系统 不 健 全 , 路 结 构 不 合 理 . 道 青 岛是一 个典 型的“ 尽端 型” 城市 , 道路 依 山沿 海而 建 , 成 形 持续 发展 的城 市交 通可 定义 为 : 城市 交通 可持续 发展 , 是 以先 混合型 的道路 网结 构 , 就 城市 交通 的 主流 向是南 北 向的 , 主要干 道 进 的科 学技术 为基 础 , 在资 源合 理利用和生 态环境保护 的思想指 皆由老的 中心 区向东北 方 向发 射 , 西 向的交通 联系 比较 弱 , 东 缺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3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9日青岛市“十三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
为加快实现我市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和《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我市实施全域统筹发展战略以来,县域经济迅速发展、园区经济带动城镇繁荣、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城乡发展机制实现突破,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互动发展,助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为统筹城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城镇化发展规律,我市城镇化即将进入70%的稳定发展期,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我市深化全域统筹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良好发展机遇和广阔发展空间。
1.城乡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
深入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战略,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完成。
2015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9.99%,比2010年提高4.18个百分点;建成区面积达到570平方公里,比2010年扩大2.1倍;常住人口规模达到910万人,比2010年增加40万人。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发文字号】青政办发[2016]32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0.28【实施日期】2016.10.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6〕32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28日“十三五”青岛市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家重要的区域服务中心、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下简称“三中心一基地”),着力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关键时期。
依据《“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实际,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十三五”期间青岛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行动纲领。
一、把握科技创新大势(一)科技创新工作情况。
“十二五”以来,我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创新布局从“小科技”向“大科技”、创新主体从“小众”向“大众”、创新资源配置从“小投入”向“大投入”转变,创新生态不断优化,创新能级迅速攀升,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为“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1.创新要素加速集聚。
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海潜水器基地、国家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等重大平台建成投入运行。
与中国科学院开展战略合作,形成“2所、8基地、1中心、1园区”(中科院海洋研究所、中科院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光电院、声学所、应化所、软件所、自动化所、兰州化学物理所、工程热物理所等青岛研发基地;中科院青岛育成中心;中科院青岛科教园)发展格局。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月17日青岛市“十三五”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为促进青岛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发展战略及《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一)“十二五”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型业态不断出现,农业现代化进入基本实现阶段。
农民收入逐年增加,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730元,收入来源趋向多元化。
积极开展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扎实推进城乡要素和公共资源的一体化配置,落实农村户籍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优化,农村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农村经济发展跨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
四市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生产总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38.7%,比2010年提高2.5个百分点,全部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
即墨市位列2015年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排名第13位,位列全省第1位。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7.10•【字号】鲁政字〔2021〕127号•【施行日期】2021.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1年7月10日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的影响。
为加快交通强省建设,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根据《山东省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意见》《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突出走在前列的发展定位,突出互联互通的发展方向,突出新旧动能转换的发展方式,突出人民满意的发展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交通强国战略,加快交通强省建设,打造一流设施、一流技术、一流管理、一流服务,加快建立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全面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当好先行。
(二)基本原则。
1.保障民生、人民满意。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持续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品质和均等化水平,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支撑引领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5.01•【字号】青政发〔2016〕14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关于实施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意见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2016年1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6〕11号,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是“十三五”期间我市谋篇开局的科学依据,是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法定蓝图。
为贯彻《批复》要求,依法科学实施《总体规划》,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
充分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围绕国家沿海重要中心城市和滨海度假旅游城市、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定位,以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为目标,提升、完善城市功能,不断增强中心城区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增强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优化配置各类空间资源,构筑“一轴、三城、三带、多组团”的城镇空间布局;保护好自然生态资源,传承历史文脉与风貌特色;增强城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防灾体系;适应城市经济转型发展需要,改革创新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推进陆海统筹和城乡一体化,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将青岛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努力在新一轮改革开放中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