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与科斯定理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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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定理实际应用存在的问题

科斯定理实际应用存在的问题

科斯定理实际应用存在的问题摘要:科斯定理由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家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提出,其主要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

但是根据某些资料及实践经验显示,科斯定理的前提条件在日常生活中未必能够成立,因此科斯定理往往只能在理想状态下才得以实现。

下面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分析科斯定理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科斯定理的理解科斯定理表明:只要确定了产权,那么在处理外部性问题时就可以用市场化的方法来解决,而政府干预就无须出现,这时资源配置也能够达到有效。

但是这必须建立在交易成本和谈判成本都为零或者可以忽略不计的条件之上。

这是由于在经济的社会中,利益最大化是所有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若要如科斯定理所说,用市场化的方法解决外部性问题就必须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前提条件,即把成本降到最低是交易双方的共同目的和理想。

用这样一个例子来解释:甲和乙在一个不禁烟的场所坐在一起,甲是一名吸烟者,而且正在吸烟,而乙是非吸烟者。

乙坐在旁边感到难受,就叫甲不要吸烟。

这时乙掏出5块钱请甲不要吸烟,但是甲烟瘾犯了,不吸烟也同样难受,他觉得虽然乙给了5块钱自己,但是5块钱不足以弥补他犯烟瘾不吸烟的难受,于是他不答应。

此时乙就说给甲10块钱,然而这次甲看来这10块钱可以弥补其难受的感觉,他就答应了乙不吸烟,在这桩交易中,甲收了乙的10块钱,觉得有利可图,他答应了乙不吸烟;同样的,乙觉得他自己享受新鲜空气舒服的感觉远远比10块钱重要,也是有利可图的,他愿意付出这10块钱。

结果自愿交易、自愿谈判使各自的权利得到保障。

科斯定理在此例中得到了实现。

二、科斯定理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一)产权问题对于上面的例子,如果双方的谈判能达成协议,交易似乎已成定局,这也让人产生科斯定理似乎能解决很多现实问题的感觉。

但却忽略了一些问题,例如产权问题。

这里我们想说的是土地的产权问题,产权问题不解决,市场本身就无法给出答案。

科斯定理假设交易成本选择题

科斯定理假设交易成本选择题

科斯定理假设交易成本选择题(实用版)目录一、科斯定理的概念和内容二、科斯定理的前提性假设三、交易成本在科斯定理中的作用四、科斯定理的应用举例五、科斯定理的现实意义和启示正文一、科斯定理的概念和内容科斯定理是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由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提出。

该理论主要探讨的是在资源分配和产权划分的情况下,交易成本对经济效率的影响。

科斯定理认为,在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分配不会影响经济效率,因为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交易来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

二、科斯定理的前提性假设科斯定理的前提性假设是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

在这个假设下,市场参与者可以自由地进行交易,无需付出过高的成本。

这意味着在交易成本很低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分配不会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因为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交易来达到最优的资源配置。

三、交易成本在科斯定理中的作用交易成本在科斯定理中起着关键作用。

当交易成本较高时,市场参与者在进行交易时会面临较大的困难,这可能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

反之,当交易成本较低时,市场参与者可以更容易地通过交易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因此,交易成本的大小对经济效率具有重要影响。

四、科斯定理的应用举例科斯定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应用。

例如,在土地产权划分的问题上,科斯定理认为,只要交易成本足够低,土地产权的初始分配不会影响经济效率。

这意味着,政府在划分土地产权时,无需过分干预,市场参与者可以通过交易来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

另一个例子是企业之间的合同签订。

在交易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较为容易地达成协议,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反之,如果交易成本较高,企业之间的合同签订可能会受到阻碍,从而影响经济效率。

五、科斯定理的现实意义和启示科斯定理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启示。

首先,它告诉我们,在交易成本较低的情况下,产权的初始分配不会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

这意味着,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关注降低交易成本,以便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目录什么是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由得主(Ronald H. Coase)命名。

他于1937年和1960年分别发表了《厂商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两篇论文,这两篇文章中的论点后来被人们命名为著名的“科斯定理是研究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关于的论断。

科斯定理的基本含义是在1960年《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表达的,而“科斯定理”这个术语是(George Stigler)1966年首次使用的。

科斯定理较为通俗的解释是:“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

因为在此场合,当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将受一种市场里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是外部性因素内部化。

”也有人认为科斯定理是由两个定理组成的。

即为史提格勒的表述:如果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会自动使达到。

在大于零的现实世界,可以表述为: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以及经济的选择将会对产生影响。

科斯定理的构成科斯定理由三组定理构成。

的内容是:如果为零,不管产权初始如何安排,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那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即会自动达到。

如果科斯第一定理成立,那么它所揭示的经济现象就是:在大千世界中,任何经济活动的效益总是最好的,任何工作的效率都是最高的,任何原始形成的安排总是最有效的,因为任何交易的费用都是零,人们自然会在内在利益的驱动下,自动实现的最优配置,因而,没有必要存在,更谈不上产权制度的优劣。

然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存在的,在经济社会一切领域和一切活动中,交易费用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因而,是建立在绝对虚构的世界中,但它的出现为科斯第二定理作了一个重要的铺垫。

通常被称为科斯定理的反定理,其基本含义是: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

也就是说,交易是有成本的,在不同的下,交易的成本可能是不同的,因而,资源配置的效率可能也不同,所以,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产权制度的选择是必要的。

科斯定理的内容及前提条件

科斯定理的内容及前提条件

科斯定理的内容及前提条件科斯定理这个名字,听起来是不是有点让人头大?放轻松,它并不难懂。

你可能会觉得,它好像和日常生活没啥关系,实际上,它天天都在你我之间上演。

你走在街头,看到有人因为噪音而闹到法院,或者有人为了拆墙给邻居腾个位置而争论不休,这些背后就是科斯定理的影子。

咋说呢?这定理告诉我们一个事儿: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不是靠相关部门出面,规矩什么的,而是通过市场交换,找出一种让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

说白了,科斯定理的核心就是,谁也不欠谁的,谁都可以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矛盾,关键是成本低不低,能不能谈得拢。

举个例子吧,假设你家附近有个小餐馆,每天生意火爆,油烟味飘进你家,想想都觉得刺鼻。

你找餐馆老板理论,他可能会说:“我也是为了生计呀。

”如果你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大家就只能互相不爽。

可按照科斯定理,如果这个问题的处理成本不高,比如你可以给餐馆老板一点补偿,让他装个排气设备,那双方就能找到个折中的办法。

你不受困扰,他也能继续做生意。

科斯定理强调的就是这点,解决问题的时候,不一定要靠法律的干预,往往通过交换就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但你以为它这么简单?其实不然!这个定理有个大前提,就是必须有明确的产权,大家得知道自己拥有什么,谁有权利决定什么。

没有这个,大家就不知道从哪开始商量。

比如说,如果你住在一个没人知道谁是房东的地方,那想要和别人谈判可就困难重重了,因为大家都不知道谁的权利最重要。

就像你去餐馆吃饭,菜单上的东西你都知道,但如果老板不给你菜单,你也不知道自己能吃啥。

这就是产权清晰的重要性。

还得考虑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成本。

即使你知道自己有权利,也得算算,解决问题的成本是否值得。

如果处理一个问题需要花费巨大的时间、精力和钱,可能没人愿意去搞这套事情。

举个例子,如果你邻居家的狗每天半夜跑到你家,吵得你睡不着觉,你可能会想去找他理论,问他能不能管好它。

但如果邻居家没钱,也没意愿跟你沟通,你可能就不得不忍气吞声,毕竟,投诉费时间,调解要花精力,还可能闹得不愉快。

科斯定理与交易成本

科斯定理与交易成本

读《社会成本问题》
为了进一步阐明其论点,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科斯 接着又分析了“斯特奇诉布里奇曼”、“库克诉福布 斯”、“布赖思诉勒菲弗”和“巴斯诉雷戈里”四案, 并再次强调,“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时,法院关于损 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没有影响”,“应该记住, 法院面临的迫切问题不是谁做什么,而是谁有权做什 么。通过市场交易修改最初的合法界定通常是可能的。 当然,如果这种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那么通常会出 现对权利的重新安排,假如这种安排会导致产值增加 的话”。这些表述,其实就是后来被称作“中性的科 斯定理”(Neutrality Version of Coase Theorem)的内 容。
1934——1935年,他在利物浦大学,1935年以 后,科斯在伦敦经济学院教书。在伦敦经济学院, 他被指定讲授公用事业经济学。为此他开始对英国 公用事业作了一系列历史研究。
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0年,科斯 进政府做统计工作,先在森林委员会,然后在中央 统计局,战时内阁办公室。1946年,回到伦敦经济 学院,负责教授主要经济学课程——经济学原理,
?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读社会成本问题?问题的重新说明糖果制造商的噪音与医生诊所制造厂的硫酸氨气体导致草席变暗变黑两所相邻的住宅一所加高使另一所生火时烟进入室内公寓地下室的出气通道被邻近小院的主人堵死?对市场交易成本的考察?权利的法律界定与有关经济问题?piggo的研究及其传统?方法的改变忽略改造世界的代价将自由放任的世界与理想的世界相比较读社会成本问题?为了进一步阐明其论点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科斯接着又分析了斯特奇诉布里奇曼库克诉福布斯布赖思诉勒菲弗和巴斯诉雷戈里四案并再次强调在市场交易成本为零时法院关于损害责任的判决对资源的配置没有影响应该记住法院面临的迫切问题不是谁做什么而是谁有权做什么

关于科斯定律

关于科斯定律

什么是科斯定理?科斯定理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哈里·科斯(Ronald H. Coase)命名。

他于1937年和1960年分别发表了《厂商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两篇论文,这两篇文章中的论点后来被人们命名为著名的“科斯定理是产权经济学研究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关于交易费用的论断。

科斯定理的基本含义是科斯在1960年《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表达的,而“科斯定理”这个术语是乔治·史提格勒(George Stigler)1966年首次使用的。

科斯定理较为通俗的解释是:“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外部性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

因为在此场合,当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将受一种市场里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是外部性因素内部化。

”也有人认为科斯定理是由两个定理组成的。

科斯第一定理即为史提格勒的表述:如果市场交易成本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市场机制会自动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

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世界,科斯第二定理可以表述为: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以及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将会对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

[编辑]科斯定理的构成科斯定理由三组定理构成。

科斯第一定理的内容是: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不管产权初始如何安排,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那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即市场机制会自动达到帕雷托最优。

如果科斯第一定理成立,那么它所揭示的经济现象就是:在大千世界中,任何经济活动的效益总是最好的,任何工作的效率都是最高的,任何原始形成的产权制度安排总是最有效的,因为任何交易的费用都是零,人们自然会在内在利益的驱动下,自动实现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因而,产权制度没有必要存在,更谈不上产权制度的优劣。

然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存在的,在经济社会一切领域和一切活动中,交易费用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因而,科斯第一定理是建立在绝对虚构的世界中,但它的出现为科斯第二定理作了一个重要的铺垫。

科斯定理成本的逻辑-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科斯定理成本的逻辑-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科斯定理成本的逻辑-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的概述内容可以如下所示:概述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主题和背景。

科斯定理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学理论,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于1937年首次提出。

该定理探讨了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市场无法完美执行合同的问题,并提出了通过内部组织来解决合同不完全性问题的观点。

科斯定理对经济学和组织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通过逻辑推演和具体案例分析,探讨科斯定理的内涵和适用性。

首先,我们将介绍科斯定理的基本概念和定义,以及其背后的逻辑推理过程。

然后,我们将重点讨论科斯定理在经济学中的应用,特别是在市场失灵和合同制约方面的作用。

此外,我们还将探讨科斯定理对组织理论的启示,以及其在帮助企业构建有效的组织结构方面的贡献。

最后,我们将对科斯定理的重要性进行总结,并对其未来的思考和展望进行探讨。

然而,科斯定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在实践中难以完全适用于复杂的经济系统,并且对组织理论的具体实施也存在一定的挑战。

尽管如此,科斯定理依然为我们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思考框架,有助于我们理解经济行为和组织结构的本质,并为实践中的经济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们将一步一步地展开对科斯定理的详细探讨,希望读者通过本文的阅读,能够对科斯定理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并从中汲取对经济学和组织管理的有益启示。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下面几个方面:1.2 文章结构本文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展开:引言部分将首先对科斯定理进行简要概述,介绍其在经济学中的重要性和应用背景。

接着,文章将详细阐述科斯定理的逻辑推演过程,通过分析其前提和推论,探讨其在经济领域中的实际应用。

然后,文章将重点探讨科斯定理在组织理论中的启示,并指出其对组织行为和经济学理论的重要启示。

接下来,结论部分将对科斯定理的重要性进行总结,强调其在经济学中的贡献。

同时,文章将对科斯定理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和展望,探讨其未来在经济学领域的发展方向。

第二讲 交易费用理论与科斯定理

第二讲  交易费用理论与科斯定理

第二讲交易费用理论与科斯定理第二讲交易费用理论与科斯定理(2课时)教学重点与难点:本章主要阐述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基础理论的交易费用理论与科斯定理,通过学习,要准确理解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涵义,掌握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范畴和分析工具。

第二讲交易费用理论与科斯定理(2课时)教学重点与难点:本章主要阐述作为新制度经济学基础理论的交易费用理论与科斯定理,通过学习,要准确理解交易费用和科斯定理的涵义,掌握新制度经济学最基本的范畴和分析工具。

第一节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内容[问题与思考]一家汽车制造厂自己不生产汽车轮胎,轮胎由另一家厂商专门生产,两个厂发生的交易行为是企业外的市场行为,两家企业会发生订货供货的买卖行为,所遵循的是价格机制或市场供求规律,通过讨价还价最后形成均衡价格与均衡数量,这种在交易中的成本或费用肯定是存在的。

问题:汽车制造厂在什么情况下会考虑兼并轮胎厂,将其变成自己的一个分厂或车间?一、交易费用的涵义交易费用概念是由科斯创立的。

他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标志着交易费用范畴的创立和交易费用理论的初步形成。

之后,该理论迅速发展,其中,威廉姆森的贡献最大。

1、科斯以前的交易理论(1)亚里士多德对交易的论述商业交易;贷钱交易;雇佣交易。

从事这三种交易活动都可以带来财富或致富。

他提出了交易的概念,并将交易与生产区被开来,为后来的经济学家所肯定。

(2)康芒斯对交易的论述在1934年出版的《制度经济学》一书中,他以法律的观点来解释社会经济关系,认为经济关系的本质是交易,整个社会是由无数种交易组成的一种有机的组织。

康芒斯的交易是在一定的秩序或集体行动中的规则中发生的、在利益彼此冲突的个人之间的所有权的转移。

他将交易的具体类型分为三种:第一,买卖的交易,即法律上平等和自由的人们之间自愿的买卖关系。

其一般原则是稀少性。

第二,管理的交易,是一种以财富的生产为目的的交易。

其一般的原则是效率。

第三,限额的交易,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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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成本与科斯定理成立的条件丁宁siomnting@摘要:根据科斯定理,在产权明确界定,而且可以自由交换的条件下,如果产权交换的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则产权的初始分配对资源的最优配置没有影响。

由于在现实经济中,产权明晰且可自由交换通常可以实现,因此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似乎就成了科斯定理能否成立的关键。

本文通过对科斯定理的深入分析,证明了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仅仅能够有助于科斯定理的成立,但不是科斯定理成立的必要或充分条件。

本文进一步指出,在产权明晰且可自由交换通常可以实现的前提下,科斯定理能够成立的必要或充分条件是产权交换对参与交换的各方均是“有利可图”的。

关键词:制度经济学,科斯定理,交易成本,交换正文:科斯定理的主要原理来源于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R. 科斯于1960年发表的论文《社会成本问题》(《法学与经济学杂志》1960年10月号),后由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勒表达为科斯定理。

由于科斯本人从未提出科斯定理的文字表述,因此对于科斯定理经济学家们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尽管如此,科斯定理的核心内容是众所周知的。

根据科斯定理,在产权明确界定,而且可以自由交换的条件下,如果产权交换的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则产权的初始分配对资源的最优配置没有影响。

由于在现实经济中,产权明晰且可自由交换通常可以实现,因此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似乎就成了科斯定理能否成立的关键。

但是,经过对科斯定理的认真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并不构成科斯定理成立的必要或充分条件。

让我们先来分析一个经典例子。

这里的例子取自波林斯基《法律学和经济学引论》,利特尔和勃朗出版社,波士顿,1983年版,第11-14页,转引自高鸿业《私有制、科斯定理和产权明晰化》,以下为高鸿业原文)。

假设有一工厂,它的烟囱冒出的烟尘使得5户居住于工厂附近的居民所洗晒的衣服受到损失,每户的损失为75元,从而5户损失的总额为375元。

要想矫正这一受污染之害的状态,又假设只存在两种治理的办法:第一是在工厂的烟囱上安装一个除尘器,其费用为150元;第二是给每户提供一个烘干机,使它们不需要去晒衣服,烘干机的费用假设为每户50元,因此第二种办法的成本总和是250元。

显然,在这两种解决办法中,第一种是比较节约的,它的成本较低,代表最有效率的解决方案……按照科斯定理的含义,上述例子中,不论给予工厂以烟囱冒烟的权利,还是给予5户居民晒衣服不受烟囱污染的权利(即上述的财产所有权的分配),只要工厂与5户居民协商时其协商费用为零(即上述的交易费用为零),那末,私有制的市场机制(即私人之间自由进行交易)总是可以得到最有效率的结果(即采用安装除尘器的办法)。

为什么如此?按照科斯等西方学者的解释,如果把排放烟尘的财产所有权给予工厂,即工厂有权排放烟尘,那末,5户居民便会联合起来,共同给工厂义务安装一架除尘器,因为,除尘器的费用低于5架烘干机,更低于晒衣所受到的烟尘之害(375元)。

如果把晒衣服不受烟尘污染的产权给予5户居民,那末,工厂便会自动地给自己安装除尘器,因为,在居民具有不受污染之害的产权的条件下,工厂有责任解决污染问题,而在两种解决办法中,安装除尘器的费用较低。

实际上,在这个例子中,交易费用为零完全是不必要的假设。

这一点是非常显而易见的。

为什么经济学家一再奢谈“交易费用为零”,实在是令人大惑不解。

对于以上这个例子,(一)如果工厂有权排放烟尘,只要5户居民选择除尘器的交易费用Ct1小于225元(375-150=225 ),选择5架烘干机的交易费用Ct2小于125 元(375-250=125),而且选择除尘器的交易费用Ct1与选择5架烘干机的交易费用Ct2之差小于100元(250-150=100),即,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条件Ct1<225 元Ct2<125 元Ct1-Ct2<100 元这5户居民就会选择除尘器。

假设5户居民选择除尘器的交易费用Ct1是200元,选择5架烘干机的交易费用Ct2是120元,这里Ct1 和Ct2 均小于225元,而且Ct1 -Ct2 =200-120=80<100 元, 以上条件成立。

那么5户居民选择除尘器的收益为:375-200-150=25 元5户居民选择5架烘干机的收益为:375-250-120=5 元因为5户居民选择除尘器的收益25 元大于5户居民选择5架烘干机的收益5 元,这5户居民为了使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当然要选择除尘器。

如上所述,这个选择是有效率的和最优的。

在这个例子中,交易成本并不为零,也不是非常低。

实际上,与其它数值相比,交易成本还是相当高的。

但是,这并不妨碍资源的最优分配。

(二)在上述例子中,假设工厂烟囱不能冒烟,造成停产的损失为500元。

如果居民有权不受烟尘污染,工厂就有三种选择:1 安装除尘器;2 买5架烘干机分别送给居民;3 停产,烟囱不冒烟。

对于以上三种情况,其交易成本分别为C1,C2和C3。

很显然,只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厂就会选择最优资源配置:安装烘干机。

即:C1< 500-150=350 元C2< 500 - 250 = 250 元C1-C2< 250-150 = 100 元在这种情况下,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的假设也是不必要的。

那么,在产权明晰且可以自由交换时,科斯定理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哪就是科斯本人在《社会成本问题》中反复强调过的,这种产权交易对交易各方来说是“有利可图的”。

除此之外,并不需要其他条件。

为了使这个结论更加一般化,现在再来分析一下在《社会成本问题》的火车溅火星损害路边居民的案例。

在这个案例中,铁路公司拥有合法权利经营火车业务,但是在火车运行时,溅出的火星将会对路边居民造成损害。

科斯指出,如果火车有权溅出火星,则路边居民可能会购买这一权利。

其表现方式为付给铁路公司一定数量的钱,要求它减少火星。

如果铁路公司公司拒绝减少火星,它就收不到这笔钱;反之,如果路边居民有权要求火车不溅出火星,铁路公司可能会付给居民一定数量的钱,购买溅火星的权利,以保证铁路业务可以继续进行。

因此,科斯进一步指出,不管在初始状态下产权如何分配,只要双方产权已明确界定,并可以自由交换,在交易成本为零时,其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

其实,即使在这个案例中,交易成本为零的假设也是不必要的。

第一种情况,火车有权溅出火星。

路边居民通过支付给铁路公司费用Cf,并承担交易费用Ct, 损失从开始的L下降到L*。

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居民的总成本是Cf+Ct, 总收益是L-L*,只要δL > Cf + Ct,这个交易对居民就是有利可图的。

同时,铁路公司会用收到的钱Cf 来改进火车设施,以减少火星。

假设改进火车设施需要费用E。

只要E>Cf ,铁路公司就会感到有利可图。

因此这个交易可以成立的条件就是:L-L* > Cf + Ct 和E>Cf 这两个条件同时成立。

这并不要求交易费用Ct等于零(或很低)。

当然,交易费用较低有利于双方达成交易。

第二种情况,居民有权不让火车溅出火星。

铁路公司支付给居民的费用F,并有交易费用T发生。

通过购买溅出火星的权利,铁路公司可获利G。

因此,当G>F+T时,这个交易对铁路公司是有利可图的。

在居民方面,只要从铁路公司的收入F 大于火星造成的损失L*, 也会感到有利可图。

所以,这个交易可以成立的条件就是:G>F+T 和F > L* 同时成立。

综上所述,只要1 L-L* > Cf + Ct2 E>Cf3 G>F+T4 F > L*同时成立,那么不论居民方面的交易成本Ct或者铁路公司方面的交易成本T多么大,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即火车火星对居民的损害为L*。

通过以上分析,很容易看出,对L*点的上下偏离都不能在不损害其中一方利益的同时来提高另一方的效用。

因此,L*点是帕累托最优的。

简言之,只要产权交易的利润空间足够大,无论交易成本多大,双方都会进行交换,以最大化其自身的效用。

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并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当交易成本较低时,双方达成交易的可能性会提高。

所以,在产权明晰且可以自由交换的前提下,科斯定理只要产权满足交换的一般条件,即交易各方均有利可图,即可成立。

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并不是必要或充分条件。

理解这一点,将极大地扩大科斯定理的应用范围。

在现实生活中,交易成本从不为零,有时还相当大。

但是,这并未妨碍每一天都有成千上万的交易在世界各地发生。

科斯定理应用范围的扩大,也就是扩大了市场的边界。

自由经济的市场威力比我们绝大多数人(包括科斯)所认识到的还要大。

结论:1 在产权明确界定而且可以自由交换时,如果这种产权交易对交易各方均是有利可图的,科斯定理成立,即产权的初始分配不影响资源的最优配置。

2 交易成本为零(或很低)并不是科斯定理成立的必要或充分条件。

较低的交易成本仅仅会有助于科斯定理的成立。

3 科斯定理可以应用于交易成本为正的现实中,这将加深人们对市场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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