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版”《鬼吹灯》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君众律师事务所提供)
论我国作品完整权侵权认定标准--基于《鬼吹灯》电影改编案的思考

On the Infringement Standards to the Integrity Right of Works-Reflections on the Film Adaptation of Adventures of Three Tomb Raiders 作者: 刘佳
作者机构: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江苏南京210094
出版物刊名: 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6-11页
年卷期: 2017年 第5期
主题词: 作品完整权 改编权 侵权认定标准 制度重构
摘要:我国现行法对作品完整权的规范较为模糊,如何理解“歪曲、篡改”是侵权认定的关键.基于“歪曲、篡改”是否包括“损害作者声誉“客观结果的观点分歧,司法实践中将侵权认
定标准分为主观标准与和客观标准.主观标准认为无需损害结果,只要违背作者愿意便可认 定侵权,此标准容易造成权利的滥用;客观标准根据“损害作者声誉”的客观损害事实来判定 侵权行为,此标准可能与作品完整权的功能产生冲突.有鉴于此,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应选择 “主观过错认定为主,客观损害判断为辅”的侵权认定标准.。
从“鬼吹灯案”看著作权法中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理解和适用

从“鬼吹灯案”看著作权法中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理解和适用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四项权利,其中关于发表权和署名权的司法认定相对争议不大,而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具体理解和适用,理论界观点不一,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把握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认定边界,本文将根据笔者参与的张牧野(天下霸唱)诉玄霆公司、青岛出版社、当当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简称“鬼吹灯案件”),结合委托人的答辩意见及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对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进行具体解读,以期在类似案件中的对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进行准确的理解和适用。
“鬼吹灯”案情简介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为《鬼吹灯》系列小说的作者,自2006年至2008年5月期间,张牧野在玄霆公司经营的“起点中文网”上陆续发表《鬼吹灯》系列小说。
2006年4月28日及2007年1月18日,张牧野与玄霆公司就《鬼吹灯》系列小说分别签署《授权协议》,约定张牧野将上述系列小说著作权中除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专属于张牧野的权利以外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玄霆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全球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电子出版权、图书出版权、作品改编权利等)。
涉案作品通过合同转让的方式使得其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属于张牧野和玄霆公司。
2014年7月3日,玄霆公司与上海童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童石公司)签订《图书出版协议<鬼吹灯(第一部、第二部)>》,玄霆公司将《鬼吹灯》(第部、第二部)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简体出版权独家授予童石公司。
2015年4月,童石公司与青岛出版社签订《图书独家合作运营协议》,约定双方在中古大陆地区独家合作出版中文简体版《鬼吹灯(第一部、第二部)》。
2015年12月,青岛出版社出版的《鬼吹灯》系列小说正式出版发行。
问题的提出作者张牧野主张青岛出版社出版的《鬼吹灯》系列小说未经授权修改了其原作内容,侵犯了张牧野的修改权;其中多处修改歪曲作者本意,侵犯了张牧野对原作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营销推广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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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负等待,果然《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是一部正经盗墓剧!偷偷告诉你,这个会员绝对值!无论是原著还原度还是视频本身的质量,都能让你看到跟本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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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50分)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 B ) P3A、专利权B、商标权人向被许可人收取许可费的权利 C 、著作权 D 、商业秘密权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 D ) P28A、署名权 B 、修改权 C、保护作品完整权 D、信息网络传播权3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的是: ( D ) P28A 、复制权 B、出租权 C 、放映权 D 、发表权4、下列选项中,应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 A ) P25A、软件编程员胡某编写的一款打车软件B、新华社发表的吕正操讣告C、湖北随州流行起来的一种麻将玩法——“掐五星”D、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5 、下列情形中,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复制的是: ( C ) P30A、比照雁栖湖校区学园 1-002 教室的讲台,制造出一样的讲台B、将微信朋友圈的段子转发给朋友C、将铁壁阿童木漫画形象做成卡通玩具D、复述别人的散文6、下列哪一种行为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复制?( D ) P30A、将一幅画纹在身上B、根据一副肖像画,制作雕像C、将网页文章粘贴到自己的文章中D、抄袭同学的数学题答案7 、下列情形中,不构成公开传播的是: ( C ) P30A、网吧在服务器中存储一批电影,供网民点播、观看B、某大学在礼堂在放映《匆匆那年》,供师生观看;C、韩某将一首歌的 MP3 通过邮件发给三个同学欣赏D、张某将林某在美术馆拍摄的陈丹青油画的照片,上传到自己的博客中8 、下列情形中,构成合理使用的是: ( A ) P37A、从视频网站上下载电影《匆匆那年》观摩B、电影学院学生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改编成剧本,拍成电影,作为毕业作品,供学校师生观看C、某选手在《中国好声音》上演唱张学友作词、作曲的歌曲D、在自己的论文中引用别人论文中的一段话,未注明出处9、下列各项,属于合法使用的是: ( B ) P37A、齐同学将别人的一部畅销小说上传到“百度文库”中,获得 100 个计分B、黄同学从 P2P 网站下载盗版歌曲,供自己欣赏C、韩同学在国科大庆祝建党 90 周年晚会上演唱别人创作的享有著作权的歌曲D、陆同学为了省钱,整本复制同学购买的教科书使用10 、某大学课题组受科技部资助,开发了一套数控机床软件,项目任务书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依照相关法律,还软件著作权属于: ( A? ) P34A、该大学B、科技部C、课题组研究人员D、国家11 、下列作品中,属于职务作品的是: ( A ) P34A、某大学教授主持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研究而写成的科研论文B、微软公司编程人员秦某利用业余时间为朋友公司编写的统计软件C、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D、武汉市委书记车延高的诗集《向往温暖》12、下列行为中,侵权的是: ( A ) P37A、修改 iPhone 手机中的软件,使其可以从第三方来源下载软件、游戏B、将各地的代表性建筑排成照片,并制成明信片出售C、将莫言的小说翻译成藏文,在西藏出版发行D、从网站上下载网友提供安装序列号的微软 Office 2007 软件使用13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不包括: ( D ) P50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 D 、一种克隆羊14、下列哪些属于可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C ) P50-52A、新型洗衣机的操作说明B、体育比赛的规则C、利用电磁波传输信号的方法 D 、植物新品种15 、李某于 2000 年 5 月从甲单位退休,后凭多年工作经验在 2001 年 8 月完成了一项与原单位分配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如该发明创造已获专利授权,则可能对该发明创造享有专利权的人是: ( A ) P53A、李某 B 、甲单位 C、甲单位与李某 D、由法院决定16、一件申请日为 2006 年 9 月 7 日的发明专利申请,下列哪项事件将导致该发明丧失新颖性?( C ) P58A、申请人于 2006 年 9 月 3 日将一篇介绍该发明内容的文章发表在一份技术刊物上,该技术刊物在特定范围内发行并要求保密B、申请人于 2006 年 7 月 2 日在其博客中对该发明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C、申请人于 2006 年 8 月 8 日在某省电视台现场直播节目中对该发明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D、申请人于 2006 年 7 月 9 日在国际探讨会上做了一次详细介绍该发明内容的公开17、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 C ) 。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3.16•【文号】新广电办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的通知新广电办发〔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近期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
有的节目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有的节目擅自截取拼接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片段,或者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断章取义、恶搞等方式吸引眼球,产生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还有一些节目以非法网络视听平台及相关非法视听产品作为冠名,为非法视听内容在网上流传提供了渠道。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的传播秩序,维护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现就有关问题要求如下:一、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
所有视听节目网站不得制作、传播歪曲、恶搞、丑化经典文艺作品的节目;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不得传播编辑后篡改原意产生歧义的作品节目片段。
严格管理包括网民上传的类似重编节目,不给存在导向问题、版权问题、内容问题的剪拼改编视听节目提供传播渠道。
对节目版权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影视制作机构投诉的此类节目,要立即做下线处理。
二、加强网上片花、预告片等视听节目管理。
各视听节目网站播出的片花、预告片所对应的节目必须是合法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
未取得许可证的影视剧、未备案的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以及被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通报或处理过的广播影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对应的片花、预告片也不得播出。
制作、播出的片花、预告片等节目要坚持正确导向,不能断章取义、恶搞炒作。
关于赵成峰涉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的案件(青李沧市监处罚【2021】114号)

关于赵成峰涉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的案件(青李沧市监处罚【2021】114号)【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发文案号】青李沧市监处罚【2021】114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2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280200【处罚日期】2021.10.29【处罚机关】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机关类型】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处罚机关】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区/县级【执法地域】李沧区【处罚对象】赵成峰【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9.08 15:03:45处罚决定书文号青李沧市监处罚【2021】114号关于赵成峰涉嫌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的案件法定代表人赵成峰人赵成峰工商注册号37021360287892192370213MA3ECEY992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称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0-29 00:00:00处罚幅度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19日,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检查时,在该店收银台发现两张收据,其上显示销售“元宝"、“烧纸"等封建迷信丧葬祭奠物品,该行为涉嫌违反了《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
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第七条:“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封建迷信丧葬物品,可以并处销售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六)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的。
重庆高院、市检察院、市版权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著作权保护典型案例

重庆高院、市检察院、市版权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著作权保护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3•【分类】其他正文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版权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著作权保护典型案例为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繁荣发展,加强对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保护,积极推广优秀作品传播利用,增强人民群众对于文化创新创造的获得感,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版权局联合发布2023年度著作权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主要涉及著作权权属审查、游戏画面作品保护、打击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打击网络盗版电影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等。
案例一游戏开发者对具有独创性的游戏动态运行画面享有著作权——原告某甲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乙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键词】游戏画面网络直播实质性相似【基本案情】原告某甲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系《A》游戏的开发者,许可原告重庆某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使用全部游戏元素,并有权以自己名义单独起诉或共同起诉侵犯《A》游戏著作权的行为。
某丁APP运营主体为被告北京某乙科技有限公司。
某丁APP的游戏主播未经授权以网络直播方式传播《A》游戏内容。
APP还开发大量《A》游戏直播空间,在显著位置推荐主播的直播内容,并为直播提供充值结算渠道。
原告深圳某戊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向某乙公司发送侵权投诉邮件,要求北京某乙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某丁APP上直播《A》游戏的侵权行为。
截止2018年10月,某丁APP国内的日活跃用户超过2亿,月活跃用户超过4.5亿。
《A》游戏主播的粉丝量呈逐渐上升趋势。
现某甲科技(成都)有限公司等认为北京某乙科技有限公司等构成著作权侵权,请求法院判决北京某乙科技有限公司等立即停止通过APP平台以直播方式传播《A》的游戏内容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期末论文

《鬼吹灯之九层妖塔》侵权案例分析2016年新年伊始,知名网络平台新浪网等纷纷爆出张牧野(著名网络小说《鬼吹灯》作者,笔名天下霸唱)以侵犯作者的署名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为由,将陆川及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事。
此案的诉讼文件已经提交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目前尚未正式立案。
但是其中的知识产权纠纷我们可以拿来进行分析。
诉状中具体有三:1.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即停止所有途径对侵权作品的发行、播放和传播。
2. 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3. 赔偿原告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虽然并没有最后的宣判结果,但是作为当前一大热门的“鬼吹灯”系列电影和作者,我们可以借此机会对此事件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简要的分析。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根据已经公开的材料和张牧野的说法,《九层妖塔》的电影中和海报上并没有给张牧野署名,而电影情节与小说内容相去甚远。
张牧野也认为《九层妖塔》的改动范围过大,这两点分别侵犯了人身权中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张牧野的代理律师王韵表示:“我们认为这已经完全背离了原著,并且影片改编出来以后也有一些霸唱的书迷批评霸唱,影响到了霸唱的声誉,也侵犯了霸唱原著的完整性”。
两位被告为中影和陆川,并没有同为出品及发行方的乐视影业。
因为在广电总局查到的相关备案材料里,出品方只有中影股份一家公司,而陆川作为编剧自然也是被告人之一。
张牧野的律师欲诉《九层妖塔》的原因是,电影和海报上并没有给天下霸唱署名,只是标着“根据小说《鬼吹灯之精绝古城》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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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版”《鬼吹灯》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君众律师
事务所提供)
小说《鬼吹灯》作家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继诉《九层妖台》歪曲篡改原著一案后,近日又将版权商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霆公司)、出版商青岛出版社及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当科文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法院,起诉“最新修订版”《鬼吹灯》构成不正当竞争。
以下是笔者的详细分解:
原告诉求
张牧野起诉称,在他于微博宣布重新修订《鬼吹灯》后不久,玄霆公司、青岛出版社就通过“当当网”售卖“最新修订版”《鬼吹灯》,并以“足本无删节”、“全新修订”等词汇进行宣传。
该“最新修订版”《鬼吹灯》不仅擅自修改了小说内容,侵犯了自己享有的小说修改权,亦诱导读者误以为该版小说即微博中所说的最新修订版,欺骗消费者购买,有“搭便车”嫌疑,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而要求三被告停止出版、发行、销售侵权图书,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时索赔1000余万元。
被告辩称
目前该案已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时,原告小说作者张牧野本人并未到庭。
被告亦对原告所提出的各项主张一一作出答辩。
其中,针对不正当竞争这一主张,被告辩称,本案中,出版者与作者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涉案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人并非原告而是该公司,所以原告并非竞争法意义上的经营者,不能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经济赔偿,相关经济利益的诉求仅适用于著作财产权。
而且“无删节”等表述,是与旧版图书相区别,属于对涉案作品出版状况的客观真实描述,且对图书进行了署名,不属于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宣传。
本案当时并未当庭宣判。
君众看法
对于原告提出的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当竞争法》第十四条有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而第二十四条亦提到: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专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但本案的关键在于,作家张牧野是否属于《反不当竞争法》调整主体,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竞争关系。
我国《反不当竞争法》所定义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笔者认为,作家张牧野是否符合此经营者的定义,将是法院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今中国文化产业正在不断发展,所占我国产业比例正在不断增加,文化市场作为新兴市场,《鬼吹灯》案只是沧海一粟,实际上各种侵权纠纷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我国文化市场秩序,打击了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
张明君律师指出,要想真正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创新,关键还是得完善立法,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为精神财富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