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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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一、前言随着学校餐饮服务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问题愈加引起关注。

为保障师生健康,维护食品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1. 供应商选择1.1. 合作供应商需持有相关食品安全证照。

1.2. 严格审核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检测报告。

2. 食品接收2.1. 接收时应检查食品包装完好无损,过期食品拒收。

2.2. 每批食品接收后需记录存档。

3. 食品储存3.1. 分类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3.2. 保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定期清理检查食品状态。

三、食品加工与烹饪1. 食品加工1.1. 食品加工人员应佩戴工作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1.2. 加工食品应先清洗、处理杂质。

2. 烹饪操作2.1. 严格按照食谱操作,材料先进先出,避免大量存储。

2.2. 食品烹饪后需及时清理厨房设备、保持整洁。

四、餐饮排菜与摆盘1. 餐饮排菜1.1. 根据师生喜好合理搭配菜品,保证食品多样性。

1.2. 合理控制食品数量,避免浪费。

2. 摆盘准备2.1. 饭菜摆盘整洁美观,避免交叉污染。

2.2. 摆盘前需用食用酒精消毒,保持卫生。

五、餐具清洁与消毒1. 餐具清洁1.1. 餐具清洗前,需先清洁衣物再清洁手部,保持个人卫生。

1.2. 餐具清洁后需晾干,避免交叉污染。

2. 餐具消毒2.1. 餐具消毒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消毒效果。

2.2.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保证正常运转。

六、废弃物处理1. 食品残渣处理1.1. 食品残渣分类回收,避免混合废弃。

1.2. 食品残渣垃圾箱定期清理消毒。

2. 厨房废弃物处理2.1. 厨房废弃物需按规定分类投放,定期清理。

2.2. 废弃物投放时,避免污染其他区域。

结语本操作规范将有助于学校食堂餐饮服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并倡导全体师生共同关注饮食安全问题,形成共建的良好食品安全环境。

以上是针对学校食堂餐饮食品的安全操作规范,希望引起所有相关人员的注意与重视,达到规范餐饮服务,保障师生健康的目的。

江苏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江苏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

江苏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江苏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江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维护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校对食品安全管理的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江苏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制度适用于江苏省所有中小学食堂,包括公办学校食堂和民办学校食堂。

第三条食堂应建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员,并进行培训。

第四条食堂食品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调从源头控制和整个生产流程控制。

第五条食堂食品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食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公示结果。

第二章食材购进与验收第七条食堂应与合法的供货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八条食堂应优先采购本地农产品,确保新鲜、安全。

第九条食堂购进的食品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明,保质期应在有效期内。

第十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验收区域,有专人负责。

第十一条食堂应对购进的食品进行验收,包括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和商品编码等。

第十二条食堂对不合格的食品,不得进入库房,应及时退还供货商,并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检测食品的质量安全,包括常规检测和抽检。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四条食堂应制定明确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包括原料准备、加工步骤、加工工具的消毒等。

第十五条食堂应为食品加工区域定期配备食品安全标志,设置食品加工员工作证。

第十六条食堂加工区域应保持整洁,防止害虫侵入。

第十七条食堂应定期对加工区域进行清洗和消毒。

第十八条食堂应建立食品保洁制度,对厨房和餐具等进行及时和有效的清洁消毒。

第十九条食堂食品加工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持有合格的健康证明。

第四章餐饮服务与卫生管理第二十条食堂应设立明显的座位,防止食品污染。

第二十一条食堂应设立储物柜、置物柜等,方便学生存放物品。

第二十二条食堂应提供合理的用餐时间,保证学生能够有充足的时间用餐,不得催促学生吃饭。

第二十三条食堂应定期对师生提供的用餐意见进行调查和收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操作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一、国家颁布的与学校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及《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

重点讲讲卫生部、教育部印发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需要追究学校行政责任的,应当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综合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内容和办法,可以概括区分为事前追究和事后追究两部分。

其中,事前追究内容包括未建立食堂卫生校长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实行食堂承包经营(托管)经营的学校未建立准入制度或准入制度未落实、未建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学校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或存在影响食品安全病症未调离食品工作岗位的,以及未按规定安排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学生集体用餐的、对餐饮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的时限进行整改的。

教育主管部门和餐饮监管部门在例行的检查、督查工作中,发现学校存在上述问题,将给予学校限期整改、警告、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扣分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政纪处分。

餐饮监管部门将给予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的处罚,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事后追究内容包括瞒报、迟报食物中毒事故,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以及未配合餐饮监管部门进行食物中毒调查或未保留现场的。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加强监督管理,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对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流程等方面要求进行梳理归纳,形成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管理。

对提供用餐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的食堂,参照本指南。

一、学校主体责任1.学校应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

2.学校应建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安全的学校负责人、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机构工作职责和各成员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3.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

校长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

-3-4.学校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责任。

5.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食堂,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委托经营合同。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6.承包或委托经营学校食堂的社会餐饮企业及供餐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7.学校食堂采用承包、委托经营或选择供餐单位供餐,应建立健全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课件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课件
装食品; 5、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6、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食品原料的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
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三)加工过程管理
1、按照各功能(区)间用途和加工程序进行食品 加工操作,不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原料仓库内应设货架,离墙离地超过10厘米。 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 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使用卡片插袋式,随原料的更新而更新。
大包装原料(白糖、面粉、大米等)拆袋后,封 口处所附标签应取下插于标签插袋内。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 剂”字样。
各功能间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一)粗加工间
粗加工间应有固定的场所,与餐厅、备餐间、烹饪间等分 开。
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原要求1.5米),防尘防蝇设 施齐全。
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 孔径小于 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应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分别标示动物性食品清洗池(红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一、组织管理
(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资质。 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
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 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 围经营。 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 校、托幼机构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采购管理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为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组织管理(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资质。

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

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

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建立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四)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监督量化评级较高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并向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

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二、设施及布局学校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间。

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瓷砖颜色进行区分。

各功能间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一)粗加工间粗加工间应有固定的场所,与餐厅、备餐间、烹饪间等分开。

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

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保障师生饮食健康与安全的重要基石。

以下将从资质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食品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消毒以及应急处理等方面,详细阐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一、资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将证件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确保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同时,食堂的平面布局图纸需提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受指导后施工,以避免选址、设施设备及布局不符合要求而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人员管理健康管理与培训:食堂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掌握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每日进行晨检,记录健康状况,有发热、腹泻等症状者不得参与食品加工。

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工作衣帽等。

进入操作间前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佩戴首饰,不得吸烟、吃零食。

三、环境卫生操作间布局:操作间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流程设置,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并通过地面瓷砖颜色等进行区分。

各加工间应相对独立,路径从脏到净、从生到熟,避免交叉污染。

清洁与消毒:操作间墙壁应使用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材料,并铺设到顶。

地面应防滑、防水、易清洗,具有一定坡度便于排水。

定期清洁操作间,保持无蝇、无鼠、无蟑螂,垃圾、潲水容器应密闭存放并及时处理。

四、食品采购与储存采购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从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食品及原料。

索取并保存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

储存管理:食品原料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标识清晰。

食品添加剂应专柜存放,加锁标识。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的指南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的指南

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为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组织管理(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资质。

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

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

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建立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四)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监督量化评级较高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并向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

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二、设施及布局学校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间。

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瓷砖颜色进行区分。

各功能间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一)粗加工间粗加工间应有固定的场所.与餐厅、备餐间、烹饪间等分开。

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

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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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指南为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体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组织管理(一)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资质。

应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申请办理并取得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在食堂醒目位置,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

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学生食堂不得制售凉菜。

(二)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学校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并公示。

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建立学校食堂日常管理制度。

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投诉受理制度等。

(四)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餐饮监督量化评级较高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送餐,并向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供餐能力、运输车辆等进行实地考察。

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二、设施及布局学校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单一食品加工处理流程,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间。

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宜通过地面瓷砖颜色进行区分。

各功能间基础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一)粗加工间粗加工间应有固定的场所,与餐厅、备餐间、烹饪间等分开。

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防尘防蝇设施齐全。

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应有足够供水,所供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应设有三个以上水池,分别标示动物性食品清洗池(红色)、植物性食品清洗池(绿色)、水产品清洗池(黄色),提供水果的学校食堂,应设水果专用清洗池(蓝色)和浸泡池(白色)。

(二)切配间切配间应有专用区域(或专用隔间)。

地面应用不透水材料铺砌,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并无污迹和食物残渣。

墙壁、天花板的涂料无脱落、无霉斑。

排水沟有一定坡度,下水道通畅,出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隔离网。

切配台应用色标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为荤菜切配区(红色)、素菜切配区(绿色)、水产切配区(黄色),宜配备三个切配台并用色标区分。

三个切配区分别设置专用刀具及砧板,以相同色标标示。

(三)烹调间地面应用防水材料铺砌,易清洗、防滑,墙裙应贴有浅色瓷砖到墙顶。

操作台宜采用不锈钢台面,灶台有一定坡度的排水沟,保持下水道通畅,灶台上方应有排烟罩。

灶面及灶台墙壁应无油污、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烟罩不滴油,烹调加工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用具的清洗、洗刷。

(四)备餐间入口处应设置通过式预进间,设有洗手、消毒、更衣等设施。

洗手池水龙头应为非手动式,墙壁贴“六步洗手法”图示,备有洗手(液)、消毒液及干手设施。

备餐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若不能双向开闭,则宜开向备餐间内。

备餐间与烹调间之间应设专用供菜通道,大小宜以可通过传递食品的容器为准,通道口设门。

售菜口为可开闭式传递窗。

备餐间内不得有明沟。

备餐间内应设置不锈钢配餐台,成品容器带盖,宜设置水浴保温箱等保温设施。

紫外线灯(波长200~275nm)应按功率不小于1.5W/m3设置,紫外线灯应安装反光罩,强度大于70μW/cm2),居中悬挂,离地不超过2米的高度。

紫外线消毒灯开关设于室外,并加贴标识。

配备独立空调,功率与室内面积相匹配。

配备专用留样冰箱(柜)及数量足够的、易清洗消毒的密闭留样盒。

废弃物箱(桶)盖子应为脚踏式,并保持内外壁清洁。

(五)消毒间餐用具消毒应以热力消毒为主,化学消毒仅限用于不耐高温餐用具。

采用物理消毒法的,应在蒸箱附近墙壁加贴蒸汽消毒时间要求,或在热力消毒柜附近墙壁加贴消毒温度、时间要求。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宜设置4个专用水池,分别用于为餐用具初洗、清洗、浸泡消毒和消毒液残留冲洗,各类水池应标明其用途,消毒池上方加贴消毒方法说明,根据消毒池实际容积及所使用消毒液的品牌要求,注明所配制消毒液的实际配比,配制方法以便于操作为原则。

专人负责餐用具消毒记录。

洗净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倒置存放于洁净、密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保洁柜数量应符合实际需要。

如就餐时统一到桌上分餐具,每桌需配备一只可密闭整理箱,作为餐具保洁箱,每餐后与餐具同清洗、消毒,餐具倒置存放。

如在教室内分餐并清洗餐具的幼儿园,教室内应设餐具清洗专用水池和专用消毒保洁设施,不得设在厕所内,盛装食品及分餐的工具宜在食堂清洗消毒。

(六)原料仓库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

食品主食、副食、调味品等应分架存放,宜分库存放。

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药、灭蟑药等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入食品仓库。

食品原料仓库内应设货架,离墙离地超过10厘米。

所有物品上架,按品种分区存放,货架上加贴标签,标注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使用卡片插袋式,随原料的更新而更新。

大包装原料(白糖、面粉、大米等)拆袋后,封口处所附标签应取下插于标签插袋内。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柜子加锁并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七)更衣间每名员工一只更衣柜,更衣柜和鞋柜宜分开,配备洗手水池,加贴洗手方法标示。

三、过程控制(一)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学校应建立从业人员基础档案,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衣帽;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吸烟、不吃零食、不佩戴饰物;进入备餐间前应二次更衣;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厕所。

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二)原料采购管理:采购食品及原料时,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含食品安全内容的供货协议,索取并保管好有效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

在商场、超市等采购食品原料的,保存好每日供货票据;在农贸市场采购的,在采购单据上由供货方、采购人员、验货员三方签字后妥善保管。

不得采购无票证或票证不符的食品,做好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登记。

严禁采购加工以下食品:亚硝酸盐;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食品原料的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食品原料。

(三)加工过程管理:按照各功能(区)间用途和加工程序进行食品加工操作,不随意变更,不交叉使用。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认真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应分池清洗;各切配区不同色标的刀具、砧板不得混用,砧板立式存放;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开存放,并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留样冷藏冰箱应专用,标志明显;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200g,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使用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采用精确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四)餐用具消毒管理:应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程序。

热力消毒应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持100度10分钟以上;化学方法消毒应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的程序进行,使用消毒液应含有效氯浓度250mg/L 以上,餐用具全部浸泡入液体中,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后应用流动洁净水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应立即倒置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有明显标记。

(五)室内环境卫生管理:制定室内卫生管理制度,将各功能区及功能区内的水池、操作台、冰柜(箱)、灶台、货架等硬件设施卫生保洁工作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每区域、每个工具、设施都有责任人,并在责任区域内或硬件设施上加贴责任人姓名,制定定期检查制度,按标准要求检查,检查结果与(员工)利益挂钩,确保卫生保洁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四、台帐资料(一)档案资料管理: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资料,每年汇总整理并装订成册,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2年。

主要内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名单及上级有关文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学校食堂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材、资料,人员学习记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意见书;各类台账资料等。

(二)台账资料管理:具体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核记录、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过程控制记录、餐用具消毒情况记录、从业人员管理记录、食品安全检查记录、食品留样记录、投诉处理记录、不合格食品及废弃油脂处理记录、食品添加剂采购及使用记录等。

鼓励建立电子记录。

五、应急处置(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学校应结合本食堂实际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并将其列入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应每学期至少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事故处置演练一次,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

凡在本学校食堂就餐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对人体健康已产生危害或者可能产生危害时应启动处置方案。

(二)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当就餐者反映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以及疑似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第一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迅速采取以下行动:组织对伤病人员进行救助,及时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保护现场,包括可疑食品、呕吐物,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两小时之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隐瞒、拒绝。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对可疑中毒食物和接触过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针对不同污染物使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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