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条例(暂行)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16篇)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16篇)学生宿舍管理条例(通用16篇)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篇1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保证广大学生有一个整洁、安静、文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扩大会议决定,特制定本条例。
一、住宿规定1、学生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调配管理。
住宿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舍务处关于宿舍调整的安排,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整工作;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设施,违者,照价赔偿。
2、学生入学时,必须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并按分配的房号床位住宿。
未经舍务处同意,不得擅自调房或强占床位。
3、星期日至星期五晚原则上不准请假离宿,无故离宿及夜修缺课达3次者,作通报批评处理。
4、宿舍早上6:30开大门,晚上1 0:20关大门(详细开关门时间见备注)严禁翻围墙爬防盗网进入宿舍,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5、上课和夜修时间学生不得在宿舍滞留,因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留在宿舍的同学,需持病假条等证明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宿舍。
上课或夜修时间进出宿舍一律要进行登记。
6、严禁进入异性宿舍,有事需到异性宿舍可通过舍务处报告,请到值班室会面。
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
7、未经舍务处同意,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
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严禁留宿异性,违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8、在校住宿的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住宿。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9、节假日期间,宿舍楼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内宿生未经许可不得私自进入,有特殊情况,需到舍务处说明登记。
10、自觉遵守作息制度,自觉保持宿舍安静。
午休时间、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吹拉弹唱、下棋、打扑克、开音响、跳舞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违者,给予口头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严禁在学生宿舍打麻将、起哄、酗酒、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赌博等,不准传播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违者按规定处理。
职工宿舍规章制度条例

职工宿舍规章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工宿舍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居住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条例。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职工宿舍的管理和居住人员。
第三条 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宿舍环境整洁、安全、舒适。
第二章:宿舍分配第四条 职工宿舍的分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根据职工的岗位、工龄、家庭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分配。
第五条 职工在分配宿舍时,应主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第六条 职工宿舍分配结果应进行公示,职工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三章:宿舍使用第七条 职工应爱护宿舍设施,合理使用,严禁擅自改动、损坏或私自转借。
第八条 职工应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遵守垃圾分类规定,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第九条 职工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
第十条 职工应配合宿舍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四章:宿舍维修与改造第十一条 职工宿舍的维修与改造由公司后勤保障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 职工发现宿舍设施损坏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后勤保障部门报修。
第十三条 后勤保障部门应在接到报修后及时处理,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 职工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停职等处分。
第十五条 职工在宿舍内发生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条例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十八条 职工宿舍的入住与退房流程应遵循以下规定:1. 职工入住宿舍时,需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住手续,领取宿舍钥匙。
2. 职工退房时,应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并办理退房手续,将宿舍钥匙、房卡等物品归还至后勤保障部门。
3. 职工退房时,应确保宿舍内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需按公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宿舍管理暂行条例

413宿舍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宿舍各成员行为习惯及日常秩序,促进宿舍和谐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宿舍各成员有下列权利:1.在供电的时候开灯的权利。
2.开窗通气的权利。
3.享受宿舍公共设施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
4.获得其他成员尊重的权利。
5.享受宿舍电子资源的权利。
第三条 宿舍各成员有下列义务: 1.按时值日打水,并在值日时积极打扫卫生以及倒垃圾的义务,自己值日有事时可以和其他成员调换但不得不管的义务。
2.在宿舍统一熄灯后按时睡觉,不做影响宿舍其他成员休息的举动,如熄灯后长时间在宿舍打电话等行为。
3.在规定的时间回宿舍的义务。
4.不在宿舍做违法乱纪或有违公序良俗之事。
5.维持宿舍干净整洁的义务。
6.不做破坏宿舍生态平衡之事,应保持宿舍空气和湿度的适宜。
7.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创造良好学习气氛的义务。
8.宿舍无人时最后出来的成员锁门的义务。
9.宿舍成员有装扮好属于自己地盘的义务。
10.宿舍成员有尊重宿舍其他成员及其访客的义务,不得使用脏言脏语,努力建设宿舍精神文明。
第四条.宿舍运作管理的具体规定1.宿舍成员实行社员个人自治的政策,一切宿舍个人行为都由自己决定并实行,他人不得干涉,但下列情况除外:个人做出的决定或实施的行为将有可能危及到宿舍其他成员的人身或财产安全的;个人的决定将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破坏宿舍整体形象的;2.宿舍事物由全宿舍成员共同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宿舍成员想聚会的,可以相互提议,社员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商议决定,不得强求。
4.宿舍成员从外边搞得电影的,必须共同分享,不得自己一人偷着乐。
5.宿舍各成员应相互帮助,有困难大家解决,相互交流。
6.宿舍成员发生矛盾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社长裁决,双方有一方不服裁决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坚决反对使用武力。
7.宿舍成员应该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释放ψουδυθιτι,不得放χηουϕιαοθι,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除外。
宿管部规章条例

宿管部规章条例一、宿舍管理1.1 宿舍入住规定- 学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宿舍入住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将被视为抛却入住资格。
- 入住宿舍前,学生应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宿舍保证金。
- 入住宿舍后,学生应妥善保管房卡,不得私自转借或者遗失。
如遗失房卡,应及时向宿管部门报备。
1.2 宿舍内部管理- 学生应保持宿舍内的卫生和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者私自挪移宿舍内的家具。
- 宿舍内禁止吸烟、饮酒和吸毒等违法行为。
- 学生应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者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歇息的活动。
- 学生应合理使用宿舍内的电器设备,并按时关闭电源。
1.3 宿舍安全管理- 学生应保持宿舍门窗的安全,不得随意更换或者损坏宿舍设施。
- 学生应定期检查宿舍内的电线、插座等设施,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宿管部门。
- 学生应遵守宿舍内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
- 学生应保持宿舍内的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二、公共区域管理2.1 卫生管理- 学生应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和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者随意涂写乱画。
- 学生应按时参预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并配合宿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2.2 设备管理- 学生应合理使用公共区域的电器设备,并按时关闭电源。
- 学生不得私自挪移或者损坏公共区域的设备和家具。
2.3 安全管理- 学生应保持公共区域的安全,不得随意更换或者损坏公共设施。
- 学生应遵守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共区域吸烟或者使用违禁物品。
三、违规处理3.1 违规行为- 学生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被视为违反宿舍管理规定:乱扔垃圾、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更换宿舍设施、在宿舍内吸烟、饮酒和吸毒、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歇息等。
- 学生如有以上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3.2 处分措施- 对于学生的违规行为,宿管部门将采取以下处分措施之一或者多种: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宿舍禁闭、宿舍调整、宿舍退宿、学院纪律处分等。
学校宿舍管理暂行办法

学校宿舍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宿舍管理,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确保学生的生活安全和秩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宿舍分配
1. 宿舍分配原则上按照学生入学时间和学业成绩进行排序,并考虑特殊情况和个人需求。
2. 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应向学校宿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进行。
三、宿舍使用
1. 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宿舍入住手续,不得擅自进入他人宿舍。
2. 宿舍内禁止吸烟、酗酒、打斗和妨碍他人休息的行为。
3. 学生对宿舍内设施和公共区域负有维护责任,禁止损坏和滥用。
四、宿舍安全
1. 学生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得私自转让、借用或出售。
2. 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从事危险活动,如私拉电线、擅自使用明
火等。
3. 学生应加强宿舍安全意识,不得将危险物品带入宿舍。
五、违规处罚
学校将依据具体情况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宿等措施。
六、附则
1.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未尽事宜,学校宿舍管理部门有权进行解释和决定。
以上为学校宿舍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维护学生宿舍
秩序和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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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泰州市博日电脑技术学校学生宿舍清场及锁门规定(暂行)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力度,切实推行“三风”建设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现公布学生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暂行)如下:一、宿舍清场制度:由学生科、学生会,宿舍管理员共同对男、女生宿舍区分时段进行清场,严禁在宿舍区内无故置留。
清场时段:上午:6:50~7:00下午:1:50~2:00晚间:6:50~7:10二、留置宿舍请假制度:在规定时间内,确因身体不适,无法上课需留置宿舍休息者,必须经班主任核实、报学生科同意后方可留置在宿舍内,并由班主任补办请假手续。
无事留在宿舍逗留不及时报知班主任、学生科者,一律视为旷课,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各班班主任应在清场时段提前到所在班级宿舍查看学生出勤情况。
严禁擅自允许学生留置宿舍。
三、上课时间段回宿舍请假制度:在上课过程中,确因身体不适等原因需回宿舍休息者,必须报到班主任核实、开据请假条并经学生科盖章同意后方可回宿舍;四、宿舍锁门制度:在宿舍清场后,由宿舍管理员负责将宿舍大门上锁,无事不允许开门,私放学生进宿舍者将严肃处理。
晚自习结束后,在熄灯前15分钟宿舍必须锁门,严禁学生再外出活动,做好就寝前的工作,锁门后,宿舍大门的出入须至宿管理处登记。
以上制度、希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校长室2006-11-8第二篇:学生宿舍规章制度学生宿舍规章制度(增)从第十一周起,班内各宿舍增加以下条例:1每周每个宿舍的分数必需达到90分以上,如不达标,则相关宿舍的所有成员要扣除相应的操行分:80至89分,扣1分;70至79分,扣2分;60至69分,扣3分,不合格者,除扣操行分五分外,还要罚抄学校规章制度一遍。
如分数达到95分以上的,则给各成员奖励操行分3分。
2.早上、下午、晚修三个时间段不按学校要求离开宿舍的同学,每次每人扣掉操行分1分。
3 每周各宿舍都要安排一次大清洁,要求全体舍员必需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在其它时间补回相应的清洁工作(该工作由舍长安排,如不服从的,扣除操行分1分,舍长负责将名单上送班长处),如抹窗等。
宿舍管理制度条例

宿舍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宿舍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宿舍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的养成。
第二条宿舍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学生宿舍。
第三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是负责宿舍管理工作的组织,由学生代表和辅导员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宿舍管理相关事宜,保证宿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具有对宿舍管理制度的解释权。
第二章宿舍入住与退宿第五条所有学生入住宿舍前,需经过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按照分配的床位入住,并签订入住协议。
第六条学生在宿舍居住期间不得私自转换房间或床位,如确有需要,应向宿舍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七条学生退宿时,需提前一周向宿舍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如违反规定擅自退宿,将会被追究责任。
第三章宿舍秩序第八条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各位同学应相互尊重,保持宿舍的安静和整洁。
第九条学生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不得擅自将他人物品带入宿舍,不得私自借用他人财物。
第十条学生宿舍禁止进行一切形式的赌博、危险活动以及违法行为,严禁酗酒、吸烟等不良习惯。
第十一条学生宿舍禁止饲养宠物,禁止在宿舍内进行大型电器设备、燃气炉等违规使用。
第四章宿舍卫生第十二条学生宿舍要保持整洁卫生,每天进行打扫,每周进行大扫除,宿舍楼负责人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厨房、洗手间等公共区域的清洁由全体住宿学生共同负责,每天轮流进行清洁,保证卫生。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内乱扔垃圾,定期进行垃圾分类与处理。
第五章管理责任和违规处罚第十五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有权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警告、罚款、停宿、退宿等处罚。
第十七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有权与学生所在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宿舍管理制度未能涵盖的问题,宿舍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补充和调整,并提前通知学生。
宿舍管理条例

宿舍管理条例宿舍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宿舍的安全、整洁和良好的生活环境,规范宿舍管理,提高住宿学生的素质和自律意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所有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或违反。
第三条宿舍管理按学期划分,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宿舍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评定住宿生综合素质的依据。
第四条住宿学生应当互相尊重,文明相处,共同维护宿舍的安宁与和谐。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退宿第五条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及其他管理情况,进行宿舍分配。
第六条学校会督促住宿学生按时缴纳宿舍费用。
第七条住宿学生申请退宿需提前三天向宿舍管理员提交申请,并按照规定进行申请流程。
第八条住宿学生如发生退宿违规、毁坏公共财物等行为,将会被校方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宿舍安全第九条住宿学生入住前应将个人行李妥善保管,宿舍管理员不对物品损失负责。
第十条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特殊情况需得到宿舍管理员的同意。
第十一条使用煤气、电炉等明火烹饪,应多关注火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不得存放违禁品。
第十三条严禁将危险品放置在走廊、阳台等公共区域。
第十四条灭火器的使用应得到宿舍管理员的指导和许可。
第四章宿舍秩序第十五条宿舍内禁止随意吸烟,吸烟者需到指定区域。
第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宿舍内禁止大声喧哗、争吵斗殴等干扰他人的行为。
第十八条宿舍内禁止留宿异性,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宿舍内禁止养宠物。
第二十条宿舍内禁止乱贴乱画,不得损坏公物。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宿舍前,应将门窗关闭,断电断气,并保持房间的整洁和卫生。
第五章宿舍卫生第二十二条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卫生制度,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
第二十三条宿舍内禁止乱扔垃圾,垃圾应当分类投放到指定地点。
第二十四条床铺应经常清理整理,被褥要晾晒,并保持干燥。
第二十五条如遇窗户、水管漏水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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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崇礼楼622宿舍条例(暂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宿舍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维护宿舍秩序,丰富宿舍文化,增进同学间的友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宿舍工作贯彻“全体动员、和谐安全、批评指正、求同存异”的方针。
工作突出集体,兼顾个人的原则。
第三条宿舍的要求是:
(一)宿舍要有具体情况的制度和相应的措施;
(二)重点关注卫生情况和公共物品使(借)用情况;
(三)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如遇问题,可拨打后勤服务集团客服热线8575110或学生公寓维修中心电话8577365进行投诉和维修。
(四)宿舍人员举止文明,不侵犯他人权益。
舍长以身作则,其他人员尽力配合舍长。
第四条宿舍的制度包括:
(一)宿舍卫生值日制度,详见附件《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二)宿舍财务管理制度,详见附件《宿舍财务管理制度》
(三)宿舍物品使(借)用制度,详见附件《宿舍物品使(借)用制度》
(四)宿舍大会通报制度,详见附件《宿舍大会通报制度》
(五)其他有关制度。
第五条舍长领导宿舍工作,督促他人履行职责,协调解决宿舍的重大问题,责任大,是宿舍的形象和代表。
根据需要,组织配备人员。
舍长对宿舍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制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
(二)检查宿舍工作,及时指出批评违反条例的行为;
(三)接到校、院、老师、班干部指令应该及时通知到位。
舍长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其他人员可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在宿舍大会上可重新选举新任舍长。
第六条宿舍集体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宿舍大会,监督、落实本条例的实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
(二)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宿舍人员的证件,需要宿舍口令验证或宿舍人员的同意方可进入,并核对登记出入的物品;
(三)维护宿舍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宿舍的不良行为,对已发生的不良行为立即指出批评,对不听劝者在宿舍大会上进行批斗;
(四)全体宿舍互相督促落实宿舍建设和维护。
第七条对认真落实执行各项制度、表现优秀的个人,批准“宿舍英雄”称号,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给以警告;行为不端、不检点,威胁或造成他人伤害、公共财产损失的,处1元罚款,对间接责任人员处0.5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要在宿舍大会上严肃批评,进行批斗。
(罚款充当舍费)
第八条宿舍是校园治安保卫重点。
宿舍应当遵循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
在宿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都应当遵守本宿舍的相关制度。
宿舍同时应当遵守本条例的一般规定和学校的特别规定。
第九条宿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道歉,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条例自2013年3月10日起施行。
错误!未指定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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