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起诉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财产保全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_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

财产保全的诉讼流程一、诉讼中1.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
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
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
2.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第二,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第三,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第四,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起诉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起诉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形及程序
财产保全一般应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但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在诉前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情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6.11.07•【文号】法释〔2016〕22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保全和先予执行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6年10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6〕22号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 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第三条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通知仲裁机构。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是起诉前申请还是起诉后申请(精选10篇)

财产保全是起诉前申请还是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中,为了保证诉讼目的的实现而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的一种措施。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原告在诉讼中获得的实际利益保全,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曲意逃脱或转移财产,从而影响原告的权益。
因此,财产保全的重要性不言自明,但对于很多人来说,关于财产保全是起诉前申请还是起诉后申请的问题却相当困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一、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比较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案件性质严重,原告需要确保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会逃脱或转移财产,从而影响原告的权益。
2.被告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有可能会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或恶意藏匿财产。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这样可以提前防范诉讼中被告转移财产的风险,为原告赢得更多的胜诉机会。
另外,如果原告需要在诉讼中保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如易于丢失或者被毁等情况,也可以考虑在起诉前申请保全。
二、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比较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2.在诉讼过程中发现被告已经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需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被告进一步转移财产。
这时候,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在申请中详细说明被告已经存在转移财产的事实。
三、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无论是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还是在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人需要能够充分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申请人需要清楚说明财产保全的方式和具体措施,并提供有力证据支持。
3.申请人应当保证所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不会给被保全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过度损失。
4.申请人需要注意所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和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避免对被告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总之,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措施,可以帮助原告确保在诉讼中获得应有的权益。
但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案件的性质、被告的行为、保全措施的限制等等。
财产保全流程

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诉讼财产保全的相关常识与方法技巧一、进行民事诉讼为何需要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证将来生效民事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或者为及时、有效避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根据法律的规定,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依法采取的限制有关债务人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保全了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后,债务人便可能被迫应诉,或者主动与债权人就归还债务进行谈判。
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A person needs to know his position, just like a person knows his face. This is the most sober consciousness.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
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现代经济高度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诉讼当事人争诉地的目的在于获得赔偿、救济,为了这一目的最终能够实现,财产保全是十分必要的,那么进行财产保全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本文整理了相关内容详情请看下文。
一、在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1、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人提供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由当事人提出或法院依职权决定,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
申请人提供担保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也可以由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具体数额,司法实践中要求与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数额相当,例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2万元,申请人就要向法院提交2万元作为担保。
此2万元即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与之相等值的固定资产。
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时间起诉的,因而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对诉中财产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一般情形无明确限制。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以防止有关财产或标的物被处分或灭失的危险,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人民法院对申请人申请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认为符合财产保全条件的,又提供了担保的,必须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指南

备注:诉前财产保全向本院立案庭申请。诉讼保全向审理案件的业务庭申请
5、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及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查询证明、社团法人注册查询证明、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等及法人身份证明书)。
6、申请人需提供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
8、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申请人需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的损失。
9、申请人在收到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10、保全费计算:
保全标的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按每件30元计;保全标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按1%+20元计;保全标的金额100000元以上按0.5%+520元计;保全费最多不超过5000元。
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指南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保护性的临时措施,使其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时,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可祢补的损失,并提供能证明情况紧急的证据材料复印件一份,并需核对原件。
2、申请保全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必须在宝安辖区内,且产权明晰和可以控制。申请人应该提供详细的财产线索,例如动产或不动产的详细地址、银行帐户开户行名称及帐号,车辆的车牌号码等。
3、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保全请求、保全理由及保全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所在地等情况)。
起诉对方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对方怎么申请财产保全法律手续是解决纷争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起诉对方时,申请财产保全是确保诉讼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之一。
本文将介绍起诉对方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的详细步骤。
一、起诉前的准备工作在起诉对方之前,我们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申请财产保全的顺利进行。
具体步骤如下:1.收集证据:在起诉对方之前,我们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主张。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合同、收据、照片、录音、视频等。
收集证据的目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并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依据。
2.寻找律师的帮助:如果你对法律程序和操作不太熟悉,建议寻找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处理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宜。
律师能够提供专业的意见和指导,确保你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二、起诉对方的程序在起诉对方之后,我们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以便申请财产保全。
具体步骤如下:1.起诉状的准备:在起诉对方之前,我们需要准备起诉状。
起诉状是一份书面文件,包含了我们对对方的主张和诉讼请求。
起诉状的格式和内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表达清晰、具体。
2.送达起诉状给对方:完成起诉状的准备后,需要将其送达给对方。
送达是指将起诉状正式交给对方,并确保对方收到。
送达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都需要保留相应的证据,以便在后续申请财产保全时使用。
3.法庭介入:在对方收到起诉状后,法庭将介入处理此案。
法庭会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出相关证据。
法庭将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在起诉对方后,如果我们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准备申请书:申请财产保全前,我们需要准备一份申请书。
申请书应包含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具体要求和相关证据。
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需要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进行调整。
2.提起申请:准备完成申请书后,我们需要将其递交给法院。
递交申请可以通过邮寄、递交法院或者在线提交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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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起诉前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的情形及程序财产保全一般应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出,但特定情形下也可以在诉前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