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文件
分部 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一、编制依据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编制而成,旨在规范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二、验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包括土木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三、验收条件1. 分部单位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完成施工。
2. 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控制记录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3. 分部单位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等均应有合格证明,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 分部单位工程已完成自检、互检和专项检查,并整改完毕。
四、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监理单位提出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申请。
2.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确认是否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3. 预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正式验收。
4. 验收小组应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并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5. 根据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五、验收标准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1. 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功能和使用性能。
3. 施工工艺和完成质量。
4. 环境保护和节能要求。
5. 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六、验收记录验收过程中的所有检查记录、问题整改记录、验收意见等应详细记录,并由参与验收的各方签字确认。
这些记录将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保存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七、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应保证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并对不合格的部分负责整改至合格。
2. 监理单位应公正、客观地组织和参与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的真实性。
3.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方案的质量负责,并在验收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建设单位应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验收程序制度

工程验收程序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工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验收程序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负责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
三、验收准备1. 完成工程建设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检,并整理好相关技术资料,包括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等。
2. 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约定验收时间。
3. 验收前,各方应准备好相应的验收工具和设备。
四、验收组织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成立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以及必要时邀请的设计单位代表或第三方专家。
2. 验收小组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
五、验收程序1. 开展现场检查,对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逐项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审核工程技术资料,包括质量保证资料、施工记录、试验报告等,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4. 整改完成后,再次组织验收,直至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 经验收合格后,由各方签署工程验收单,确认工程验收合格。
六、验收标准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执行,不得降低标准或者搞特殊化。
七、责任追究对于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对于故意隐瞒质量问题、弄虚作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模版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二、术语和定义2.1 分项工程指工程项目按建设过程的不同阶段或不同用途划分的部分,一般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供电供暖、通风空调、消防系统等。
2.2 分部工程指分项工程划分的具体施工任务,一般包括施工顺序、工序、材料、设备、质量和进度要求等。
2.3 单位工程指根据施工任务的具体要求或者实际操作需要,划分为一个完整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建筑结构体。
2.4 验收指经过检查、测试、试运营等手段,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技术、安全和完工情况进行评价和确认的过程。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3.1 分项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分项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分项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5)根据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并在工程档案中保存。
3.2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分部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5)根据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并在工程档案中保存。
3.3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单位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为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作,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制定本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
1.3 质量验收原则:质量验收应以质量为核心,以合同为依据,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组织和责任2.1 质量验收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质量验收工作,并依托于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协助。
同时必须建立质量验收小组,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2 质量验收责任:建设单位负责人为工程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工程监理单位应为工程质量监督的责任人,承包商为工程实施的责任人。
第三部分质量验收程序3.1 质量验收前准备:在分部工程竣工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工程监理单位准备验收工作,准备验收材料。
3.2 质量验收文件:建设单位应准备相关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方案、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以备验收时使用。
3.3 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
3.4 质量验收内容:包括结构安全、防水防潮、保温隔热、材料质量、工艺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四部分质量验收程序4.1 质量验收时间:在分部工程竣工前3个月开始准备验收,竣工后1个月内完成质量验收。
4.2 质量验收程序:验收小组应按照质量验收标准,在竣工前进行初步验收,对合格的进行备案。
4.3 质量验收结果:验收小组应对验收结果进行汇总,并形成验收报告,交由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审查。
第五部分质量验收奖惩措施5.1 优秀质量奖励:对优秀分部工程进行表彰奖励,并给予奖金奖励。
5.2 差异质量处理: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分部工程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5.3 验收不合格处理:如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第六部分质量验收的监督和检查6.1 质量验收监督: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对质量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质量验收程序的正常进行。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流程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建设单位项目技负责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
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5.(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 引言工程竣工后,为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要对各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施工单位将各项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建设方的重要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本流程和要求。
2. 验收程序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如下:1.提出申请:施工单位需要在工程完成之后,提出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应至少提前5天提交建设方,并在申请表上指定验收时间和地点。
2.召开验收会:建设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会议,确定检查任务、验收标准、验收范围、验收人员及其职责,以及验收日期、地点等事项。
3.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在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和是否达到要求。
验收人员应按照检查程序,对每项工程验收进行逐一检查,对不合格或仍需改进的项目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确定验收结果:验收人员经过仔细检查和讨论,如发现全部符合要求的,则对该项工程作出合格的结论,反之则提出整改要求。
5.整改:施工单位在接到整改通知后,应按照验收人员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工作,并报建设方审核验收。
3. 验收要求分部分项工程验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3.1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是建筑工程验收的基本依据,工程验收时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图纸及有关规范等文件的要求进行。
具体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程质量标准要求:包括工程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耐久性、卫生性和美观性等方面的要求。
2.规范要求:应按各项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如GB 50010-2010《建筑工程设计规范》、GB 50015-2019《钢结构设计规范》等。
3.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建筑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同时也是建筑工程验收的依据之一。
3.2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是工程验收的重要流程,验收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验收前的准备:包括验收前的资料准备、验收申请和验收人员的派遣等。
2.线路、设备的检查:对于线路、设备进行专业检查,确认工程质量是否达标。
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二、验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等各类工程。
2. 验收范围包括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项目经理在工程完成前提前组织预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初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首次验收: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首次验收,对工程质量、细节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合格意见。
3. 报监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报监验收,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4. 最终验收:工程交付使用前,项目经理组织最终验收,确认工程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公司规范要求,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
2. 工程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安全。
3. 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程周围环境清洁。
五、验收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2.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保证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3. 监管部门: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达标。
六、验收记录1. 验收记录必须详细,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由项目经理保存备查。
2. 验收记录必须签字确认,确认双方对验收结果无异议。
3. 验收记录必须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和追溯。
七、验收奖惩1. 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可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奖励。
2. 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核验制)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验收,监督站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验。
一、验收条件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施工内容;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检评定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了预验收并合格,监理单位出具了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4、施工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并经监理审查后基本符合要求;5、地基与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已按规定抽检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验收申报程序1、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3天向监督站提出核验申请;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监督站对施工技术资料和验收方案审查合格后,同意组织验收;3、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验。
三、验收会议议程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程序如下:1、建设单位介绍与会单位及人员(与会人员签到);2、建设单位简要介绍分部工程概况;3、施工单位汇报分部工程施工概况、质量验收自评意见及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情况;4、监理单位汇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理评估意见及施工技术资料审查意见;5、抽签确定现场验收检查部位。
6、建设单位宣布分部工程验收分组和验收部位、内容;7、现场检查验收及审查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检查完成后各小组汇总验收检查情况;8、勘察、设计单位及各检查小组负责人发表验收检查意见;9、监督站对存在问题进行讲评;10、监督站宣布分部工程质量核验意见;11、施工单位负责人表态;12、建设单位领导讲话。
四、分部工程验收形成的资料: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见表B1-10,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见表B1-11);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表B-14)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表B-2);4、《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签到表》(表D-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到监督站办理工程结构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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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一、地基与基础分部1、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评定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部工程验收的报告。
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成册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监理核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地基基础分部验收申请上签署意见,并于验收前二个工作日报送质监站。
3、监督员在核实工程已具备该分部验收条件后,在验收申请上签署验收意见。
在站办公室登记后,由核验科安排人员参加分部验收,验收申请留核验科存档。
4、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已具备该分部验收的条件下应及时组织参建五方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签注验收结论和意见,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有以下人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等。
二、主体结构分部1、主体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评定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成册报送监理机构审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主体分部验收申请上签署意见,于验收前二个工作日报送质监站。
3、监督员在核实工程已具备该分部验收条件后,在验收申请上签署验收意见。
在站办公室登记后,由核验科安排人员参加分部验收,验收申请留核验科存档。
4、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已具备该分部验收的条件下应及时组织参建四方对主体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5、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主体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有以下人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三、建筑节能分部1、节能分部(子分部)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在自检评定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按图纸审查节能部分容编制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成册后报送监理机构审查,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节能分部验收申请上签署意见,于验收前二个工作日报送质监站。
3、监督员在核实工程已具备该分部验收条件后,在验收申请上签署验收意见。
在站办公室登记后,由核验科安排人员参加分部验收,验收申请留核验科存档。
4、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已具备该分部验收的条件下应及时组织参建四方对节能分部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相关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
5、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必须有以下人员参加: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四、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竣工预验,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质量评估报告。
3、监理单位在出具工程评估报告后,施工单位应将工程竣工资料报质监站审查。
在所有问题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向质监站提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申请。
4、监督员在核查工程已具备验收条件后,在竣工验收申请上签署意见。
在质监站办公室登记验收容后,由质监站安排时间及人员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5、质量监督站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有以下人员参加: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企业技术质量负责人及项目经理。
同时可邀请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建设单位在组织社会验收后,在十五个工作日持相关资料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验收条件一、基槽分部1、工程各项报建手续齐全,各责任主体明确,技术人员齐全、到岗。
2、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交底,监督计划齐全,填写规。
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专项方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签章齐全。
(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工程项目计量器具检测合格,有相关证明文件。
5、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有效齐全。
6、见证取样试件应有留置方案,能满足砼评定需要。
7、基槽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整改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二、地基基础分部1、实物工程量已完成。
2、地基验槽记录、桩基工程检测报告、施工记录齐全。
3、各种材料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齐全,砂浆、砼试件留置齐全,钢筋连接试验报告齐全。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齐全。
5、各责任主体对该分部工程自评合格。
三、主体分部1、施工单位已完成主体分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容。
2、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记录签章齐全。
3、施工技术资料齐全,各类材料进场合格证及复试报告齐全,钢筋连接实验报告,商砼资料齐全,砌筑砂浆试件、砼标养及同条件试件留置齐全。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齐全。
5、各责任主体对该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
验收容一、地基基槽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验槽申请报告。
报告中阐明地基形式,勘察单位及勘察报告编号,基坑开挖深度,放坡系数,深基坑防护形式,有无降水情况等。
3、钎探报告。
要求必须有点数平面布置图,锤击数和入深度,有记录人及锤击人签字确认。
4、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5、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6、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二、基础分部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基础验收申请。
附砼标养、同条件试件汇总表。
桩基工程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人工地基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及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4、抽查同条件砼试件留置是否规,评定是否符合规要求,抽查隐蔽验收记录。
5、观感检查。
砼是否有裂缝,渗漏现象,砌体砂浆饱满度,灰缝是否均匀,钢筋绑扎是否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6、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三、主体分部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地基分部验收记录表,地基分部砼、砂浆试件汇总评定结论,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报告,主体结构实体检验报告。
(砼含同条件试件)3、主体结构砼标养、同条件试件汇总表,各类施工技术资料,沉降观测记录报告。
4、观感检查。
砼是否有裂缝,渗漏现象,砌体砂浆饱满度,灰缝是否均匀,钢筋绑扎是否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
5、监理及监督员检查后提出问题和要求的落实整改报告。
6、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自评和评估报告。
7、检查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竣工质量核查资料及监督档案资料目录一、竣工质量核查申请资料1、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递交的竣工申请书。
(盖总包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向质监站递交的竣工质量核查申请书。
(站制式表格,盖公章)3、城建档案验收意见书。
(复印件)4、竣工照片。
(建筑物四个外立面,包括散水)5、门窗检测报告、室环境检测报告(查原件留复印件),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按《新消防法》规定的适用建筑提交),电梯检测报告,通风空调检测报告,高层沉降观测记录。
6、单位(子单位)工程概况表。
(站制式格式需打印,容详实准确)7、监理单位对竣工资料预审单及整改报告。
(总监签字盖公章)8、监督员对竣工资料审查问题通知单及施工单位对应的整改报告。
(施工单位盖公章,总监签字盖公章确认,监督员复核后签字)二、竣工资料(全部原件)1、验槽记录(陕ZTY-0060),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ZTY-0041)及各分部工程验收各方会签表陕ZTY-0027。
(项目负责人签字,盖公章)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陕ZTY-0044。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陕ZTY-0045。
4、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记录陕ZTY-0046。
5、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陕ZTY-0047。
6、基础、主体结构砼强度原位测试记录表。
7、基础、主体结构钢筋扫描测试记录表。
8、单位工程竣工初验记录及相应整改报告。
(总监签字盖公章认可,监督员复核后签字)三、监督档案(监督员收集)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办表。
2、监督计划、监督质量交底、监督安全交底。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包括建筑工程、地勘、节能、抗震、节水等),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
4、工程设计的重大变更文件及重新审查意见书。
5、开工报告陕ZTY-0004。
6、竣工报告陕ZTY-0005。
7、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及主要负责人情况陕ZTY-0006。
8、监理单位法人对总监委托书,监理部人员组成及相应的监理证书。
9、监理单位对见证取样人员委托书及见证取样和送样见证人明,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0、总承包单位法人对项目经理委托书,项目经理对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员委托书,以及相应的岗位证书,总承包单位资质证书。
11、检测机构资质证及计量认证证书。
12、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及整改报告。
13、停工通知书、停工整改情况反馈单,复工通知书。
14、监督员对工程巡查,抽查记录表及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总监签字盖公章认可,监督员复核后签字)四、评估书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对工程质量做总体评价。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对各分部工程分别做以评价,再做总体评价。
五、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附三份工程概况)六、分户验收资料(统一表格)七、其他需要保存的资料。
办理监督注册手续须知一、办理程序1、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报建表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领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办表》五份。
2、建设单位提交全部申办资料。
(附表一后)3、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委派人员检查该工程现场准备情况。
4、经审核申办资料全部符合要求、工程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开具监督费缴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