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驻外地施工现场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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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长期驻外员工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制度
目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长期驻外员工的薪资津贴与补助管理,确保合理、公平、透明的发放方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长期驻外员工,包括国内派遣到海外工
作的员工以及雇佣当地员工。

薪资津贴与补助的定义
1. 薪资津贴:长期驻外员工根据相关协议或合同获得的额外工资,用于弥补异地工作带来的生活成本、食宿费用等支出。

2. 补助:长期驻外员工根据工作需要获得的额外费用补贴,如
交通费、通信费、医疗费等。

发放方式
1. 薪资津贴和补助的发放应按月计算,并在每月的工资发放日一同支付。

2. 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支出凭证,如、费用报销单等,以便核实申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申请流程
1. 员工需在每月指定的日期前提交薪资津贴和补助申请。

2. 申请应包括细致的费用明细和相关凭证,陈述申请的原因和必要性。

3. 相关部门应及时审核申请,并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决定。

4. 审批通过的申请将在下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内进行支付。

监督与评估
1. 公司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薪资津贴和补助发放进行检查和评估。

2. 监督人员应确保发放符合规定,严禁个人利益输送和滥用津贴、补助资金。

修订与解释
本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与解释,并于修订后及时通知相关员工。

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3.1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4.1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 /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元/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各岗位:元/日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4.2驻外就餐补贴标准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4.2.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的基层单位4.2.2.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4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2.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2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公司驻外人员待遇管理制度

公司驻外人员待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驻外人员的管理,保障驻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外派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国内外分、子公司或项目现场工作的驻外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确保驻外人员待遇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驻外人员待遇构成第四条驻外人员待遇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驻外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级别、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津贴:包括交通津贴、住宿津贴、通讯津贴等,根据驻外地点、工作性质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补贴:包括伙食补贴、节日补贴、高温补贴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驻外地点气候、节日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金、项目奖金等,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驻外人员待遇发放第九条驻外人员待遇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公司规定确定。

第十条驻外人员待遇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确保待遇的及时、准确发放。

第十一条驻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调整待遇发放方式。

第四章驻外人员待遇调整第十二条驻外人员待遇调整按照公司薪酬体系及公司年度薪酬调整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驻外人员待遇调整包括以下情况:(一)公司薪酬体系调整;(二)驻外地点、工作性质、岗位级别等因素发生变化;(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

第五章驻外人员待遇保障第十四条公司为驻外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确保其权益。

第十五条驻外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公司关心驻外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生活等方面的支持。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完善。

建筑施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公司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按劳分配,多劳多得;2. 体现岗位价值,注重绩效;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4. 与市场接轨,具有竞争力;5.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福利待遇和奖金等部分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和任职时间等因素确定,体现岗位价值。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

第九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特殊贡献奖等。

第三章薪酬发放与调整第十条薪酬发放: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酬。

第十一条薪酬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员工薪酬。

第十二条员工晋升、调岗或离职时,薪酬调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薪酬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薪酬管理工作,确保薪酬制度的实施。

第十四条薪酬监督:公司设立薪酬监督小组,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以下为部分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基本工资1. 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设定基本工资标准。

2. 基本工资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基本工资。

二、岗位工资1. 岗位工资标准: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和任职时间等因素,设定岗位工资标准。

2. 岗位工资调整: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市场行情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岗位工资。

三、绩效工资1. 绩效考核: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驻外人员补贴管理办法1 目的为促进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的实施,调动外派人员工作积极性,为他们异地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就公司外派在区域化发展板块基层单位、投资公司工作人员驻外津贴、伙食补贴、休假补贴等费用报销标准予以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各基层单位。

3 引用文件关于设立集团派出人员驻外津贴的通知。

4 管理内容…驻外津贴标准驻外津贴按行政区域和岗位确定:4.1.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不含省内单位)的基层单位基层经理:元/日~基层副经理:元/日其他岗位:元/日4.1.3公司在省内的基层单位各岗位:元/日驻外津贴按公司派出人员每月在基层单位所在地的日历天数,从工资总额列支,原则上该驻外津贴含工作所在地所有相关规定的补贴项目。

公司综合部每月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日历天数及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并将审定的补助金额统计汇总后,经总经理审批后发放。

驻外就餐补贴标准4.2.1公司在长江以南区域的基层单位、4.2.1.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5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1.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3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4.2.2公司在长江以北区域的基层单位4.2.2.1未自办食堂或提供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4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中列支。

4.2.2.2设有食堂或单位出资聘专人做饭统一供餐的驻外单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可按外派人员驻外天数(含往返路途),每人每天补贴20元,驻外天数由公司综合部审核,并在“成本费用--差旅费”列支。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

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和管理,确保公平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长期驻外员工及相关部门。

三、薪酬津贴与补助种类1. 住房津贴:根据员工派驻地的住房标准,提供相应的住房津贴,以帮助员工租赁或购买适宜的住房。

2. 餐食补助:根据员工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和餐饮费用,提供合理的餐食补助,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

3. 交通津贴:根据员工每月的交通费用,提供相应的交通津贴,以减轻员工的交通负担。

4. 路途津贴:针对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的长途出差,提供合理的路途津贴,以补偿其额外的路途费用和时间成本。

5. 子女教育津贴:针对员工的子女,在驻外期间接受教育,提供一定的补助,以支持他们的教育需求。

四、薪酬津贴与补助发放标准1. 发放标准应根据员工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市场价格和生活成本进行合理核定,确保员工能够在派驻地维持基本生活标准。

2. 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工资单中明确列出相应的项目和金额。

3. 发放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要。

五、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流程1. 员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薪酬津贴与补助申请,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费用明细。

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与财务部门协商确定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标准和金额,并报批相关领导。

3. 发放标准和金额确定后,人力资源部门将津贴与补助的发放信息通知财务部门,并确保按时发放到员工的工资账户。

4. 人力资源部门定期检查和评估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发放情况,并与员工进行沟通,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违规处理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滥用薪酬津贴与补助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津贴与补助、停发津贴与补助等。

七、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更。

以上为《长期驻外员工薪酬津贴与补助管理规定》。

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薪金福利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薪金福利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员工薪金、福利制度一、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总则为体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保护人力资源,吸引优秀人才,同时也为提供公平的待遇、均等的机会,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发展成长,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按照按劳分配、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制度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除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的全体员工。

2.薪酬结构及标准(1)员工的薪酬采用弹性岗位技能等级制,即以员工的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基础来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

(2)员工薪资由月薪及年终双薪(绩效+安全)构成。

月薪=标准工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工资①标准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司龄、职称、资历、能力等确定。

②基本工资占标准工资的70%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③安全考核占标准工资的10%,含国家规定的安全津贴及政策性补贴。

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④绩效工资占标准工资的20%,不同岗位的员工,绩效工资比例不同。

⑤年终双薪(绩效+安全)于每年的2月份(春节前)根据公司上年度的考核情况给予发放核定的工资。

年终双薪只限于对公司的正式员工发放。

(3)奖金。

奖金即年奖金,是为体现公司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

根据公司当年经营状况,由董事长、总经理决定奖金发放。

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级别,计发奖金。

(4)职级与工资。

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所以员工共分为13个职级,即:①行政级:1~2级。

②经理级:3~5级。

③主管级:6~9级。

④员工级:10~13级。

(5)特殊津贴。

经批准的特殊津贴(如工种津贴),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由工程部负责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具体发放。

(6)工资及职级确定。

所以新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项目经理确定。

其中5级及以上职级员工由总经理确定。

3.薪资的管理(1)薪资按照先劳动后取酬的原则,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经济效益的考核结果发放。

员工驻外薪资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驻外薪资补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公司驻外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派的长期驻外人员及短期出差人员。

三、驻外补贴标准1. 驻外人员的补贴方式为在驻外人员的工资中增发驻外补贴。

驻外补贴按实际驻外出勤天数核算。

2. 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等驻外人员的驻外补贴标准为月工资的20%,具体核算方式为:月工资20%/26实际驻外天数。

其中结构工资的月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浮动工资,协议工资的月工资标准按协议工资总额执行。

3. 房屋销售人员实行固定的补贴标准,销售经理补贴为15元/天,外地销售项目原则上销售经理由公司委派,置业顾问等均从当地招聘。

4. 驻外人员的住宿及就餐由公司统一安排,就餐可在当地建灶,按公司食堂管理办法执行。

四、驻外人员福利1. 驻外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

2. 驻外人员享受公司提供的交通、通讯补贴。

3. 驻外人员享有公司统一组织的健康体检。

4. 驻外人员享有公司统一组织的年度旅游。

五、驻外人员考核1. 驻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2. 驻外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3. 驻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4. 驻外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保持信息畅通。

六、驻外人员管理1. 公司应设立驻外人员管理部门,负责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2. 驻外人员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整改。

3. 驻外人员管理部门应加强与驻外人员的沟通,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状况,及时解决他们的困难。

4. 公司应定期对驻外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2.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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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驻外地施工现场人员薪酬福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跨区域发展的战略要求,明确异地派遣员工薪酬待遇的确定原则,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本单位业务的顺利运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异地派遣,是指因工作需要,兼顾员工发展空间需求,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市场工程部调遣正式员工,派往工作地与家庭(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市(直辖市、自治区),且连续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含3个月)。

第三条员工异地派遣前,市场工程部应向员工说明将提供的薪酬、福利水平或标准。

二、薪酬福利待遇
第四条异地派遣员工月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应承担的岗位工作职责,考虑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地域、项目规模、工作难度、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水平等差异因素,由市场工程部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异地派遣员工的薪酬结构统一为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异地派遣月工资标准―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

第七条员工异地派遣后,在原工作所在地执行的月工资、福利等待遇及发放方式保持不变。

第八条异地派遣员工的月工资、劳动保护、办公用品等费用全部由合作方承担,
其中月工资必须由合作方按月汇入该员工在市场工程部指定的银行卡帐号,由市场工程部及时核算发放。

第九条员工在异地派遣期间,食宿由合作方统一安排。

第十条员工异地派遣时间达到3~6个月(含6个月)可以享受1次休假;超过6个月的,每年可以享受2次休假。

每次休假时间及交通工具由异地派遣员工与合作方商定,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前报市场工程部批准。

交通费用由合作方负责报销。

三、异地派遣员工的管理
第十一条员工外派期间,接受市场工程部和驻外项目部的双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晋级、加薪、嘉奖的机会。

第十二条因气候环境等原因出现工程停工现象,从而导致异地派遣员工歇岗,其歇岗期间的工资由合作方支付,发放标准由市场工程部与合作方协商确定。

异地派遣员工因工程停工而返回公司的,遇到合作方不能及时支付歇岗工资情况时,按原工作所在地月应发工资额的60%发放工资,待工程恢复施工后,与合作方进行歇岗工资结算。

第十三条异地派遣员工停止外派回到公司后,其外派薪酬福利政策也随之取消,在没有接到新的外派任务期间,执行公司歇岗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异地派遣员工应严格遵守派驻当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正确履行职责,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员工发生任何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按派驻当地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之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已派遣到异地工作的员工,其工资待遇由市场工程部负责向合作方落实。

第十六条本办法在情况发生变化时,由市场工程部提出修改意见,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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