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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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 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 根据我行贷后管理有关制度,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是在记录和反映个人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授信申请资料、借据、合同、我行认为需要保管的各类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总称。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对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的过程。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作为我行主张债权的基本依据,原则上实行集中管理的操作模式。

各分行应根据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及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做到安全保管、科学整理、高效使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包括: 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使用、移交、销毁。

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银行和借款人秘密的,档案管理员、调阅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个人贷款档案、授信项目档案、综合类档案三大类。

第七条个人贷款档案包括:(一)个人资料:借款人(共有人)和保证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军官证等)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纳税证明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首付款证明、买卖合同、个人征信报告等;(二)我行授信审批资料:借款申请书、授信调查、审查报告、信用等级评定表、授信审批书等;(三)法律文书:个人借款类合同、担保类合同、借据、声明、公证书等;(四)授信后管理资料:放款通知书、授信要素变更材料、权证类档案的复印件、抵(质)押物入库单、内部业务联系单、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单回执、贷款诉讼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第八条授信项目档案包括:(一)法人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章程、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贷款卡(证)证明资料、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等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企业的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资料等;(二)授信项目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地价款交缴证明等复印件;(三)授信管理资料:与授信项目有关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担保合作协议等。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贷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借款人基本资料、信贷业务相关契约、信贷管理资料等。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原则;(三)保密性、安全性原则;(四)分类管理、分级保护原则。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第四条信贷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和销毁等工作;(二)确保信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档案资料泄露;(四)定期对信贷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信贷档案的查询、调阅等工作。

第三章信贷档案的内容第五条信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资料,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二)信贷业务相关契约,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三)信贷管理资料,如贷前调查报告、贷后管理报告等;(四)其他与信贷业务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四章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第六条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收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三)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四)对档案资料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的存放有序。

第五章信贷档案的保管第七条信贷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重要性,实行分级保管;(二)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三)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四)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

第六章信贷档案的调阅第八条信贷档案的调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调阅档案需填写调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二)调阅档案时,需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调阅档案应在档案库房内进行,不得擅自带出档案库房;(四)调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档案管理,根据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办理信贷业务和从事信贷管理活动的各分支机构及其信贷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档案制度建设与检查落实工作。

公司有关部门、公司、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责负责做好信贷档案的收集、立卷、移交、归档、调阅、保管及销毁工作,并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毁损散失,确保信贷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信贷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各机构在受理、调查、审查、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或具有史料价值及调研价值的各类文件。

第五条信贷管理档案是公司各机构在实现信贷经营管理目标、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管理状况的文件、会议记录、监测台帐、报表等资料。

其中,有特别管理意图和管理需要的信贷管理档案称为特别档案。

第六条信贷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信贷档案材料原则上应为正本、原稿,不得另行编写与修改。

对只能收集复印件的重要档案,收集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加盖客户公章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章确认。

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二)完整性原则。

完整记录信贷业务流程,有利于明确信贷经营责任和信贷管理责任;(三)及时性原则。

整个信贷管理流程中形成的档案须按要求及时更新,按时归档;(四)保密性原则。

任何人对涉及国家机密、公司和客户商业机密的信贷档案均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第七条公司、公司分管信贷工作的负责人、信贷业务前后台负责人、部门主任应对辖内机构或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贷档案管理工作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督导落实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信贷档案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分别是:(一)公司风险管理部是公司信贷档案管理牵头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管理的指导、检查、评价以及公司权限内的资产风险分类等信贷档案的管理。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档案管理,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有效地为信贷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贷款通则》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银行信贷档案是各级行在管理和经办各类信贷业务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史料价值和查考利用价值的信贷管理专业技术材料的总称,是xx 银行信贷管理工作的原始凭证和参考依据。

第三条xx银行信贷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即在总行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分行负责建立本行所管理和经办的信贷档案,并负责对本行信贷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同时接受上级行对本行信贷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各级行应重视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对信贷档案工作的领导。

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和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应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使信贷档案得到完整的保存、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利用。

信贷业务管理部门包括业务审查审批部门、放款审核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贷后管理部门及资产保全部门等。

第二章信贷档案分类第五条信贷业务档案分为四类:(一)管理类:客户(借保双方)基本资料、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信贷业务审批资料和贷后管理资料等。

(二)要件类:合同、借据、入账通知单和贷款结清证明以及催收通知和回执等用于证明信贷业务法律行为的基本要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一同存放)。

(三)权证类:抵、质押权证、有价证券、存单、票据等(原件单独存放,复印件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信贷业务资料、信贷业务担保资料一同存放)。

(四)保全类:资产风险管理的相关业务资料按照《xx银行法律事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信贷档案内容第六条信贷档案的具体内容包括(未注明原件的均为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条章,且有经办人签字):(一)基础资料1.公司类(借、保双方)客户需要的基础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客户公章);(1)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2)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合格);(3)税务登记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公司章程;(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历次验资报告(国企未验资的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7)开户许可证;(8)有权部门批准成立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文件(事业法人提供);(9)贷款卡(借保双方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10)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原件);(11)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对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年度的报表;(12)信用等级评定报告(借款单位);(13)相关批复文件(环评、征地、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等);(14)其他需要归档的基础资料。

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部门档案管理,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促进信贷业务经营的合法性和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贷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行信贷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

第三条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信贷部门档案由信贷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由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保管、调阅、销毁等工作。

2. 保密原则:信贷部门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必须严格保密。

3. 完整性原则:信贷部门档案应保持完整、准确、系统,不得损毁、丢失。

4. 规范化原则:信贷部门档案管理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信贷部门档案管理职责:1. 信贷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前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对移交前档案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保密等负责。

2. 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信贷业务档案移交后的整理、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移交后的信贷业务档案的安全管理、提供利用、销毁整理、保密等负责。

3. 各级管理单位要制定有关信贷业务档案的移交、立卷、归档、调阅、提取、保管、销毁、人员交接等制度,做到科学管理、有效利用,严防损毁散失。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五条信贷部门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信贷部门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应及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3. 档案立卷: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立卷。

4. 档案归档:将立卷后的档案资料移交综合档案部门。

5. 档案保管:综合档案部门负责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6. 档案调阅:根据业务需要,信贷部门可向综合档案部门申请调阅档案。

7. 档案销毁:档案达到销毁期限或确需销毁的,应按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银行信贷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背景
随着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信贷部门需要有效地管理和维护各类资料档案,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为此,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信贷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二、目的
本制度旨在确保信贷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科学、规范、高效。

具体目标包括:
1. 确保信贷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提高档案信息的共享和运用效率;
3. 加强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措施;
4. 保障档案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合规性。

三、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信贷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四、具体措施
1. 档案编目和整理:信贷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编目规范和整
理方法,确保档案的有序存放和容易检索。

2. 档案存储和保管:信贷部门应配备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和档
案保管设施,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巡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持
续保存。

3. 档案信息共享和利用:信贷部门应建立档案信息共享机制,
促进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4. 档案安全保密:信贷部门应建立档案信息的权限管理机制,
加强对档案信息的保密控制和防范措施。

5. 档案鉴定和销毁:信贷部门应定期进行档案鉴定和销毁工作,确保档案信息的合规性和及时更新。

6. 档案管理责任:信贷部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岗位和责任
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五、监督与评估
银行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对信贷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银行分行 个人信贷档案实施细则

银行分行 个人信贷档案实施细则

ⅩⅩ银行ⅩⅩ分行个人信贷档案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信贷档案管理,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和标准,提高我行档案管理水平,根据《ⅩⅩ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规范(试行)》中有关个人信贷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个人信贷档案是分行各业务经办部门在对个人客户授信活动中形成的,反映个人信贷工作情况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的总称,是我行与个人债权债务关系的原始凭证以及依法催收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分行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管理细则的管理对象为个人信贷档案。

第二章个人信贷档案的管理原则和方法第四条我行个人信贷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个人金融部负责个人信贷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第五条管理方法为:分段管理、专人负责、按时交接、定期检查。

一、分段管理(一)将一笔贷款形成的文字材料按照贷款结清与否划分为执行档案和结清档案两个阶段。

(二)执行档案区分重要材料和一般材料均由个人金融部保管。

(三)结清档案是在贷款本息偿还完毕后,从执行档案夹中转入封存档案夹中的档案,由个人金融部单独保管。

二、专人负责个人信贷业务经办部门(包括分行个人金融部、营业部和各支行)个人贷款经办人员负责个人信贷档案材料的归档以及结清后的移放工作。

其职责是:1、负责在贷款发放后收集贷款档案材料;2、负责区分重要材料和一般材料,将重要材料和一般材料分类移交个人金融部;3、负责在贷款结清后将重要材料返还个人客户,负责将结清贷款的档案移放到结清档案夹中。

三、按时交接(一)业务经办人员在个人授信合作项目立项或单笔贷款发放后,各项档案材料收集齐全5个工作日内,要按照要求将前期产生的档案材料及时交个人金融部档案管理人员保存,双方履行交接手续并登记交接登记簿,交接登记簿由业务经办部门保管。

贷款执行过程中连续发生的档案材料随时移交,并在原归档目录中补充填写。

(二)结清档案为五年期案卷,由分行个人金融部移交分行档案室保管。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某某某公司信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做好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增强公司全体人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促使信贷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和保全信贷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贷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信贷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信贷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贷档案系指以本公司贷款客户(包括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为基本单位,并与本公司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借贷关系形成的有关档案资料,包括贷款客户提供和公司内部形成的各项贷款业务原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盘片、声像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基础资料。

它是保护公司信贷资产的重要资料。

第四条信贷档案管理要遵循以下原则:1、信贷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和合法;2、档案管理要原始材料账册化,必备资料标准化,移交档案制度化,贷款资料信息化;3、严格执行谁贷款,谁立卷;谁建档,谁管理;4、按照《某某某公司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规定收集整理信贷档案。

第二章信贷档案管理机构、人员和职责第五条管理部门。

业务部是信贷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责任机构,负责其所经办的信贷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管理程序及人员职责。

客户经理对贷款客户的档案资料,按客户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检查、收回等操作程序运行后,按资料形成时间归类建档、保管;在规定交接内容和时间内,交由档案管理员管理,按年度将贷款客户资料登记归档。

(一)业务部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客户经理应:1、及时建立和搜集、整理归类所管理贷款客户从借款申请到贷款使用、回收全程的有关档案资料,按资料形成时间顺序和归类要求整理立卷、建档、装订成册并按顺序编页码(页码必须连续)、专夹(卷)、专户保管,做到真实完整;2、未还清贷款本息的信贷档案由各分管客户经理保管;3、按时向档案管理员移交进档资料;4、采用电脑管理的信贷档案,须及时将贷款有关数据及信贷档案等有关资料信息录入电脑数据库;5、客户经理要对信贷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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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根据我行贷后管理有关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是在记录和反映个人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授信申请资料、借据、合同、我行认为需要保管的各类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资料的总称。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是对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的过程。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作为我行主张债权的基本依据,原则上实行集中管理的操作模式。

各分行应根据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及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做到安全保管、科学整理、高效使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包括: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使用、移交、销毁。

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涉及国家、银行和借款人秘密的,档案管理员、调阅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均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制度。

第二章档案的分类
第六条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分为个人贷款档案、授信项目档案、综合类档案三大类。

第七条个人贷款档案包括:
(-)个人资料:借款人(共有人)和保证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外籍护照、军官证等)复印件、户籍证明复印件、收入证明、纳税证明资料、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首付款证明、买卖合同、个人征信报告等;
(-)我行授信审批资料:借款申请书、授信调查、审查报告、信用等级评定表、授信审批书等;
(三)法律文书:个人借款类合同、担保类合同、借据、声明、公证书等;
(四)授信后管理资料:放款通知书、授信要素变更材料、权证类档案的复印件、抵(质)押物入库单、内部业务联系单、逾期贷款催收通知单回执、贷款诉讼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等。

第八条授信项目档案包括:
(-)法人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章程、企业变更登记有关文件、贷款卡(证)证明资料、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验资报告等复印件;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企业的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企业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负责人资料等;
(-)授信项目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
(销)售许可证》、地价款交缴证明等复印件;
(三)授信管理资料:与授信项目有关的调查报告、评估报告、担保合作协议等。

第九条综合类档案包括:
(-)报表档案:银行内部有关个人信贷业务的各类报表、贷款五级分类资料等;
(-)业务合作档案:与评估公司、法律见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合作档案(包括与中介机构业务往来的有关交接单据和回执、签订的各种协议)等。

第三章档案的整理
第十条档案接收
贷款发放后,放款监督岗人员应及时将个人贷款档案资料移交给档案管理岗人员,并做好移交记录(见附件1);档案管理岗须分别立卷、编制“案卷封面”(见附件2)和“卷内文件目录”(见附件3)。

授信项目审批通过并在系统中录入后,由项目评审人员将授信项目资料移交给档案管理岗人员,并做好移交记录;档案管理岗须分别立卷、编制“案卷封面”和“卷内文件目录”。

综合类档案由相关经办人员将办理完毕后的资料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岗,档案管理岗人员根据综合类档案的具体类型分别立卷并编制档案封面和目录。

第十一条档案装订
档案管理岗将立卷后的档案按文件目录顺序装订,卷内资料应在有效张页上编写
页号,正面编写在右上角,反面编写在左上角。

第十二条档案排序
装订后的档案可按经办机构、发放时间、贷款品种、授信项目等要素归类排列与
编目,同时编制“案卷目录”(见附件4)。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
第十三条个人贷款档案区分贷款结清户和贷款未结清户进行分类保管。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各类档案的保管情况,如发现信贷业务档案违规
使用、损毁、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由于机构变动或人员调整,需要进行信贷业务档案交接的,接收人应对交接的文件和资料按资料清单进行核对,并在资料清单上签章确认。

第十五条档案插卷
贷款存续期间产生需要归档的业务资料应当及时插卷保管,如贷款要素变更的申请表、逾期后的催收文书等。

第十六条当借款人贷款结清后,档案管理员应将最后一期还款凭证插卷,同时在该借款人的档案上加盖“结清”字样,另类归档。

第五章档案的使用
第十七条档案调阅
档案管理岗要建立健全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借阅登记制度,贷款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只能查阅。

调阅信贷业务档案应填写“档案调阅登记簿”(见附件5)并经有权人签字同意。

金融监管、税务、公检法等部门需调阅信贷业务档案时,必须持有调阅公函,并须有专人陪同调阅。

调阅人所需资料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不得取走原件。

调阅人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应核对无误,并要求调阅人在调阅登记簿上签字。

第十八条档案借出
需提取贷款档案原件使用的,应由借出人填写“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借出审批表”(见附件6),经有权人签字同意后,由档案管理岗将贷款档案移交借出人。

借出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退还档案,并与档案管理岗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九条档案移交
贷款核销后需移交贷款档案的,档案管理岗应与档案接收人员办好移交手续,并另册登记。

第二十条档案销毁
个人贷款档案的保存期限为自贷款结清(额度类贷款须额度终止且额度下贷款结清)之曰起五年,授信项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该项目下所有贷款结清之曰起十年,综合类档案和销毁清册为永久保存。

保管期满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岗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个人信贷业务档案销毁清册”(见附件7),经分行主管行长同意后,协调相关部门完成销毁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因保管、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档案资料损毁、散失的,要查明情况,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解释及修改。

第二十三条各分行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上报总行零售银行部。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原《中国民生银行个人授信业务档案管理
办法(试行)》废止。

附件1 :个人信贷业务文件资料移交清单
附件2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案卷封面
附件3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卷内文件目录
附件4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案卷目录
附件5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调阅登记簿
附件6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借出审批表附件7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销毁清册
附图: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附件1:
个人信贷业务文件资料移交清单
经办人员:档案管理员:移交日期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案卷封面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卷内文件目录(一)
经办人员:档案管理员:移交日期: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卷内文件目录(二)
附表4 :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案卷目录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借阅登记簿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借出审批表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销毁清册
附图:
个人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流程图
Word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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