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附件一: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说明:一、参与我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范围为主项资质或增项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系列的施工企业。
二、企业状况计算规则为:具有单项资质的权重计为1;拥有多项公路系列施工资质的企业,计算机系统将对企业基本信息符合每项资质情况分别进行评分;施工企业每项资质评分得出后,若企业主项资质为公路系列,则该企业的企业状况得分按照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企业主项资质评分权重为0.5,所有公路系列增项资质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权重为0.5;若企业主项资质为非公路系列,则该企业的企业状况得分为所有公路系列增项资质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若发生《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所列行为,各考核单位仍应对其进行考核评分,对应考核指标得分为0分,并将其违法违规具体行为与考核评分表一同上报。
四、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项目办。
五、建设单位负责通知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企业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指标进行评价,质量监督机构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评价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评价结果。
六、对于参加建设项目投标但未中标的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仅对其投标行为指标中投标资料真实有效情况(5分)及投标行为规范情况(5分)进行评价。
七、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信誉评价完毕后,应首先在信用评价网络平台上填报评价结论,根据填报结果打印相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交通主管部门;需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审核后,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应首先在信用评价网络平台上填报审核结论,根据填报结果打印相关报表,加盖公章后报省交通主管部门。
八、扣分项最多扣至该项0分,加分项最多加至该项规定最高分值。
九、原则上一事不能重复扣分,同一事件取扣分值大的评价指标扣分。
十、建设单位评分及主管部门审查工作应以有关部门印发的各类文件、通知书、决定书、鉴定书等相关书面材料为依据。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山西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评分评分标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履约情况(20分) 监理工程师(15分)总监未按合同要求到位,或未经批准更换的扣5一10分;其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要求到位,或更换的扣5一10分;未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证的,每人次扣3—5分;监理设备(5分)主要监理设备未按合同要求到位的,每缺一件扣2分;设备原因导致试验不能正常进行的,视情扣3—5分;现场监理(60分) 质量监理(25分)施工工艺审批不认真、工程材料控制不严、施工过程控制不力、抽检项目不全、抽检频率不足、每道工序签认检验不及时、不准确、原始数据不全或无相关人员签认、编造假数据、监理工程师巡视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等,每项扣3—5分,出现一般质量事故扣15分;进度监理(10分)因监理原因,未按时完成或未及时提出进度计划。
或审批的计划明显不合理,尚未对项目总体进度造成不可挽回影响的,每项次扣35分,造成不可挽回影响的扣10分;费用监理(10分)未在规定的时问内对图纸数量和清单数量进行核算的、不进行现厂计量或对不属于计量范围的项目计量或已计量项目未验收、不合格、资料不全的、已签认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存在明显错误的、计量单签字不全的,每项扣3—5分;安全监理(10分)未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3分,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扣5一10分;环保监理(5分)未审查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环保监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环境污染的.每项扣35分;监理文件(10分)完整(5分)监理文件未及时整理、编写的、或资料不齐全、不完整、不及时的、或使用不规范表格、资料未按要求进行阶段归档的,每项扣3分;真实(5分)监理资料有编造虚假问题扣3—5分;廉政建设(10分) 制度建设(5分)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或经查实监理人员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每项扣2分;警告处罚(5分)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在建设期间,有不良行为被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业主警告、处罚的扣1—5分。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注:1. JJX101006、JJX101007、JJX101010、JJX101011、JJX101013,应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
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报告制度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4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等文件。
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JJX101012,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级情况见《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2008〕48号)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中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重大隐患)指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门挂牌督办范围的重大隐患。
2. JJX101015,“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批的,或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是指监理未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环保技术措施(如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或者监理计划(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未按规定审批的,扣5分/次。
3. JJX101017,“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主要扣分情况分以下几类:(1)监理企业抽检数据不真实或出现严重偏差的;(2)巡视、旁站、监理日志等记录不真实,与实际施工情况或监理事项不符;(3)质量安全问题处理复查记录存在编造或不属实;(4)标准试验、配合比设计验证审批资料虚假;(5)其他监理文件和资料存在编造或不属实的;(6)监理资料中存在违规代签现象的。
以上各类情况发现一次扣5分/类,多类同时发现的累加扣分。
4. JJX101018,“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环保问题,未及时提出书面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的”:指工程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安全隐患或环保问题时,监理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书面监理指令,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予以验收和书面确认。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直接评为D级
发生违法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累计发生2次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受到行政处罚且一个月内整改仍不到位的
被司法机关、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确认,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形
丙级18万最高得15分获奖信息获国家级奖项5项同一事件按最高分值加减分获奖和表彰信息不分等级的按对应分值计入分等级的二等奖计分乘以05三等奖乘以025优秀奖乘以01获省部级奖项3项获市级奖项1项表彰信息受到国家表彰的5次受到省部级表彰的3次受到市级表彰的1次科技创新获省部级建设科技成果3项不良信用信息扣分行政处罚信息受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工整改的5次受到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10次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10次不良质量安全发生有监理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10次项目类别信用信息计分标准备注信用信息扣分事故信息发生有监理责任的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20次扬尘治理信息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10次其它行为信息未响应主管部门的政策文件要求的10次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确认的其他不良信息10次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直接评为d级发生违法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有监理责任的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等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环境污染受到行政处罚且一个月内整改仍不到位的被司法机关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确认列入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的情形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09.11.27•【文号】交公路发[2009]733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现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附件2: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3: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公式(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附件1: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二)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三)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全国综合评价。
第六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
公路工程信用评价方案模板

公路工程信用评价方案模板一、评价目的为了规范公路工程建设行业,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信用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评价原则1. 公平公正:评价对象享有公平公正的评价权利,评价结果应真实客观。
2. 透明公开:评价过程和结果应对相关方透明公开。
3. 可操作性:评价指标要具有明确的操作性,方便评价对象进行自我管理和改进。
4. 综合考量:评价指标应全面考量企业在公路工程建设方面的信用水平。
四、评价指标体系1. 法律合规:包括企业在工程建设中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2. 完工质量: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工程质量事故率等指标。
3. 安全生产:包括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工伤事故率、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
4. 环境保护:包括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污染排放情况等。
5. 资信情况:包括企业信用记录、履约能力等。
6. 奖惩情况:包括企业在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奖励情况、处罚情况等。
7. 技术创新:包括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技术创新能力、科研成果应用情况等。
五、评价方法1. 数据收集:通过企业自我申报、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社会舆情监测等方式收集评价数据。
2. 数据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比对整理,形成评价依据。
3. 评价打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定性和定量打分。
4. 评价结果公示: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评价结果运用1. 信用等级认定:根据评价结果,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认定。
2. 信用惩戒奖励:对信用等级高、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信用等级低、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给予惩戒。
3. 信用服务:利用评价结果,开展信用扶持、信用宣传等服务。
七、评价结果监督1. 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向评价机构提供监督意见和建议。
2. 政府监管:相关监管部门对评价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透明。
《公路建设单位信用评价标准》

GLJS2-7-11 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配合做好决算审计等工作 GLJS2-7-12 未按要求开展项目审计工作,及时处理审计问题 GLJS2-7-13 存在挪用、截留、侵占工程建设资金行为 GLJS2-7-14 非建设资金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计量款、监理费、检测费等 GLJS2-8-1 未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GLJS2-8-2 未按要求建立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人员不符合要求的 GLJS2-8-3 未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等 GLJS2-8-4 主要管理人员履约率低于70% GLJS2-8-5 主要管理人员未履行变更手续 GLJS2-8-6 合同工期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GLJS2-8-7 任意压缩或拖延工期 合同管理 (15分 行为代码 GLJS2-8) GLJS2-8-8 合同工期更改未经审批 GLJS2-8-9 未对分包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GLJS2-8-10 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 GLJS2-8-11 未制定并执行施工标准化及考核评价制度
GLJS2-1-5 试运营期超过三年不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GLJS2-1-6 项目竣工验收综合评分不合格(低于75分) GLJS2-1-7 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 GLJS2-1-8 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GLJS2-1-9 竣工验收建设项目质量不合格(评分低于75分) GLJS2-1-10 由于项目原因,班子成员发生重大腐败问题,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GLJS2-1-11 环境保护工程,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GLJS2-1-12 因施工原因,发生重大环保问题,并造成较大危害
GLJS2-5-1 未设置专职管理人员 GLJS2-5-2 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熟练 GLJS2-5-3 未按照规定时间或未在一周内完成部、省平台项目信息录入及维护的 GLJS2-5-4 未建立信用管理台账,未实施有效信用管理的 GLJS2-5-5 信用管理台账一周内未及时更新的 信用建设 管理 (10分 行为代码 GLJS2-5)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释义)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标准部分条文释义一、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1. JJX101010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主要责任的:根据事故调查组《事故认定报告或结案报告》,对监理责任认定情况及事故等级或程度进行相应扣分.本条释义对事故进行了细化,具体包括了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质量问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扣分主要分三种情形:(1)在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主要责任的,扣10分∕次;(2)在一般质量事故或一般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责任的,扣8分∕次;(3)因监理监管不力,造成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扣5分/次。
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级划分标准见《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公路发〔1999〕90号)、《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事故报告》(交通部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007年第16号令)等文件.质量问题还包括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责令返工、报废处理,或结构物加固补强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等情况。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施工现场违反交通运输部“四项严禁”规定、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或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等情况。
2. JJX101012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运输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通报批评涉及到标准中具体失信行为时,原则上不重复扣分,但应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扣分。
3。
JJX101013未按投标承诺的条件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项目现场监理关键人,其工作能力和稳定性是监理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即要求关键人配备不仅要满足合同要求,同时其人员变更不得过于频繁。
所谓“未按投标承诺条件"是指监理企业派驻现场关键人的岗位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如关键人主要业绩、职称、专业、资格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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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JX101001
在申请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及变更等过程中采用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监理资质的
直接定为D级
2
JJX101002
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直接定为D级
3
JJX101003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直接定为D级
4
JJX101004
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费用监理
(10分)
未在规定的时问内对图纸数量和清单数量进行核算的、不进行现厂计量或对不属于计量范围的项目计量或已计量项目未验收、不合格、资料不全的、已签认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存在明显错误的、计量单签字不全的,每项扣3—5分;
安全监理
(10分)
未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3分,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扣5一10分;
将不合格的工序、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6分∕次
5
JJX102005
监理工程师存在造假行为(包括编造、伪造试验资料或监理资料)的
12分∕次
6
JJX102006
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10~16分/次
(视责任程度扣)
7
JJX102007
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出借资格证书的
6分/次
12
JJX102012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6分∕次
13
JJX102013
违规代签监理资料的
3分∕次
14
JJX102014
现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不出勤的
2分∕次
15
JJX102015
从事监理工作未进行岗位登记的
1分∕次
山西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考核评分评分标准
考 核 内 容
考核标准
履约情况
(20分)
监理工程师(15分)
总监未按合同要求到位,或未经批准更换的扣5一10分;其他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要求到位,或更换的扣5一10分;未办理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证的,每人次扣3—5分;
监理设备
(5分)
主要监理设备未按合同要求到位的,每缺一件扣2分;设备原因导致试验不能正常进行的,视情扣3—5分;
15分∕次
10
JJX101010
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监理负有主要责任的
10分∕次
11
JJX101011
在环保事件中负有责任的
10~15分∕次
(视责任程度扣)
12
JJX101012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5分/次
13
JJX101013
未按投标承诺的条件配备总监、副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的
1分∕台
附件2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失信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1
JJX102001
监理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24分∕次
2
JJX102002
使用假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4分/次
3
JJX102003
将不合格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按合格签字的
20分/次
4
JJX102004
直接定为D级
5
JJX101005
串标、围标的
直接定为D级
6
JJX101006
分包、转包工程监理工作的
直接定为D级
7
JJX101007
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的
直接定为D级
8
JJX101008
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中,监理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
直接定为D级
9
JJX101009
将不合格的工程、工序、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2分∕人次
18
JJX101018
未按合同约定办理调换手续而调换监理工程师的
2分∕次
19
JJX101019
监理人员有吃拿卡要行为的
1分∕次
20
JJX101020
恶意拖欠监理人员工资的
1分∕次
21
JJX101021
恶意扣压监理人员的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1分/人次
22
JJX101022
未按合同约定配备试验检测、测量仪器设备的
5分∕人次
14
JJX101014
监理人员编造《监理日志》的
3分∕次
15
JJX101015
存在假数据、假资料问题的
3分∕项次(项指检查指
标项,次指检查次数)
16
JJX101016
派驻到工程建设项目上的监理工程师未进行岗位登记的
2分/人次
17
JJX101017
监理人员使用假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廉政建设
(10分)
制度建设
(5分)
规章制度不健全的、或经查实监理人员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每项扣2分;
警告处罚
(5分)
监理企业或监理人员在建设期间,有不良行为被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业主警告、处罚的扣1—5分。
备注:各项指标评价累计扣分不超过该项规定分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失信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6~10分∕次
(视责任程度扣)
8
JJX102008
在环保事件中负有责任的
6~12分∕次
(视责任程度扣)
9
JJX102009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8分/次
10
JJX102010
在企业资质许可、定期检验、复查及变更等过程中提交虚假个人业绩的
8分/次
11
JJX102011
现场监理
(60分)
质量监理(25分)
施工工艺审批不认真、工程材料控制不严、施工过程控制不力、抽检项目不全、抽检频率不足、每道工序签认检验不及时、不准确、原始数据不全或无相关人员签认、编造假数据、监理工程师巡视不到位、出现质量问题等,每项扣3—5分,出现一般质量事故扣15分;
进度监理
(10分)
因监理原因,未按时完成或未及时提出进度计划。或审批的计划明显不合理,尚未对项目总体进度造成不可挽回影响的,每项次扣35分,造成不可挽回影响的扣10分;
环保监理
(5分)
未审查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环保监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环境污染的.每项扣35分;
监理文件
(10分)
完整
(5分)
监理文件未及时整理、编写的、或资料不齐全、不完整、不及时的、或使用不规范表格、资料未按要求进行阶段归档的,每项扣3分;
真实
(5分)
监理资料有编造虚假问题扣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