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风云人物
法学界权威人物

法学界权威人物中国当前的法律权威和领导者?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何维方葛弘毅舒沈国英宗灵孙笑侠卓袁泽李步云刘左祥傅子堂孙国华辛春莹郭道辉郝铁川卢世伦史泰丰王成光朱京文李林李龙刘汉谢晖法律史曾张宪义金范吴陈数何华勤陈盛清范忠信元秋吴悠杨建英一凡杨永华于荣根韩延龙怀肖丰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亨浦建朱勇宪法和行政法周业忠、徐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金光、蒋碧欣、蒋明安、罗浩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书一、莫、蒲增元、童志伟、、王、、肖、杨海坤、袁书鸿、张广波、朱伟、刑法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楚胡爱芝古贺小荣炳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区新九阮七林苏晖俞康叔华张志辉周道銮卢建平王佐甫何鹏姜伟孙乾民商法江平、梁辉兴、吴汉东、王立明、孙显忠、王卫国、、郑、、、、刘春田、、史少霞、史玉卓、秦有图、顾红云、郭明瑞、龙逸飞、吴焕宁、夏银兰、许、杨大为、、杨振山、马俊举、沈、吴昌珍、范健、尹田诉讼法江陈为广众徐景春范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边陈建林桂明谷董培荆韩朝刘家星沈大明宋英辉谭氏桂堂威建天平安王建王建王建王建王建汪建成王亚信杨荣信张卫平周国军左卫民谭兵李浩昌义严段崔民经济法杨子欣、李昌齐、刘龙恒、刘文华、齐多军、邵建东、史济春、杰夫、张守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法韩德培、曾、梁、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仁人、王春、李双元、刘南来、饶格培周仲海军事法丛文生,顾德新,李昂图,张世纪初的中国法学家学派(1)所谓的红色学派法学家是一群在学术上已有建树的法学家,他们的学术理论受到高度评价他们可以在30多岁时成为博士生导师。
主要代表有中国人民大学的、、,北京大学的吴,武汉大学的等。
(2)所谓黄学派法学家是指能够把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效地推动中国政治、经济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运用法律原则批判现实,关注民生,倡导改革。
他们不仅著作丰富,而且分量很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品中,他们经常用黄金语言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张。
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及颁奖词

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及颁奖词向他们致以崇高的敬礼。
一.孟昆玉,男,28岁,北京市交管局宣武支队民警。
孟昆玉,是今年的舆论明星,被公众誉为“北京最帅交警”。
关于他的工作视频曾在人民网等网站高居点击榜首。
孟昆玉的同事们则称他为“实力派”。
他创立的“孟昆玉指挥法”被北京市交管局推广。
他还倡议交警队和医院建立了生命绿色通道保障组。
2008年孟昆玉被评为奥运交通安保标兵和“微笑北京交警之星”,他全新的“人性化的执法”、“微笑执法”为当前人性化执法与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提供了可贵的探索。
推荐词:规范的执法与微笑的面庞,灵活的指挥与耐心的劝导。
他为警察的形象增添了时尚,他让首都的街头跃动着和谐。
京城最帅交警孟昆玉,在平凡的岗位上得到百姓的特殊嘉许。
二.唐景芳——男,75岁,黑龙江省肇源县渔民。
2009年5月5日,哈尔滨市道外区发生一起袭击铁路民警抢劫枪支的暴力案件;8月29日,松北区又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警方经侦查确定这两起案件均为公安部A级通缉逃犯王厚军所为。
9月8日,犯罪嫌疑人王厚军逃窜到肇源镇的一个鱼窝棚,73岁的唐景芳老人一眼认出此人正是通缉犯王厚军,老人急中生智,与其周旋,拖延时间,将其稳住,伺机报案。
王厚军怀疑老人要报警,将他打昏,老人苏醒后,立即再次报警,为警方成功击毙王厚军赢得了宝贵时间。
在唐景芳老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见义勇为的法律精神,看到了现代法治社会所提倡的公民责任。
10月21日,唐景芳老人被黑龙江省公安厅授予“优秀治安积极分子”称号。
颁奖词:他及时报案,阻断了逃犯的亡命之路;他不计安危,赢得了抓捕的最佳时机。
他是千里追逃线上的终结点;他是无数热心人中的一分子。
渔民唐景芳,危急时刻不忘公民的本分与责任。
三.杨竹芳,女,43岁,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杨竹芳,面对28人涉黑案件,她毫不畏惧,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公安调查取证,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面对13人特大拐卖儿童案件,她剥丝抽茧、悉心调查;面对日趋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她用大爱,挽救失足少年,被少年犯称为“检察官妈妈”……在21年的职业生涯中,她总是承担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承办审查逮捕案件1800多件,没有一件超时限,没有一件错案。
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

细数当今中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刑辩律师无论在哪个国家,刑辩律师始终是法治的基石,是推动国家法治发展的中坚力量,是对公民利益最坚定的维护者。
他们为自由辩护,为生命辩护。
“刑辩律师”本身就是他们至高荣誉。
在当下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对法治进程的影响无疑是一股强大的推动力。
他们在刑事辩护舞台上演绎着精彩和传奇。
数律界风云人物,还看今朝!张思之——“律师界的良心”“如果你能从我败诉案子的辩护词里讲出一件事、一句话是我讲错了,我都认输。
”——张思之张思之,一个几乎没有打赢过一场官司的律师,却在法律界被尊称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年已83岁的张思之谈到案件时精神矍烁,张思之曾为“四人帮”集团做辩护律师张思之,1927年生于郑州。
1956年受命组建北京市第三法律顾问处,一年后被划为右派,劳改15年。
1972年入北京市垂杨柳二中教书。
改革开放后,重返律师界。
长期以来,担任很多重大案件的辩护律师,如1988年大兴安岭大火庄学义“玩忽职守”案;1994年高瑜“泄露国家机密”案;2003年郑恩宠律师“泄密”案。
从潘家园移居崇文新世界,83岁的张思之独来独往已两年有余。
赋闲之余,张思之偶尔地接见些朋友,多数时间看看书写写文章。
如果说中国律师界还有一位元老级人物的话,那么说是张思之应该无人有疑问了。
张思之最令人瞩目的辩护经历大概要算1980年11月12日,他被指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特别审判案件中的辩护律师。
但江青对张的态度和能力颇有微词,而且拒不接受“叶、邓派来的律师”。
因此,张思之转而出任林彪反革命集团案李作鹏的辩护人。
张思之由此名声大噪,而他为异端辩护的职业律师生涯也就此拉开了序幕。
面对多位被告人的诚挚委托,他从未表示过拒绝,一度被称作此类案件“专业户”。
尽管张思之在律师界很有声望,但他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胜诉,唯一一件一审胜诉后还被检察院抗诉,最终依然难逃失败的命运,以致“屡战屡败”成了张思之律师执业生涯的一道标签,贯穿他律师生涯的主线。
法学界权威人物

中国现在法学界的权威和领军人物♣法学理论张文显朱苏力贺卫方葛洪义舒国滢沈宗灵孙笑侠卓泽渊李步云刘作翔付子堂孙国华信春鹰郭道晖郝铁川吕世伦石泰峰王晨光朱景文李林李龙刘瀚谢晖法律史曾宪义张晋藩武树臣何勤华陈盛清范忠信邱远猷吴建璠杨一凡杨永华俞荣根韩延龙怀效锋霍存福刘海年倪正茂高恒蒲坚朱勇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周叶中许崇德韩大元胡建淼胡锦光江必新姜明安罗豪才马怀德陈云生方世荣张庆福张树义莫纪宏浦增元童之伟王名扬王叔文吴家麟肖蔚云杨海坤袁曙宏张光博朱维究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赵秉志张明楷陈明华陈兴良曹子丹储槐植顾肖荣何秉松梁华仁罗大华欧阳涛曲新久阮齐林苏惠渔康树华张智辉周道鸾卢建平王作富何鹏姜伟孙谦民商法学江平梁慧星吴汉东王利明孙宪忠王卫国赵旭东郑成思魏振瀛崔建远刘春田刘凯湘石少侠司玉琢覃有土顾功耘郭明瑞龙翼飞吴焕宁夏吟兰徐学鹿杨大文杨立新杨振山马俊驹沈四宝巫昌祯关怀范健尹田诉讼法学江伟陈光中徐静村樊崇义龙宗智陈瑞华陈卫东卞建林陈桂明顾培东景汉朝刘家兴沈达明宋英辉谭世贵汤维建田平安汪建成王国枢王亚新杨荣馨张卫平周国均左卫民谭兵李浩常怡严端崔敏经济法学杨紫烜李昌麒刘隆亨刘文华漆多俊邵建东史际春徐杰张守文种明钊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吕忠梅国际法学韩德培曾令良梁西余劲松陈安董立坤龚韧刃黄进李双元刘楠来饶戈平芮沐张乃根周忠海军事法学丛文胜顾德欣李昂图们张建田世纪之交的中国法学家流派(一)红派所谓红派法学家,就是学术上走红,学术理论受到学术界的高度重视,政治上得到宽容,三十来岁就能当上博导的一批法学家。
主要代表人物有中国人民大学的王利明、赵秉志、陈兴良,北京大学的武树臣,武汉大学的黄进,等等。
(二)黄派所谓黄派法学家,就是能将法学研究的成果转化为极有价值的改革建议,从而有力推动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的的法学家。
他们善于联系实际,善于运用法学原理进行现实批判,关注民生,力主改革。
他们不仅著述丰富,而且分量沉重。
在他们的代表作中,往往以黄金般的语言来表达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主要主张。
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政法工作先进个人事迹
在政法工作领域中,始终有一些人默默无闻地付出着自己的心血,为维护社会安定和正义而奋斗。
他们是政法工作中的先进个人,为全体人民树立了榜样。
以下介绍了其中几位先进个人的事迹。
1. 李警官
李警官是一名工作多年的警察,在很多次犯罪侦破中曾发挥过关键作用。
他不仅聪明勇敢,而且极有责任心,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对待每一个案子都尽心尽力。
他的高超技能和坚定信念,赢得了群众的尊敬和认可。
2. 王法官
王法官是一位资深法官,他在审理案件时总是严格执行法律,坚持公正裁判。
他还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和法律精神,推动了当地法治建设。
在他的努力下,司法公正得到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
3. 张检察官
张检察官是一位工作严谨,勇于担当的检察官。
他在办案过程中,总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执行法律,确保检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他注重团队建设,经常组织同事开展交流学习,提高整个检察机关的工作能力。
以上这些工作先进个人都是政法工作中的楷模,他们的事迹不仅为我们带来了感动和启示,更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通过真正的努力和奉献,才能在政法工作中取得真正的成果。
我们应该向这些先进
个人学习,将他们的精神和行为融入自己的工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中国现代法治人物简介
郭明义(1962年-),江苏南京人,中国著名法学家、法治理论家、教育家。
郭明义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后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
学法学硕士学位。
他是中国法治研究的重要代表,致力于推动中国法
治建设和法学教育的发展。
郭明义在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曾担任中华全
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
学中国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等职务。
在他领导下,中国法治研究中心成
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研究机构之一。
作为中国法学界的重要思想家,郭明义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
法治理论和观点。
他强调法律的规范性和正义性,主张推进依法治国,维护法治精神和法治道德。
他对宪法学、行政法、刑事法等领域进行
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理论和实践建议。
在法学教育方面,郭明义提倡培养有法治素养的法学专业人才,注
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精神,在教学中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他积极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与多个国际知名法学院校建
立了合作关系。
除了学术研究和教育工作,郭明义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事业。
他是中国法治促进会理事长,积极推动法治文化的传播和普及。
他还
关注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致力于推动法律体系的完善和法律保障的落实。
郭明义以其杰出的贡献和影响力深受广大法学界及社会各界的赞誉。
他的法治思想和实践为中国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为中
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政法“老兵”孙元明

RENWU人物|法律人生政法“老兵”孙元明他心中有崇高的“法",也有脚底下这片热土。
文/王琪钧吴灿东唐静孙元明正伏案工作。
(吴灿东摄)初见孙元明,他正在办公室伏案疾书,厚 厚的笔记本,记载着他这些年对政法工作的见 解和经验。
再次见到他是在周末上午,正在加 班的他处理完手头工作后,翻阅着最新期的法 治期刊。
两次见面,合肥市包河区委政法委副 书记孙元明对待工作的专心专注和工作时的心 无旁骛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谈工作时的 意气风发,干工作时的雷厉风行,这位工龄近 30年的政法“老兵”身上有着不输年轻人的激 情和冲劲。
康德曾说:“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能震撼 心灵,-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法则,一件 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孙元明说,他心 中有崇高的“法”,也有脚底下这片热土。
痴迷于法治世间所有的坚持,都是因为热爱。
孙元明 正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这句话。
从与法结缘到 热爱政法,30年政法工作的沉淀,让他与法同 行,与法相伴,与法共进。
“有时候会有一种42•半月刊本栏编辑:潘勤(panqing2010@sina.c o m)错觉,会把它当作朋友。
”孙元明笑道。
30多年前,孙元明在大学攻读法学专业,自此,他的人生与“法”紧紧连在一起;1991年,他告别校园,带着热望走进寿县人民法院,在那 里度过丨8年法官生涯。
38岁时,他的生命出现 了除“法”以外的另一个关键词:包河。
他把4 年时光留在了包河区人民法院。
四十出头,他脱 去法袍,任职包河区政府法制办主任,一干又是 7年。
两年前的春日,他脚底踏着春风、眼中带 着笑意、心中怀着热忱,走进了包河区政法委。
回首看,从20岁到50岁,孙元明都在与“法”打交道。
这30年的缘分始于一种信念。
“选择法学专业是因为我一直很崇尚法,它能把 社会生活规范到一种相对美好的程度,这是我期 盼的事情。
”正是这份信念,让他最初的梦想长 成大树,如今,这棵树在努力为人民遮风挡雨。
政法队伍英模主要事迹

政法队伍英模主要事迹
政法队伍是国家的重要力量,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在这支队伍中,涌现出了许多英模,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的政法精神和担当。
以下是几位政法队伍英模的主要事迹:
1. 王晨:一心为民,执法公正
王晨是一名警察,他在执法中始终坚持为民服务、保护民生的宗旨。
在一次执法行动中,他遇到了一个老人拒不配合的情况,但他没有放弃,耐心说服老人,并最终解决了问题。
此外,他还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咨询和防范知识,深受居民赞誉。
2. 赵凤林:无私奉献,守护法律尊严
赵凤林是一名检察官,他在工作岗位上无私奉献,始终守护法律尊严。
在一起重大案件中,他通过深入调查和侦查,成功地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为社会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他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法律人应有的社会责任。
3. 马骏:敢于担当,迎难而上
马骏是一名消防员,他在灭火救援工作中敢于担当,迎难而上。
在一次火灾事故中,他率领消防小组进入火场,成功将被困人员救出,并及时控制了火势,避免了更大的灾害。
此外,他还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了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这些政法队伍英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新时代政法精神的内涵和价值,为推动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以更高的标准和更坚定的决心投身于政法工作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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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风云人物
宪政是政哲学和法哲学最重要的概念之一,理解宪政无非就是从权力和权利来考虑。
权力需要的实施需要透明和公正,权力的拥有需要公平。
其间需要用民主来贯穿,而法律是强有力的保障。
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纵观中国近代史,有许多政法界的千里马。
而我了解的第一位就是伍延芳,人们无法想象一个拥有女性化名字的男子却拥有如此的法律才能。
在以前那个封建腐朽的时代是很稀奇的。
小时候的他敢于做有利于自己理性发展的事,可以说是个性独特,他不喜欢那些死板的东西,在他眼里一些死板而不变通的东西是成不了才的,他喜欢看小说,喜欢一些逻辑性强的读物,学习平庸,但观点独特。
也正是基于他这种在当时可以说是比较另类的思想方式和学习方法,才成就了他成为中国律师第一人,以及清政府极力争取的政法人才,朝野无人不知他的名字。
他没有去考秀才而是去了香港的圣保罗求学,以优秀的成绩毕业,而后去了英国的林肯法学院获得了博士学位以及大律师资格。
然后事业步步上升,名声越来越好,在欧美进行讲说。
试图用法律的观念,解除人们对中国的偏见。
随着其名声越来越大,作为晚清首位外交使节的郭嵩焘第一次和他交谈,便表示出强烈
的笼络他的强烈的欲望,但由于经费问题迟迟难拿下。
而重臣李鸿章则更有经验,将他成为自己的幕僚。
其实从中也可以看得出法律的力量在当时列强蹂躏中国时是很显著的,虽然改变不了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总体国情,但可以从一些条文和外交方面增加条码,减少经济政治损失。
减少损失意味着减少在水深火热中人们的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
如果将当时的时间退回100年,想伍延芳这种人是不会有很大出息的,知名度不会很高,只能在旧时代成为一个半吊子旧知识分子。
从次也可以看出,政治和法律是密不可分的,政治的状态改变会改变法律的地位。
在我国法律机制还未完善之际,要多出一些像伍延芳一类的法律才子,促进我国的民法合理法和体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