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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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干部人事档案分类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干部人事档案分类
组织上要求干部本人交待的有关本人经历、家庭情况或社会关系等 1 材料,凡有专题调查报告、调查材料及结论性意见的材料,应合并
一起放第五类。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干部人事档案分类
2 领导干部个人填写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放第二类。 3 一般性的科技干部业务自传、技术自传,不归档。
第三类 考察、考核 鉴定材料 审计材料
第六类 补充说明
党团材料只归组织作了结论的正式材料。要求入党、入团期间的思想 汇报材料、党小组、支部讨论记录、考察写实材料、有关问题请示报 1 告、审批通知书、入团申请书、团员登记表、离(退)团材料等不归 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表,一般不归档, 但有组织说明的可放第六类。
2 入党申请书最多只归首尾两份。
原审查结论的材料;各类政审表。
更改或认定干部的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时间、入党入团时
2
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主要依据与证 明材料、上级批复;计算连续工龄审批材料等;档案审核中形成的“三
龄一历”认定材料。
1
一套完整的政审材料包括批复、结论或甄别复查结论、本人对结论的 意见及检查交待材料、调查报告、主要证明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十大类”分类-干部人事档案分类
第四类 补充说明
4-4
培训材料:为期两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 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等材料。
学历材料一要注意完整性,一套完整的学历材料至少由报考登记表
(报考书)、学习成绩单(卡)、毕业生(学员结业)登记表三部
分组成。二是要注意真实性,不具备成人学历教育资格的办学单位
职业(任职)资格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职业资

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党团范文 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

党团范文 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

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路政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该同志注重学习,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与突出的业务能力,一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上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本职工作中突出了贡献。

一、完成了支队全年路赔及处罚案件的统计工作。

每月对十个中队的路赔及处罚案件和收费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半年及年终汇总全部案件统计查处率、结案率、索赔率及路赔费和罚款金额,制作《路政支队xx年度路赔费及罚款统计表》。

二、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完成了业务培训工作。

全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脱岗培训2次。

3月初,组织特勤中队进行为期两天的关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培训。

5月底,制定了高速路政支队学习计划安排,每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

三、圆满的完成了行政审批工作。

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流程,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补办相关材料,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提高了行政审批时效。

对一些省市重点项目涉路的行政审批,主动为其联系协调相关单位集中勘察现场,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完毕,为项目建设单位节省了宝贵的施工时间,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并完成了支队《罚没许可证》及《收费许可证》的年检工作。

四、积极配合完成了支队路政执法网络办案系统。

为建立路政执法网络办案系统提供案件执法文书电子版,规范了执法文书的书写及法律依据的应用,统一了部分新增路产赔补偿标准。

为保证路政执法网络办案系统的顺利运行,前往各执法中队为每台计算机进行软件安装及系统维护。

该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付出了超常的努力,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绩。

第二篇、袁豪xx年度奖励审批表(新)(1) 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奖励审批表填表时间:xx年3月9日注:此表装入个人档案,一律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不可自行改变表格大小。

泗水县督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制第三篇、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附件4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1213第四篇、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填表说明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填表说明一、“姓名”:要写本人姓名;二、“出生年月”:要写到月,如“1964年8月”;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三、“参加工作时间”:要填写到月,如xx年8月;四、“政治面貌”要:写“中共党员”或“群众”或其他党派,如“民进党”;五、“学历”:要写清楚“高中”或“大专”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等;六、“职务”:要填写规范完全,如“科长”、“副主任科员”、“科员”等,股级干部一律填写“科员”,能够通过“工作单位”和“职务”两栏的填写内容清楚具体的职务;七、“拟授奖励”: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拟授奖励”当年优秀的人员只写“嘉奖”、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只写“记三等功”;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填写《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发放奖金审批表》,“拟授奖励”当年优秀的人员只写“拟授奖金800元”、连续三年优秀的人员只写“拟授奖金1500元”;年度考核奖励审批表主要事迹八、“奖惩情况”:选择与本次奖励无关的主要奖惩情况罗列;九、“简历”:从学校毕业时起,写清楚本人的经历,不得断档。

公务员奖励规定

公务员奖励规定

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2008年1月4日颁布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规范公务员奖励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奖励是指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依据本规定给予的奖励。

公务员集体是指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第三条公务员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奖励工作。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奖励工作。

第二章奖励的条件和种类第五条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第六条对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一)对表现突出的,给予嘉奖;(二)对做出较大贡献的,记三等功;(三)对做出重大贡献的,记二等功;(四)对做出杰出贡献的,记一等功;(五)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人事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人事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人事业务办理服务指南A类人事调配、公务员管理一、人事调配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一)县内调动1、所需资料:本人调动申请;《干部调动登记表》(一式三份);进人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本》(县编委办近期审核)、当年年度编制使用计划、进人计划单;编委会会议纪要,调出、调入单位同意调动的函和会议纪要,有主管部门的需要主管部门同意调动的函和会议纪要,均需用正式红头文件格式。

2、办理程序(1)根据职位要求,由个人写出调动申请,报所在单位研究签署意见,再报接收单位研究签署意见(涉及教育和计生人员跨行业的调配,还需报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2)填写调动表,完善相关手续,报调入单位;(3)调入单位将申请调动人的全套资料提交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4)审核资料,调阅申请人档案,核实人员身份;(5)提交研究;(6)经研究同意调动后,办理调动以及相关手续。

3、办理时限:经研究同意调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县外调入1、所需资料除县内调动所需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商调函、个人档案、公安机关现实表现、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2、办理程序(1)个人向有关部门提出调入申请以及提供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签署意见;(2)填写调动表,完善相关手续,报调入单位;(3)调入单位将申请调动人的全套资料提交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4)审核资料,调阅申请人档案,核实人员身份;(5)提交研究;(6)研究同意调动后,办理调动以及相关手续。

3、办理时限:经研究同意调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本县调出1、所需资料:提档商调函、工作调动商调函、《干部调动登记表》。

2、办理程序(1)提交调动申请表签署意见;(2)提供提档商调函提取个人档案;(3)提供调动商调函开具行政介绍信。

3、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经研究同意调动后,当场办结。

提示:以上所有表格均要求用16K纸打印。

以上未尽事宜请详细咨询绥阳县人社局计划调配股。

二、辞职备案办理承办股室:计划调配股(电话:0852-)(一)备案材料1、本人辞去公职的申请、《辞去公职申请表》(一式三份)。

中组发 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组发 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广东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办法

广东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办法

广东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办法粤人发[2009]64号一、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条件和范围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1、法律、法规授权具体是指:(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2)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的;(3)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4)与行政法规有同等效力的政策性法规文件中规定的。

2、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要是指:(1)党委系统的事业单位担负的党的领导机关工作职能;(2)政府系统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政策、规划的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业管理等。

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等的授权情况和党委、政府以及机构编制部门制定的“三定”方案规定的主要职责确定。

(二)使用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

原为行政机关,机构改革中因机构编制限制未能列入政府工作机构系列,成建制地改为事业单位,符合参照管理条件的,可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以下单位原则上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1、为主管部门提供业务技术服务的;2、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3、从事经营活动的;4、部分行使行政职能的;5、工资福利由财政部分负担或自收自支的;6、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所属的事业单位。

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事业单位,即使符合参照管理条件,也暂不列入参照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再申报。

二、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申报和审批(一)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申报申请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由县直各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对照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条件和范围进行审定后,于3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各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

1、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或函[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报送申请参照的函,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乡(镇)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分别向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报送申请参照管理的请示,由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转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审批表》(表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印制);3、赋予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法规文件和党委、政府或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相应职能的“三定”方案;4、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5、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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