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中石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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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管道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中国石油管道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中国石油管道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试行)1 目的为规范管道公司生产现场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提供安全管理标准。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油气生产、施工作业、检修作业、建筑施工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 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对400V 及以上的临时高压变配电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需要从现场固定的电气开关、配电室及配电箱等引接出的临时性用电线路的安装和使用。

3 术语和定义非标准配置的临时性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和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超过6 个月的用电,不能视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或GB5008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执行。

4 职责4.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及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4.2 生产部门是临时用电的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是临时用电的监督部门。

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必要时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应急措施。

临时用电许可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生产单位现场负责人批准。

5 原则5.1 临时用电必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安全作业许可、锁定管理等规定。

5.2 在开关上引接、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如果有裸露带电部分,其前级开关必须断电上锁。

5.3 任何不符合安全规范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性用电线路和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5.4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必须由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进行。

5.5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 的绝缘导线。

5.6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都必须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 ,小于1.5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一条为规范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范,结合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它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配电箱、开关箱、电气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公司临时用电作业按《西南油气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并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附件1)。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人员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持电工有效资质证上岗;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西南油气田公司临时用电申请单》和相关工作前安全分析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并应:(一)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二)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三)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申请人,并迅速撤离现场;(四)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第六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西南油气田公司临用电申请单》。

第七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八条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挂牌。

第九条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生产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石油石化系统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石油石化系统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基本要求1.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1.2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1.3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1.4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1.5检修、施工使用 6kV 及以上临时电源,用电单位需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向二级单位电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油田用电管理部门审批。

临时用电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5.1施工概述;1.5.2用电设备位置、双方商定的线路走向、布置和电源接入点情况;1.5.3选择变压器容量;1.5.4负荷计算、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1.5.5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1.5.6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1.5.7保证临时用电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1.5.8临时用电设备防尘、防雨、防潮、防小动物危害、防火等措施以及用电应急处置措施;1.5.9个体防护装备;1.5.10钻井、井下作业、工程建设等施工作业的安全用电技术方案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要求。

1.6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1.7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8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职责与分工2.1用电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2.2安全部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管理。

2.3配送电单位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配送电设施的运行管理,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2.4临时用电单位负责许可证的申请。

2.5施工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和所接临时用电的运行检查及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与程序3.1危害识别( JSA )3.1.1临时用电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组织进行 JSA 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

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

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为了确保中石油工作场所的安全和正常生产,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公司制定了一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高危作业系列的作业,旨在有效规范临时用电和高风险作业,预防和避免电气火灾和电气意外事故。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般规定1.电力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2.电气工程师或受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电工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3.执行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确认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

4.按相关规定进行电气安全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操作的安全性。

5.操作过程中应确保所有附属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一一对应校准。

6.操作完毕后设备必须关闭并开始维护检修。

安全管理1.制定专门的管理计划和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和标准。

2.明确人员的职责和工作具体内容,并进行现场示范教育。

3.配备针对电气动力设备的操作、应急救援、维护等人员和设备。

4.完善安全检查体系,定期检查设备和电源的电气安全状态。

5.确保作业现场设施维护、绝缘性能良好、防护措施到位。

管理要求1.具有操作资格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相关的电气知识。

2.电气设备和控制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不能私自改装或维修。

3.使用临时用电场所应经过安全检查,符合临时用电安全规范。

4.搭设临时用电线路应符合现行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可靠的接地和绝缘措施。

5.运行用电设备前必须进行检验,运行过程中可根据生产需要调整,且不能影响现场的安全和其他装置的正常工作。

6.运行结束后必须清理设备,保持设备的完好。

应急管理1.配备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熟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应急处理措施。

2.定期组织学习各类事故案例,重视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3.设立有效的报警与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事故能及时处理、减少损失。

4.具备应急装备,包括隔离装置、接地器、灭火器、沙袋等,以备不时之需。

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

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

中石油高危作业系列临时用电作业管理
为确保中石油生产作业的安全、稳定和高效,临时用电作业是
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由于临时用电安装是在原有电气设
备的基础上增加或改造而来,其安全风险较大,因此需要加强其管理。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对中石油临时用电作业管理进行探讨。

1. 临时用电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当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需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明
确使用电器的功率、用电地点、用电时间等。

并确定现场的临时用
电安装方案,对临时用电安装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质量
符合安全要求。

2. 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在临时用电施工中,掌握并执行安全操作程序,配备专人负责
现场安全监控,保证施工的安全可靠。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
标志,确保施工区域与交通道路的安全,保证工人安全。

此外,还
应制定临时用电应急预案,明确应急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3. 施工后的管理
临时用电施工完成后,应及时与企业现有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进行设备和线路试验,检查临时用电设备与线路的可靠性。

在交接时,应将临时用电设备的档案资料清楚地记录下来,包括工作参数、设备型号及使用年限、维修记录、安全检验报告等,以备后续管理
所需。

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是企业生产作业的保证,且涉及到环境、人身、财产等方方面面,需要高度重视。

中石油应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作业的安全和稳定。

中石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9页文档资料

中石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9页文档资料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目录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要求……………………………………………………………………………………………15.1 基本要求 (1)5.2 施工组织设计 (2)5.3 架空和地面走线 (2)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2)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3)5.6 标签、标识 (3)5.7 临时用电许可证 (3)5.8 安全职责 (4)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4)6.1 审核………………………………………………………………………………………… (4)6.2 偏离…………………………………………………………………………………………46.3 培训和沟通 (4)附录 A(资料性附录)临时用电许可证(式样) (5)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最新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版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和施工作业区域内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伤害、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Q/SY1244-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石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GB50484-2008),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6个月的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处室、直属单位、各二级单位以及承包商。

第四条相关术语和定义:(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一)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清晰划分职责。

对本规定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提出改进建议。

(二)各二级单位施工组织单位:1.负责管理对本单位内临时用电作业。

2.组织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组织作业单位、属地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

(三)属地单位:1.向作业单位明确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危险状况,进行安全交底,并向作业单位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2.审查作业单位临时用电作业安全工作方案,对现场临时用电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与监护,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取消作业许可证。

(四)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第七条作业申请人:(一)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文

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文

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文加油站是一个具有特殊性和危险性的场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确保加油站的安全运营和员工的人身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内容进行详细阐述,旨在规范加油站的用电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用电设备管理1.1 加油站应建立健全用电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对用电设备进行逐一登记,包括设备编号、使用部门、设备厂家、安装时间、检修记录等,确保用电设备的信息真实可靠。

1.2 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加油站应制定用电设备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和责任人,并对维护记录进行保存,以便随时查阅。

1.3 加油站应配备专门的电气维修人员,并确保其拥有相关的电工证书和操作证书,能够熟练操作和维修用电设备。

二、电气安全规定2.1 加油站应建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设备的使用规范,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乱用电源插座等违规行为。

2.2 加油站应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确保电线、电缆、插座等设备无损坏、漏电等现象,并及时进行修复和更换。

2.3 加油站应对电气设备进行标识,例如用颜色来区分不同的电源线路,以便于员工使用和维修时的辨识。

三、电气工作操作规程3.1 加油站应建立电气工作操作规程,明确电气工作的步骤和要求,包括接触带电设备前的安全措施、使用工具的规范、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3.2 加油站应对电气工作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和技巧,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3.3 加油站应建立电气工作操作记录制度,对每一次进行电气工作的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工作内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安全措施等,以备后续查阅和分析。

四、应急措施和疏散逃生4.1 加油站应建立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电气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疏散逃生路线,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疏散程序和逃生路线。

4.2 加油站应配备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4.3 加油站应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向员工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让每个员工都能做到遇事不慌、会救护、善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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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20XX年修订版)目录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1)5 管理要求 (1)5.1 基本要求 (1)5.2 施工组织设计 (2)5.3 架空和地面走线 (2)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 (2)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3)5.6 标签、标识 (3)5.7 临时用电许可证 (3)5.8 安全职责 (4)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4)6.1 审核 (4)6.2 偏离 (4)6.3 培训和沟通 (4)附录A(资料性附录)临时用电许可证(式样) (5)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健康安全环保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所属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GJ 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240-20XX作业许可管理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non-standa rd built temp orary electri cal cable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4.1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

4.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行、实施本标准。

4.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4.4 企业HSE部门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6 员工接受临时用电安全培训,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程序,参加临时用电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参见附录A。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

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许可证”。

超过6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的人员进行,严禁擅自接用临时电源。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并做好安全措施。

5.1.4 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5.1.5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1.6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一旦发生此类现象,配送电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

5.1.7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5.1.10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5.2 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含5台)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含50kW)的,应专门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器的类型和规格;——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确定个人防护装备;——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方案;——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钻井、井下作业、工程建设等施工作业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的要求。

5.3 架空和地面走线5.3.1 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5.3.2 使用周期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所有的地面走线应设有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用混凝土预制件对其进行保护,并设置走向标记和安全警示标识;——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电线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

5.3.3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区域时,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5.4 用电线路安全要求5.4.1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5.4.2 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JGJ46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5.4.3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4.4 配电箱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5.4.5 所有的临时配电箱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设有安全锁具,钥匙由现场用电负责人保管;配电盘、箱应有防雨、防潮措施。

在距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5.4.6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5.4.7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5.4.8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 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5.4.9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或检修时,应在接入点处切断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

5.4.10 炼油、化工装置停产大检修或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临时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

5.5 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5.5.1 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

5.5.2 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5.5.3 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

5.5.4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III类工具;——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III类工具。

若使用Ⅱ类工具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

5.5.5 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6 标签、标识5.6.1 所有断开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

所有临时插座都应贴上标签,并注明供电回路和额定电压、电流。

5.6.2 所有开关箱、配电箱(配电盘)应有安全标识。

5.7 临时用电许可证5.7.1 由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持有效电工作业证、施工作业单等资料到配送电单位提出申请,配送电单位负责人组织电气专业人员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后,配送电单位负责人批准。

5.7.2 临时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许可证到电气主管部门审批,配送电单位管理部门负责人确认作业有效期、接引地点、送电时间及用电作业风险评价,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临时用电许可证生效。

5.7.3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配送电单位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方案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线路拆除后,配送电单位应指派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和关闭临时用电许可证。

配送电单位将临时用电许可证封票保存,保存期为一年。

5.7.4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用电时间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5.7.5 临时用电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签发人持有,第二联配送电负责人持有,第三联临时用电单位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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