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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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精华版)

2021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精华版)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第一条为加强对XX采购工作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建立高效、民主、科学的议事制度,根据国家有关采购法规文件及XX《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议事坚持依法议事、公开透明、民主集中、实事求是、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采购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其他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领导小组议事范围(一)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招标采购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二)研究审定XX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三)研究审定影响重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的有关事项;(四)听取XX招标采购工作进展、XX采购制度和重大决策事项执行以及非会议决策事项的情况汇报;(五)研究涉及XX采购活动的其它重要事宜;(六)对XX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

第五条采购领导小组下设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负责会议组织、议题征集及招标采购日常工作。

(一)制定XX采购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二)实施采购计划;(三)拟定招标文件;(四)定期(每月)向XX党委会或院办公会汇报采购项目实施中重大事项。

单项或一批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及以上、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货物、服务、一般修缮项目的采购工作向院办公会汇报;单项或一批金额在2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货物、服务、一般修缮项目(400 万以下)的采购工作向党委会汇报。

(五)负责组织采购小组(采购办、财务、审计人员)处理采购活动日常工作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六)按时报送有关政府采购的审批或备案文件、执行情况;(七)办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协助X财政局处理供应商投诉等;(八)完成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领导小组会议的议事程序和相关要求(一)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组织召开;(二)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组长授权人召集并主持;(三)开会时必须按照拟定的议题议事,会议议题必须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四)会议召开前,一般应提前2日通知小组全体成员,准确确定能够参加会议的人员人数。

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流平台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招标采购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以及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基本原则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关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的重大事项。

遵守“事前调研、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1. 审批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2. 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3. 审定集中招标采购计划;4. 审定招标采购结果;5. 处理招标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三、程序和要求(一)会议组织形式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参加,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会议时间和议题1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会议主持人视情确定。

2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议题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作会前协调,汇总后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会前准备工作1 、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必要的准备,可责成有关部门作调查研究,或召集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般情况下,提交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需事先准备书面材料,并先分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审阅。

2 、召开会议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过会议主持人审定的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提前2天预告与会人员。

(四)会议讨论决策1 、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时,全体成员必须出席。

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工作中与重大事项直接相关的必须到会。

2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原部门领导职务的,成员职务自行解除。

在新成员未任命前,暂由该部门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一、总则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招标活动的规范化和高效运行,制定本工作规则。

二、组成和职责1.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组内成员包括相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顾问。

2.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工作的决策和指导,并对其结果负责。

3.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拟定和审定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及评标办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4.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标活动的宣传和信息发布,以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

5.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6.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招标合同。

三、工作程序1.招标领导小组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2.组长主持会议,起草会议议程,并向所有成员发放相关文件和材料。

3.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决议和过程,并及时整理和发布会议纪要。

4.会议主要讨论以下内容:(1)审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要求、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等;(2)制定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的依据;(3)审议投标人的资格和信誉;(4)组织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和评议;(5)确定中标人及其价格,并决定是否进行谈判与合同签订等后续工作。

5.会议决议原则上采取多数决定,若涉及重大问题或争议较大,需经全体成员一致通过。

四、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的审定1.招标文件的审定需要至少3个工作日的时间,各成员须对文件内容进行逐一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招标文件经修改达成一致后,由组长和会议记录员签字确认,然后发布给潜在投标人。

3.评标标准的制定需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应依法合规、科学公正,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五、招标工作和评标工作的监督1.招标工作和评标工作应接受相关监督部门或第三方监督机构的监督,必要时公开相关信息。

2.相关部门、专家顾问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履行职责,保证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由相关部门或者机构组成的一个工作团队,负责组织和管理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以及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招标领导小组的标准格式文本:一、背景介绍招标领导小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机构的规定成立的,旨在确保招标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招标领导小组由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组成,他们具备丰富的招标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招标过程。

二、组织架构招标领导小组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

主任由相关部门或者机构的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主任指定。

成员由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推荐,经主任批准后确定。

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的数量根据具体项目的复杂程度和需求进行调整,确保团队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三、职责和权责1. 确定招标策略: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标策略,包括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条件等。

他们需要根据项目需求和相关法规进行综合考虑,确保招标过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他们需要明确招标要求、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确保投标人能够清晰地了解项目需求,并按照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3. 组织招标活动: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招标活动,包括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组织开标、评标等。

他们需要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遵守相关法规和招标程序。

4. 评标和中标结果确定: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并确定中标结果。

他们需要根据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并确保中标结果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5. 监督和管理: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他们需要及时解决招标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招标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流程1. 确定招标需求:招标领导小组首先与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沟通,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

2. 制定招标策略:招标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需求和相关法规,制定招标策略,包括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条件等。

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由招标单位组织成立的,负责监督和指导招标工作的专门机构。

招标领导小组的成立对于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工作流程。

一、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招标领导小组普通由以下成员组成:1. 主任:负责招标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和决策工作,具有丰富的招标经验和管理能力。

2.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3. 秘书:负责招标文件的准备、发布和归档工作,协助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管理。

4. 专家顾问: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

5. 监督员:独立于招标单位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招标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二、招标领导小组的职责1. 制定招标工作计划: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招标工作的时间表、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准备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招标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确保公告的广泛传播和公开透明。

4. 接收投标文件:负责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确保投标文件的密封和安全。

5. 开标评标:组织开标和评标工作,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6. 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公示中标结果。

7. 签订合同: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工程合同。

8. 监督和评估: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招标工作的合规性和效果。

三、招标领导小组的工作流程1. 确定招标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招标单位的需求,确定招标项目的范围、要求和时间计划。

2. 组建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组建招标领导小组,并确定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3. 制定招标工作计划: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招标工作的时间表、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

4. 准备招标文件:招标领导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函等。

招标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招标领导小组议事规则

招标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一、引言二、会议组成三、会议时间四、会议召开1.会议召集:会议的召集应提前3个工作日内通知参会人员,并传达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2.会议地点:会议地点应安排在工作场所或有较好的会议条件的场所。

3.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提前配发给与会人员,确保其熟悉会议议题和内容。

五、会议议程1.开场宣布:主席宣布会议开始,确认与会人员名单,并提醒大家遵守会议纪律。

2.审议议程:按照会议议程的安排逐项进行,确保每个议题得到充分的讨论和决策。

3.决议表决:对于需要决策的议题,由主席提出表决,并确保每位成员都有表态机会。

决议采取多数通过或一致通过的方式。

4.问题对策:对于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成员应积极发表意见,并提出解决方案,经过充分讨论后,由主席统一决策。

5.会议总结:主席总结会议研究和决策的重点,指出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表达对与会人员的感谢。

六、会议纪律1.准时参会:所有与会人员应准时参会,迟到者应事先向主席请假,并按规定时间进入会场。

2.听取发言:会议期间,应互相尊重发言人权利,不得插话或打断其他成员发言。

3.讲求实质:会议讨论应注重实质,不得散乱讲话,避免无关话题。

4.遵守议事规则:遵守会议主席的指挥和控制,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5.保持秘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和保密事项的议题,与会人员应保守机密,不得泄露。

七、会议记录1.记录方式:会议记录可采用文字记录、音频记录或视频录制等方式,确保会议内容的准确记录。

2.记录要详细: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的开始时间、与会人员名单、每一项议题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等。

4.记录保存: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方便查阅和参考。

八、会议决策1.决策方式:涉及招标工作的重大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参与讨论,并按照多数通过或一致通过的方式做出决策。

2.决策效力:招标领导小组的决策具有约束力,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决策结果开展相应的工作。

九、会议评估1.定期评估:招标领导小组应定期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适时进行改进。

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规程

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规程

XXXXX单位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集团公司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议事方式及工作流程等事项,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本工作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本工作规程所称的“招标人”是指开展招标活动的法人单位,所称的“招标部门”是指“招标人”具体组织招标工作的工作组或相关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统一指导、监督和管理招投标工作,决定招投标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招投标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根据董事会和总经理授权,制定和修订有关招投标工作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三)督促招投标部门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廉洁纪律和集团相关制度;(四)处理招投标活动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争议纠纷事项,对超出领导小组权限范围的,向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处理建议;(五)审批有关招投标制度规定的额度以上的招投标项目;(六)确定或调整集团内部委派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专家人选,组织建立内部专家库;(七)处理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成员由党群工作部、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成员由党群工作部、经营管理部和财务审计部等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领导小组决议,报告决议执行情况;(二)办理领导小组日常联络事宜,受理招投标审批申请和备案登记等事宜;(三)负责招投标报批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四)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授权,视情安排监督人员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五)对办公室专业人员分工如下:招标管理、造价、技术人员负责招标报审材料的审核,法律人员负责合同审核,财务人员负责付款,纪检人员负责现场评标监督;(六)提出集团内部委派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专家人选,报领导小组确定后建立集团内部专家库,并负责协调内部专家参加招投标活动;(七)配合集团纪委处理与招投标有关的投诉举报,并按集团纪委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对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及争议纠纷事项进行调查;(八)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九)执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标领导小组组成及招标流程

招标领导小组组成及招标流程

招标领导小组组成及招标流程引言概述:招标是一种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方式,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

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透明和公正,需要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来负责组织和监督招标活动。

本文将介绍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招标流程。

一、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1.1 主任: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招标工作,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1.2 成员:招标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包括相关部门的代表、专家顾问等,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1.3 秘书: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协助主任和成员履行职责,保障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标流程2.1 确定需求:根据项目需求,明确招标的目的、范围和要求,制定招标方案。

2.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草案等,需要根据需求和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2.3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媒体、招标平台等途径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公开招标信息。

2.4 投标评审:收到投标文件后,招标领导小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选择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评审。

2.5 商务谈判: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明确合同条款、价格等细节,并最终确定中标人。

2.6 签订合同: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2.7 履约管理: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中标人的履约情况,确保项目按合同要求完成。

三、招标领导小组的职责3.1 制定招标方案:根据需求和法律法规,制定招标方案,明确招标的目的、范围和要求。

3.2 编制招标文件: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完整和合法。

3.3 监督招标流程:监督招标流程的各个环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3.4 评审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技术进行评审,选择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评审。

3.5 进行商务谈判: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明确合同条款和价格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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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流平台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为加强对招标采购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以及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招标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一、基本原则
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事关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的重大事项.遵守“事前调研、集体议事、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1. 审批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2。

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3. 审定集中招标采购计划;
4。

审定招标采购结果;
5.处理招标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三、程序和要求
(一)会议组织形式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参加,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会议时间和议题
1、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会议主持人视情确定。

2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议题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作会前协调,汇总后报请会议主持人审定。

(三)会前准备工作
1 、对列入会议的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必要的准备,可责成有关部门作调查研究,或召集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般情况下,提交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的事项需事先准备书面材料,并先分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审阅。

2、召开会议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过会议主持人审定的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事项,提前2天预告与会人员.
(四)会议讨论决策
1 、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时,全体成员必须出席。

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委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到会方可举行,领导小组成员分管工作中与重大事项直接相关的必须到会。

2、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不再担任原部门领导职务的,成员职务自行解除。

在新成员未任命前,暂由该部门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问题必须发扬民主,充分酝酿。

与会人员应紧扣会议议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各抒已见。

4 、在会议议题经过充分讨论,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基础上,主持人根据与会人员的发言综合归纳出结论性意见。

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如遇重大问题有明显意见分歧时,应视情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请下一次会议讨论表决.非领导小组成员不参加表决。

(五)会后贯彻落实
1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记录及工作需要,起草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抄告单,或需以领导小组名义行文的其他公文,经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后发送有关承办部门和单位,并及时督促办理和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2 、与会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分头抓好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贯彻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3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收集的各项会议决议办理结果汇总后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在下一次全体会议时予以通报。

对拖延不办、敷衍塞责的,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其领导责任并限期办理、落实。

4 、由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研究提出的有关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运行机制及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以及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规则和程序,需报区委、区
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行文,或有关建议需提交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会议主持人组织汇报。

(六)领导小组全体会议闭会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组长、副组长请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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