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推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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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浅谈重点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的 �以往政府相关部门对审核工作的介入多为指 导性的 � 强审制度的出台, 明确了对审核工作的监 管范畴和处罚措施,增强了相关部门对审核工作 的监管的可操作性,进而可更好地发挥政府相关 职能� 2.4 规范清洁生产审核市场 清洁生产审核市场能否规范化,其决定因素 是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与否 �强审制度的 出台进一步明晰了清洁生产审核市场的各方利益 关系和职责分工,为清洁生产审核的最终市场化 铺平了道路 � 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措施保障 能否切实做好强审工作,保障措施的及时到 位至关重要 � 3 .1 政策法规保障 由于地域� 社会经济水平等方面的不同, 重点 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存在一定的地区差 别 �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指导 下, 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法规, 以规范本地区的强 �
� 重点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为审核 从节能 � 降耗 � 减污� 增效 个方面更为全面评估 工作的最终绩效提出了相对明确和比以往更高的 和检验审核工作的绩效,从而保证审核工作过程 要求�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增强了审核工作的难 度�此种情况下, 审核绩效的取得将更多依赖技术 的进步和审核方式方法的更新� 为此,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 审核中介机构与被 审核企业 方, 均应从各自实际出发, 为清洁生产 审核最终绩效的提升做出贡献 � 政府主管部门应 加大对清洁生产技术的创新与推广的支持力度; 审核机构应在提高自身人员素质的前提下不断丰 富完善审核方式方法;企业应加大技术创新的力 度, 为产业升级做技术积累 � 结论 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误区及其应对措施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 所体现 以达标为最终目标, 重走末端治理老路 强审对象当中, 第一类重点企业是指超标� 超 总量的企业 (也称 " 双超 " 企业 ) �因此, 作为第一类 出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主题是规范当前清洁生产 审核工作的利器, 相关主管部门 � 审核对象 � 审核 机构均应加以学习领会, 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 沿着正确的轨迹进行� 对于非重点企业审核工作的漠视 重点企业作为审核工作的重点,应予以充分 的重视, 但并非审核工作的全部 � 对于非重点企业 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也应加强引导和鼓励 � 同 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范其审核的内 容� 形式与验收等相关事宜, 从而真正使审核工作 在全社会范围内切实开展起来,促进清洁生产整 体水平的提高�

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

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自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正式提出以来,我国政府积极响应。

1992年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的《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明确提出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起点要高,尽量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

199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业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了工业污染防治必须从单纯的末端治理向对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实行清洁产。

1994年国务院通过的《中国21世纪议程》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优先实施的重点领域。

1996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了到本世纪末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八五”末期水平的总量控制目标,会后颁发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了要推行清洁生产。

这些都为我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目前的试点阶段逐步过渡到全面实施的阶段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九五”期间推行清洁生产的总体目标是: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宗旨,切实转变工业经济增长和污染防治方式,把推行清洁生产作为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的重要内容,与企业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结合起来,制定促进清洁生产的激励政策,力争到200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为此,提出以下若干意见: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清洁生产可以概括为:采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材料,通过清洁的生产过程,制造出清洁的产品。

清洁生产把综合预防的环境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从而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是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转变工业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观念的紧迫感,提高对推行清洁生产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推行清洁生产纳入到日常环境管理中,并逐步与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推行清洁生产的组织领导,做到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下)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下)
21 0 1年第 1 期 ( 1 总第 17期 ) 6
应 用 能源技 术
4 9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下)
国发 [ 0 3 2 1 ] 5号 1
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 增加大气污染物监测指标 , 环境质量评价方法 。健全重点 区 改进 域大气 污染联 防联控机制 , 实施 多种 污染物 协 同控 制 , 严格 控制挥 发性 有机污染 物排放 。 加强恶臭 、 噪声 和餐饮油烟污染控制 。加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 。加强工业 固体 废物污染 防治 , 强化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 。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的 , 应进行环 境评估和无 害化治理 。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性 清洁生产审核。推进 污染企业环境绩效评估 , 严格上市企业环保核查 。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活动 。 ( ) 九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加大政策 扶持力 度 , 扩大环保 产业 市场需求 。鼓 励多渠道 建立环保产业 发展基金 , 拓宽环保产业发展融 资渠道 。实施环保先进适 用技术研发应用 、 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 品产业化示 范工程 。着重发展 环保设施社会化 运营 、 环境 咨询 、 环 境监理 、 程技术设计 、 工 认证评估 等环境 服务业 。鼓励 使用环境标 志 、 环保认证 和绿色 印 刷产品 。开展 污染减排 技术攻关 , 实施 水体污 染控制 与治理 等科技 重大专项 。制定 环保 产业统计标 准 。加强环 境基准研究 , 推进 国家环境保 护重点实 验室 、 工程 技术 中心建设 。 加强 高等院校环境学科 和专业建设 。 ( 加 快推进农村 环境 保 护 。实行 农 村 环境 综 合整 治 目标 责 任制 。深化 “ 十) 以奖 促 治 ” 以奖代补” 和“ 政策 , 扩大连 片整治范 围 , 中整治存在突出环境问题 的村庄和集镇 , 集 重 点治理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 源地 污染 。继续 开展 土壤环境 调查 , 行土壤 污染治理 与修 进 复试点示范 。推动环境保护基 础设施 和服务 向农村 延伸 , 强农村 生活垃 圾和污水 处理 加 设施建设 。发展生态农 业 和有 机农业 , 学 使用 化肥 、 科 农药 和农 膜 , 实减 少 面源 污染 。 切 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 , 进农业 生产废 弃物 资源化利用 。加强农 村人 畜粪便 和农 药 推 包装无害化处理 。加大农村 地 区工矿企业 污染 防治力度 , 防止 污染 向农 村转移 。开展农 业和农村环境统计 。 ( 十一 ) 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国家编制环境 功能区划 , 在重要生态功能 区、 陆地 和海 洋 生态环境敏感 区 、 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 , 各类主体功能 区分别 制定相应 的环境标 脆 对 准和环境政策 。加强青 藏高原 生态 屏 障、 土高原一川 滇生态屏 障 、 黄 东北 森林 带 、 北方 防 沙带和南 方丘陵山地带 以及大 江大 河重要 水系 的生态环境 保护 。推 进生态 修复 , 江河 让 湖泊等重要生态 系统休养生息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 护 , 建立生物多样性 监测 、 评估与 预警 体系以及 生物遗传资源获 取与 惠益共 享制度 , 有效 防范物种 资源丧 失和 流失 。加强 自然 保护区综合 管理 。开展生态 系统状况评估 。加强矿 产 、 电、 水 旅游资源 开发和交通基础设 施 建设 中的生态保 护。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试点 , 进一步开展生态示 范创建活动 。

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实施效果分析

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实施效果分析

No .3
J u n e 2 0 1 3
重 点企 业 强 制 性 清 洁 生产 审 核制 度 和 实施 效 果 分 析
白艳 英 , 朱 凯
( 中国环境 科 学研 究院 环境保 护 部清 洁 生产 中心 , 北 京 1 0 0 0 1 2 )

要: 本 文 通 过 对 国家 推 动 重 点 企 业 强 制 性 性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采 取 的 一 系列 行 动 、 计划 的剖析 , 分 两 个
关键 词 : 重 点 企 业 ;强 制 性 ; 清 洁生产审核 ; 实施效果 ; 分 析 中图分类号 : F 2 7 3 ;X 3 8 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8 — 2 6 0 3 ( 2 0 1 3 ) 0 3 — 0 0 2 0 — 0 4
重点 企业 强制 性清 洁生 产 审核制 度在 国内外 清 洁生产 发 展史 上 都 是 一个 新 鲜 事 物 , 是 清 洁 生


重点 企业 强制 性 清沽生 产 审核实 际上 包括 两 个 关 键词 , 即“ 重点企业” 和“ 强 制 性 清 洁 生 产 审
核” 。
本文 中“ 强制性 清 洁生 产审 核” 的提 法最早 是
国家 或者地 方 规定 的排 放 标 准 , 但 超 过 重 点 污染 物排 放总 量控 制 指标 的 ; 超 过单 位 产 品 能 源 消耗
增长 , 清 洁生 产方 案 的实施 有效 促进 了污 染减 排 ,
特别 是重 点企 业 清 洁 生 产 审核 评 估 验 收 制 度 、 全 国重点企 业 清洁 生 产 通 报 制 度 、 全 国 重 点企 业 清 洁 生产公 告 制度 的建 立 与 实施 进 一 步完 善 、 创 新 了重点企 业 清洁 生 产 审 核 制 度 , 使 其 更 有效 地 服 务 于 国家环 境保 护重 点 工作 。 重 点企 业 强制性 清洁 生 产审核 的概 念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有关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09〕1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精神,深入扎实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依法公布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名单当前要将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

各省可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行业分类管理名录》(附件一,以下简称《名录》),确定本辖区内需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其他重点企业。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将应实施清洁生产的重点企业名单在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公布并同时抄报我部,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当地主要媒体同时公布。

二、积极指导督促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加强对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技术指导。

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公布具备审核条件的机构名单及其审核业绩,并对问题较突出的审核服务机构予以通报。

及时调度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度,督促各重点企业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和审核结果及时报送当地省级环保部门和相关部门。

三、强化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评估验收各省级环保部门应按照《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环发〔2008〕60号附件二)要求,加快评估验收工作进度。

我国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及措施

我国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及措施

我国促进清洁生产的政策及措施来源:作者:韩丽明李何日期:10-01-28摘要:阐述了清洁生产的提出背景及其科学内涵,介绍了我国清洁生产的政策保证及相关技术措施;提出清洁生产必将成为今后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清洁生产;政策;措施1引言20世纪60年代,工业化国家开始通过各种方法和技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处理,以减少其排放量,减轻对环境的危害,这就是所谓的“末端治理”。

西方国家在污染治理的长期过程中,逐步认识到分析废物是如何产生的远比研究废物产生后如何对其进行处理更有价值,认识到“末端治理”在战略层面上处于最底层,而污染预防策略则处于最高层。

从70年代开始,发达国家相继尝试运用如“废物最小化”“污染预防”“无废技术”“源削减”“零排放技术”和“环境友好技术”等方法和措施,来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资源利用效率、削减污染物以减轻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

这些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总结工业污染防治理论和实践的基础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9年提出了清洁生产的战略和推广计划,清洁生产正式走上了国际化道路。

清洁生产是一种的创造性的思想,该思想将整体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以增加生态效率和减少人类及环境的风险。

对生产过程,要求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淘汰有毒原材料,减少所有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对产品,要求减少从原材料提炼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的不利影响;对服务,要求将环境因素纳入设计和所提供的服务中。

这个概念表明清洁生产是一个持续应用的过程,而不是一次性的行为。

清洁生产关注的是全生命周期的健康、安全以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等因素,从这方面来讲,清洁生产是一个整体预防的环境管理战略。

清洁生产不否定经济增长,而是主张生态化的可持续性。

它是一个增加生态效率,同时减少人类及环境风险的“三赢”战略。

2提供清洁生产的政策保证90年代初,我国从发达国家引进清洁生产的概念,并与多个国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合作。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环保工作,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清洁生产工作,特向各重点企业发出如下通知:一、背景环境保护是我们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而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近年来,我市环境质量不断受到重视,但仍存在一些重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环境污染的情况。

因此,为了更好地推动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特需加强指导与督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本次通知旨在进一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2.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物排放;3.优化企业资源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4.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促进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5.强化企业环境管理职责,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

三、工作要求为实现上述目标,各重点企业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工作:1. 环境保护意识普及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保护意识的普及教育,增强员工的环保责任感。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和能力。

2. 污染物排放减少制定并实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对企业的主要污染源进行分类管理,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到环境中。

优化生产工艺,改进设备,提高产能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排放。

3. 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通过技术改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消耗。

加强原材料的利用率,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通过资源循环利用,降低企业对外部环境的负荷。

4. 清洁生产技术应用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并给予相关政策和经济支持。

优选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5. 强化环境管理职责企业应加强对环境管理职责的落实,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确保企业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定期上报企业环保数据,接受政府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

我国清洁生产政策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清洁生产政策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计划 ; 国务院 于 2 0 0 5 年颁 布的 ( ( 关 于落 实科 学发 展观加 强 环境 保护 的决 定 》提 出 “ 鼓 励节 能 降耗 ,实行 清洁 生产并 依法强制审核 ” ,突 出清洁生 产
审核 工作的 重要 作用 ;国务院 2 0 1 1年
发布的 “ 十二 五”节能减排 综合性 工 作 方案 明确提 出 “ 全 面推 行 清洁生
国清洁生 产促进法 ( 简称 清洁 生产 产 法制 化和规 范 化管 理的 新阶 段 ,是 国务院及下属部 门多次下 发相关意 见、
促进法 》 )颁布 实施 ,再到相关 配套措

部具 有 重要意 义的 法律 。该法 律不 决定和 管理 办 法 ,有 效地 推动 了清 洁 生产 工作 在全 国范 围内的 展开 。如 国 务院 于 2 0 0 3年转 发 发 改 委等 1 l 部 委 联合 文件 关于 加快 推行 清 洁生产 的 意见 ,提 出了清洁生产的 总体 推行 工
门专 门 出台 了一 系列清 洁生 产 审核 的 产” 。而 2 0 0 3年 发布 的 《 排污 费资 金 政 策文件 ,从 强制 清洁 生产 审核 的提 收缴使 用管 理办 法 也 规 定 “ 环境 保
3 . 清洁

目前 ,《 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
出,到重 点企 业清 洁生 产审 核程 序 的 护专项 资金 可用 于并优 先用 于清 洁生 术 导 向 目录 》虽然 对于推 动清 洁生产
我 国在推 行清 洁生产 方面 取得 了一定 但现 有 的清洁技 术方面 的文 件并 没有
自2 0 0 3 年 《 清洁生 产促进法 》实 成 效 ,一些 重 点企业 清洁 生产 审核 工 施以来 ,环 保部发布 了近 6 0 个 行业的 作取得 了较 为明显的环境和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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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推动意见
(谭昆森广西环保局 2009.03.23)
一、依据及意义
1.1 清洁生产定义: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1.2 清洁生产审核含义及意义:按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简单理解清洁生产审核就是给生产企业和服务过程“把脉健身”,把的是企业生产服务过程的物流、能流是否正常,资源能源利用率是否高,从而“开药方”调理或治病,提出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达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利国利民利己。

1.3 依据:清洁生产审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而开展的工作,依据第二十八条:“…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经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应当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定期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和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1—
有关文件:①《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于2004年8月16日颁布;
②《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5〕151号);
③《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08〕6号;
④《广西壮族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自治区政府2005年11月14日印发。

1.4 清洁生产审核种类: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和强制性审核两种。

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而有如下二种情况之一的,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称第一类重点企业);
⑵、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称第二类重点企业)。

1.5 管理组织部门: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等由环保部门组织。

依据该规定,自治区环保局于2007年11月13日确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属第一类重点企业,双超企业),并有书面通知(桂环科字〔2007〕6号关于公布2007年度广西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主要规定
2.1 开展与要求,按有关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公布后,应在两个月内开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
在一年内完成。

重点(强制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相应的中介机构完成。

完成后应将审核结果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抄报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审核结果进行评估、验收。

自行组织开展的应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计划、组织及人员的基本情况报告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最好抄报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委托中介机构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机构的基本情况及能证明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和履行合同期限的材料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最好抄报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三、清洁生产审核程序
3.1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确定:环保部门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提出初选名单,由省级环保部门按规定确定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企业名单。

公众监督:名单公布一个月内(第一类重点企业),企业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布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规模、法人代表、企业注册地址、生产地址、主要原辅料、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去向、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应执行的标准、规定的排放总量限额、排污费缴纳情况等。

【第二类重点企业未作规定】
3.2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开展:企业可自行组织开展,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计划、审核组织、人员基本情况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在名单公布后4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机构基本情况及技术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和履行合同期限的证明材料报当地环保部门。

企业名单公布后二个月
—3—
内开始审核工作,一年内完成,编写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包括清洁生产无∕低费及中/高费方案。

3.3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同时抄报省级环保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

企业需在上交审核报告后一个月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评估申请;当地环保部门对申请企业的条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

省级环保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形成书面意见。

评估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能满足《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指南》第九条全部要求的,评估结果为“通过”。

有指南第十条所列4种情况之一的(4种情况:不满足第九条中任一条;质量存在重大问题;未按规定淘汰明令禁止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审核过程弄虚作假),评估结果为“不通过”。

申请评估的条件4个:编制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技术装备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政策;审核期间未发生重大及特别重大污染事故。

申请评估需提交的材料4种:企业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报告;《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环境监测报告;咨询服务机构资质证明及参加审核人员技术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4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评估后按照评估意见所规定的验收时间,综合考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时限要求提出验收申请(一般在2年内)。

条件是通过评估后,继续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3个月后,稳定达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减排指标。

申请验收企业需向省级环保部门报送3种材料: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报告及《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申请表》连同验收工作报告或工作总结;中/高费方案实施后的环境监测报告;清洁生产审核评
估意见连同评估时所提交的四种材料等,由省级环保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能满足《评估、验收指南》第十四条全部要求的,验收结果为“通过”。

有指南第十五条中所列2种情况之一的,验收不通过(2种情况:不满足第十四条中任何一条;企业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环境及经济效益,包括统计数据偏差较大情况)。

四、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监督管理
4.1 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负责对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情况及相关机构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结果。

各省环保部门每年按要求将本辖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情况报环保部。

4.2 处罚措施:公布应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拒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不申请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通过的,视情况由省级环保部门在地方主要媒体公开曝光,要求其重新进行审核、评估和验收;责令其改正;依法进行处罚(清洁生产促进法四十一条规定: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4.3 奖励措施: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其清洁生产审核费用、实施清洁生产方案费用优先享受地方各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技改资金、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和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用废物生产产品、从废物回收原料,税务机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减免增值税。

五、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意见
5.1 第一步:先做好如下工作:①成立机构(领导小组、清洁生产审核小组),获得领导支持,有了人才可干事;②组织有关审核主要人员学
—5—
习,掌握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有了计划才可按部就班行事,达到预期目标;③开展宣传教育,让每个职工都了解参与,做好企业内的清洁生产发动、启动工作。

5.2 清洁生产审核程序:总体而言,清洁生产审核分7个步骤:①前期准备(筹划有组织),成立机构,制定计划,宣传教育;②预评估(现状调查分析),了解现状,确定重点、设定目标;③评估,实测输入输出物流,建立物料平衡,分析废弃物产生的原因,提出和实施无/低费方案;
④方案产生和筛选,筛选确定2个以上中/高费方案,核定与汇总已实施无/低费方案的效果,编写清洁生产中期审核报告;⑤可行性分析及方案确定,市场调查,进行技术、环境、经济评估,推荐并确定可实施方案;
⑥方案实施,组织方案实施,汇总已实施无/低费方案的成果,验证已实施中/高费方案的成果,分析总结已实施方案对企业的影响,统筹规划推荐方案的实施;⑦持续清洁生产,建立完善清洁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完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持续清洁生产计划,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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