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范本】摩托车保险合同范本
摩托车保险合同(精选3篇)

摩托车保险合同(精选3篇)摩托车保险篇1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第五条摩托车损失保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第七条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2023年九月摩托车保险合同6篇

2023年九月摩托车保险合同6篇篇12023年九月摩托车保险合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摩托车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摩托车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方便快捷的出行方式,还能带来无限的乐趣和挑战。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与安全问题也不可避免。
为了保障摩托车及其驾驶者的安全,摩托车保险合同在这个时代变得越来越重要。
2023年九月摩托车保险合同是一份旨在保障摩托车所有者及其财产安全的合同。
这份合同包含了各种保险责任和条款,旨在为摩托车所有者提供全面的保障和安全保障。
在签订这份合同时,摩托车所有者需要仔细阅读并了解其中的各种条款和责任,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
首先,2023年九月摩托车保险合同包括了第三者责任险。
这项保险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摩托车所有者在驾驶摩托车时不慎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时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签订这份合同时,摩托车所有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第三者责任险金额,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其次,2023年九月摩托车保险合同还包括了车辆损失险。
这项保险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摩托车所有者在摩托车发生意外损坏或被盗时能够得到适当的理赔。
在签订这份合同时,摩托车所有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车辆损失险金额和范围,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服务。
再次,2023年九月摩托车保险合同还包括了人身伤害险。
这项保险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摩托车驾驶者和乘客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费用和赔偿。
在签订这份合同时,摩托车所有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伤害险金额和范围,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
最后,2023年九月摩托车保险合同还包括了附加附属责任险。
这项保险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摩托车所有者在驾驶摩托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时能够得到适当的赔偿和理赔服务。
在签订这份合同时,摩托车所有者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附加附属责任险金额和范围,以便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服务。
【合同协议范本】摩托车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协议范本】摩托车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公司名称:_____公司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鉴于甲方拥有摩托车一辆,并希望为其投保,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摩托车的基本信息摩托车品牌:_____摩托车型号:_____车架号码: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注册登记日期:_____二、保险责任1、车辆损失险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第三者责任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3、盗抢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摩托车整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 60 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4、车上人员责任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责任免除乙方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1、因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造成的损失;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造成的损失;3、利用保险摩托车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的损失;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摩托车造成的损失;5、保险摩托车肇事逃逸造成的损失;6、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7、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未遂受到损坏造成的损失;8、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故意造成的损失;9、因保险摩托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造成的损失;10、保险摩托车的自然磨损、朽蚀、电气机械故障;11、保险摩托车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12、保险摩托车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
摩托车保险合同条款6篇

摩托车保险合同条款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车主/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摩托车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1.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从事保险业务的资格和资质。
2. 乙方是摩托车的合法所有人,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资格和权利。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所有的摩托车,车型: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________。
三、保险责任1. 甲方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保险费后,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对下列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自然灾害: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等;(2)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碰撞、倾覆等;(3)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
3.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保险条款》。
四、保险期间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____年/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乙方可以在保险期满前向甲方申请续保,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续签本合同。
五、保险费用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2. 保险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本合同附件《保险费及支付方式》。
六、投保人义务1.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摩托车和驾驶人的真实信息。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乙方应妥善保管摩托车及相关证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
七、保险公司义务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收到乙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处理。
3. 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核实,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做出赔偿决定。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3)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将摩托车转让,且未办理批改手续。
17年度有关摩托车保险合同的模板5篇

17年度有关摩托车保险合同的模板5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车主/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摩托车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乙方摩托车在保险期间的安全,共同防范风险。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乙方所有的摩托车,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险责任1. 甲方在保险期间对乙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摩托车损失承担保险责任:a. 火灾、爆炸;b. 自然灾害(如暴雨、台风、地震等);c. 碰撞、倾覆;d. 盗窃、抢劫。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等详见保险条款。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保险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将保险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六、合同双方的义务1. 乙方应如实提供投保信息,如因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导致甲方无法履行保险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摩托车保险,并在保险期间内履行保险责任。
3. 双方应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的各项规定。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事故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应尽快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在法定时限内履行赔偿义务。
八、合同变更与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 在保险期间内,乙方如需变更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等内容的,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摩托车保险合同9篇

摩托车保险合同9篇第1篇示例:摩托车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一份以保险合同为内容的法律文件,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范围内,对投保人的摩托车进行保险赔偿的承诺。
这份合同以及其中的条款,对于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双方之间最基本的保障。
摩托车保险合同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条款等。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内的索赔责任,包括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范围、条件等;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间内,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摩托车进行相应的保险赔偿;保险金额是指在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即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最高进行赔偿的金额;保险费率是指投保人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的保险费用;而保险条款则是指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内容,包括保险范围、免赔额、保险责任等。
在签订摩托车保险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每一条款的具体含义和规定,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投保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缴纳保险费用,保持摩托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一旦保险事故发生,投保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进行理赔。
摩托车保险合同是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确保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选择有信誉和良好服务口碑的保险公司,以确保在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得到快速、及时、准确的理赔服务。
摩托车保险合同是摩托车保险事务中的一份重要文件,对于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都有着重要的法律约束力。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并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保障自己的利益,在面对意外事件时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第2篇示例:摩托车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订立的一种合同,保障投保人在发生意外事故或风险的情况下能够获得经济赔偿和保障。
17年度有关摩托车保险合同的模板6篇

17年度有关摩托车保险合同的模板6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车主/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摩托车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为保障乙方因摩托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摩托车保险服务。
本合同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权益,规范双方行为,实现风险共担。
二、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1. 保险标的:乙方的摩托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等详见保单)。
2.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具体保险金额以保单记载为准。
三、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保险责任1. 甲方对乙方因摩托车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乘客伤害等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限额等详见保单。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摩托车的情况。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保险费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甲乙双方约定,若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2. 甲乙双方均有权在保险期限届满前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3. 若乙方在保险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偿,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七、免责条款1.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赔偿。
摩托车保险合同书模板5篇

摩托车保险合同书模板5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摩托车保险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保险条款和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摩托车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乙方将其所有的摩托车(车型:____,车牌号:____,发动机号:____)向甲方投保,甲方对该摩托车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承担保险责任。
第二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元整,具体保险费金额详见保险单,投保人应按约定及时缴纳保险费。
第三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第四条保险责任一、人身意外伤害责任1. 死亡或残疾赔偿金;2. 医疗费用赔偿金;3. 住院津贴。
二、财产损失责任1. 车辆损失赔偿金;2. 第三者责任赔偿金。
具体赔偿处理办法按照甲方相关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叛乱;二、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摩托车;三、违法、犯罪等行为。
第六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一、乙方应如实向甲方告知与保险有关的情况,如因乙方未如实告知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承保或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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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保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摩托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以燃料或电瓶为动力的各种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残疾人专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摩托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摩托车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五条摩托车损失保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7.载运保险摩托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摩托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摩托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第三章责任免除第七条保险摩托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产生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六)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七)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摩托车,致使发动机损坏。
第八条保险摩托车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五)精神损害赔偿。
第九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摩托车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三)利用保险摩托车从事违法活动;(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摩托车;(五)保险摩托车肇事逃逸;(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七)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八)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九)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摩托车;(十)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四章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第十一条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摩托车的实际价值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2万元至20万元之间协商确定。
第五章保险期限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第六章保险人义务第十四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章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八章赔偿处理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摩托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摩托车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据保险摩托车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摩托车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一)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以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三)摩托车损失保险的施救费用在保险摩托车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摩托车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保险摩托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
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适用50元的绝对免赔。
第二十九条保险摩托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当一次保险事故中保险摩托车损失的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或保险摩托车发生全部损失时,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人不退还摩托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第九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三十四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五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摩托车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3%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
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保险期限(月)/短期月费率(%)┌─┬─┬─┬─┬─┬─┬─┬─┬─┬─┬─┬─┐│1 │2 │3 │4 │5 │6 │7 │8 │9 │10│11│12│├─┼─┼─┼─┼─┼─┼─┼─┼─┼─┼─┼─┤│10│20│30│40│50│60│70│80│85│90│95│100└─┴─┴─┴─┴─┴─┴─┴─┴─┴─┴─┴─┘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十章争议处理第三十七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一章其他第三十九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条在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附加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