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考试题目参考答案-新祥旭

合集下载

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判断对错:1.地方检察机关不能对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2.不是法人的组织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法院调解既是法院的诉讼活动,又是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4.在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5.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6.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 7.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 ) 8.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 9.民事命令一经发布即生效,不允许上诉,也不允许申请复议。

( ) 10.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 11.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民事判决的效力,即民事判决形式上的确定力。

( ) 12.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 ) 13.人民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作出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 ) 14.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利害关系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 15.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

( ) 16.当事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 17.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除了对其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外,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 18.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的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 ) 19.已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转为适用普通程序,但已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 ) 20.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因此它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

( )二、不定项选择:1.依法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 )a、离婚案件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c、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2.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 )a、涉外案件b、重大涉外案件c、海事案件d、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下述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 a、运输始发地法院 b、运输目的地法院c、事故发生地法院d、被告住所地法院4.下述诉讼中,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确定管辖的是: (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c、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学》试卷

《民事诉讼法学》试卷

《民事诉讼法学》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的为()。

A 程序法B 基本法律C 私法D 部门法2、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立案时间是一种()。

A 法定期B 指定期间C 可变期间D 裁定期间3、合同当事人签定有书面仲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合同纠纷应当由()。

A 仲裁机构受理B 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受理C 人民法院受理D 谁先收到申请书或起诉状即由谁受理4、人民法院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但()案件除外。

A 离婚B 解除收养 C 房屋迁让 D 确认合同无效5、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限为“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可以()。

A 反诉B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C申请回避D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6、人民法院审判独立是指()。

A 合议庭独立B 审判委员会独立C 审判员独立D 法院作为一个整体独立7、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应当()。

A 及时作出新的判决B 裁定适用已作出的判决、裁定C 重新审理D 裁定驳回起诉8、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是()。

A 证据的来源B 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C 证据与证明责任的关系D 证据的内容和含义9、甲在追索乙借用他的1万元诉讼中未向法院提交借款的证据,而乙辩称借款已归还。

据此,借款事实()。

A 仍应由甲负责证明B 应由乙负责证明C 甲无须进行证明D 法院应依职权进行调查10、下列关于先予执行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必须提供担保B 仅限于金钱给付案件C 先予执行的适用只能由当事人提出申请D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11、甲诉乙的诉讼中,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乙败诉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判为原审原告败诉。

关于本案诉讼费用的负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被告承担一审费用,原告承担二审费用B 原告承担一审费用,被告承担二审费用C 原告承担一、二审费用D 被告承担一、二审费用12、当事人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准许之后,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法院的裁定之后,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到人民法院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作业题及答案第一章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的开始是基于——。

A、人民检察院的追诉权B、利害关系人的起诉权C、受害人的控告权2、民事诉讼就是——。

A、人民法院办理民事案件B、各种民事诉讼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C、打民事官司D、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解决民事争议二、多项选择题1、民事诉讼法的地位体现在,民事诉讼法是——。

A、部门法B、基本法C、程序法D、单行法2、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包括民事诉讼法——。

A、对人的效力B、对事的效力C、空间效力D、时间效力三、填空题1、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是——年——月——日颁布试行的。

2、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年——月——日颁布并实施的。

3、民事诉讼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是指——,狭义是指——。

4、民事诉讼法就是——、——以及——在民事诉讼中所必须遵循的、有关——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同是——法,都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的法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共分为——编——章——条。

7、一般认为,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有三种形式:——、——、——。

8、民事诉讼法与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的关系是——和——的关系。

9、民事诉讼的基础是——和——。

10、民事诉讼的内容包括——和——。

四、判断题1、民事诉讼各阶段必须依次进行,不能逾越。

()2、当事人的诉讼活动是民事诉讼发生的基础。

()3、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均属于程序法,所以它们的任务是相同的。

()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同是解决民事、经济争议的程序法。

()5、在民事诉讼中,只有人民法院和诉讼当事人才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五、名词解释1、民事纠纷2、民事诉讼3、民事诉讼法4、民事诉讼法学5、民事诉讼的目的6、民事诉讼模式六、简答题1、试述民事诉讼的特点。

2、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3、简述民事诉讼的价值。

4、民事诉讼法的制定根据是什么?5、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民事诉讼法学》练习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练习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练习题及答案1. 单选题1.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采取()原则。

A. 从旧兼从轻B. 从旧C. 从新D. 从旧兼从重正确答案:C2. 民事诉讼法规定允许上诉的裁定有:()A. 终结执行的裁定B. 中止诉讼的裁定C. 驳回起诉的裁定D. 补正判决书的裁定正确答案:C3. 公力救济的方式包括:()。

A. 仲裁B. 调解C. 诉讼D. 和解正确答案:C4. 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确认之诉?()A. 某女起诉前夫,要求将两人之女判归自己抚养B. 老刘起诉刘晓明,要求解除收养关系C. 李明起诉王海,请求判决两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D. 王林向法院起诉孙晓辉,请求判决两人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正确答案:C5. 关于陪审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我国陪审制度适用于任何审级B. 案件是否实行陪审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C. 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D. 陪审员不仅有权参与案件事实的审理,也有权参与案件法律适用的判断。

正确答案:A6. 经仲裁机构仲裁的经济纠纷,在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执行。

A.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B. 上级仲裁机构C. 做出裁决的仲裁机构D. 公证机关正确答案:A7.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时,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A. 不予理睬B. 劝其撤回起诉C. 直接退回起诉D. 裁定驳回起诉正确答案:D8. 下列证据中属于法定证据的是:()A. 直接证据B. 本证C. 反证D. 书证正确答案:D9. 下面四个选项中,对主管与管辖的关系描述正确的是:()A. 主管与管辖是一回事,没有什么区别B. 主管与管辖是对立关系C. 主管是确定管辖的前提D. 无管辖问题,也就无主管问题正确答案:C10. 下列哪一种民事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A. 某甲起诉请求某乙停止损害其名誉B. 某丙起诉某丁请求撤销两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C. 女方起诉前夫,请求将二人之女判归前夫抚养D. 陆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正确答案:A2. 多选题11. 下列哪些体现了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A.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撤回诉讼B. 被告在一审中败诉,却没有依法提出上诉C.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不执行判决,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 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民事判决提起再审正确答案:ABC12. 甲与乙共同承包的果园遭到丙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后,给果园造成损失约13万元。

2024年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2带答案

2024年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2带答案

2024年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带答案卷I一.综合检测题(共100题)1.下列关于电子送达方式适用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电子送达方式的适用需要取得当事人同意B.调解书可以适用电子送达C.判决书可以适用电子送达D.裁定书可以适用电子送达2.张某因借款纠纷起诉朱某,法院审查张某的起诉时发现已超过诉讼时效。

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

A.裁定不予受理B.予以受理,审理后查明无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裁定驳回起诉C.予以受理,审理后查明无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裁定驳回诉讼请求D.予以受理,审理后查明无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下列有关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的理解,正确的是()。

A.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B.民事纠纷都具有可处分性C.民事纠纷都可以仲裁方式解决D.民事纠纷都可以调解方式解决4.管辖恒定5.下列关于送达的表述,正确的有()。

A.送达是法院的职权行为B.送达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C.直接送达方式只能向当事人本人送达D.留置送达只适用于当事人为公民的E.判决书可以公告送达6.简要回答民事审判权的内容。

7.外国法院对中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我国法院对该国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

A.同等原则B.平等原则C.对等原则D.相对原则8.本案能否运用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若能,它是哪一种诉讼代表人?并说明理由。

9.简要回答第三人的特征。

10.一个美国游客和一个日本游客在中国重庆旅游时,发生争议。

现该美国游客向中国重庆某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时()。

A.应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B.应适用美国民事诉讼法C.应适用日本民事诉讼法D.应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民事诉讼法,既可以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也可以是外国民事诉讼法11.李某为个体工商户,所开商店为“利好来”便利店。

雇工王某在从事店内业务时,不慎将顾客林某烫伤。

林某欲提起诉讼。

本案的被告为()。

A.李某B.“利好来”便利店C.王某D.李某和王某12.留置送达13.从解决民事纠纷机制的角度看,自决与和解属于()。

法大民诉08-09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法大民诉08-09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民事诉讼法学》(302040014)期末考试试题(A卷)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1.诉的主体是()A人民法院 B 当事人 C诉讼参与人 D诉讼代理人2.一般授权代理人人进行的,对代理人有效的行为包括()A请求法院调解 B 和解 C变更诉讼请求 D 提出反诉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A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B重审的案件C 按照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D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当事人自愿选择简易程序,法院审查同意的案件4.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申请后,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A判决该人为财产所有人,特别程序终结B判决该人为财产所有人,同时裁定终结特别程序C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该人另行起诉D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5.我国法律规定特殊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A调取证据 B送达司法文书 C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D采取强制措施6.当事人不能申请回避的人员有()A证人 B鉴定人 C书记员 D翻译人7.下列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独任制的案件是()A 重大的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B发回重审的案件C选民资格案件 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8.下列人民法院可以公开审判的案件是()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B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的离婚案件C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9.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裁判,有权上诉的案件有()A督促程序的案件 B选民资格案件 C公示催告的案件 D发回重审的案件10.在民事诉讼中追加当事人后,诉讼()A中止进行 B重新进行 C继续进行 D终结进行11.下列有关先予执行的表述,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B它可以适用于起诉前,也可以适用于诉讼中C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D对法院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当事人有权上诉12.调解书生效的时间是()A一方当事人签收 B人民法院在调解书上盖章C调解书制作出来 D双方当事人签收13.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消灭的有()A原告申请撤诉 B原告死亡 C 地震 D水灾14.下列案件,原告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A原告向下落不明人提起的借贷案件B原告向宣告失踪人提起的离婚案件C原告向被监禁人提起的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D原告向被劳动教养人提起的侵权案件15.下列有关国内案件协议管辖的表述,符合法定协议管辖条件的有()A当事人双方可以采用口头方式约定B当事人约定由原告方住所法院管辖C当事人约定由守约方住所地法院管辖D当事人可以对继承案件约定管辖16.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此时支付令的效力()A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B自行失效,债权人即为原告,债务人即为被告,法院按普通程序继续审理C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D暂不失效,一旦债权人起诉,则支付令失效17.在出庭路上,原告张某遭遇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不能继续出庭。

大学《民事诉讼法》试题库及答案.doc

大学《民事诉讼法》试题库及答案.doc
收藏
A.
翻译人
B.
证人
C.
勘验人
D.
法官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B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法院是()。
收藏
A.
船舶所有权地
B.
被告住所地
C.
船舶航程终止地D.船舶来自册地回答错误!正确答案:C
必须到庭的证人未到庭,人民法院应当()。
收藏
A.
继续审理
B.
中止诉讼
C.
终结诉讼
D.
延期审理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D
A.
1年
B.
5年
C.
3年
D.
7年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B人民法院对案件依法独立进行审判,不受( 收藏
A.
立法机关的干涉
B.
行政机关的干涉
C.
任何机关的干涉
D.
检察机关的干涉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B
甲下落不明满四年.其子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其女丙不同意宣告死亡,
人民法院()。
收藏
A.
不应宣告死亡
B.
收藏
A.
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
B.
债务人应支付债务
C.
债务人享有答辩权
D.
债权人应撤回申请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A
在普通的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
收藏
A
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B
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发生法律效力
C
适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D
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全体承认后对全体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错误!正确答案:A
公示催告案件由下列哪个法院管辖?( 收藏
A.
票据支付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NEW)北京大学法学院646民事诉讼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NEW)北京大学法学院646民事诉讼法学历年考研真题汇编(含部分答案)

目 录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北京大学652民事诉讼法学考研试题(回忆版)2003年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第二部分 兄弟院校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5年中山大学824诉讼法学B卷考研真题2014年中山大学824诉讼法学B卷考研真题2013年武汉大学829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2012年武汉大学831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第一部分 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2013年北京大学652民事诉讼法学考研试题(回忆版)2003年北京大学民事诉讼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民事诉讼法试题(答案请务必写在答题纸上,写在试题纸上无效)一、级别管辖与管辖权转移制度之间有何关系。

该关系反映了哪项(些)确定管辖的原则?(加分)答:1.(1)级别管辖。

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人民法院在管辖上的分工,即确定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范围和权限。

在我国,有四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级别管辖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确定,哪些案件由哪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概括地说,也就是要在法院系统内部从纵向上对不同级别的法院进行管辖上的分工。

(2)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

实现管辖权的转移,目的是为了便于或者有利于对案件的审理,其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进行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律规定应当有管辖权;移送应当有必要,即有实际意义;移进应当在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得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的转移有下列几种情况:①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认为由自己审理为宜,而决定调上来由自己审理,从而使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至上级人民法院。

②上级人民法院对自己管辖的案件.认为由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为宜,而决定送交其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因此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至下级人民法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事诉讼法学考试题目参考答案民事诉讼中各种审判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

答:我国民事诉讼法共规定了八种审判程序,其审判组织形式分别为:1、第一审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2、简易程序: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第二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4、再审程序: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5、特别程序,包括(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公民失踪案件;(3)宣告公民死亡案件;(4)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审理程序;(5)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特别程序中,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其他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其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独任制。

按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6、督促程序: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只对申请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不传唤被申请人,也不进行开庭审理,案件由一个审判员独立审理,并实行一审终审。

7、公示催告程序:在公示催告阶段,审判组织可以适用独任制,而除权判决阶段,则必须适用合议制。

8、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并实行一审终审。

试述我国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之间的关系。

答: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运用国家的强制力,实现具有执行力的有关法律文书的活动。

审判是人民法院在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及其他的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就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作出裁判的行为。

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联系在于:(1)二者都是民事诉讼的有机组成部分,均以解决民事纠纷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2)一般而言,审判程序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和基础,执行程序则是审判程序的后续和保障;(3)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在特定情形下有交叉,如先予执行和执行异议。

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基础不同。

审判程序以审判权为基础;执行程序以司法执行权为基础。

(2)二者的功能不同。

审判程序的功能是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执行程序是赋予当事人在义务人不自觉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运用执行程序实现法律文书的内容的保障手段。

(3)审判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而执行程序非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执行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

(4)二者的程序构成不同。

审判程序由一审、二审、再审等多种程序构成;而执行程序则是由一般规定、执行开始、执行措施等组成的单一程序。

请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谈谈我国上诉审的审理范围。

答:在我国,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审对上诉案件的审理,属于对案件的续审。

二审所要解决的是一审已经审理、但仍存在争议的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即二审以当事人的上诉请求为其审理范围。

同时,二审对上诉请求的审理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即二审法院审查与上诉请求有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二审法院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其审查范围,这仅是原则,同时又存在例外,即在某些情况下,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查范围不限于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范围。

《意见》18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决确有错误的,也应予以纠正。

这说明在我国,二审法院有权利超越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范围对案件进行审查和纠正。

这是不告不理原则的例外,体现了明显的国家干预色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

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比较特别程序和一般程序的不同。

答:特别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某些特殊类型的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程序。

规定特别程序,主要是为了使不同类型的案件能由不同的审判程序进行审理,以保证案件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与一般的诉讼程序比较,特别程序有以下特点:1.审理的案件的性质不同。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权益之争的案件,而是申请人或起诉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某项法律事实存在的状况或者对某种民事权利存在的实际情况加以确定和判定。

2.当事人不同。

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存在利害关系相对立的双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即起诉人或申请人。

3.特别程序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意义,而具有综合性。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特殊案件,每一类案件有一个特定程序,即一类案件适用一种程序审理,各种程序彼此独立,不能相互适用。

4.审判组织的特殊性。

特别程序中,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其他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其他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独任制。

5.一审终审。

6.审限比较特殊。

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且不得延长外,审理其它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30内审结。

7.判决生效后是否可以发动再审程序不同。

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由原审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而不能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8.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免交诉讼费。

简述督促程序概念和特点。

答:督促程序,是指基于债权人以给付一定金钱、有价证券的请求,法院督促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程序。

督促程序的设立,主要目的是通过适用一种简单而迅速的程序,使那些在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的以给付一定金钱、有价证券为标的的已经到期的债权能在社会生活中实现。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督促程序有以下几个特点:1,督促程序具有非讼性。

督促程序因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而开始,申请人提出申请是认为其要求实现的债权,对方当事人与其不存在争议。

2,督促程序具有简捷性。

人民法院只对申请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形式上的审查,不传唤被申请人,也不进行开庭审理,案件由一个审判员独立审理,并实行一审终审。

在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之后,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对支付令确定的内容提出异议的,督促程序就归于终结。

3,督促程序具有独立性。

这主要表现为:第一,适用督促程序处理的案件,只需要适用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而不需要借助其他程序的规定;第二,督促程序不以其他程序的适用为前提,也不是其他程序的先行程序。

普通程序特点。

答: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

它是民事诉讼的基础程序,完整地体现了民事诉讼审判程序的全貌,是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中最完整、最系统的程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普通程序具有如下特点:(1)普通程序的通常适用性,表现为:第一,对各类的民事诉讼案件都适用;第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都可以适用普通程序。

(2)普通程序体系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充实性,表现为:第一,它包括了第一审诉讼程序从当事人起诉、法院受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到第一审法院作出裁判整个诉讼的所有程序过程;第二,对与诉讼程序相关的各种诉讼制度,比如,起诉制度、受理制度、庭审制度、裁判制度等都作了具体的详细规定。

(3)普通程序的广泛的适用性,表现为:它具有类似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

(4)普通程序的基础性是从普通程序在审判程序中占有核心地位来表现的:一审程序中的简易程序实质上是以普通程序为基础的;而没有一审程序就不会有二审程序,也不会有审判监督程序,而一审程序的核心就是普通程序。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区别。

答: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诉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移送管辖、管辖权转移所需的条件不同。

进行移送管辖,应符合的条件是:1,受诉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案件依法没有管辖权;2,接受案件移送的人民法院被认为对案件依法具有管辖权。

此外,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理,移送只能进行一次。

而实现管辖权转移应当具备的主要条件是: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律规定应当对案件有管辖权;2,移送应当有必要,即有实际意义;3,移送应当在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4,移送得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移送管辖与管辖权转移实质上是不同的管辖制度:移送管辖是为了纠正管辖权行使的错误,移送给另一个人民法院的仅仅是案件而不转移管辖权;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调整级别管辖制度,以适应案件审理的客观需要,移送的不仅仅是案件,更主要的是移送了案件的管辖权。

本证和反证。

答:根据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关系,可以把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

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有肯定性作用的证据,称为本证。

如原告主张被告应返还逾期借款,他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即为本证。

本证的主要作用是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的真实性或可靠性予以肯定。

而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予以否定的证据,则为反证。

如前例被告出示了原告与被告共同签署的一份备忘录,内容说明上述借条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事实上双方并未发生借用关系,该备忘录就为反证。

应当注意的是,反证是对本证所主张的事实的否定,如果被告提出的是一个证明新的事实而不是否定原告所主张的事实的证据,则不应认定为反证,而是一个新的本证。

在上例中,被告提出一张由原告书写的被告已返还借款并说明因借条已丢失而无法将被告的借条退还被告的书证,即为一个证明被告已经返还原告借款的事实的本证,而不是被告用以否定原告借款给被告这一事实的反证。

由此,应当认识到:第一,本证通常情况下由原告提出,但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也会提出本证,不能简单地认为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第二,反证否定的对象是本证所证明的事实,而不是直接针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用以否定对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证据不一定都是反证。

结合我国民诉法规定,分析和解、调解和审判的关系。

答:1、调解与和解的关系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调解,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和协调下,就案件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