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方案】 黑河市2018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我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及省、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目标,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工业品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投资与技术创新环境,逐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县内涉及侵犯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高压态势,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全面提升我县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三、任务职责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多发地和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为重点整治区域,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大宗出口商品、药品、种子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创新发展。
(一)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
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
阻断非法侵权产品的印刷复制渠道,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
积极推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加大对图书批发市场、各类书店,音像批发、零售、出租门店,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企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最新)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以下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大案要案,依法惩处犯罪分子。
大力宣传打击侵权假冒的政策措施、工作成效,普及识假防骗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长效机制,增强执法工作的主动性与有效性,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营造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以及著作权、商标、专利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整治,保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一)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
加强市场监管,以查处大案要案为抓手,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强化网络版权保护环境。
加大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出版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他人作品以及通过网络兜售盗版音像、软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等侵权行为。
加快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乡镇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按期完成。
坚持“有计划、分步骤”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牵头单位:区文化广电体育局)(二)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行为。
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为重点整治产品,以商品集散地、侵权假冒伪劣案件高发地以及网络交易为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x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加大案件查处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加强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的移送,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执法协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强化对各类失信市场主体的监督、规范和查处。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02]27号【发布部门】黑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02.05.27【实施日期】2002.05.2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0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抓好具体实施。
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黑河市2002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顿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巩固2001年打假治劣工作成果,使2002年打假治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市场规则为目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巩固去年整顿成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法生产、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1、重点查处假劣农药、化肥、种子、药品、建材、汽车配件、卷烟、一次性输液(输血、注射)器、化妆洗涤用品、润滑油、装饰材料、食品、酒类、矿泉水、纯净水、绿色食品、粮油、调味品、肉制品、低压电器等产(商)品。
2、重点整顿群众反映强烈、假冒伪劣商品充斥的各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和商品展销会。
3、重点整顿生产、加工、仓储、批发等环节,狠。
工商部门整治制假售假工作方案(二篇)

工商部门整治制假售假工作方案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市工商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___理论和“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___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为转方式、调结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工作目标:以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开展打击行动,逐步完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长效机制,确保节日市场安定有序。
二、工作重点(一)重点产品1、烟、酒、保健品、食用油、饮料、酱油、食醋、奶制品等关系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食品和农副产品。
2、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电热毯、电取暧器)、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装饰材料(人造板、胶粘剂、油漆涂料、钢材、扣件)、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燃气热水器)以及进口产品等关系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
3、手机、电动自行车、数码产品、服装、鞋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投诉较多的产品。
4、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农机、成品油等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产品。
(二)重点经营场所和区域1、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小商店、小摊点以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经营者集中的区域等经营场所。
2、销售上述重点商品的服务场所。
3、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三)重点行为1、假冒、仿冒、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虚假广告、商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假冒、伪造“QS”质量安全标志、三“C”强制认证标志、名牌名优标志、厂名厂址、检验报告等行为。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X〕14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年X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的通知》(X办函〔X〕142号)精神,为扎实推进X年打击侵权假冒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年度工作安排。
一、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一)持续推进互联网领域治理。
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实施意见》(X办发〔X〕11号)、省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工商发〔X〕89号)精神,持续推进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
1.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管理。
(市通信发展办负责)2.以规范网络市场主体责任和义务,强化线上虚假广告、仿冒商标等违法行为监管,深化刷单炒信行为整治为重点,开展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市工商局牵头,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3.以汽车及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家电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
参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全国协查机制建设。
开展邮件、快件渠道重点执法。
(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职责分别负责)4.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X”专项行动。
针对网络(手机)文学、影视、动漫、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网络教材教辅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
加强网络(手机)游戏、音乐、动漫内容监管,加大对网络音乐侵权案件的查办。
(市文体广新局牵头,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5.持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闪电”专项行动。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负责)6.加强网络订餐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11]22号【发布部门】黑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5.18【实施日期】2011.05.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一)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字〔2011〕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和《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黑安发〔2011〕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现将《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发〔2011〕7号)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1〕7号)和《黑龙江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全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黑安发〔2011〕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8•【字号】黑政办发[2010]56号•【施行日期】2010.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0〕56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省政府决定自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边境口岸及外销经营场所、专营专卖店、商品展销会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食品、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产品,以查处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突破口,打防结合,全面推进。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作用,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8年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8年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4.13•【字号】黑市政办规〔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2018年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市政办规〔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黑河市2018年度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3日黑河市2018年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确保安全经营,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8年度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8〕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耕期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要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68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6〕68号)等文件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依法查处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法占地建设、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撬装加油设施、流动经营加油车、非法储运油库;严厉打击仿冒他人合法标识、油品掺杂使假等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商方案】黑河市2018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黑河市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
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市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坚持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部门打假与举报维权相结合、挂牌督办与纪检问责相结合、大要案查处与公开曝光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种子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以近年来监督检查和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和问题经营门店为重点对象,点面结合、深挖严打,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套包、白包种子等违法行为,推动种子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切实保障农民利益,保护品种创新积极性,保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二、总体目标
着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捣毁一批制假黑窝点,清理一批不宜推广的品种,吊销一批违法种子生产经营证照,曝光一批种子大要案,惩处一批违法分子,对不作为、
乱作为的有关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重点内容
(一)企业监督检查。
各地要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种子来源及去向,包装标签、生产和销售合同、种子质量等。
以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于重点监管的企业包装经营所有品种进行全覆盖抽样,并进行相关质量指标检测。
要组织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虚假种子违法广告等行为。
要组织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黑窝点”和“黑工厂”。
(二)市场专项检查。
各地要以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种子为重点,开展春季市场专项检查。
要以近年来市场监管发现有问题的、维权企业举报的和农民投诉的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和乡村经销店为重点,开展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种子标签、经营档案、销售凭证、进货凭证、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等,所经营的品种要查清来源并抽取种子样品进行相关质量指标检测。
对集中交易的大市场,除检查上述内容外,农业、工商等部门要联合查清各摊位的注册所在地。
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进村入户倒查,检查种子来源、购销发票或凭证、经销商名称和联系方式,以及种子包装、标签的合法性。
(三)种子生产田间检验。
各地要加强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田的田间检验力度。
要组织开展全覆盖摸底检查,全面、准确掌握制种地点、品种、面积、委托企业资质及制种合同等信息,并逐级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
在种子收获前,市农委将组织有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