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现金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的现金存款管理行为,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提高存款管理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在存款业务中的现金存款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款、小额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等各类存款业务。
第三条银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加强现金存款管理,建立健全存款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健。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现金存款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适当的现金存款管理报告机制,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内部管理层汇报存款情况和风险状况。
第六条银行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宣传存款保险制度,明确存款保险的范围和金额,提升客户对存款的信心。
第七条银行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保障客户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第八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制度,对现金存款进行严格审核和监控,确保交易活动合法合规。
第二章现金存款管理第九条银行应当根据存款金额大小、期限长短等因素,分类管理现金存款,规范存款业务操作流程。
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现金存款登记制度,每笔存款都应当有明确的登记记录,包括存款金额、存款人信息等。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对现金存款进行认真核算,确保存款金额的准确性,以免发生差错或遗漏。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加强现金存款的保管和监督管理,对存款现金进行安全保障,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的清分和清点制度,及时处理存款的结算和清算工作,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的核查和复核机制,确保存款资金来源合法,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对存款业务的影响。
第十五条银行应当对存款现金进行定期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范风险。
第十六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的现金存款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现金存款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避。
第三章存款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银行应当建立现金存款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存款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结合公司的情况制定如下细则:
1、资金使用授权制度,明确资金调度的条件、权限和程序,凡用款在一万元以内(含一万元)由李钢华批准后方可使用。
一万元以上由总经理(孙总)批准方可使用,并由财务部长审批,严禁未批准使用资金。
2、现金保管与盘点制度,加强现金库存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额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帐实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3、票据管理和使用,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转让、注销,并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5、银行存款定期核对,每月至少一次,并编制平衡表,使用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一致。
6、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活动的各种票据必须形成完整的文字记录,并做好相应的保管工作。
7、对现金、银行存款的内部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支付印鉴的保管情况,票据的保管情况等。
8、对现金、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由出纳盘点两名会计复核,并做相应的盘点表。
公司财务部
2010年12月16日。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需要申领支票时必须填写《申领支票审批单》,申领人必须在《申领支票审批单》上注明用途及使用额度,财务部门按《申领支票审批单》的审批结论办理签发支票,可以限额的应加以限额。
第二条申领人申领的支票,必须在一周内按程序办理支票清帐手续。
第三条涉及银行密码器,必须由出纳人员、会计主管分别各自输入密码,且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条支票遗失必须及时向银行申请挂失止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支出在3000 元以上及可以采用支票支付的款项应采用支票支付,一般不得采用现金支付。
采用现金支付范围为发放工资、支付差旅费及差旅借款、结算在支票起点以下的开支。
第六条现金出纳人员必须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随时清点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应存放在保险箱内,当日库存现金超过10000 元时应存入银行。
第七条因出差、承揽工程项目、购物购料及其它需要,需申领备用金时,申领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按要求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归还时间及额度,财务部门按《借款单》的审批结论支付借款。
第八条申领的备用金、临时性借款金额不超过该职工一个月度工资为限,特殊情况由总裁批示,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如逾期不还,财务部门有权在申领人的工资中扣回,严重逾期不还的报请总裁作出处理。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并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及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三、现金管理1. 现金收支(1)现金收入应根据财务汇总及登记,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财务资金来源合法及真实。
(2)现金支付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及授权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违规支付。
(3)现金库房应定期盘点并登记,存放在专人保管的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 现金保管(1)现金应根据规定存放于指定的现金库房内,确保安全。
(2)现金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盘点和验货,确保现金数量准确无误。
3. 现金报销(1)现金报销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有效。
(2)现金报销应通过财务部门审批,不得出现私自报销的情况。
四、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1)企业应在正规银行开立账户,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
(2)每个账户应有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对账,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2. 存款管理(1)企业应根据资金的流动情况,合理安排存款期限和存款数量,确保流动资金的充足。
(2)对于闲置资金,应尽快存入银行进行理财或定期存款,获取更多的收益。
3. 资金调拨(1)资金的调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动或挪用。
(2)调拨的资金应明确用途,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资金权限、停职检查、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其他规定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修改或废止的,由公司领导部门负责决定并公布。
七、结语通过以上制度的规范管理,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送审稿)202X年X月X日制定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健全现金及银行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财税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本制度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三条公司现金的收支原则上是由基本户开户银行监督管理,由人民银行监督开户银行,因此公司只能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现金收支业务(公司一般户可以存现金但不可支出现金,出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公司账户存现金),公司基本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昌支公司。
第四条职责:公司出纳负责现金收支业务的具体办理(原则上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由财务负责人制订相关制度、流程并提交公司负责人审批并执行。
第五条公司现金使用额度原则上由基本户开户行核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出纳向基本户开户银行申请额度为5万元作为公司现金支出,特殊情况经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可增加备用金额度。
第六条公司现金提取由出纳提起申请-会计和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后,向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支票提取,可提前与银行协商准备部份5角、1元、5元、10元、50元零钞。
第七条公司的经济业务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一)职工工资(具备条件的应当积极开展由银行代发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情况,由出纳书面申请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交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就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1.现金收支1.1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支业务;1.2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1.3如需取现金时,出纳需填写《取现申请单》,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取现。
1.4存取现金5000元以上须二人同行并由公司派专车存取;1.4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1.5 现金支出范围1.5.1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1.5.2 员工工资及报销;1.5.3现金可支付单位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支出,应报财务部审核并报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用现金支付;1.5.4 各种报账必须有批准手续、付款手续和付款凭据1.5.5现金可支付公司各部门临时借用备用周转金。
2. 现金管理2.1 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换现金;2.2 不准编制虚假用途套取现金;2.3 不准白条顶库;2.4 现金库存限额伍万元人民币;2.5 不准私设小金库;2.6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外泄,号码必须打乱,并不定期的更换保险柜密码;2.7 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和盘点。
3. 现金记账及盘点3.1出纳人员依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2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作到日清月结;3.3现金出现长、缺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经理,并在其他应收、付款中登记,待查明原因,经批准后,列入损益;第二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 .银行存款收入1.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收款业务;1.2收取支票,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跨日;2.银行存款支出2.1 单位间往来除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2 支付货款,必须填写收款单位详细名称;2.3 预付货款时,必须同时收到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方可付款。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1、各部门必须根据财务规定使用现金,公司所有收入必须上缴财务部一管理,严禁“收入不入账”,出纳人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不得以借据、白条、实物或其它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抵充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较多时,应及时送存银行。
保管现金要有安全措施,不准用铁皮柜、木柜存放现金,防止被盗丢失。
2、正常开支借用的现金,必须明确用途、数额并经单位领导核实批准后方可办理。
各类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后一周内结算还清,超出半个月未还者,从个人工资及补贴中扣回。
3、借用现金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现金。
4、库存现金每周定期盘存,并不定期抽查,每日现金库存额度为200元。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1、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替其它单位或个人套收现金,严禁利用银行账户或支票搞非法活动。
2、加强支票管理,原则上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日期、收款人、用途和金额,严禁签发空白支票。
3、各部门借用支票,必须按报销金额的审批权限审批。
借用支票一周内必须报账清还,未还者不得再借用。
借用支票者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外单位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一律不准借用支票。
4、出纳人员须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必须每周及时同银行核对账务,每月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认真查清每笔“未达账项”的来龙去脉。
当月的“未达账项”必须在下月10日前处理完毕。
5、严格落实银行预留印签分管制度。
银行空白支票、财务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名章须分别管理,禁止一人管理。
6、出纳、会计应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单位现金及存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现金及存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现金管理1. 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2. 单位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确因业务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留存一定限额的现金,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限额。
3. 现金支出应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严禁挪用、截留、私分现金。
4. 单位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实相符。
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5. 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收支的监督,确保现金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三、存款管理1. 单位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开设账户,并严格遵守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2. 单位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开设各类账户。
3. 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4. 单位应定期检查存款账户的使用情况,确保存款安全。
如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与开户银行联系,查明原因。
5. 单位应加强对存款收支的监督,确保存款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四、内部控制1. 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
2. 单位应加强对资金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风险意识。
3. 单位应定期对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完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货币资金管理,特就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收支
1.1设置“现金日记账”,逐日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收支业务;
1.2现金收入的外来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戳记,并由出纳人员签章;
1.3如需取现金时,出纳需填写《取现申请单》,须有财务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签
字后方可取现。
1.4存取现金5000元以上须二人同行并由公司派专车存取;
1.4 现金支出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戳记,并由领款人签字;
1.5 现金支出范围
1.5.1 支付个人劳务报酬;
1.5.2 员工工资及报销;
1.5.3现金可支付单位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超过结算起点以上
的支出,应报财务部审核并报财务经理批准,方可用现金支付;
1.5.4 各种报账必须有批准手续、付款手续和付款凭据
1.5.5现金可支付公司各部门临时借用备用周转金。
2. 现金管理
2.1 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换现金;
2.2 不准编制虚假用途套取现金;
2.3 不准白条顶库;
2.4 现金库存限额伍万元人民币;
2.5 不准私设小金库;
2.6 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密码不得外泄,号码必须
打乱,并不定期的更换保险柜密码;
2.7 财务负责人对库存现金要定期或不定期清查和盘点。
3. 现金记账及盘点
3.1出纳人员依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审核的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记账凭证逐日、
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
3.2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库存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作到日清月结;
3.3现金出现长、缺款时,应及时报告主管经理,并在其他应收、付款中登记,待查明
原因,经批准后,列入损益;
第二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 .银行存款收入
1.1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逐笔顺序登记银行存款收款业务;
1.2收取支票,及时送存银行,不得跨日;
2.银行存款支出
2.1 单位间往来除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银行存款支付;
2.2 支付货款,必须填写收款单位详细名称;
2.3 预付货款时,必须同时收到相关业务合同复印件方可付款。
2.4 银行间资金的调拔,必须填写《资金调拨单》注明转款理由、并且财务经理、总
经理签字,方可转款。
2.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2.1 银行账款未达账项要查明原因,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必须解决,如出现重大性差错,
须及时上报主管经理,查明原因,并视其性质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法律责任;
2.2 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2.3支票的使用规定
2.3.1支票经管人员须将支票存入保险柜内保管
2.3.2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3.2不准在未签发的空白支票上事先盖好签章;
2.3.4办理账户注销手续,应将空白支票交回银行;
2.3.5不准出借或转让支票;
2.3.6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3.7不准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2.3.8不准将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签发;
2.3.9支票遗失,应由责任人立即向开户银行挂失,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如因保
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三章出纳工作职责
1.现金方面
1.1 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作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1.2 每月末出纳与会计共同盘点现金,填写现金盘点表并签字后,交财务经理审核、签
字;
1.3 保存好金库钥匙、密码、转账支票、印鉴人名章,确保安全;
1.4 钱账分管;
1.5 负责分公司、办事处的款项拨付工作;
1.6 负责银行票据和有价证券的保管,保证其安全;
1.7 银行存款周报表、现金周流量表的填制并报送财务经理;
1.8 提现时,5万以下(含5万)出纳需要持有财务经理签字后的取现申请单方可取现,
超过5万元,须有财务经理及执行副总裁签字后的经理申请单方可取现。
2.银行存款方面
2.1定期去领取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及时查对;月终由会
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交财务经理审核、签字;
2.2 银行存款开户要求
各分公司在银行开户应向总公司财务部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开户。
原则上不得超过
五个:基本户、纳税户、货款存款户、备用金户、贸易机动户。
2.3 银行资金调拨
出纳必须持有已由财务经理、执行副总裁签字、审批的《资金调拨单》(CW-F-004)方可给予转款。
财务部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