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兴北单元控规规划文本(送审稿)
控规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目标、原则与规模 (2)第三章土地使用规划 (4)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7)第五章配套设施规划 (13)第六章绿地及开敞空间规划 (14)第七章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16)第八章城市设计引导 (18)第九章空间管制规划 (19)第十章市政工程规划 (21)第十一章环境卫生规划 (24)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25)第十三章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规划 (27)第十四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7)第十五章旧村建设规划 (29)第十六章规划编制单元及管理单元管制 (30)第十七章规划实施规定 (31)第十八章附则 (33)附表1 配套设施一览表 (35)附表2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用地一览表 (42)附表3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复核一览表 (43)附表4 规划编制单元属性一览表 (44)附表5 规划管理单元属性一览表 (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背景为了高标准地建设xx市xx中心城区,科学合理地配置该区域土地资源,顺利实施《xx市xx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落实规划法定图则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详细规划法定文本。
第二条编制依据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国家、建设部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xx市城市规划条例》、《xx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省、市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标准;《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xx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xx市xxxx城区分区规划》(2004--2020)及各类专项规划等进行编制。
第三条法定效力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按照本规划执行,并符合国家、省、市、区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下一层次规划也应遵照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四条规划范围本法定文本适用范围(以下简称xx中心城区)为:西至xx东四路、沿河xx路、xx东六路、xx水库;xx至昌盛路、竹仙洞水库;东、北均以前山河为界,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2.27平方公里。
杭州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

《杭州市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要一、规划范围北部新城单元范围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拱墅区区界,西至西湖区区界,北至绕城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26.07平方千米。
东侧紧邻京杭运河,西侧为良渚智谷和梦想小镇区块,北侧为仁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南侧为祥符区块和三墩大型居住区。
二、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北部之心,文化城脊。
北部之心:构建杭州北部地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文化交流中心。
文化城脊:串联良渚文化区与运河文化带,构建产城融合、宜居宜业、以文化为特色的活力城区。
三、规划定位(1)东方文化交流窗口:依托运河和良渚遗址保护区的文化优势,布局会展会务以及文化交流中心功能,成为杭州与世界各大城市进行文化交流的城市窗口。
(2)杭州市北部城市副中心:《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6年修订)确定的杭州6个城市副中心之一,服务拱墅区北部地区、西湖区东北部地区以及余杭区良渚、瓶窑、仁和、崇闲等地区。
(3)杭北产业新高地:在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借助北部新城区位、交通、环境和文化等优势,引入服务业、科技创新产业、文化产业、总部经济和大健康产业,构建多元产业平台,打造杭州北部强力产业发展引擎。
(4)杭北中央活力区:杭州北部集商务行政、休闲娱乐、文化交流、旅游观光、品质人居为一体的中央活力区,是杭州北部城市形象的示范地,具有功能多样化、活力持久化与空间人性化特征,拥有购物体验、休闲餐饮、复合办公、文化展示和创意创新等多种城市功能。
四、规划结构北部新城将形成“一心、一带、四轴、四区”的空间架构。
“一心”即中部商务、文化和公共中心。
“一带”即运河文化景观带。
“四轴”即勾运路、杭行路构成的城市发展轴,莫干山路、桥良路构成的交通联络轴。
“四区”即城北副中心公共中心区、莫干山路居住片区、都市生态慢生活片区和北侧商贸居住片区。
五、道路系统规划规划单元道路分为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四级。
城市快速路有上塘路、莫干山路、康良路、东西大道(104国道)。
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杭规编发〔2011〕7 号关于发布《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第一期的通知各相关设计单位:为了有效指导和规范新一轮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工作,根据杭州市规划局3月1日控规修编专题会议精神,由编制中心制定《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试行)》,并结合工作实际,分阶段逐步更新完善。
现将第一期《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框架体系及成果表达》、《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导则》内容予以发布,请在下一步工作中参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附件1:《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框架体系及成果表达》附件2:《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导则》主题词:规划控规通知抄送:规划处、工程处、用地处、省规划院、市规划院、城市规划咨询公司、中联公司、浙工大院、刘总、黄副局长、郑副局长杭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中心2011年3月3 日印发校对人:公理联系电话:88368361附件1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框架体系及成果表达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法定文件、管理文件和附件。
法定文件由法定文本和法定图则组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分割;管理文件由执行细则和执行图则组成,是城市规划管理的技术依据;附件包括上版控规实施评估专篇、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和附件图集等内容,是对文本、图则的阐释。
各部分内容框架如下:1、法定文件——法定文本1)总则2)目标、性质、规模、空间结构3)土地利用规划控制4)道路交通规划5)市政基础设施规划6)土地开发强度控制7)六线规划控制要求8)特别意图区控制9)街区控制10)地下空间利用规划11)建筑色彩规划——法定图则1)规划单元位置图2)土地利用现状图3)用地规划图4)六线规划控制图5)建筑限高图6)特别意图区控制图7)街区强制性指标图2、管理文件——执行细则1)总体概述2)执行规定3)街区控制说明——执行图则1)开发动态图2)交通专项规划图3)市政专项规划图4)街区规划导控图5)用地规划引导图6)街区执行图则3、附件1)上版控规实施评估专篇2)规划说明3)附件图集4)交通容量模型专篇5)市政支撑体系专篇6)环境影响评估专篇7)公众参与专篇8)基础资料汇编附件2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导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办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编制,提高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根据《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及《杭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结合相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导则。
汉川城北新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汉川城北新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汉川市城北新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一一、规划背景 1、城市化发展世界城市化的历程表明,城市化水平达到30%左右时,其增长速度将明显加快。
90年代以来,汉川市在城市人口总量不断增加的同时,城市化水平保持较快的速度增长,2021年汉川市域城镇人口为38.45万人,城市化水平为34.5%,预计2021年城市化水平为55%,城镇人口为61.5万人。
按照新一轮总体规划,汉川市2021年建成区实际居住人口为20.04万人,预计2021年城区人口规模为40万人,人均建设用地97平方米左右。
未来二十年将是汉川市快速城市化的发展时期,城北新区将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担负举足轻重的作用,新区将以其优美的环境、完善的设施,成为人们重要的栖居地。
2、经济的增长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表明,产业结构将伴随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升级。
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将推动传统产业被新技术支撑的产业所替代,产业结构随之不断调整更替。
加快信息化步伐和产业结构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是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同时,在土地级差地租的作用下,城市中心区域的部分功能也将不断向外围推进。
随着人们生态环境意识的增强和对高品质居住、生活环境的追求,中心城区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人口由旧城区向新区的迁移成为必然趋势。
汉川市是武汉城市核心圈内的、开放型的、重要的经济支撑点,2021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98.2亿元,是2000年的两倍。
农业发展持续稳定,工业发展势头良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全市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从1995年到2021年,三大产业的变化呈稳步强劲增长势头,其中第二产业的增长势头最为强劲,其次是第三产业。
为了实现未来50年汉川市确立的“武汉市一个具有滨水生态特色的新型城区”的战略定位,汉川市迫切需要进行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及城市空间品质的提升,而城北新区正是承载这一要求的理想地区之一。
3、建成环境投资城市建设的规律一般表现为“城市经济发展――推动城市建设步伐加速(城市扩张)――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吸纳更多的外部资源――促进城市经济进一步增长”。
西兴北单元控规规划文本(送审稿)

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西兴北单元(BJ1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6)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8)第五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4)第六章绿地控制 (17)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则 (18)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19)附录一:名词解释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西兴北单元(BJ11)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土地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年1月18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3月1日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6月8日6、《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7月7、《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2002年4月1日9、《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GBJ50220-95),1995年9月1日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1999年2月1日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001年6月1日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999年10月1日1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14、《滨江分区规划(最终稿)》2004年3月15、《区东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2003年12月16、《市经济适用房西兴镇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12月17、《滨江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2年11月18、《区月明路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5年12月19、《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08年6月第三条本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西兴北单元,即东起风情大道,西至江陵路,南起滨兴路,北至江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6万平方米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城市设计案例分析

交通组织与停车
步行系统
车行系统
总结:轨道交通支撑的竖向立体交通 开发,各交通无缝对接,强调步行系统的连 续性
以中央公园、市民中心、杭州大剧院和国际会议中心 等文化建筑构成核心区的主轴线,穿越核心区中央地带, 全长1.5公里。
202X 城市设计案例分析
单颜色、移动位置;文字可编辑
钱江新城核心区 城市设计
CONTENTS
01 区域位置图 02 点击添加文本 03 点击添加文本 04 点击添加文本 05 点击添加文本 06 功能定位
钱江新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城区的东南部,总 规划用地面积21平方公里,分二期滚动实施。一期 规划范围东临钱塘江、南至复兴大桥、西邻秋涛路、 北靠钱江二桥和艮山西路,约15.8平方公里;二期规 划范围东至九田路-和睦港、北至艮山东路、西至钱 江二桥、南至钱塘江,约5.2平方公里。
总结:利用不同功能定位,打造不同高度建筑,形成整个区域的天际线, 塑造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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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日期
总结:突出轴线主题,强调 历史与未来的结合,建筑与 景观的结合。
规划主要考虑公共方便到达,地面空间与地下功能空间 的紧密联系。
总结:地下商城与地面地下交通融为一体,为人们购物、 会友、娱乐、休闲、公务活动提供了保障,带动城市的繁 荣,各种功能的高效连接,强调地下空间的整体利用。
规划控制内部商务办公区建筑为高层与超高层,形成地标建筑,主轴建 筑与地块周边建筑低于商务办公建筑,形成高低起伏的天际线。
杭州市市级中心,以行政办公、商务贸易、金融会展、文化娱乐、 商业功能为主,居住和旅游服务功能为辅,体现二十一世纪杭州现 代化城市景观的行政商务中心区。
长虹南苑东冠路南面规划

长虹南苑东冠路南面规划近日,杭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对杭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C2-21、C2-22地块、襄七房单元FG08-B1/B2-C20地块、襄七房单元FG09-B1/B2-C37地块、西兴北单元B1/B2-12地块、长河单元B1/B2-C39地块、长河单元B1/B2-B01(1)、B1/B2-B01(3)地块控规局部调整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进行了公示。
东冠单元R21-24 地块杭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R21-24 地块位于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规划管理单元,东至长虹苑,南至彩虹快速路绿化带,西至信诚南路,北至规划支路,总用地面积约1.10公顷。
地块规划指标变化表根据公示图,杭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C2-21、C2-22地块控规局部调整,指标变化主要体现在:原东冠单元C2-21、C2-2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现将两块地合并,用地性质调整为住宅用地和公园绿地/文物古迹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名称为东冠单元R21-24地块,总用地面积从原来的11000㎡调整为10700㎡;容积率从原来的3.5调整为2.2;建筑密度从原来的40%调整为22%;绿化率从原来的25%调整为35%;建筑高度从原来的80米调整为60米;公园绿地/文物古迹用地名称为G1/A7-01地块,用地面积为300㎡。
通过拿地宝大数据显示,地块距离地铁6号线诚业路站1400M,周边配套完善。
周边教育配套有杭州市博文小学、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滨江高教园校区等;商业配套有滨江宝龙广场等。
长河单元R21-B25地块杭州市滨江区长河单元R21-B25地块位于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规划管理单元,东至长虹南苑,南至冠新路,西至信诚南路,北至彩虹快速路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约1.84公顷。
地块规划指标变化表根据公示图,杭州市滨江区东冠单元B1/B2-B01(1)、B1/B2-B01(3)地块控规局部调整,指标变化主要体现在:原东冠单元B1/B2-B01(1)、B1/B2-B01(3)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现将两块地合并,用地性质调整为住宅用地,住宅用地名称为东冠单元R21-B25地块,总用地面积从原来的18500㎡调整为18400㎡;容积率从原来的3.5/3.0调整为2.2;建筑密度从原来的40%调整为22%;绿化率从原来的25%调整为35%;建筑高度从原来的100米调整为60米。
萧山区综合交通规划(~)(成果稿)规划纲要总结

一、前言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为萧山区行政管辖范围,与萧山次区域规划范围相一致,面积为1420平方千米。
规划以实现“和谐萧山、活力萧山、畅通萧山”为目标,以区域交通一体化为主线,突出强调与杭州主城及周边邻近地区基础设施的布局衔接和功能互补,规划的实施将加速推动全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形成和完善,为进一步提升萧山交通品质创造有利的条件。
本纲要是萧山区未来交通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期限为:●近期:2009年——2011 年;●远期:2012——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规划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一)指导思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现代化为目标,以一体化为主线,着眼于建立和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坚持总体规划、突出重点、综合协调、分步实施,突破行政界限,整合交通资源,依托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强化交通运输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内外综合交通体系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9030”交通圈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以“和谐萧山、活力萧山、畅通萧山”为目标,立足构筑“对外交通系统发达、内外衔接系统紧密、城市道路系统完善、公共交通系统便捷、城市慢行系统连续、城市停车系统灵活、交通管理系统现代”的可持续、协调、一体化发展的综合交通体系,实现“9030”交通圈目标,即90分钟联系杭州都市经济圈城市、30分钟联系杭州中心城区及萧山区内主要片区。
(三)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遵循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引导城市交通系统向高效、节能、环保方向发展。
●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我国城市交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城市交通模式和土地利用布局相协调一是布局层面上的协调,二是政策和规划层面上的互动反馈协调。
●各种交通方式的有机结合建立适应城市特点,各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的城市交通结构。
三、交通发展战略(一)战略目标以萧山区新一轮转型发展(即“融入大杭州”发展阶段) 为良好契机,构筑一个与杭州江南城城市新中心职能相适应、集约化、一体化和人性化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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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西兴北单元(BJ1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6)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9)第五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6)第六章绿地控制 (20)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则 (21)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22)附录一:名词解释 (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西兴北单元(BJ11)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土地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年1月18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3月1日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6月8日6、《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7月7、《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2002年4月1日9、《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GBJ50220-95),1995年9月1日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1999年2月1日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001年6月1日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999年10月1日1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14、《滨江分区规划(最终稿)》2004年3月15、《区东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2003年12月16、《市经济适用房西兴镇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12月17、《滨江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2年11月18、《区月明路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5年12月19、《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08年6月第三条本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西兴北单元,即东起风情大道,西至江陵路,南起滨兴路,北至江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6万平方米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五条本规划以土地使用的性质及其相应的指标进行管理与控制。
并与国家和本省、市的其他法规,如土地、环保、消防、交通、卫生、绿化、电力等相关条例规定一起,实施多因素控制。
第六条本文本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为2007年8月。
任何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的规定,也无须做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重建为止。
如果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的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它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是规划所准许的。
第八条本规划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第一节规划结构与规模第九条功能定位通过对用地结构的明确定位、功能区块的合理划分、路网系统的完善,逐步将北部区块建设成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科技研发基地;把南部区块建设为交通便利、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滨江区东部生活区。
南北两区块的产业与居住功能相互依托,科研、居住协调发展。
第十条用地发展规模规划区总用地350.2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39.91公顷,水域10.35公顷。
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为126.80公顷,公建用地为25.52公顷,其中地铁站点上盖混合开发用地为5.35公顷,研发用地为84.71公顷,市政用地约为3.1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5.41公顷(不含结合在地铁站点混合开发用地内的社会停车场库),绿化用地24.28公顷。
第十一条人口发展规模规划区范围内总户数约为17688户,总人口约为53064人。
第十二条规划结构整个规划范围形成“一心、两区、四轴”的规划结构。
“一心”:指滨和路北侧的公建集中区域,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形成整个单元的公共服务中心。
“两区”:指由月明路为界,北侧的科技研发片区和南侧的居住片区,南北两区块的产业与居住功能相互依托,协调发展。
“四轴”:指沿月明路的功能发展轴、沿建设河的景观发展轴和沿西兴路、江陵路的交通发展轴。
第二节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规划第十三条规划单元内布置总居住用地126.80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7.30%。
住宅建设以小高层及高层的组合布置为主。
第十四条本次规划涉及的主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托、小学、中学、九年制学校、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小型商业设施等。
第十五条西兴北单元内共配置36班中学1所, 36班小学2所,12班幼儿园3所,15班幼儿园1所,教育设施总用地面积10.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0365平方米。
表2—1. 教育设施配建情况表序号项目学校名称规模所在地块备注1 中学36 R22-062 小学西兴第二小学36 R22-01 已批未建36 R22-073 幼儿园12 R22-03 已建12 R22-0512 R22-12 已建15 R22-10 已批未建第十六条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用设施的位置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作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均不得小于规划图则中的规定。
第十七条本规划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用设施参照《杭州市居住区规划定额指标》现行规定执行。
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十八条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5.52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51%。
主要分两个地段设置。
具体如下:(1)南部的居住片区中心结合轨道交通1号线滨和路站点设置一定规模的商业设施,健全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同时考虑村镇三产留用地的安排。
(2)沿西兴路设置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设施,商业开发与周边的科技研发等多种功能结合,主要为北部的科技研发片区服务。
第十九条根据《杭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在西北部相邻的长江单元中设有医疗卫生设施——滨江医院,用地面积约7.63万平方米。
本规划单元内不设置医疗卫生用地。
第四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第二十条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19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94%,其中包括加油(汽)站一处,污水处理泵站一处,公交首末站一处,变电所一处。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第二十一条本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部分用地考虑划分至中类。
第二十二条在进行较大范围成片开发时,地块用地界限及区内支路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需要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必须符合图则中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第二十三条图则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及规模如需作变更时,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第二十四条建筑的新建及改、扩建,其使用性质应同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相符。
第二十五条建筑使用性质的变更及建筑的改建、扩建和新建后使用性质与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不符时,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3.1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要求用地类别代码建设项目城市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市政公用绿地用地设施用地R21 R22 R24 C1 C2 C3/C4 C5 U G11 G12 G22住宅√○×××××××××中小学幼托○√×××××××××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社区文化设施○√○×○√×××××社区体育设施○√○××√××××○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社区市政公用设施○√○○○○×√○×○社区行政管理设施○√×○○○×××××社区农贸市场○√××○××××××市级商业服务设施×○×○√××××××市级行政办公设施×○×√○○○××××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市级医疗卫生设施×○×○××√××××综合写字楼、办公楼×××√√○×××××旅馆×××○√○×××××社会停车场库×××○○○×√×××垃圾中转站×××××××√×××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第二十六条开发容量西兴北单元规划建筑面积控制在461.8万平方米左右,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203.9万平方米,市级公建建筑面积68.1万平方米,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20.4万平方米。
第二十七条规划范围内建筑物在满足自身的地块控制要求后,如为社会公众提供广场绿地、社会停车场等公共使用空间,且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空域等有关规定的,允许在原规划的基础上酌情增加建筑面积。
第二十八条建筑间距规定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08年6月)的要求,结合本规划区用地的实际情况,建筑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工程管线、园林文物、建筑保护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低、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1.住宅正面间距不应小于13m,但遮挡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10m,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行布置且朝向为正南北向时,不应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2倍。
2)平行布置且方位为非正南北向时,住宅正面间距可按表(4-1)《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