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地产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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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本)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本)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修正本)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房产代办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房产代办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房产代办公司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产代办公司的管理和运作,保障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房产代办公司是指专门从事房产代办和咨询业务的机构,依法经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条房产代办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积极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

第四条房产代办公司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房产代办公司应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六条房产代办公司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公司管理第七条房产代办公司应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公司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市场部、客服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九条公司应明确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建立相互协调、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客户服务第十二条房产代办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维护公司声誉。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客户满意度调查制度,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客户关系维护制度,及时跟进客户需求,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流程。

第十七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财务预算和报销制度,控制成本,提高效益。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财务核算,及时进行财务分析,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防范和查处违规行为。

第五章法律合规第二十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法律顾问团队,及时咨询法律问题,确保公司合法经营。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公布后生效。

建筑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公司授权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依法、高效进行。

2. 授权行为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管理层及员工。

二、授权范围1.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管理层级,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合同签订、物资采购等。

2. 特别授权事项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三、授权级别1. 公司根据管理层次设立不同级别的授权,包括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授权、部门负责人授权等。

2. 每一级别的授权均应明确具体事项、权限范围和有效期限。

四、授权程序1. 授权申请:需书面提出授权申请,并详细说明授权的理由、范围和期限。

2. 审核评估:上级管理者应对授权申请进行审查,评估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3. 授权批准:经审核无误后,由具备相应权限的管理者签署授权书,正式生效。

4. 记录备案:所有授权行为都应详细记录,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备案,以便追溯和审计。

五、授权监督1. 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对行使权力的结果负责。

2. 授权人有权对被授权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权力正确使用。

3. 如发现授权行为超出范围或存在滥用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视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六、责任追究1. 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决策,若导致公司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对于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范围的行为,责任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2018物业管理条例

2018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2003年6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发布根据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 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物业管理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精选)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精选)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总则第一条为了规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18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大厅授权管理制度

大厅授权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维护大厅内秩序,保障员工和客人的利益,提升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申请授权
1. 员工如需在大厅内进行相关活动,需提前向行政部门递交授权申请。

2. 授权申请需包括活动内容、时间、人数等详细信息。

3. 行政部门需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并决定授权与否。

三、授权权限
1. 授权是有限的,只限于特定时间和特定目的。

2. 授权需在大厅内张贴相应的授权文件,标明授权的时间、地点和目的。

3. 授权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授权范围。

四、授权管理
1. 行政部门负责对授权进行管理,定期对授权进行审核。

2. 行政部门需定期对授权情况进行通报,及时发现不当行为并加以处理。

五、授权使用
1. 授权人员需按照授权文件的规定进行活动,不得违反规定导致大厅秩序混乱。

2. 授权人员需遵守大厅规定,尊重其他员工和客人的利益,并给予相应的配合。

六、授权监督
1. 大厅管理部门负责对授权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2. 员工和客人发现授权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管理部门进行报告。

七、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授权规定的人员,大厅管理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其授权,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惩处。

2. 对造成不良影响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附则
1. 本制度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生效。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大厅管理部门。

以上是关于大厅授权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大厅内秩序,提升企业形象和服务质量。

董事授权管理制度范文

董事授权管理制度范文董事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营造和谐的公司经营环境,合理分配权力,提高治理效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授权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授权范围和权限依据层层递进,分别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来行使。

第四条本制度的八项原则:权责统一、知情权利、法定授权、限权授权、自由权全、各负其责、实资审议、日常经营。

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批准董事会报告、选举和罢免董事、决定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增减资等事项。

股东大会可以根据需要授权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六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治理核心,对公司的决策和日常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修改公司的经营策略、决定公司的组织架构、制定公司的运营规范、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任命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七条董事会有权行使下列权力:(一)制定公司的章程和经营策略;(二)决定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任命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三)决定公司的融资计划和投资方向;(四)决定公司的业务战略和市场定位;(五)决定公司的财务运作和资金调度;(六)决定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议程和决议;(七)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八)决定公司的合作伙伴关系和并购重组事项;(九)其他董事会认为需要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董事会的决议应经多数董事的支持,并经过书面决议或开会形式进行,会议应由主席或副主席召集,必要时可以由其他董事代行。

第九条董事除行使本制度规定的职权外,还应行使下列权力:(一)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履行监督职责;(二)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监督执行;(三)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保护公司的利益;(四)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五)参与公司的运营管理,确保公司的协调运作;(六)履行其他董事会授权的职责。

公司合同委托授权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委托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对合同签订、审批、执行及变更等环节的委托授权行为,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法律效力,防止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二、责任主体1.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

2. 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合同的最终审批。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合同的初步审查和推荐。

4. 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

5.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涉及的资金安排和支付事宜。

三、委托授权范围1. 合同的谈判、起草、修改、签署、履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

2. 特定合同的授权额度和权限范围。

3. 对外委托代理行为的授权。

四、授权程序1. 需求部门提出合同需求,详细说明合同内容和业务背景。

2. 法务部门进行合同草案的法律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3. 财务部门对合同涉及的资金进行预算和安排。

4. 需求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合同草案,形成最终版。

5. 总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审批合同,授权签字人签署合同。

五、授权限制1. 超出授权额度的合同需报董事会审议。

2. 涉及重大利益输送或风险较高的合同,需特别审慎处理。

3.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署合同。

六、授权监督1. 法务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情况,确保合同条款得到履行。

2.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合同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资金滥用。

3.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七、违约责任违反本制度的个人或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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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地产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经营决策事项的授权 (3)
第三章授权的管理和监督 (8)
第四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授权管理工作,明确权利责任关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授权旨在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包括以下情形:(一)《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
(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三)董事会对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授权;
(四)董事长对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授权;
(五)总经理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授权;
(六)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必要的其他授权。

第三条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依法行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职权。

第五条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董事
会职权或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

第二章经营决策事项的授权
第六条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划分(提供担保除外):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二)公司发生的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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