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农业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农村经济的支柱,对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需要建立起一套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该资金项目的目标是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粮食产量和农产品质量,改善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内容与计划1.资金筹集(1)政府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增加农业部门的财政拨款,并优化资金使用方式。
(3)社会资本参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生产项目,提供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
2.资金使用(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田水利、农机设备和农业科技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2)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
(3)农业培训与扶持:组织农民进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其科学种植、养殖技能;开展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支持农民进行现代农业经营。
(4)农产品加工与销售: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扩大销售市场。
3.资金管理(1)建立健全的项目评估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2)加强对农业项目的跟踪和绩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测,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
三、项目推进与支持1.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成立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等工作。
2.搭建合作平台:政府、银行、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合作平台,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助互利的合作机制。
3.加强宣传与培训:通过宣传推广,提高农民对该项目的认识和参与度;组织农民培训,提高其农业生产技能和管理水平。
4.鼓励示范与引导:选取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农业生产项目,加强对其宣传,引导其他农民效仿,推动农业生产发展。
四、项目评估与调整定期对项目进行评估,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效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项目方案。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产业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产业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产业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产业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实施好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产业项目,优化完善农业投资管理机制,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现制定全县201X-201X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牛产业项目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以扶持壮大奶牛产业为重点,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整合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扶持奶牛产业发展的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
逐步建立资金使用科学、资金投入机制完善、资金监管严密高效的现代农业资金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奶牛养殖现代装备水平和标准化水平,滤布厂初步形成现代奶业生产模式和产业体系,推动全县现代畜牧业发展。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在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集中财力的原则。
整合优化各渠道、各层次、各方面扶持奶牛产业发展的资金,发挥项目资金的积聚优势,优化投资结构,集中财力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奶业项目。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围绕奶牛产业,突出养殖小区标准化改造、龙头企业及合作经济组织、防疫体系建设等重点环节,集中投入,连续投入。
三是坚持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
在坚持上级扶持政策不变、有关单位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的原则下,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提高投资效益。
二、三年发展规划及今年工作重点201X-201X年,标准化奶牛小区建设面积达到5000亩,奶牛存栏突破5万头,其中产奶牛达到3万头,平均产奶量达到7.2吨以上,产奶量突破22 万吨,奶业产值超过7亿元,占畜牧产值的50%。
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应用率达到90%以上,标准化养殖达到95%以上。
所有规模标准化牛场安装数字化信息系统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奶业生产的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
尽快把我县建设成为有乳品加工企业拉动,标准化奶牛养殖场示范带动的优质、绿色奶业产业基地。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我国制定了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以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该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资金来源。
涉农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农业发展基金、农村信用社贷款、农业保险资金等多种渠道。
其中,政府财政拨款作为主要资金来源,用于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的项目。
二、资金分配。
根据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涉农资金将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地区特点进行合理分配。
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培训等项目,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三、资金管理。
为了确保涉农资金的有效使用,将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督,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浪费和滥用现象的发生。
四、资金使用。
涉农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示范推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民培训和技能提升等方面。
通过资金的有序使用,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五、资金效益。
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核心目标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资金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将实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产品供给质量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改善等多方面的效益。
六、资金评估。
针对涉农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效果,将建立定期的评估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项目,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农业生产的持续改善。
七、资金保障。
为了确保涉农资金的稳定来源和有效利用,将建立健全的资金保障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使用。
总之,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将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有助于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目标。
农业补贴资金实施方案范本

农业补贴资金实施方案范本一、前言。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业补贴资金是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实施农业补贴资金,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农业补贴资金实施方案范本,以供相关部门和农业从业者参考。
二、资金来源。
农业补贴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国际组织援助资金等。
其中,政府财政拨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应当根据国家农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
三、资金使用范围。
农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生产资料补贴、农业技术推广补贴、农产品市场化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农业产业化发展补贴等。
四、资金分配原则。
1. 精准扶贫,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到位,帮助他们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
2. 产业带动,注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和营销,带动农民增收。
3. 创新驱动,鼓励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和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 生态保护,加大对生态农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农民实施生态种植、养殖,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五、资金管理机制。
1. 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农业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2. 绩效评估,建立农业补贴资金绩效评估机制,对补贴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方向。
3. 信息公开,加强对农业补贴资金的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六、资金使用管理。
1. 项目申报,农业从业者可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提出农业补贴资金使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 资金发放,经审核通过的项目,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由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农业从业者账户。
3. 资金使用,农业从业者应按照批准的项目方案和要求,合理使用农业补贴资金,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领域和项目。
七、结语。
农业补贴资金的实施方案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促进农业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产业资金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更好地支持农业产业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制定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资金来源1. 政府资金:政府应当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资金等方式,为农业产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2. 农业银行贷款:农业银行应当根据农业产业的实际需求,加大对农业产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为农业产业提供融资支持。
3. 农业产业基金:设立农业产业基金,由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用于支持农业产业的发展和项目实施。
三、资金运用1. 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研发、新品种选育、农业装备更新等方面,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2. 农业产业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农业产业项目的建设,包括农业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厂建设、农业物流基地建设等方面,提高农业产业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3. 农业品牌推广: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品牌推广,包括农产品包装、营销推广、品牌建设等方面,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四、资金管理1. 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农业产业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风险防范:加强对农业产业资金使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规范资金使用流程,防止资金被挪用或浪费。
3. 绩效评估:建立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对农业产业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五、资金保障1. 政策支持:政府应当出台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为农业产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政策支持。
2. 风险补偿:建立农业产业资金风险补偿机制,对因资金使用产生的风险给予一定的补偿和支持。
3. 资金渠道拓展:加强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的合作,拓展农业产业资金来源渠道,为农业产业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支持。
六、总结农业产业资金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提高农业产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本批次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畜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农业科技创新驱动等有关内容。
一、畜牧业生产监测预警(一)建设内容依托各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及村级防疫员队伍,在全省建立市、县、村、场(户)四级畜牧产业信息监测组织机构体系,对我省生猪、肉牛、肉羊、奶牛、奶山羊、蛋鸡、肉鸡等畜禽生产,以及畜产品、饲料价格进行动态监测预警。
(二)补助标准、对象及环节实施范围:承担生猪、肉牛、肉羊、奶牛、奶山羊、蛋鸡、肉鸡等畜禽生产,以及畜产品、饲料价格监测任务的市、县畜牧兽医技术部门。
补助标准:每个畜种补助1-2万元;仅承担畜产品及饲料价格监测工作的县区,每个县补助2万元。
补助环节:主要用于信息员培训、数据核查、宣传推广、更新设备等。
二、畜牧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一)建设内容1.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测定。
按照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生产性能测定工作要求,对秦川牛、关中驴、同羊、关中黑猪、略阳鸡等24个畜禽地方品种、培育品种的生产性能进行测定,完善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
2.畜禽种质资源DNA分子指纹图谱库和特征库建设。
依托省内科研院校,对秦川牛、关中驴、关中奶山羊、陕北白绒山羊、陕南白山羊、略阳鸡和中华蜜蜂等7个列入省级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名录的畜禽品种进行基因测序,构建畜禽种质资源DNA分子指纹图谱库和特征库。
3.畜禽新品种(系)培育。
依托杨凌示范区科技资源优势,开展畜禽种业基础性、前沿性、创新性研究,运用基因编辑、分子设计育种等现代化育种手段,加快猪、羊(包括肉羊、抗病羊、奶绵羊等3个育种方向)、鸡等3个畜种、5个育种方向的畜禽新品种(系)培育及示范推广工作。
4.养殖投入品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支持畜牧业重点市(区)开展养殖投入品、动物产品日常监管以及散养户自配饲料监管试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
5.畜牧兽医关键技术示范推广。
发挥杨凌示范区科研优势,依托科研院校,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聚焦畜牧全产业链发展技术需求,联合开展高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应用节本增效技术,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增加农民养殖收益。
河南省《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342号、国家发展现代农业的相关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下简称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是指财政部设立的用于支持各地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的专项资金;第三条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规模和扶持重点,结合我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确定重点扶持产业和项目县市、区;第四条各省辖市、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为平台,积极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同时,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引导社会各方面增加投入;第五条围绕我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布局,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优势产业集中开发,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培育发展优势主导农业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引导效应;第二章资金分配第六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规范,科学合理;根据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公平、合理、规范地分配资金,体现公平与效率;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关键环节,向优势产区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的平衡;三绩效评价,结果导向;建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以结果为导向的分配管理机制;第七条根据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额度,按照客观因素和绩效因素,确定项目县市、区资金额度;“客观因素”包括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量、耕地面积和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绩效因素”为省财政厅对各省辖市和项目县市、区管理使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情况的绩效考评结果;第三章项目资金申请第八条根据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控制规模、扶持重点和工作要求,省财政厅提出当年拟重点支持的农业主导产业、优势区域、重点环节、项目县市、区以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规模等意见,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省财政厅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控制规模逐级下达到项目县市、区,并明确扶持重点、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等;第九条项目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和下达的资金控制规模,按照“看得见、可操作、有标准、能考核”的要求,确定项目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主导产业发展状况、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整合计划、资金具体用途、组织保障措施和项目预期效益等;资金整合内容具体包括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或追加的资金、农口部门和其他部门安排的资金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资金;实施方案经财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以正式文件逐级报省财政厅;第十条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县市、区的实施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完善意见;项目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省财政厅编制全省项目实施方案,提出资金申请,并以正式文件报财政部备案;第十一条根据财政部下达我省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省财政厅批复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并按预算级次将资金逐级拨付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第十二条项目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实施方案如需调整,须经省辖市财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大宗农产品生产,突出本地优势和特色,确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的主导产业;主导产业必须是优势特色农业的具体品种;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的同一主导产业一般要连续支持绩效考评结果差的除外,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推进产业带建设,形成规模效益;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本地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区分轻重缓急,针对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瓶颈问题,对每项主导产业选择1-2个关键环节给予集中投入,重点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重点支持的主要产业和关键环节是:粮食类产业主要包括小麦、玉米、水稻种植业:支持的关键环节是支渠以下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配套和改造;畜牧类产业主要包括猪、牛、羊、鸡养殖业:支持的关键环节是养殖小区的改造和规模养殖场建设、母牛和犊牛繁育场建设;油脂类产业主要包括花生、油菜种植业:支持的关键环节是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水产养殖类产业主要包括养鱼产业:支持的关键环节是养殖池塘建设和改造;果蔬及其他经济作物类产业主要包括果蔬、茶叶、油茶、花卉产业:支持的关键环节是种植基地建设、优质种苗培育及推广;第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对农民等受益主体给予直接补助的,应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法,避免采用容易形成刚性支出和体制性补助的方式;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必须遵循以农民为受益主体的原则,并且只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环节给予支持;支持方式原则上采用贴息的方式;采用直接补助的,比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对单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额度超过50万元的,必须在项目实施方案中单独列示资金的补助方式及资金的具体用途等;第十七条获得支农资金整合奖励的县市、区,必须将奖励资金全部用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第十八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建造办公场所、建设车间厂房、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和大型设备以及通讯器材、发放人员工资补贴等与主导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不得建设没有推广价值的“示范园区”等形象工程,不得用于项目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可由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适当安排,主要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和项目公示等方面的支出;第十九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项目工程管理,努力降低项目工程建设成本,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项目工程结余资金,由项目县市、区按照“使用方向不变、主导产业不变、扶持环节不变”的原则,确定资金用途,编制实施方案,逐级报省财政厅批复;第二十条各级财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使用单位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程项目的管护机制,加强对已建工程项目所形成资产的管理,落实管护责任,发挥各项资产的最大效益;已建工程项目所形成资产具体的管理要求,由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第五章项目管理第二十一条项目县市、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为成员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沟通情况,加强交流,衔接工作,并根据各阶段工作需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第二十二条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与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省财政厅和省辖市财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县市、区按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县市、区建立项目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资金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承包制、项目维修管护制、绩效考评制、检查验收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项目顺利实施;第二十四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建立项目档案,形成书面验收报告附图片资料报省辖市财政主管部门;省辖市财政主管部门组织核查,并将项目总结、核查报告和图片资料上报省财政厅;第六章资金拨付第二十五条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建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专账,实行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第二十六条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县市、区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分批报账,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工程竣工决算后一次性报账办法;对于投资数额较大的工程项目,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县级财政部门可预拨不超过30%的项目启动资金,预拨资金在项目报账时抵扣;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可按照不高于合同金额的10%预留质量保证金;第二十七条报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凭据:一采取工程竣工决算后一次性报账办法的,需提供的资料凭据主要包括: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预决算、财政投资评审结论、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定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提款申请单、项目验收单、竣工工程移交表、项目实施单位收款收据、招标或政府采购文书、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其它合法票据、监理部门出具的竣工工程监理报告等;二采取分批报账办法的,需提供的资料凭据:预付项目启动资金时需提供项目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开工报告、工程预算、项目主管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定的工程合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提款申请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工程预拨资金审批表、项目实施单位收款收据;阶段性报账时需提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提款申请单、项目实施单位收款收据、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其它合法票据、阶段性工程验收单;工程完工后报账时需提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提款申请单、工程决算、项目验收单、竣工工程移交表、财政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实施单位收款收据、招标或政府采购文书、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或其它合法票据、监理部门出具的竣工工程监理报告;支付质量保证金时需提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提款申请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工程质量复验单、项目实施单位收款收据和复验报告;第七章资金监督检查第二十八条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省财政厅制定的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考评制度,重点考核项目县市、区是否按照实施方案整合和落实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资金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考评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项目和资金的重要因素;第二十九条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强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第三十条对违规违纪使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并经查实的项目县市、区,下一年度不得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扶持范围;对违规违纪项目县市、区所在的省辖市,省财政厅在安排下一年度资金时,按违规违纪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扣减,并予以通报;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一条项目县市、区财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细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充规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南省<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办农〔2008〕243号同时废止;。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任务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我的思绪也随之活跃起来。
关于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任务实施方案,我脑海中瞬间涌现出无数的思路。
我就用意识流的写作方式,把这个方案呈现出来。
一、项目背景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同时也面临着资源环境约束、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定位1.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2.提升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3.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三、实施方案1.资金来源及分配(1)中央财政资金:根据各省份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切块分配中央财政资金。
(2)地方财政资金:地方财政根据中央财政切块资金,按照1:1的比例配套资金。
(3)社会资本:通过政府引导,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发展。
2.资金使用方向(1)农业科技创新: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
(2)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建设等。
(3)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
(4)农业品牌建设:支持农业品牌宣传推广、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等。
3.资金监管(1)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2)加强项目评估,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3)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防止资金流失。
四、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发展。
2.人才保障: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技术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4.宣传推广:加大农业品牌宣传力度,提高农业产业知名度。
五、项目评估与调整1.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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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对农民直接补贴,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乡村产业发展、农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有关要求执行,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省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管理,进一步完善补贴方式,严格补贴发放程序,切实加强补贴监管,严肃依法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行为,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上年补贴结转资金要与当年资金一并安排使用。
要指导督促基层部门及时逐级汇总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具体情况(包括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结转结余资金等),于每年8月31日前形成省域范围内完整补贴发放数据资料,以备待查。
鼓励各省逐步将补贴发放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
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地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黑土地保护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政策统筹实施,多措并举提升耕地质量。
(二)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框架和操作方式继续按照《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
紧紧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的新需求,科学确定补贴范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增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
着力提升政策实施便民、利民水平,推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开放,全面实行企业参与购置补贴的机具信息网上报送,大力推广购机者通过手机APP等物联网技术申请补贴,落实补贴资金限时兑付制,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满意度。
规范核验手续,强化补贴机具核验监管。
及时公开机具资质信息,规范补贴机具投档流程,便利企业投送补贴机具信息。
严惩违规行为,加强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联合查处,全面实行企业一省违规、全国联动查处,让违规产销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推进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创新。
在北京、上海、江西等省(市)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探索创新补贴资金使用与管理方式,结合实际选择大型拖拉机、青饲料收获机、联合收割机作为试点机具,支出方向可包括购置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
在四川省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开展农机化发展综合奖补试点,支出方向可包括机具的购置补贴、作业补贴、贷款贴息、融资租赁承租补助等。
支持试点省份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工作措施,打通补贴申请、机具识别、作业轨迹监测等方面的数据通道,探索更加安全、高效、便民的补贴机具核验与补贴资金申领模式。
上述试点省份农机化、财政部门应加快研究制定试点方案,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继续支持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实现畜牧大县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确保2020年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推广地膜回收利用和旱作节水技术。
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加快建立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机制,继续在内蒙古、甘肃和新疆支持100个县整县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鼓励其他地区自主开展探索,建立健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推动建立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加工企业回收、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的回收利用机制,并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严格市场准入,禁止生产使用不达标地膜。
支持有条件地区集中开展适宜作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和新疆棉区机械化回收。
以玉米、马铃薯、棉花、蔬菜、瓜果等作物为重点,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集雨补灌、蓄水保墒、抗旱抗逆等旱作节水技术,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效率。
(三)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
支持重点县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推进要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相结合,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集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沼渣沼液还田、自然生草覆盖等技术模式,配套设施设备,集中连片推进实施。
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有机肥统供统施等社会化服务,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促进果菜茶提质增效和资源循环利用。
(四)开展农机深松整地。
根据《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面积1.4亿亩以上,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
充分利用信息化监测手段保证深松作业质量,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五)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
继续以重点县为单位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大豆、特色杂粮杂豆,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以及棉花、糖料、果菜茶、中药材等经济作物,集成推广“全环节”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探索构建“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全产业链”生产模式,辐射带动“全县域”生产水平提升,努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三、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一)推动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
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一批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竞争力强的特色产业集聚区,示范引导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发展,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满足群众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需要。
支持聚焦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三大产业和粮油、果茶、蔬菜、中药材、畜禽、水产六大品种,选择地理特色鲜明、具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保护提升,打造特色产业,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各地可结合实际,统筹利用中央和地方相关财政补助资金,改善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设施条件,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生产,加强品牌培育和知识产权保护。
继续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按照中央支持、地方负责、市场主导的发展思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突出产业兴旺和联农增收机制创新两大任务,继续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着力改善产业园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加强创建工作督导和考核,对创建成效突出、辐射带动有力、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择优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三)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
继续以乡镇为平台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建设一批产业兴旺、经济繁荣、绿色美丽、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
支持符合条件的乡镇,聚焦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加快培育一批产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将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作为引领乡村产业振兴的样板田和火车头,推动产业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
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四)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支持河北、天津等省份开展益农信息社整省推进建设。
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6〕7号)要求组织实施,依据“六有”标准建设益农信息社,优先覆盖贫困地区,到2019年底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强化资源聚集,充分聚合农业农村部门自身和其他涉农政府部门服务资源,确保公益服务有效落地,引导更多企业对接服务内容,提升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水平,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出城,将益农信息社打造成为农服务的一站式窗口。
强化建设运营机制构建,切实落实部门职责,完善运营规范,选好用好运营主体,真正实现可持续运营。
切实提升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控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
支持实施意愿高、完成任务好的农业县承担体系改革建设任务,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批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推广应用一批符合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的重大技术模式。
加快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国农技推广APP覆盖面和使用率。
继续在江苏、浙江等8个省份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支持其他省份自主开展协同推广试点。
在贫困地区实现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全覆盖和贫困村农技员服务全覆盖。
(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继续按照原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要求组织实施,重点清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将集体资产确权到乡镇、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
2019年再选择10个左右省份、30个左右地市、200个左右县整建制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地方自主扩大试点。
四、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一)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2019年轮作休耕试点面积3000万亩。
其中,轮作试点2500万亩,在东北四省区、黄淮海地区和长江流域开展玉米大豆、水稻油菜等轮作;休耕试点500万亩,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实施。
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二)推动奶业振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
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快发展草牧业,积极推进粮改饲,实施面积1200万亩以上,因地制宜发展苜蓿、青贮玉米、燕麦草等优质饲草料,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和草畜紧密配套的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建设。
支持非畜牧大县生猪等主要畜种规模养殖场开展粪污治理。
在内蒙古、四川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项目区内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肉牛养殖场(小区、户),以及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牦牛能繁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
支持内蒙古在锡林郭勒盟选择部分旗县,在草畜平衡基础上开展“增牛减羊提质增效”示范行动。
鼓励和支持推广应用优良种猪和精液,加快生猪品种改良。
在黑龙江、江苏等10个蜂业主产省实施蜂业质量提升行动,建设高效优质蜂产业发展示范区,开展蜜源植物保护利用、蜜蜂遗传资源保护利用、良种繁育推广、现代化养殖加工技术及设施推广应用、蜂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建设等方面。
(三)支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区种植结构调整。
继续以河北省黑龙港流域为重点,以休耕为重点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推广水肥一体化、设施棚面集雨、测墒灌溉、抗旱节水品种等农艺节水措施,建立旱作雨养种植的半休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