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路 综合督查 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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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优秀汇总

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优秀汇总

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优秀汇总通过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行为,可以有效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整治不合理收费、虚假宣传、滥用诊疗项目等行为,可以防止患者因为过高的医疗费用或误导性信息而受损。

整治行动有助于建立公平透明的医疗服务市场,保证患者能够享受优质、安全和合理的医疗服务。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优秀汇总,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阅读与收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现在和一起来看看吧!篇一: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肃清行业风气,—区卫健委以整治—县医疗机构骗保、不规范诊疗行为、违规违法执业等问题为切入点,以党风廉政、依法执业、医疗质量为抓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政治思想占位,加强组织领导1、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下发《—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州卫健办〔20_〕_号)、《—区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州卫健办〔20_〕—号)、《关于印发—区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州卫健办〔20_〕_号)和《关于印发—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州卫健办〔20_〕—号)等一批文件。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

—月—日在区政府召开依法执业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推进会,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参加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在系统内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大会,现场解读《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行动方案》。

二、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强化行业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举报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加强对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执业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将不合理诊疗行为进行监督评价。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自查报告为进一步加强遂宁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我省依法治医工作要求,近日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支队及各区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均制定了详细检查方案,对辖区各类医院进行拉网式检查,市支队按照辖区划分对将支队监督员分成3个检查小组,由市卫计委副主任、综合监督科科长和支队副支队长各带一组,并抽派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专家协助,分别对全城区的所有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及门诊部进行拉网式检查;各区县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带队参加检查。

二、具体检查情况1、检查的基本情况在监督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监督员461人次,车辆128台次,对全市各级各类医院143家进行了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医疗机构资质是否合法,使用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是否合法;二是医疗执业行为是否合法。

是否严格按照执业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三是精麻药品管理、临床用血等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使用保管书写病历、处方等;四是开展医疗技术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核准范围开展相应的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及器械的使用、维护、清洗消毒、卫生防护、质量检测等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出具检查、检验报告是否真实规范。

五是医疗安全工作:医用电梯的维护,医用氧气瓶使用及存放,饮食安全等工作是否按要求执行,整改不安全隐患。

大英县在这次检查中,除了检查上述必检内容外,还结合本年度重点检查工作计划对各类医院的综合管理、医疗文书质量、合理用药以及院内公共场所管理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

2、存在的问题(1)医疗机构资质方面全市各级医院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具备较强的依法执业意识,机构和相关人员基本都具备合法资质,能做到严格按照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射洪县发现1家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目前已经立案调查,射洪县部分一般乡镇卫生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对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医院依法执业汇报材料

医院依法执业汇报材料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执法督查汇报材料***市中医医院尊敬的各位领导:首先欢迎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

近几年来,我院高度重视依法执业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在执业资格、人员资质、母婴保健、专业技术、医疗事故、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临床用血、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强化了制度管理和措施落实,医院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一、严格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无对外出租或承包科室等现象。

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有证执业,确保医疗安全。

1、各类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执业、持证上岗。

未聘用非医疗专业人员从事业务工作,未取得相应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安排单独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放射科、消毒供应室、产科等特殊岗位人员有岗位培训合格证。

2、无对外承包、无证上岗、非法行医等行为,没有发布过虚假医疗广告;使用的设备、药品、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符合要求。

3、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及实施办法,无毒麻药品丢失现象。

4、信息统计部门对医疗、病案、财务、药库等实行信息化管理。

病案及时归档,规范整理及保存,各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运用。

二、强化制度管理,落实传染病防控机制1、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监控、疫情报告工作。

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指令性任务。

实施门诊、医技传染病双报告制度,规范了传染病登记和考核办法,开展了手足口病全员培训,网络直报正确率达到100%。

2、严格落实消毒隔离制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及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完善了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制订了各层级院感监控人员的岗位职责,责任明确。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篇)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篇)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了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全州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整治目标对现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规范医疗____审批及依法执业管理,打击医疗行业违法活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增强行业自律,健全医疗行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或逾期未校验、换证,以及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他人或其他机构的行为;医护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或未按规定进行变更、注册;医疗机构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无执业资格游医和假医。

2、规范医疗美容行为,严肃查处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

3、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擅自变更主要负责人、执业地址行为;规范医疗广告范围及内容,重点查处性病、肝病、不孕不育、专科医疗广告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4、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5、依法取缔药店非法“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6、查处及纠正超权____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

7、检查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____部颁发的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标签标识、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并保存登记资料;医疗废物是否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是否交送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是否按规定消毒毁形。

四、工作步骤(一)自查自纠阶段(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衡阳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衡阳市卫生局《衡阳市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及市、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一)就医不方便。

主要表现挂号难、候诊难问题,门诊挂号信息不透明、实施挂号方式单一,医院诊疗流程不科学、不规范,候诊设施不完善、就诊无序等问题。

(二)不合理用药。

主要表现为临床用药方法不合理、用药剂量不合理、给药时间不合理、精品word文档重复用药、滥用抗菌药物、辅助用药指征不明确等违规用药现象。

(三)检查不合理。

主要表现为大型检查指征不强、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项目打包过滥、检查结果不准确、检查阳性率不高、以及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等问题。

(四)治疗不规范。

主要表现为临床治疗不合理、小病大治、违规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患者知情告知不到位等问题。

(五)违规执业。

主要表现为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行为。

(六)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主要表现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医疗信息(七)咨询冷漠,投诉处理不积极。

主要表现为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咨询、提问爱理不理、冷漠,对投诉及纠纷的处置不热心、不积极、采取拖与推的办法予以应付。

(八)不尊重病人隐私权。

主要表现为诊室、检查治疗室等暴露病人身体隐私的地方无保护性设施,医生未实行“一对一”诊治,人性化、保护性医疗执行不到位。

二、整治措施(一)治理就医不方便问题。

1.推进预约诊疗。

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等中间环节,精品word文档实行门诊诊疗服务“一卡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9.08•【文号】国卫监督发〔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20年9月8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据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是指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及其人员执业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执业问题进行整改的自我管理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的管理。

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坚持政府指导、机构负责、全员参与、奖惩并重的原则。

第六条各地应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

第二章自查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承担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5篇可选)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5篇可选)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5篇可选)第一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群众安全健康的就医环境,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x县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于xxxx年xx月xx日--xx月x日开展了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x县辖区内共有民营医院x家,本次开展监督检查的机构x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医疗机构执业情况。

x家医疗机构未发现出借、出让、转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的现象;医疗机构能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未发现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抽查医护人员共xx人核查其执业资质,其中x人超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x人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服务收费情况。

x家机构将药品价格和诊疗项目价格在医院大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其公示收费价格与医疗机构在物价部门备案价格一致。

x家机构共抽查xx份门诊处方和xx份病例,未发现存在分解、重复、自立项目收费等问题。

(三)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情况。

检查x家民营医院开展消毒工作的机构x家,开展消毒效果监测的机构x家;医疗废物分类存放,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的机构x家;医疗废水消毒后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进行排放的机构x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备案的机构x家,且能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开展实验活动;x家机构许可放射诊疗的机构x家,开展放射诊疗的机构x家,开展诊疗场所、设备监测的机构x家、建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档案的机构x家;检查的x家医疗机构均取得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资质且严格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开展执业活动。

检查执业人员共xx人,未发现有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或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资质上岗的行为。

x 家单位妇科门诊和B超室内外张贴有“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标识,建立了出生医学证明、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为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决定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自查工作。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基本情况1. 成立自查小组:为保证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小组。

2. 自查时间: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3. 自查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资质、医疗技术、药品管理、医疗设备、医疗安全、医疗废物处理、医疗服务收费、医德医风等方面。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我院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部分科室在开展新业务时,未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2. 人员资质:我院医务人员均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但部分医务人员在开展新业务时,未及时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

3. 医疗技术:我院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但部分技术在开展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存在一定的风险。

4. 药品管理:我院药品管理较为规范,但部分药品在储存、使用过程中,未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存在安全隐患。

5. 医疗设备:我院医疗设备齐全,但部分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未定期进行维护和校验,可能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

6. 医疗安全:我院高度重视医疗安全,但部分科室在开展高风险手术时,未严格执行术前讨论、术前评估等制度,存在一定风险。

7. 医疗废物处理:我院医疗废物处理较为规范,但部分科室在分类、储存、运输、处置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

8. 医疗服务收费:我院严格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但部分收费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存在一定风险。

9. 医德医风:我院积极开展医德医风建设,但部分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仍存在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1.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院将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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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综合督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生命所系,健康所托”,在捍卫生命,深化医改,维护健康的道路上,我们一点也不敢懈怠。

2011 年以来,为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执业,打击非法行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医疗机构监管水平,规范我区医疗市场秩序,按照昆明市卫生局卫生执法局和盘龙区卫生局的有关要求,盘龙区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局医疗机构管理科对盘龙辖区内的600多家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和行政督查,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经过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全区医疗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督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526家。

有区医院一家,民营医院20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1 家,乡镇中心卫生院8家,门诊部34家,母婴保健机构11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 家,计生服务机构1 家,村卫生所49 家,个体诊所369家。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多措并举,日常监管见成效
2011年我科对我区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共检查659家次、医院23户次、门诊部23户次、诊所543家次45户次、卫生院25户次、罚款104000元.其中一般程序26起,简易程序24起、监督覆盖率100%。

一是综合督查,规范执业行为。

积极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综合监督检查,检查突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定的时间要求和监督频次,开展督查工作。

让依法执业得到落实、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不良执业行为得到整改。

二是加强追踪问效,注重整改落实。

在加强综合督查的同时,我们将综合督查情况、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要求被检查的医疗机构认真分析、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整改,并采取“一听、二看”的方式开展追踪问效,开展回头看,看医疗机构是否真正将整改落到实处。

这样就形成了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得到了提高,患者的利益切实得到了维护。

三是巡查与抽查结合,提高监督执法效率。

在加大医疗卫生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涉及医疗机构行为的20部卫生法律法规14个方面工作实行巡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保证了监管实效。

(二)联防联控,打非有为
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医疗水平的不断的进步,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老百姓的医疗安全已经成为当今最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热点之一,因此打击非法行医,维护医疗安全工作已刻不容缓。

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我们也取得了一些经验。

一是构筑监管体系。

我科联合多部门协同作战,在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中寻找非法行医扎根、泛滥的地方,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和城中村,不遗漏每个薄弱环节。

要求办事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掌握该地区非法行医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并及时向我局汇报。

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的线索,引导群众配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鼓励新闻媒体对非法行医活动给予曝光。

二是发动群众周密部署。

非法诊所的诊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常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即歇业关门或转入地下。

为此,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人员充分发动群众,依托群众,主动与各居委会联系,依靠他们的积极配合来开展工作。

三是行动迅速,不讲情面。

我科对查处的非法行医疗诊所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部分非法行医工具和药品进行当场销毁。

行动中,不手软,不讲情,不变通,不搞下不为例,坚决依法查处。

接听到一些说情的电话时,大家始终以“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予以回绝。

四是边打边教,做细工作。

对于非法行医者,执法人员除严厉打击之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进行教育,以他们之中造成的医疗事故作为反面教材,指出非法行医给患者身体和患者家庭带来的不良后果,给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

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为他们指出合法经营医疗行业之路。

五是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共进行了13规模联合打非行动,出动人员226人次,车辆48辆次,共取缔了“黑诊所”77家,收缴药品142袋,缴医疗器械76件、桌椅79件、药柜65件,医疗广告牌(灯箱)56块,张贴公告77份、开具执法文书77份。

给予
非法行医分子有力的打击,维护了社会良好的就医秩序,保障了老百姓就医安全。

(三)行动迅速,处理群众举报投诉认真。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科对群众举报投诉和上级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十分重视,受理后迅速出现场,严格履行职责,及时调查处理。

2011年共处理各级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争议、医疗纠纷45起、其中委托医学会做鉴定10起、向法院起诉4起、调解成功31起,接待处理群众投诉举报86起。

通过调解化解医患矛盾,做到了医患双方满意。

(四)加强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严格案件评查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力求做到违法事实清楚,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幅度适当。

(五)廉洁执法,树立形象。

坚决杜绝索拿卡要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全年我科无一人一事被投诉、被查处。

三、存在的不足
(一)学习培训与能力提升有待深入。

在业务工作深度和执法研究广度、在个体素质提升和整体工作能力(包括现场监管、案件查处、应急处置、思考执行、公文写作、综合协调等能力)的增强方面有一定差距,需要通过个人自学、团队学习、强化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逐步加以解决。

(二)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工作量大面宽,导致工作的交流、学习、研讨机会较少,监督员相应的法律知识结构还需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对医疗服务监督执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监督执法能力、规范医疗服务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在6月底前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摸清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
执业基本情况,进一步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和完善监督工作基础档案,为规范管理打好基础。

(二)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

尤其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打击隐藏在招待所或居民家属区及“走街串巷”的无任何行医资质的“游医”、“假医”行为。

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是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药店内“前店后诊所”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取缔“坐堂行医”或以“义诊”、“医疗保健咨询”等名义非法开展的医疗活动。

五是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妇(男)科诊疗活动和其它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
六是以全面开展以上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工作重点,规范执业行为。

一是加强对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

重点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医生或无任何个人行医资质人员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规范执业行为。

对乡村医生在城区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个体医疗机构给予注销并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开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日常监督,规范执业行为。

对民营医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等小型医疗机构继续推行“五统一”管理(机构名称与单位门牌统一、医疗机构监督信息公示统一、医疗文书统一、资料管理统一、制度规范统一),使全区医疗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统一化、正规化。

(四)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
对全市医疗机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别从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否设有监控部门或人员;是否有相关培训记录;是否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是否按规定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进行包装;医疗废物储存设施和处置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相关人员卫生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医疗广告。

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管理,使医疗广告真实可靠。

继续加大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其他媒体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行为。

重点对医疗广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五、几点建议
1、及时对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以适应新形势对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

2、集中对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让其懂得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规定,提高服务质量。

3、进一步细化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标准,探索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建设。

盘龙区卫生执法监督局医疗机构管理科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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