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条例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科学院•【公布日期】1999.10.08•【文号】人教字[1999]259号•【施行日期】1999.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教字[1999]259号)院属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国科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一九九九年十月八日附件:中国科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暂行规定为了适应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优秀科技人才的成长,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我院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原则上均可在已授予毕业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
第二条凡是拟开展此项工作的单位,必须严格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制定本单位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并报院人事教育局审核批准。
实施细则中,要对申请者的资格,特别是科研成果及发表论文等有明确的量化要求。
第三条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工作经院人事教育启批准的单位,可自行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工作,按照每年报送学年度学位授予信息的要求,报送有关授予信息。
参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地方学位委员会及主管部门组织的学位授予质量的检查评估。
第四条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工作经院人事教育局批准的单位,可开展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的工作,院人事教育局将委托中国科技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中心对拟授予博士学位工作进行验收。
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2020年博士招

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2017年博士招生拟接收调剂生公告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2017年博士招生拟接收调剂生公告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拟在以下专业接收部分调剂生。
详情如下:一、接收调剂专业人数及条件(一)所需专业要求拟调剂专业拟调剂人数有机化学1-2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2-4人应用化学6-7人(二)调剂要求1、报考单位为中国科学院系统相关单位;2、入学考试英语初试成绩不低于51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3、调剂考生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调剂程序(一)发送邮件满足上述条件的考生可以发送邮件申请调剂。
邮件主题为“2017博士调剂+原报考单位+原报考专业+总分”,比如“2017博士调剂+上海有机所+有机化学+200”。
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以下材料到邮箱:yzb@。
1. 基本信息登记表(见左下附件),并将文件名改为“姓名+信息登记表”。
2. 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格式为word或者pdf)并将文件名改为“姓名+报名信息表”。
3. 硕士阶段盖章成绩单的扫描件,并将文件名改为“姓名+硕士成绩单”。
4. 注意:请考生按照我所接收调剂考生格式要求发送材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交不予受理。
(二)申请受理我所研招办届时将通过电话择优通知调剂生具体事宜,请保证所留联系电话信息准确并保持电话畅通。
附件1下载:files_files_成都有机所博士生入学考试信息登记表.xls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2017年博士招生拟接收调剂生公告】。
中科院博士毕业要求

中科院博士毕业要求中科院(中国科学院)是中国国家最高学术机构和最高科学技术机构,培养高级科学研究人员和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是其重要使命之一、中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是中科院教育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要求与其他高等学府有一定的差异与特点。
1.综合素质要求:中科院对研究生的整体素质要求较高,要求研究生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科学问题的能力。
研究生应该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通过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具备开展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
2.课程学习要求:中科院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需要完成一定的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主要包括科研方法与科学伦理、科学前沿讲座等课程。
研究生还需要参与导师组织的学术讨论班、学术报告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3.科研工作要求:中科院博士生在论文研究和科研项目方面要求较高。
研究生需要根据具体科研方向,进行科研项目的开展与实施。
同时,研究生还需要积极参与学术研讨、经常组织或参加科研报告、学术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
4.论文撰写与论文答辩要求:中科院博士研究生需要按照学院的要求撰写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际性,并符合学术规范。
完成学位论文后需要参加公开答辩,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详细阐述和答辩。
以上是中科院博士毕业要求的基本内容,下面进一步扩展下。
5.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科院为博士研究生制定了详细的培养方案,该方案明确研究生培养目标、课程学分要求、科研项目要求、论文要求等。
研究生需要按照培养方案完成相关学习与科研任务,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要求。
6.学术活动参与要求:中科院鼓励研究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学术活动。
研究生应该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提高自己的学术眼界和研究水平。
7.发表论文要求:中科院鼓励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根据学科和研究方向的特点,中科院对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一定要求。
总体来说,中科院博士毕业要求注重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对研究生的学术素质、课程学习、科研工作、论文撰写和答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5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考博参考书、真题、报录比、复试分数线、考博大纲、资料笔记、研究生招生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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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题号 I II III-A III-B 小计
名称 词汇选择填空
完形填空 阅读理解(A) 阅读理解(B)
题量 20 15 30 10 75
分值 10 15 30 10 65
时间(分钟) 15 15 60 20
110 分钟
8
熊成东
①1001 英语一②2341 高分子 化学③3979 高分子物理
01 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
刘白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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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功能高分子 03 水溶性高分子 04 高分子合成与改性 081704 应用化学 01 绿色化学与工艺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研发及工程技术人员占 80%,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的专业技术人员 100 余人,员工中具有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人员占员工总数的近 40%。
二、2015 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应用化学考博参考书 三、中国科学院大学应用化学考博真题 四、中国科学院大学应用化学考博报录比 五、2015 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应用化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A. discriminating
B. distributing
C. disagreeing
D. disclosing
11. Cheated by two boys whom he had trust on, Joseph promised to ____________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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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部分,共 75 题,顺序排号;试卷二(Paper Two)主观试题,包括英译汉和写作两个 部分。
一、词汇 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词汇量和根据上下文对词和词组意义判断的能力。词和
最新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条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学科门类以及专业,向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院、所、台、站、中心等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博士生”)的学位授予,以及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工作。
第二章学位申请人资格与要求第四条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并具有规定的学术水平的学位申请人,可按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国科大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五条国科大及研究所在受理学位申请人提出的学位申请后,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相同学位。
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应组织专人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第六条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完成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八条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如专利、专著、经评定的科研成果等)、发表的论文数量和刊物级别的要求,由学科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

附件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2001年11月16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以下简称研究生院)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原有学位授权的研究所、研究院、中心、台、站等,以下简称培养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授予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
第二条本《暂行条例》适用于中国科学院所属各培养单位,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招收录取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和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位授予。
第三条研究生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中国科学院所属各培养单位培养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统一授予学位。
第四条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并具有规定学术水平的学位申请人,可按本《暂行条例》的规定,向研究生院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五条硕士学位申请人通过硕士学位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六条博士学位申请人通过博士学位规定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七条中国科学院的学位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即在中国科学院学位委员会领导下,由研究生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共同负责学位授予工作。
各培养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25人组成,任期四年。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增列培养博土、硕士学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增列培养博土、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点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科发人教字[2001]321号
【发布部门】中国科学院
【发布日期】2001.08.25
【实施日期】2001.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增列培养博士、
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点办法》的通知
(科发人教字[2001]321号)
院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国科学院增列培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00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我院各研究所培养研究生的优势和力量,保证研究所培养研究生的自主权,使我院培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专
业点的调整工作做到科学、严格、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增列培养点的指导思想
紧密配合创新战略发展行动计划,突出重点,整体优化,按需增列,严格把关。
二、增列培养点的基本原则
1.有利于我院知识创新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学科、专业的调整与优化,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和效益;
2.优先考虑已进入知识创新工程试点的单位和与院部署的重要领域和战略方向相吻合的学科、专业以及社会需求量大,生源充足而我院培养点。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条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依据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按学科门类以及专业,向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授予硕士、博士两级学位。
第三条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国科大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在中国科学院所属各研究院、所、台、站、中心等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培养单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博士生”)的学位授予,以及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工作。
第二章学位申请人资格与要求第四条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具有爱国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并具有规定的学术水平的学位申请人,可按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国科大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五条国科大及培养单位在受理学位申请人提出的学位申请后,学位申请人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相同学位。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应组织专人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第六条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一)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七条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完成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列学术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二)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三)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八条学位申请人提出学位申请前,应取得的科研学术成果(如专利、专著、经评定的科研成果等)、发表的论文数量和刊物级别的要求,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并报国科大学位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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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条例为了保证我所博士生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有关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一、培养目标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献身科学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在化学及相关学科领域内,具有扎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两门外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精神、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科学思想方法和踏实的工作作风。
二、学习年限1、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含休学)。
2、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五年,最长不超过八年(含休学)。
3、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延期时间不超过学制所规定的最高年限。
三、学科、专业与研究方向(一)有机化学1、不对称合成及手性技术:(1)新型手性配体和手性催化剂的设计和合成(2)不对称催化新反应、新方法研究(3)手性拆分方法研究2、生物有机:(1)工业生物酶催化的不对称反应研究(2)有机生物活性小分子的设计与合成(3)分子自组装和分子识别3、药物合成(1)非天然核苷、核苷类以及糖类抗癌、抗病毒药物的合成 (2)复杂(手性)药物(包括天然药物)及药物中间体的合成4、有机合成(1)有机合成方法学(2)天然产物的合成(3)有机合成的清洁工艺研究(4)功能有机分子的设计与合成5、有机色谱分析(1)色谱固定相制备(2)中药指纹图谱研究(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1、高分子合成与改性(1)指定结构和功能的高分子可控、活性自由基聚合(2)高分子乳液聚合研究及设计(3)天然高分子改性(4)水溶液自由基共聚合2、生物医用高分子(1)可生物降解高分子(2)高分子植入材料及医疗器械(3)药物控制释放剂型研究(4)药物筛选检测材料3、功能高分子(1)温敏、光敏、pH敏感智能高分子(2)光、电、磁功能高分子(3)油田、水处理、制革用水溶性高分子(4)高分子储能材料(5)纳米及微米级高分子微球4、高分子结构与表征(1)高分子溶液流变学(2)医用高分子、导电高分子成型与加工(3)高分子与生物大分子相互作用(三)应用化学1、绿色化学与工艺(1)替代光气、硫酸二甲酯等剧毒化学品的合成工艺和催化剂研究 (2)替代含汞、锑等剧毒重污染催化剂的研究开发(3)清洁生产催化剂与工艺(4)二氧化碳的绿色转化技术(5)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绿色合成工艺和技术2、催化新材料与技术(1)天然气、合成气催化转化(2)典型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和固体的减量排放与无毒化技术研究 (3)纳米材料的制备及其在催化中的应用(4)多孔催化材料合成以及催化反应3、新型储能材料及器件(1)锂离子电池及其相关材料(2)超级电容器与器件(3)碳纳米管制备及其在储能材料中的应用4、精细化工(1)皮革化工材料及绿色制革工艺(2)油田化学品(3)环保型高分子精细化学品(4)水处理化学品四、博士学位课程的设置与考核 课程类型课程名称方式 学时要求 目 的 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科学技术上课与 自学 39完成一篇论文,获2学分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知识指导科研实践 英语(一外)上课 140 通过听、说、写、读四方面考试,获4学分熟练阅读专业文献,撰写科技论文,一般性国际交流公共必 修课 德语或日语 (二外) 上课 45 通过考试 获2学分阅读专业文献 基础理论与专业课 (一)累积考试(CumulativeExamination )自学 120 通过三次闭卷考试,获6学分 加深拓宽基础知识,拓宽专业视野并灵活运用,跟踪最新学科发展动态及前沿基础理论与专业课(二)学术报告 (Seminar ) 自行准备报告与参加讨论课 40- 80 参加学期讨论课,做1-2次报告,获2-4学分 训练总结和评述的能力,丰富知识,开阔视野 其他 课程 专题论证 (Proposal ) 自行准备报告与参加讨论课40 参加学期讨论课,做1次报告,获2学分 训练博士生独立立项从事科学研究项目的能力 必修环节还包括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和社会实践,其过程由教育办公室统一安排,学生分段完成,获6学分。
课程设置要求按专业统一内容,统一考试。
除公共课(政治、一外、二外)外,一般不再开设授课的课程,在导师指导下,以自学和积累考试方式独立获取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拓宽知识面,逐步达到“坚实广博”,“系统深入”的目标。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获得24学分,方可参加博土学位论文答辩。
如有一门学位课程未达要求,即使完成博士学位论文,也不受理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申请。
1、累积考试(Cumulative Examination)(1)累积考试形式:采用闭卷笔试,每年举行四次(博士研究生由第二学年起参加考试),时间定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举行,博士生可自行选择参加与否。
累积考试采取20%-30%的末尾淘汰制。
每个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通过3次。
评分成绩根据试卷难易程度附加系数确定分数。
累积考试着重考察博士生从各专业文献资料的阅读中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考察学生对本专业领域最新研究进展和研究报道的熟悉程度,具体参考的文献包括近一年内2种以上所列专业期刊的所有综述和研究报道;考察学生对英文文献的阅读与理解能力以及英文书写表达的能力。
(2)试题内容:基本知识(40%),最新文献(60%)。
[1]有机化学:基本知识来源:Organic Synthesis(website: ), Organic Process Research & Development(ACS 杂志)和Name Reaction。
最新文献来源:JACS,OL,Angew. Chem. Int. Ed.,Chem. Commu.和Adv. Synthesis & Catalysis.。
文献内容上溯6个月。
文献考试范围还包括不对称合成室所组织的学生学术报告(Seminar)中涉及的内容。
[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基本知识来源:《高分子化学》(潘祖仁编,化学工业出版社)、《高分子物理》(何曼君编,复旦大学出版社)最新文献来源:Macromolecules、Progress in Polymer Science。
[3]应用化学:基本知识来源:《催化化学》(吴越著,科学出版社)、《固体催化剂的研究方法》(辛勤 主编,科学出版社)最新文献来源:Journal of Catalysis、Applied Catalysis A:General。
(3)考试小组:累积考试按学科方向组成考试领导小组。
考试领导小组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任命各学科片学术带头人负责,组员为各片博士生导4道累积考试试题,或提供一次累积考师。
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至少提供3~试试卷,由负责人建立累积考试题库进行组卷考试。
2、学术报告讨论课(Seminar)组织目的:通过学术交流活动,学生既当讲演者,也当评论者,探求学术真理,活跃学术气氛,拓宽知识面,培养和锻炼科学表达的能力,及时了解和交流科技发展新动态。
组织方式:按年级组织学术报告讨论班,二、三年级博士生参加,每班均由两名导师负责主持,每次由1~3名研究生报告,每人报告时间为30分钟。
报告的内容:一般由研究生自定,但需导师指导,要求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学术性。
报告前一周向主持老师简述选题及内容,并要求用英文写出5页的内容提要,报告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
3~3、专题论证讨论课(Proposal)组织目的:训练博士生能够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需要提出研究方向和项目,总结文献、提出课题、陈述计划、意义和内容,提出技术路线和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达到培养博士研究生独立申请课题的能力,组织和指导组员完成课题项目的能力。
组织方式:毕业年级组织报告讨论班,由一名导师负责主持此课程的讨论,每次由1~3名研究生报告,每人报告时间为30分钟。
报告的内容:一般由研究生自定,导师指导,报告立题要求与学位论文题目无关。
报告前一周向主持老师简述选题及内容,报告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
4、学术报告和专题论证的评分规定:报告结束后,主持老师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表达能力、学术思想的活跃程度、出勤情况等因素给出百分制成绩。
博士生必须作1次学术报告,并参与本年级所有同学的报告讨论,修满2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报告2次,修满4学分。
专题论证博士生必须报告1次,并参与年级所有同学的报告讨论,修满2学分。
如评分不能通过或每学期缺勤超过三次者必须重修。
五、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是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
博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和题目。
学生经过文献资料的调研,在开题报告中阐明课题的来源及选题的科学依据,以及课题目的、意义,阐明课题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和对课题研究的设想,对确定的工作计划、技术路线、实验方案、研究方法、条件准备、预期结果等进行理论上的论证和技术可行性的分析。
要求向专家指导小组进行口头报告,接受考核小组的论证和审查,并获得百分制成绩和3学分。
六、中期考核学位论文进行过程中,实行向指导教师定期汇报制度和统一中期考核制度。
定期汇报一般要求一月至少一次,导师可自行决定汇报的方式。
可以学术讨论方式由学生汇报论文的进展及遇到的难题,在导师主持下讨论解难;也可采取以书面(用英文或汉语)书写导师批阅的方式。
中期考核为研究生一次业务考核,记2学分。
考核时间在博士生入学第二学年内组织进行。
考核的内容:(1)政治思想;(2)道德修养;(3)学业成绩;(4)科研能力;(5)思想方法。
考核评分标准:特优:≥95分优:85-94分良:75-84分中:60-74分差:60分以下(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者,半年内可重作一次,仍不通过者终止学位论文研究,按学籍管理作退学处理,硕博连读的博士学位研究考核不合格者退至硕士学位工作。
七、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应体现博士生教育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创新性的辩证关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倡在科研实践中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组织科学活动的能力。
要求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其学位论文应有创新性的科研成果,一般应在国内外本专业有关的核心刊物至少公开发表两篇(含已接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或发表一篇相应的论文和申请相应的发明专利一项(导师以外的第一发明人),其中至少一篇在SCI或EI检索刊物上发表。
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在导师指导下,必须由博士研究生本人亲自动手,独立完成。
学位论文的理论部分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有据、分析严谨、推论合理,要充分表现出本人在本专业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