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股东大会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2010-05-14
新纶科技公司章程(XXXX年5月)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3年05月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第三章股份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第三节股份转让 (5)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第一节股东 (7)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3)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5)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7)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8)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第五章董事会24第一节董事 (24)第二节董事会 (30)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4第一节总裁及副总裁 (34)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36)第七章监事会38第一节监事 (38)第二节监事会 (39)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0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0)第二节内部审计 (43)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44第一节通知 (44)第二节公告 (45)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5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5)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6)第十一章修改章程48第十二章附则48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以深圳市新纶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440301102886961。
第四条公司于2009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SHENZHEN SEL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第六条公司住所:深圳市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九楼邮政编码:518057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344万元。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收稿日期 %"%! 3"9 3!;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国之治0 的 政 府行 为 与 企 业 创新(基 于 2 国 家 队0 持 股的 研 究$ !9%"$%"%9" %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多元化经营与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基于转型经济背景的研究$ !9!9$%"%<" %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资助项目! 财会+%"!9,%$ 号" %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 人才工程项目! 中宣办发+%"!;,<4 号" 作者简介 杨兴全&男&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杨征! 通讯作者" &男&博士研究生&主 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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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期
&&杨兴全&杨&征(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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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L言
在职消费指高管依靠特权获得的特殊待遇&是存在于工资之外的报酬或利得&譬如高档办公室-私人 交通工具-餐饮与娱乐消费等! 孙泽宇和齐保垒&%"%!" +!, '在职消费 作 为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中 一 项 不 可 避 免 的 支出&其存在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年中国铁建年报中 披 露 出 的5)#9 亿 元 业 务 招 待 费&仍 引 起 社 会 一 片 哗然! 孙世敏等&%"!$" +%, '在职消费经 济 性 质 如 何)其 内 在 作 用 机 理 何 在)这 一 系 列 问 题 激 起 广 泛 学 术 争 论'综观已有文献&在职消费产生可溯源于# 效率观$ 抑或# 代理观$'一方面&基于# 效率观$&作为高管稳 固自身地位# 商品$ 之一&在职消费所蕴含隐形激励有效强化高管辨识度 ! G+,Q+-S(, 和 :UD,Q/+-&%""< " +#, ' 出于缓解货币薪酬不足之替代性补偿契机&在职消费可有效遏制企业管理层人才流失&亦在提升工作效 率-拓展商业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效用! 孙世敏等&%"!$" +%, '另一 方 面&部 分 学 者 从 委 托 代 理 理 论 出 发&提 出在职消费# 代理观$ &将在职消费视作高管侵占企业资源-牟取个人私利的掏空隧道之一'在职消费初衷 虽为促进企业绩效&但因管理层与股东的目标分歧而极易诱发 高 管 腐 败 行 为 ! 陈 汉 文 等&%"%" " +<, &高 管 有 强烈自利动机驱使其滥用职权且通过在职消费以迎 合自 身权力寻 租之私 欲 ! W+V1MRC 和 =-D+Q&%""#%王 明 虎和荣益辰&%"!5" +;3$, &倘若在职消费超 出 一 定 额 度&也 即 体 现 为 超 额 在 职 消 费&其 必 然 会 引 发 企 业 高 昂 的代理成本&进而损害企业利益! 8.D等&%"!!" +9, '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精选29篇)

(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精选29篇)(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篇1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年第_____次股东会决议_______________九年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_号,召开了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第_____次股东会决议,在会议召开的10日前本公司以电话方式通知到全体股东。
到会的股东有_______________、会议由执行董事_______________集合主持。
经到会股东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形成以下决议:_________________1、公司住所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41号701号2、同意公司经营期限延期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3、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二条。
4、股东会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5、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篇2一、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参加人:全体股东[自然人股东:______;法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___)]四、主持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五、会议内容:股权转让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六、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如下决议:1.同意原股东_______将其在本公司的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万元股份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同意原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将其在本公司的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万元股份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3.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接受原股东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转让后,持有本公司_______%股权;原股东签字:原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篇3会议时间:_______________会议地点:_______________本次会议应到股东人,实际到会股东人,到会股东代表________%股权。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

日沪深重大事项公告快递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000606)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青海明胶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选举许正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审议通过《公司董(监)事、独立董事年度工作津贴方案》的议案。
(000035)ST科健:1月2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2: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2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30)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000676)思达高科:重大诉讼事项持续披露2010年1月12日,思达高科接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郑民四初字第33-1号民事裁定书,就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借款一案裁定如下:准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撤回起诉。
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的借款已到期归还,本息结清,借款额度正常循环使用,公司资金周转正在恢复正常。
(000100)TCL集团:1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议地点:深圳市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10点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5.股权登记日:2010年1月21日6.登记时间:2010年1月27日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000100)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TCL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月1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郭爱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科伦--“聚丙塑料安瓿小水针

科伦--“聚丙塑料安瓿⼩⽔针区和核⼼市场区。
”⽽这⼀结果胜诉,⼤冢不服遂上诉到⼭东⾼院。
科伦药业药物研究院副院长王利春表⽰,科伦药业聚丙烯塑料安瓿产品2009年2⽉⽴项, 2010年12⽉份国内⾸家获得聚丙烯塑料安瓿药包材注册批件,并于2011年12⽉开始陆续获得了药品的补充申请批件,2012年8⽉通过了GMP认证。
王利春介绍说,去年6⽉,科伦的“聚丙塑料安瓿⼩⽔针”产品在青岛举办的第47届全国新特药品交易会上进⾏展销时,⼤冢制药看到了这个产品,然后就在当年9⽉向青岛中院提起诉讼。
“两者在⽣产技术和外观上相似,但是,在材料上,他们是聚⼄烯,不能经受终端灭菌,我们是聚丙烯。
需要明确的是:专利纠纷是以原告所拥有有效专利中权利要求书中保护范围为准,⽽不是仅仅以外观相似作为侵权依据。
如,⼤冢制药本次"新型塑料注射安瓿"(ZL200520025420.1)专利的权利要求中明确要求其技术特征为"新型塑料注射安瓿,其特征是瓶体、顶盖两部分热封合构成,瓶体上部形成锥形台,锥形台上部形成与顶盖上的瓶颈直颈相配合,相当于瓶颈⾼度三分之⼀的瓶颈"。
⼤冢制药专利公开的技术表明,其是采⽤瓶体、顶盖两部分热封合⽽成的分体成型⼯艺,与我公司采⽤⼀步成型的吹—灌—封三合⼀技术有明显区别。
他们的专利书明确的技术特征,我们都完全不⼀样。
”王利春表⽰。
对于此次专利纠纷,科伦认为其背后主要是市场利益的驱使,对于科伦来说,也是⼀场事关市场⽣存的竞争。
王利春表⽰,如果我们不能胜诉,就要等到⼤冢制药的专利2015年到期后才能上市,延缓科伦产品的上市进程。
科伦药业副总经理刘思川表⽰,塑料⼩⽔针以前是⼤冢独家销售,因此产品议价能⼒上⽐较强,现在科伦进来之后会形成⼀个竞争,会对产品的议价产⽣冲击,⽽且会随各省招标逐步展开,⼤冢在综合成本上⾼于国内企业,科伦会在各个省的招标中逐步去替代他们的产品。
因此,“意识到科伦药业即将推⼊市场的聚丙烯塑料安瓿⼩⽔针产品将会威胁其国内市场地位,⼤冢意图继续维持其国内独家⾼价垄断局⾯,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段,阻碍湖北科伦塑料安瓿⼩⽔针产品的成功上市。
002422科伦药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公告编号:2021-10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为股东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一条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制定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效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三条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的股东回报规划(一)公司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
基于杜邦分析法的企业盈利能力分析

基于杜邦分析法的企业盈利能力分析—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摘要一般来说,企业的盈利能力对于企业来说是获取利润最基本的能力,通常用一个单位年度中赚取利润的高低来衡量企业经营成果的好坏。
在对盈利能力传统的分析研究中,通常采用多个盈利能力分析指标对企业盈利情况进一步地做分析说明,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个框架体系,不能系统全面地对企业盈利能力进行平价。
而杜邦财务分析模型是一种综合的对财务进行分析的工具,它是以净资产收益率(ROE)为核心分析指标,并将其进一步逐层分解为销售净利率、总资产周转率和权益乘数三个指标,再根据各项财务比率之间的内在联系,寻找出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因素。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云南本土的生物制药行业,一直以来稳步发展,在本土制药行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基于杜邦分析体系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盈利能力加以分析,不仅可以为管理层提供参考意见,也可以为同行业的其他企业提供借鉴。
本文总体上大致分成五个部份,第一部份为全文的绪论,主要是对本篇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以及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方法做了简单的阐述说明。
第二部分是财务分析的相关理论基础,主要概括了几种常用的财务分析基本方法,并且从理论研究上详细介绍了杜邦分析体系的具体内容以及基本原理。
第三部分是重点,首先介绍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然后通过对基于杜邦分析体系对昆药集团盈利能力进行深入分析,从而找出影响昆药集团盈利能力的相关因素,并且对如何进一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提出对策建议。
第四部分为研究结论与展望。
关键词:盈利能力,杜邦分析体系,净资产收益率,财务分析,营业利润目录一、绪论 (1)(一)研究背景 (1)(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2)1、研究目的 (2)2、研究意义 (2)(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3)1、国外研究现状 (3)2、国内研究现状 (3)(四)研究内容及方法 (5)1、研究内容 (5)2、研究方法 (5)二、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6)(一)财务分析的理论 (6)1、财务分析基本方法 (6)2、财务分析综合方法 (7)(二)杜邦分析体系的基本理论 (7)三、基于杜邦分析体系下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9)(一)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9)1、公司简介 (9)2、经营状况 (9)(二)杜邦分析体系下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影响因素分析 (10)2、销售净利率驱动因素分解 (13)3、总资产周转率驱动因素分解 (15)4、权益乘数驱动因素分解 (16)(三)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问题及原因分析 (17)1、原因: (17)2、问题: (18)(四)对策 (19)1、提高经营能力,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 (19)2、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 (19)四、结论与展望 (21)(一)结论 (21)(二)未来研究展望 (21)一、绪论(一)研究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繁荣大发展,企业盈利能力的高低决定着能否进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此如何才能保持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并且切实提高企业盈利水平成为了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根本途径和主要目标。
科伦药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0-10-26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08年5月16日经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按照本制度第六章执行。
第三条公司董事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第五条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在同一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第六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二)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三)公司应当每月向商业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五)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六)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保荐机构或者公司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七)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八)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和义务;(九)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