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
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人员安全,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以人为本、杜绝员工在生产生活和外出期间人身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和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加强安全自保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矿区规章制度,杜绝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二、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的行为。
产生后果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理;三、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脱岗、离岗、窜岗、睡岗、酒后上岗等现象四、上岗操作前,认真检查设备、工器具及现场环境,确定安全后方可工作。
五、大、小事故均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通报全公司,对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加倍处罚。
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及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七、员工外出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请假条要求写明去向、事由和外出时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离矿,擅自离开矿区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八、员工外出期间要做到不酗酒、不违章、不违法乱纪,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安全隐患,若发生意外,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九、在职期间,公司员工应遵守以上管理制度,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同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或公司领导汇报。
十一、对于员工工伤按公司规定和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确定,员工工伤期间按其岗位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工伤工资(这个公司自己定),没有医院证明的一律不得享受公司工伤待遇,工伤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十二、凡是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治安管理条例,发生的打架斗殴等现象一律不得按工伤处理。
十三、凡本管理制度中能实施考核的内容,如有违反均处以30-500元之内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
十四、受教育员工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并且公司多次对本人进行了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的学习和教育,对产生的各项责任和法律后果知晓。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对于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设备的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三个方面来探讨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
一、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应掌握并遵守露天矿运输的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或操作步骤,确保整个运输过程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
2. 完善的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人员在进入岗位前,应接受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此外,对于正在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严格的人员配备和管理:必须按照工作量和工种特点合理配置工作人员数量,保证人员不过度劳累,从而减少操作失误的概率。
此外,还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管理,确保他们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工作。
4. 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其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二、设备的安全要求1. 设备操作符合标准规定:使用的运输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工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运输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各项技术指标正常,减少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同时,在使用设备期间,也应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
3. 规范供电和照明设施:运输过程中,应保证供电和照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电器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采用三线制电源,接地保护可靠。
供电线路要定期检测,电路箱要设立专人负责。
照明设施要满足工作需要,使露天矿运输过程中充分保证工作人员的视野。
三、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1. 加强通风和防尘措施:露天矿运输作业环境通常存在大量尘埃、烟尘等有害物质。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健康,应加强对露天矿运输作业环境的通风和防尘措施。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二篇)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1)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交通部颁布的交通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严禁无证驾驶。
(2)通向装卸地点道路的坡度大于10%时,禁止汽车倒车行驶。
(3)卸矿汽车必须在车斗完全放稳后方可行驶。
(4)挖掘机装矿(岩)时,驾驶员身体不得露在驾驶室外。
(5)汽车在采场内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在运输干线上应不超过中速行驶。
(6)翻斗车车厢内严禁乘人。
(7)雨雪天气道路泥泞,路面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离应大于40米。
行驶时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和拖挂其他车辆。
必须拖挂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大雾或路面结冰应停止运行。
(8)在山坡填方的弯道处、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路堤上,道路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土堆等。
(9)卸矿平台要有足够的调车宽度。
卸矿点必须有可靠的挡车设施,其高度应不小于轮胎直径的五分之二,挡车设施须经技术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10)禁止溜车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中严禁空挡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要使用停车制动。
2、人力运输(1)推车人员要随时注视着前方,在单轨道上推车要确认对面没有车辆时,方准向前推车,以免发生拖车事故。
(2)一人只准推一辆车,同方向推车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10米。
(3)自溜矿车由推车人随时控制车速,禁止放飞车。
自行溜放线路的坡度设计要符合设计规范。
(4)除推矿车的工人外,禁止任何人搭乘矿车,也禁止使用没有刹车装置或刹车装置失灵的矿车。
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安全要求(二)露天矿运输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操作,因此安全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露天矿运输工作的一些安全要求,以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1. 工人培训和认证:所有从事露天矿运输工作的工人都应接受适当的培训和认证。
他们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工作流程、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等。
2. 安全设备和保护装备:工人应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和安全鞋等。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

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矿车间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运转率,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保证单耗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矿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汉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采矿车间运输作业管理。
第三章运矿汽车司机安全职责第三条在调度统一指导下,执行运输计划,完成矿、岩运输任务。
第四条执行包保责任制和三检制,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及时发现车辆故障,并向汽修人员汇报,配合汽修人员进行检修。
第六条遵守交通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行车。
第七条了解掌握所驾车辆和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第八条向下班司机交情技术状况,并认真填写交接班日记。
第四章日常车辆管理第九条深凹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
第十条不应用自卸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超载运输。
不应再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十一条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
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
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
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并要求在这些路段汽车要限速。
第十二条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第十三条露天矿场汽车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
不应在有明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加油。
第十四条行车前注意事项1、驾驶员必须经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驾驶车辆时要遵守交通法规。
2、行车前,驾驶员要保持头脑清醒,禁止酒后驾车。
3、行车前,驾驶员首先要对车辆的刹车、转向、灯光等部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行车。
第十五条行车注意事项1、在运矿路正常行驶时速保持在30Km/h以下,经减斤、原矿仓、应保持在10Km/h以下。
禁止超速行驶。
2、行车过程中,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如需要接打电话,可以将车辆停在路旁后,再接打电话,通话结束后再驾驶车辆行驶。
3、途中会车应遵守轻车给重车让路,下行车给上行车让路的规则,有会车场的地方应等候会车,严禁抢道或在弯路、狭窄路、斜坡道段超车。
露天矿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土方剥离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运输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定期教育、工作例会制度1、公司每月对运输车辆管理员及驾驶员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并在每个工程开工前实行现场例会制度。
2、严禁酒后开车。
3、行驶中,必须贯彻“一安、三严、四慢、五掌握、六不开”的原则:一安是: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三严是:出车前、途中、回场后对车辆做到严格检查,严格保养;四慢是:情况不明时慢;视线不清时慢,起步、会车、停车时慢;通过交叉路口、厂区弯道、险路车站及繁华区时慢。
吸取“十次事故九次快”的教训,坚持“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转变做到“减速靠右行”;五掌握是:掌握车辆技术情况,掌握道路情况,掌握气候变化,掌握场地特点,掌握行人动态;六不开是: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冒险车,不开带病车,不开与证不符车,不开超载车。
自卸汽车安全管理制度1、汽车驾驶员应遵守载重汽车安全技术规程。
2、汽车发动前,应将倾卸液压机构调整好,严禁带病出车,起动后不应猛轰油门,重车和冷车应一档起步。
3、向自卸汽车装料时,汽车就位后应停稳刹位,驾驶室内禁止停留任何人员,以防挖斗内的土、石等物料突然落下而伤人。
4、卸料时,应检视上空和附近有无电线、障碍物或行人走近车旁。
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边走边落。
5、向坑洼地区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塌方而翻车。
6、倾卸完毕后,应用保险铨锁牢倾卸门,并将操纵杆放在空档。
7、禁止将自卸汽车的车厢停留于倾卸状态行车。
修理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厢,以防突然下落。
8、自卸汽车应保持液压缸和油路系统等完好,工作平稳,操纵自如,不得有卡阻现象。
挖掘机驾驶员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机械的生产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挖掘机是经济投入大的固定资产,为提高其使用年限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设备必须做到定人、定机、定岗位,明确职责。
必须调岗时,应进行设备交底。
2、挖掘机进入施工现场后,驾驶员应先观察工作面地质及四周环境情况,挖掘机旋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以免对车辆造成划伤或损坏。
露天矿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露天矿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汇报人:日期:•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概述•运煤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运煤车辆交通安全法规管理目录•运煤车辆安全文化建设•运煤车辆安全应急管理•案例分析与应用01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概述运煤车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保障生命安全01运煤车辆在露天矿场进行运输时,由于环境复杂、任务繁重,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
加强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有助于保障驾驶员和周边人员的生命安全。
减少事故发生率02通过对运煤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经济损失。
树立企业形象03良好的运煤车辆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和声誉,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容易造成事故。
安全意识不足由于露天矿场环境恶劣,运煤车辆常常需要长时间、高强度运行,如果车辆维护不及时,容易导致车辆故障和事故。
车辆维护不到位部分露天矿场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无法对运煤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管理体制不健全运煤车辆安全管理的现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加强培训教育建立完善的运煤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完善维护保养制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GPS定位、视频监控等,对运煤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引入先进技术加强对运煤车辆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运输安全。
强化执法监管运煤车辆安全管理的发展趋势02运煤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根据露天矿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运煤车辆类型,如自卸车、牵引车、平板车等。
车辆类型选择根据运量需求,合理配置不同类型、不同运载能力的运煤车辆,确保满足生产需求。
车辆配置运煤车辆的选型与配置定期对运煤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确保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等系统完好无损。
建立运煤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记录,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对存在问题的车辆进行维修和调整。
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试行)

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道路运输是露天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保证行车安全,是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和保障,露天矿道路运输是生产技术工作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为了加强露天煤矿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结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执行说明、《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22)、《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道路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长助理(生产) 成员:生产技术科副科长、调度室主任、安环科副科长、各外委单位项目负责人。
职责: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组织道路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日常巡查。
第三条煤炭加工部负责筛分场地、库存场地运输道路管理,调度室负责客户车道路及地面其他运输道路管理,生产技术科负责采剥现场道路管理。
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责任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运输道路参数第四条矿山生产干线道路采用露天矿山二级道路、生产支线采用露天矿山三级道路。
剥离主干线及支线要求用厚度不小于20cm的戈壁料修整路面后通行,出现坑包不平时重新修整。
第五条运输道路宽度:端帮、非工作帮30m、20m,工作帮剥离台阶30m,煤台阶25m,客户车下坑道路40m,临时运输道路最小宽度15m。
第六条运输主干道最大限制坡度8%,临时运输道路最大限制坡度10%,重车下坡路段,按上述规定相应减少1%。
坡度不应大于设计值且不得超过-1%,运输道路坡度统一,不允许形成波浪形路面。
道路连续下坡不得超过250m,相邻坡道间设置40m的缓冲段(坡度不大于3%),横坡不得超过2.5%。
第七条运输道路外侧必须设置连续的安全土挡,安全挡墙高度不小于1m,顶宽不小于1m,距离坡顶线保持1.5~2m的安全距离,挡墙坡顶处无浮石,挡墙不得用大块度(径向尺寸大于0.5m)剥离物料制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对废弃的路段,要求修筑高度不小于1m、顶宽不小于1m 的安全挡墙进行封堵。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露天矿)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露天矿)
一、范围
本制度提出了露天矿作业环境管理的具体要求,适用于汉中矿业有限责任有限公司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
二、引用文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
三、职责
1、采矿车间负责露天矿作业环境的直接管理。
2、施工单位负责作业环境的具体实施工作。
3、安全环保部负责作业环境的监督工作。
四、基本要求
1、在道路两侧堆放物品时,应堆放稳固,且堆放物的边缘与道路路面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1m(若道路有侧沟,距侧沟外侧,应不小于0.5m)
2、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3、各运输路口、排土场、重要设备设施和其它危险区域,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牌。
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与清除。
4、露天矿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厚度超过2m时,其倾角应小
于自然安息角。
5、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通行和操作的场所,应保持整洁和通行安全。
不应在设备的顶棚存放杂物,并应及时清除上面的石块。
6、露天采场应有人行通道。
并应有安全标志和照明。
7、夜间工作时,有人作业或者通行的场所与通道,以及其它危险场所,应设置照明。
8、在夏季,采场运输道路、采场内、爆堆、排土场等作业场所,应进行洒水降尘处理。
9、采场最终边坡应按照设计要求保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和运输平台。
五、附则
1、本制度由采矿车间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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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露天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采矿车间运输作业安全管理,提高设备运转率,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保证单耗指标的顺利完成,结合矿山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汉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采矿车间运输作业管理。
第三章运矿汽车司机安全职责
第三条在调度统一指导下,执行运输计划,完成矿、岩运输任务。
第四条执行包保责任制和三检制,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及时发现车辆故障,并向汽修人员汇报,配合汽修人员进行检修。
第六条遵守交通管理条例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安全行车。
第七条了解掌握所驾车辆和技术性能,构造、原理。
第八条向下班司机交情技术状况,并认真填写交接班日记。
第四章日常车辆管理
第九条深凹露天矿运输矿(岩)石的汽车,应采取尾气净化措施。
第十条不应用自卸车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应载人,不超载运输。
不应再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十一条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
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
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
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并要求在这些路段汽车要限速。
第十二条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
第十三条露天矿场汽车加油站,应设置在安全地点。
不应在有明火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地点加油。
第十四条行车前注意事项
1、驾驶员必须经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驾驶车辆时要遵守交通法规。
2、行车前,驾驶员要保持头脑清醒,禁止酒后驾车。
3、行车前,驾驶员首先要对车辆的刹车、转向、灯光等部位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行车。
第十五条行车注意事项
1、在运矿路正常行驶时速保持在30Km/h以下,经减斤、原矿仓、应保持在10Km/h以下。
禁止超速行驶。
2、行车过程中,驾驶员禁止接打电话,如需要接打电话,可以将车辆停在路旁后,再接打电话,通话结束后再驾驶车辆行驶。
3、途中会车应遵守轻车给重车让路,下行车给上行车让路的规
则,有会车场的地方应等候会车,严禁抢道或在弯路、狭窄路、斜坡道段超车。
4、车辆行驶过程中、或停车过程中,车与车之间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在正常交接班时间内,车内可以载人,但禁止超员,在正常交接班时间以外,车内禁止载人。
6、遵守行车交通规则,视线不好的拐弯处应鸣笛。
7、重车上坡时应提前挂低速档,禁止在坡中换挡,下坡路段应用底速挡控车,严禁坡中切换挡。
不应采用溜车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不应空挡滑行。
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8、禁止溜车、撞车发动车辆和空车溜车。
9、车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在前后30米设警示标志,停车时应控制好刹车系统和阻车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搬动操作装置。
10、机动车上应配备良好的灭火器材,以备设备发生火灾。
11、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警示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不小于30m。
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警示灯。
12、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它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13、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第五条卸车注意事项
1、车轮应停在平整处,阻车措施可靠。
2、车后及两侧不得有人停留。
3、倒车应加强瞭望或有人指挥。
4、车厢落靠平稳后方可行车。
5、车辆行驶到原矿仓时,如有格筛工正在处理大块,车辆应停放在距格筛5米处,格筛工处理完大块后,再靠近格筛卸矿。
6、夜间装卸车地点,应有良好照明。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与上级相关规定、制度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采矿车间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