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线路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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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0kV电力线路验收标准

新建10kV电力线路验收标准

新架10kV线路验收标准单位:时间:目录第一章新建10kV电力线路验收及停电接入作业程序一、检查验收内容二、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三、新建10kV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停电接入的程序第二章材料选型一、10kV线路常用设备二、线路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须符合下列规定第三章线路架设标准一、技术术语二、导线选型三、导线架设四、电杆基坑及基础埋设五、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六、拉线安装七、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1、杆上变压器及变压器台2、跌落式熔断器3、杆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4、杆上隔离开关5、杆上避雷器八、接地工程第一章新建10kV电力线路验收及停电接入作业程序为了规范新建10kV线路的验收及停电接入工作,让施工单位了解水电厂验收及停电接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新架10kV线路验收标准及停电接入作业程序》,望各施工大队能够照此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一、检查验收内容:1、验收时要逐基杆塔、逐台设备进行,并填写《10kV线路架设及柱上变安装工程验收单》(附件4)。

将检查问题填入检查验收表中。

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反馈给施工单位。

2、如发现器材的型号、规格,线路设备标志,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拉线的制作和安装,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近距离,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性,相位、接地装置、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整改不彻底的不允许搭火。

二、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1、竣工图。

2、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3、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4、停电接入申请。

5、停电接入安全措施票。

6、相关试验记录、设备合格证。

7、新架线路现场检查验收表。

8、问题整改清单。

9、工程验收单。

三、新建10kV线路及变配电设施停电接入的程序1、建设单位项目组对接入线路进行验收;2、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向所在区域的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生产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见附件3),并提交新建线路及配变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3、所在区域的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组织验收并以书面形式(见附件4)反馈存在问题;4、施工单位整改;5、所在区域的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组织复查;6、复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项目组向本单位生产运行科提交停电接入申请(见附件5),批准后,建设单位生产运行科要确认停电范围并在《停电接入安全措施票》上签字(见附件2);7、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办理停电作业第一种工作票(见附件6);8、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停电、布置安全措施;9、建设单位对所管区域内的伴生气发电站及其他发电设备进行停电及办理安全措施;10、施工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对所管区域内的伴生气发电站及其他发电设备安全措施办理合格、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对电源侧安全措施办理合格后,施工单位在接入点线路各端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11、施工单位进行接入施工;12、施工单位作业结束后,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工作结束、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人员已全部撤离;13、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对接入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拆除安全措施;14、建设单位拆除自发电设备处的安全措施并向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调度室告知;15、所在区域水电厂运行维护单位确认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安全措施全部拆除,恢复送电。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90]

号文的要求 由能源部
负责主编 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超高压输变电建设
公司对原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进行修订
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 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认真地总结
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 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 广泛征求了全
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九章和一个附录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将原
施工技术水平 确保工程质量 以促进电力建设的现代化发展 特
制定本规范

条 本规范适用于
交流和直流架空电
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架空电力线路的新建工程应遵照本规范
部分执


条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
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当需要变更时 应经设计单
位同意

条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除由于特殊情况必须提出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
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架空电力线路
施工及验收规范
为国家标准 自 年 月 日
起施行 原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同时废

本规范由能源部负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
建设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建设部 年月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
向裂缝 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
三 表面应平整 不得有明显的缺陷

条 导线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盘形
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 的规定 对绝缘子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按
国家现行标准 高压绝缘子抽样方案 的规定进行检验与鉴


条 组装用的螺栓必须热浸镀锌 其加工质量应符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文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文

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线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工作,包括线路布设、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环节。

第三条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线路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有电力行业资质,并具备相应的施工及验收经验。

第二章:施工程序第五条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勘察和测量,确定线路的具体布设方案。

第六条根据勘察结果,制定施工方案,并报送施工方案审批。

第七条施工开始前,应进行材料的验收,并对质量不达标的材料进行退换。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包括杆塔的搭建、地下管道的铺设、电缆的敷设等工作。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并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第十条施工完成后,应进行线路的初验,确保线路的基本功能正常。

第三章:材料选用第十一条电缆线路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证书。

第十二条电缆的选用应根据线路的具体要求和环境条件进行选择,包括导线材质、绝缘材质、护套材质等。

第十三条杆塔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地下管道的选用应具备良好的防腐、耐压、耐磨等特性,并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条附件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四章:施工要求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每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避免材料的损坏和人员的伤害。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应保持与其他施工作业的协调和沟通,避免发生冲突和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前,应进行施工材料的验收,并对质量不达标的材料进行退换。

第二十条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确保施工条件的满足。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施工人员,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章:质量控制第二十二条施工中应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了保证电缆线路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电力系统的可靠供电,特制定以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环境1. 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地质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和附近的电力设施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施工计划。

2.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无垃圾、杂物和其他危险物品。

3. 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安全警示牌、警示线和安全通道等。

二、施工工艺1. 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工序和工艺要求。

2. 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熟悉施工工艺和操作规程。

3.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4. 施工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5.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操作,严禁随意更改线路的布置和连接方式。

三、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中应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如电气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和电阻测量等。

2. 施工人员应仔细核对线路的连接和固定,确保线路的稳定和可靠。

3.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线路的造型和线号清晰可见,无破损和松动。

四、施工安全保障1.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戒线。

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急救设备,以应对突发事件。

五、验收标准1. 完成施工后,应邀请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外观检查、电气测试和功能测试等。

2. 外观检查包括线路布置的合理性、线材的正确连接和固定等。

3. 电气测试包括电阻测量、绝缘测试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4. 功能测试包括线路的通断性能测试和电流负载测试等。

5. 验收合格后,应填写相应的验收报告,并备案存档。

以上规范旨在指导电缆线路的施工及验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可靠。

希望相关施工单位和验收部门遵守以上规范,加强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做好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工作。

10kV及以下线路验收细则

10kV及以下线路验收细则

10kV及以下线路验收细则一、10kV线路部分1、线路基础施工工艺标准1)、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2)、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3)、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侧倾斜时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

4)、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紧线后不应向拉线反方向倾斜,拉线侧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杆梢直径。

5)、导线档距一般应控制在:县城集镇50-60m,乡村70-100m,2、拉线制作工艺标准1)、拉线对地面夹角为45°,若受地形限制,不应大于60°,不应小于30°。

2)、拉线穿过公路时,对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且对路肩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4.5m。

跨越道路(非公路)的水平拉线,对路面的垂直距离不应低于5m。

3)、不论拉棒长短,拉棒出土长度应控制在300mm至700mm之间。

4)、穿越和接近导线的电杆拉线必须装设与线路电压等级相同的拉线绝缘子;拉线绝缘子应装在最低导线以下,应保证在拉线绝缘子以下位置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小于2.5m。

5)、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的拉线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规定:①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应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

②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明显松脱,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

钢绞线的端头露出部分规定:契形线夹300毫米,UT线夹300mm至500mm,且用直径不小于3.2毫米的单股镀锌铁线绑扎,绑扎长度不小于30mm,并做防锈处理。

③UT型线夹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

拉线调好后,UT型线夹露出的丝扣长度应为10~30毫米。

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

3、电杆组立及铁附件安装工艺标准1)、电杆钢圈焊接后应将表面铁锈、焊渣与氧化层除尽,并进行防腐处理。

2)、10kV钢管杆均应与接地引下线连接,通过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电力线路工程是指为传输和分配电能而建设的一项工程,其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于保障电网运行安全、提高供电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电力线路工程施工标准1. 设计准则电力线路工程的施工应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其中包括线路的布置、选材、结构等各项要求。

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可靠性。

2. 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ISO9001标准,确保施工过程及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3. 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方案的审批和施工图纸的交底,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同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4. 安全防护施工单位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围栏、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同时,应根据地质条件、气候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做好应急预案。

二、电力线路工程验收标准1. 施工验收范围建设单位应根据电力线路工程的施工合同及相关设计文件,制定施工验收规程,明确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验收范围应包括线路的电气性能、结构安全、工程质量等多个方面。

2. 验收人员资质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验收资质,具备一定的电力工程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的客观真实。

3. 验收标准电力线路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线路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电气参数等要求。

验收标准的制定应科学合理,能够客观评价电力线路工程的质量。

4. 验收程序验收程序包括对工程施工记录的审查、现场验收和检测等环节,应按照规定程序依次进行。

验收人员应准确记录验收结果,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综上所述,电力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是保障电网运行安全、提高供电质量的重要环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共同遵守相关规范,严格执行施工及验收标准,确保电力线路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质量稳定性。

110-500kV集电线路验收规范

110-500kV集电线路验收规范
3直流线路采用的直流盘形悬式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直流盘形悬式绝缘子技术条件》SD 192的规定;
4长棒型瓷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设计技术条件和相应的技术标准;
5架空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高压架空线路绝缘地线用盘形悬式瓷绝缘子》JB 9680的规定。架空地线用针式瓷绝缘子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线路针式瓷绝缘子》GB 1000的规定。
3.0.6分坑时,应根据杆塔位中心桩的位置钉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施工中保留不住的杆塔位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作记录,以便恢复该中心桩。
3.0.7非城市规划范围内架空送电线路架线后的安全距离,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标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的规定(附录A)。
2.0.10钢材焊接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品种、牌号应符合所焊接金属焊接的工艺要求。
2.0.11角钢铁塔、混凝土电杆铁横担的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 2694的规定。
2.0.12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钢管铁塔的加工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L/T 5030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要求。
掏挖基础以人工掏挖为主,对于风化岩或较坚硬的岩石可采用松动爆破与人工开挖相结合,但应保持坑壁完整,岩渣及松石必须清除干净。掏挖基础及岩石基础的尺寸不允许有负偏差。
4.0.4杆塔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大于+100mm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七月十九日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通知: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这个标准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已经通过了会审。

自1993年7月1日起,该标准将成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标准取代了原有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12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能源部负责管理该标准,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具体解释等工作。

XXX负责出版发行。

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XXX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是对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12篇“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进行修订。

修订中,经能源部提议,并征得建设部同意,将35kV架空电力线路有关内容列入本规范,并改名为《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第三章电杆基坑与基础埋设第四章电杆组立与绝缘子安装第五章拉线安装第六章导线架设第七章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上的电气设备第八章接户线第九章接地工程第十章工程交接验收附录一本规范用词说明2.0.8条:在安装绝缘子及瓷横担绝缘子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满足以下要求:1.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2.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3.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2.0.9条: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

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满足以下要求: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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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电力线路及变电站安装工程
竣工检查验收规范
1、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2、电缆线路部分
3、变电站一次部分
4、变电站二次部分
1.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1.1、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1.1、采用器材的型号、规格。

1.1.2、线路设备标志应齐全。

(包括线路名称、编号、相序、警示牌等)1.1.3、铁塔及电杆组立的各项误差。

1.1.4、电杆拉线的制作和安装。

1.1.5、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
近距离。

1.1.6、电器设备外观应完整无缺损。

(导线、杆塔、金具等)
1.1.7、相位正确、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1.1.8、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1.2、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记录
1.2.1、竣工图
1.2.2、变更设计和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1.2.3、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1.2.4、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1.2.5、调整试验记录。

1.2.6、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

1.2.7、有关的批准文件。

1.3、验收资料目录
1.3.1、供电线路施工合同(内部工程下任务书)
1.3.2、工程招标中标通知书(内部不要)
1.3.3、图纸会审记录
1.3.4、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1.3.5、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1.3.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3.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内部不要)1.3.8、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表
1.3.9、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1.3.10、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内部不要)
1.3.11、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部不要)
1.3.12、单位负责人通讯录(内部不要)
1.3.13、路径复测记录表
1.3.14、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5、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6、电杆底、拉、卡盘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7、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8、附件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
1.3.19、导、地线展放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0、交叉跨越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1、紧线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耐张段)
1.3.22、耐张塔跳线安装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3、接地装置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
1.3.24、铁塔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
1.3.25、线路金具产品质量证明书
1.3.26、镀锌钢绞线、混凝土构件合格证
1.3.27、施工组织设计暨报审表(内部不要)
1.3.28、高压线路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1.3.29、高压线路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3.30、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施工资格证书复印件(内部不要)
1.3.31、施工人员及施工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内部不要)
1.3.31、竣工图
1.3.33、变更设计和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1.3.34、有关的批准文件(如规划许可证、线路通道协议等)
1.3.35、施工日志(包括隐蔽工程的处理方法及签证)
说明:外部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以上所有内容编制竣工资料;内部工程第14、24项由技术科提供,第25、26项由供应科提供。

其余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

1.4、有关表格附后(电子版)
2、电缆线路部分
2.1、在工程验收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2.1.1、电缆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
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2.1.2、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和单芯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层的
接线等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相序排列与设备连接相序一致,并
符合设计要求。

2.1.3、电缆线路所有应接地的接点应与接地极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应
符合设计要求。

2.1.4、电缆终端的相色应正确,电缆支架等的金属部件防腐层应完好。

电缆管口封堵应严密。

2.1.5、电缆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盖板齐全;隧道内应无杂物,照明、
通风、排水等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2.1.6、直埋电缆路径标志,应与实际路径相符。

路径标志应清晰、牢固。

2.1.7、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且施工质量合格。

2.1.8、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签证
2.2、在电缆线路工程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记录
2.2.1、电缆线路路径的协议文件。

2.2.2、设计变更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资料。

2.2.3、有符合实际的平面示意图,图上必须标明各线路附近参照物。

2.2.4、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
术文件。

2.2.5、电缆线路的原始记录:
2.2.5.1、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实际敷设总长度及分段长度,电缆终端
和接头的形式及安装日期。

2.2.5.2、电缆终端和接头中填充的绝缘材料名称、型号。

2.2.6、电缆线路的施工记录
2.2.6.1、隐蔽工程隐蔽前检查记录或签证。

2.2.6.2、电缆敷设记录。

2.2.6.3、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2.2.7、电缆试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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