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偷父亲的钱也构成犯罪吗
北京盗窃罪定罪量刑标准指引(2020年最新最全)

北京盗窃罪定罪量刑标准指引(2020年最新最全)一、什么是盗窃?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
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
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
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
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
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
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
例如,在自已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
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
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人由有。
放养在养殖场的鱼和珍珠贝归养殖人出有。
这里所说的手表、戒指、牲畜、鱼等仍可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无形物也能够被人们所控制,也就能够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如电力、煤气、大哥大码号等。
不能被人们控制的阳光、风力、空气、电波、磁力等就不能成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
经典案例之二刑事案件ppt【精品共享-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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ß 上述第一种观点的理由是,从法条的规定 来看,“犯罪的人”当然是指经过审判被 确定为有罪的人,另外,窝藏无罪的人也 不会对正常的司法活动造成实际的侵害和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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ß 相反的,第二种观点的理由是,不将犯罪 嫌疑人包括在内的话,就难以对正常的司 法活动予以切实有力的保障,而且,如果 将“犯罪的人”理解为“经过审判被确定 为有罪的人”的话,那么,在窝藏行动成 功,被窝藏的人顺利逃脱了司法机关的制 裁的场合,因为对被窝藏的人无法经过审 判确定为罪犯,那么,窝藏者的行为就永 远无法被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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ß 因为其符合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窝藏罪的宗 旨。按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窝藏罪属 于妨害司法活动秩序的犯罪,其侵害的客 体是司法机关对罪犯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 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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ß 因此,一切以窝藏嫌疑人的方式,妨害国
家的刑事追诉和刑事执行活动的行为,都
应当说是对本罪保护客体的侵害,具有社
会危害性。就本案而言,王甲在明知王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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ß 因为,就实施窝藏行为的人而言,即便在最 后证明其实施了窝藏罪犯的行为,但成立本 罪,还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即 认识到自己所窝藏的对象就是“刑法意义上 的罪犯”,即完全合乎窝藏罪的犯罪构成四 个方面内容要求的人。这种要求,对于刑事 法律专家来说,可能并不过分,但对于通常 犯窝藏罪的一般人来说,显然是过分的要求 ,一般人哪里会知道成立窝藏罪,还有这么 多具体要求呢?其结果必然是,一般人就会 以没有该种程度的认识即没有犯本罪的故意 为借口而逃避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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ß 相反的,要求窝藏罪中的“犯罪的人”一 定是指刑法意义上的罪犯即“经过审判被 确定为有罪的人”的见解则是不妥当的。 因为,所谓“刑法意义上的罪犯”,就是 符合成立犯罪所要求的客体、客观方面、 主体、主观方面这四个方面的要件的人。 但是,这种要求对于绝大多数犯窝藏罪的 行为人来说,显然是过分要求。
共同犯罪习题

( )1、按照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 )2、某仓库保管员被两名犯罪分子捆绑在门柱上不能动弹,任凭两个犯罪分子从仓库取走价值2万元的货物。
该仓库保管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3、某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
某甲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4、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丁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丁并无通谋。
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5、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6、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害行为,就是共同犯罪。
( )7、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 )8、任意共同犯罪的特点是对其定罪量刑时不仅要引用刑法分则条文,还要引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
( )9、任何共同犯罪都有主犯、从犯、教唆犯之分。
( )10、甲唆使一名精神病患者去放火,甲是教唆犯。
( )11、犯罪集团可以有两个人组成。
( )12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可以是不特定的。
( )13、某一盗窃集团的犯罪计划是盗窃财物,该集团中某个成员甲在盗窃财物的过程中又实施了强奸行为,则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甲要对强奸行为负刑事责任,集团中的其他成员对强奸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 )14、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所有从犯同主犯实际受到的处罚相比较都要轻。
( )15、在一个共同犯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主犯,但可能有多个从犯。
1-5:√、√、×、×、×6-10:×、√、√、×、×11-15:×、×、×、×、×1.甲租用一条船从国外走私武器,乙要求搭乘甲的船运一些急需的“药物”,并答应与甲同承担租船的费用。
途中被我海上缉毒警抓获,查证乙所挟带并非“药物”,而是毒品。
()A.甲、乙构成共犯B.甲、乙构成走私毒品罪和走私武器罪共犯C.甲构成走私武器罪、乙构成走私毒品罪D.乙不构成犯罪2.甲与乙不认真操纵机器,使机器受到损坏,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
偷钱多少立案侦查 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偷钱多少立案侦查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因此,一般盗窃公私财物达到1000元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也就是说偷东西1000元就可以立案了。
一、偷钱多少立案侦查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因此,一般盗窃公私财物达到1000元的,那么就可以认定构成盗窃罪,也就是说偷东西1000元就可以立案了。
二、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怨恨父亲二十年儿子偷转父亲巨款构不构成盗窃罪

怨恨父亲二十年儿子偷转父亲巨款构不构成盗窃罪
这是一个道德和法律上极为严重的问题。
怨恨父亲二十年的儿子偷转父亲巨款,构成
了实施盗窃罪的行为。
首先,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
在这个案例中,儿子转
移父亲的巨款,其行为已经明显地侵犯了父亲的财产权利。
他占用自己父亲的钱财,而且
没有得到父亲的授权。
因此,在法律上,这可以被视为盗窃罪的行为。
其次,尽管这是儿子的父亲,但依然不能忽视这种行为带来的道德问题。
在任何情况下,儿子都不应该侵犯父亲的权利,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父亲的财产。
在社会道德伦
理和家庭关系的角度看,这是一种不负责任和不负义务的行为。
父亲把巨款交托于儿子的
信任和期望,儿子竟然利用父亲的信任来转移父亲的钱财,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道德的行为。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家庭关系的稳定。
家庭是一个永恒的组织,父子之间的关系会一直延续,这将会给双方带来无尽的痛苦。
被盗的父亲的内心无疑会非
常痛苦和沮丧,而儿子即使转移了父亲的钱财,在心灵上也会背负着沉重的罪恶感。
这种
行为在时间上不可逆转,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容忍和接受的。
综上所述,怨恨父亲二十年的儿子偷转父亲巨款,构成了实施盗窃罪的行为。
在法律
上和道德上,这都是一种不负责任,不负信任和不负义务的行为,在家庭关系稳定和社会
道德规范性的考虑下,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

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一、侵占罪定义与特点侵占罪,是指个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客观上存在占有他人财物的事实;三是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或交还。
二、侵占数额标准侵占罪中,关于侵占数额的标准,通常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状况来确定。
一般来说,侵占财物价值达到一定数额以上,才可能构成侵占罪。
具体的数额标准,需参考当地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
三、拒不交还行为拒不交还行为是构成侵占罪的重要条件之一。
侵占者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所占有的财物属于他人所有时,及时归还或交还。
若侵占者经权利人请求,仍拒绝归还或交还,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四、主体要件与责任侵占罪的犯罪主体通常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责任承担方面,侵占者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可能需向被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遗忘物与埋藏物在侵占罪中,遗忘物和埋藏物是常见的侵占对象。
遗忘物是指他人由于疏忽而暂时失去占有、控制的财物;埋藏物则是指所有人不明或埋藏时间较长的财物。
侵占这两种财物,达到一定数额且拒不归还或交还的,可能构成侵占罪。
六、立案程序与告知对于涉嫌侵占他人财产的案件,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依法进行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向报案人说明理由。
在立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七、处罚措施与罚金对于构成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依法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等刑罚。
同时,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罚金的具体数额,应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和犯罪情节等因素予以确定。
八、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4年盗窃罪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法律常识: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关于它的立案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予以立案。
其中,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处罚的话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本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数额衡量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何量刑一、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罪立案标准需分情况确认:(一)一般情况下,盗窃罪的金额为一千元,法律依据为《较高人民法院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错怪小孩子偷钱检讨书

错怪小孩子偷钱检讨书“我无意中冤枉了儿子,是我不对,以后一定不说这样的话,一定要相信儿子。
”这是一份家庭,不同的这是父亲写给10岁儿子的。
25日,家住歇台子渝州路77号的魏先生,因为发现家中少了300元钱,说是儿子偷偷拿了。
但就是这样一句话,深深伤害了10岁儿子的心。
儿子跑出了家门,躲在同学家中。
事后,父亲发现是自己错了,他向儿子郑重地道了歉,并保证“一定要相信儿子”。
家里钱不在了说是儿子偷的上个星期天的中午,全家人坐在一起吃饭。
席间,魏先生的妻子钟女士说起上午清点放在家里卧室五斗橱里的生活费时,发现少了300元,便问问是怎么回事。
魏先生想肯定不是妻子,看见儿子一直没有说话,他便开了一句玩笑:“小涛,是不是你拿了?偷钱可不是一件好事。
”小涛没有理会父亲,只顾着埋头吃饭。
魏先生心中犯了嘀咕:难道真的是儿子拿了。
“怎么回事,真的是你拿了!”魏先生一下大吼了一声,小涛吓了一跳,急忙连声说:“我根本就没有拿。
”但这时的.魏先生反而不相信了。
儿子下午离家就没有回来下午3点多钟,小涛说自己要出去耍,魏先生也没有管,小涛摔门出去了。
“我当时故意把门摔得很响,但是他根本就没有在意,也不管我。
”小涛说,吃过午饭,自己就一个人回了房间,心里一直想不通,后来实在不愿意待在家里了,就出去了。
直到下午6点过了,小涛还没有回来,魏先生和妻子开始着急了。
“我们找遍了住家附近,也没有找到。
”晚上8点多钟,魏先生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她告诉我,小涛给她打了电话,说是我不相信他,他要离家出走。
”魏先生和妻子挨个给小魏的同学打电话。
当打到第7个电话时,钟女士终于听到了儿子的声音,“知道他在同学屋里,我就放心了。
”听到父亲道歉儿子开心地笑了当天下午4点多钟,魏先生在收拾茶几时,看见抽屉里有一个生日宴的邀请卡。
看了内容,魏先生重重地敲了一下自己的脑壳,“糟了,300块是当时送礼送了。
”魏先生说,虽然知道自己错了,但是儿子离家出走,心里还是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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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削弱了大脑的功能, 造成易受 暗示 、 易紧张过度。口吃患者一 般性格都比较内向, 容易把注意 力转向自我, 特别留心 自身的缺 点和他人的看法。 如何克服 口吃?首先 , 必须 消除心理障碍 , 允许 自己口吃。 要认识到 口吃是人 皆有之 的现 象, 就连那些著名的政治家 、 教 授、 影视明星 、 目主持人, 节 在情 绪紧张时也免不了产生 口吃现 象。只有消除了对 口吃的不正 确认识 ,矫正 口吃才会成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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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 脱 心 理 困 扰 娇 正 口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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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吃, 是一种极常见的言语障碍, 口吃的人并不 有 在少数, 仅我国就约有1000万, 在青少年中占大多数。 口吃主要是由于心理上的原因造成的, 正常人在平 时的言语活动中, 也会或多或少地产生口吃现象 , 只是 因他们不注意也不看重。但有的人很注意口吃, 并一直 为之紧张 、 担心 , 时刻想着去克服它 、 改掉它 , 结果适得 其反, 形成口吃定势, 不开口 便罢, 一开口即不可遏制地
口吃起来。
口吃多由于儿童时期不正确的模仿及某种强烈的
精神刺激时, 往往比较流利。 当 情绪紧张恐惧时 , 口吃较重 , 如开会发言或面对领导 、 长辈, 口吃往往特别严重。因此, 运用心理暗示, 适时调 节 自己的情绪 , 克服 自卑心理 , 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和紧 张, 是克服口吃的重要举措。 要注意循序渐进地进行语言训练。 口吃患者讲话切 忌急和快 , 不要企求一 口气将话说完 , 而要慢慢地 、 柔和 而连贯地讲每一句话。讲话前先要充分考虑好该讲什 么。必要时, 可借助手势、 表情来矫正口吃。
能。
) L子 偷 父 亲 的 钱 也 构 成 犯 罪 吗
要培养坚强的意志 , 树立必 胜的信心。 口吃并非一朝一夕 形成, 故矫正 口吃也绝非一墩而 就, 而要遇难不退 , 遭挫不馁 。 曾为中 日邦交正常化作出杰出 贡献的田中角荣, 小时候是一个 严重 口吃患者 ,然而他刻苦锻 炼, 学习古希腊天才演说家德蒙 西尼斯的方法, 边爬山, 边朗诵, 口含小石子练习说话 ,背绕 口 令。经过不懈地努力 , 他终于成 为一名 口若悬河的政治家。 。 克服负性情绪 , 培养广泛的 兴趣。情绪与口吃的关系很大, 情绪稳定轻松时 , 口吃较少 ,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