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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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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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1.07•【文号】•【施行日期】2018.11.0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现就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定见教育部介绍全国学前教育情况教育部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相关情况新闻通气会,未来三年我国将启动学前教育三年步履方案,该方案能否为学前教育大开展注入强心剂呢?通气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大师比较关心的民办园还有农村教育学前教育的开展问题,有几点办法。

教育部的根底教育司答复了大师关心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鼎力积极搀扶民办幼儿园的问题,有这样几点办法:第一,要通过合理包管合理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撑持社会力量办园。

第二,创新撑持方式,积极搀扶民办园出格是那些面向群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当局购置效劳,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撑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的效劳。

第三,对公办和民办要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民办园在像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扬奖励等方面和公办园具有不异的地位,这是民办园。

还有农村塾前教育,国家已经实施了农村塾前教育的推进方案,目前已经有5亿元人民币投入傍边,重点来开展农村的幼儿教育。

有这样几点办法:第一,纳入规划。

就是把幼儿园的农村幼儿的教育纳入到新农村公共效劳设施的统一规划傍边优先建设。

第二,加大投入。

刚刚已经说了重点搀扶中西部地域,各级当局要在园舍的建设,师资步队以及公用经费帮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第三,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方面来完善县级、乡级、村级的学前教育网络。

第四,改善条件。

比方农村办学办法、用具、幼儿读物等等,让这些农村幼儿园享受更好的环境。

教育部解读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定见1.问:此刻社会上都在热议学前教育“国十条〞,请您谈谈“国十条〞出台的布景和意义。

答:鼎新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开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示在资源短缺,投入缺乏,“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定见较多,必需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学前教育“国十条”内容

学前教育“国十条”内容

11月以来,国务院出台系列举措,重拳治理百姓“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十条新政(简称“国十条”)具体内容: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发展学前教育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为家长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文件突出强调了鼓励和扶持民办园的几点措施:一是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二是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

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是公办民办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了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

文件着重强调了四点。

一是补建。

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二是同步建。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三是强制建。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四是建后统筹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证面向小区适龄儿童提供方便就近的普惠性服务。

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

主要采取四条措施。

一是纳入规划。

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二是加大投入。

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

地方各级政府在园舍建设、师资队伍、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三是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等方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四是改善条件。

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努力配备好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幼儿读物等,逐步为农村幼儿园创设良好的教育坏境。

加大财政投入是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根本保障,具体规定概括讲主要是“五有”。

学前教育国十条

学前教育国十条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9.05•【文号】财教[2011]410号•【施行日期】2011.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现就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具体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由省级政府自行制定。

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二、资助内容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各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三、工作要求(一)制定方案,加强宣传。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幼儿园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完善信息,夯实基础。

教育部将建立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根据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作者:来源:《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2018年第12期2018年11月1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新时代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力地回应了老百姓对公平优质学前教育的热切期盼。

《若干意见》分为9个部分35条,抓住了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了全面系统、明确有力的治理措施。

本刊全文刊登《若干意见》,供读者理解、学习与贯彻落实。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现就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0.11.21•【文号】国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11.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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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介绍全国学前教育情况教育部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相关情况新闻通气会,未来三年我国将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能否为学前教育大发展注入强心剂呢?通气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大家比较关心的民办园还有农村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有几点措施。

教育部的基础教育司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大力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的问题,有这样几点措施:第一,要通过合理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第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那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的服务。

第三,对公办和民办要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民办园在像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和公办园具有相同的地位,这是民办园。

还有农村学前教育,国家已经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的推进计划,目前已经有5亿元人民币投入当中,重点来发展农村的幼儿教育。

有这样几点措施:第一,纳入规划。

就是把幼儿园的农村幼儿的教育纳入到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当中优先建设。

第二,加大投入。

刚才已经说了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要在园舍的建设,师资队伍以及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第三,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方面来完善县级、乡级、村级的学前教育网络。

第四,改善条件。

比如农村办学措施、用具、幼儿读物等等,让这些农村幼儿园享受更好的环境。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1.问:现在社会上都在热议学前教育“国十条”,请您谈谈“国十条”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人民群众意见较多,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这是国家在2000年基本普及义务教育之后,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而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把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和紧迫任务,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对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高度重视。

“国十条”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破解“入园难”的动员令,必将对全社会提高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2. 请您谈谈对今后发展学前教育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国十条”把学前教育摆在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突出强调了它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因此,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3.《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请您具体谈谈怎样大力发展公办园。

答:“国十条”把“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基于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现状,文件提出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公办资源:一是在公办资源短缺的城乡地区,要新建一批公办园;二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三是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四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4.《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请您谈谈扶持民办园的具体规定。

答:发展学前教育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为家长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文件突出强调了鼓励和扶持民办园的几点措施:一是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二是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

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是公办民办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了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5.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答: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

文件着重强调了四点。

一是补建。

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二是同步建。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三是强制建。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四是建后统筹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证面向小区适龄儿童提供方便就近的普惠性服务。

6.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答: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

主要采取四条措施。

一是纳入规划。

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二是加大投入。

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

地方各级政府在园舍建设、师资队伍、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三是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等方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四是改善条件。

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努力配备好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幼儿读物等,逐步为农村幼儿园创设良好的教育坏境。

7. 学前教育长期投入不足,制约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请问“国十条”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答:加大财政投入是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根本保障,具体规定概括讲主要是“五有”。

一是“预算有科目”。

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制度要求。

二是“增量有倾斜”。

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三是“投入有比例”。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在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尽快扭转财政投入不足的局面。

四是“拨款有标准”。

各地要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五是“资助有制度”。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8. 幼儿教师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普遍存在,请问“国十条”制定了哪些措施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答: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主要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是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要按照规定的配备标准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逐步配齐。

二是落实工资、职称等方面的待遇。

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

三是完善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按照社会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办法,这方面要特别检查和督促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障。

四是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

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五年内完成对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9.针对目前存在的幼儿园乱收费现象,有哪些具体解决办法?答:国家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一是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收费监管。

二是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是加大对民办园收费的监管力度。

完善备案程序,实行分类指导。

四是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五是坚决查处乱收费。

10.目前,一些幼儿园有“小学化”倾向,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国十条”对解决这一问题有何要求?答: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遵循规律。

坚持以儿童发展为本,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

二是要坚持科学的方法。

必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

三是要创设良好环境。

加强对幼儿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

要把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监管。

国家将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监管和指导,建立覆盖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教育质量。

11.“国十条”中提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请您谈谈有何具体要求?答: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当前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的重大决策,一定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好这场攻坚战。

一是要准。

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测算未来三年学前教育需求和供需缺口。

二是要实。

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三是要快。

各省(区、市)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

四是要督。

各地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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