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拟稿纸[001]
苏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同时,搭建销售平台,拓宽苏州地产优质农产品生产与市民健康消费渠道,让苏州市民充分享受
现代农业改革成果,让农民受益、市民得益,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保证项目实 施的制度、
措施
项目实施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做到立项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合理、严格监管、档案规 范、按章办事。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职能分工,细化实施进度,逐项分解指标,推进项目实施。严 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由委项目管理办公室对市支农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项目实施 部门为农业信息中心,明确委分管领导为项目管理责任人,部门主要领导为项目实施责任人。
据
高水平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苏委办〔2017〕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
(相关批文 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工作意见》(苏委办〔2017〕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
名称) 员创业创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29号),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开放型农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6〕15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 全面推进“一村一品一店”建设行动计
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2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
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135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
项目设立依 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委办〔2018〕1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苏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年 )
申报单位名称:苏州市农业委员会(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是否政府采 购
XXXX年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十一)

周媛婷
女
1987.07
本 科
吴江市汾湖镇13
2009.10
吴江经济开发区花港村 汉语言文学
31.30
36.80
68.10
9
杨婧懿
女
1988.12
本 科
吴江市汾湖镇14
河海大学 会计学
30.93
37.40
68.33
10
朱一茹
女
1987.10
本 科
吴江市汾湖镇14
南京财经大学 会计学
33.48
33.90
67.38
11
张 曦
女
1983.10
本 科
吴江市汾湖镇15
2006.08
德勤华永会计事务所 国际审计学
29.53
35.80
65.33
12
陈 格
男
1982.12
本 科
吴江市汾湖镇17
2008.03
曼宁家屋面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土木工程
29.50
34.20
63.70
13
陆宗元
男
1986.01
本 科
吴江市汾湖镇18
2010年苏州市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十一)
根据《苏州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以下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7月23日-7月29日;
举报电话:65210161、65210095。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学 历
录用单位
及职位代码
参加工
女
1988.06
本 科
吴江市审计局10
南京审计学院 会计学
苏州市财政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苏财办字[2009]63号
![苏州市财政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苏财办字[2009]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b3c11b02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b7.png)
苏州市财政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正文:---------------------------------------------------------------------------------------------------------------------------------------------------- 苏州市财政局签订保密承诺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苏财办字〔2009〕63号2009年11月10日)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保密管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在社会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央和国家保密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机关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机关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以及已经和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人员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以及已经和可能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签订人员包括在岗(在职、借调、聘用)及离岗未满三年(退休、调离、辞职)的干部、工勤人员。
第四条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工作。
第五条签订保密承诺书之前,应当将国家保密法规制度的重点内容以《保密告知书》的形式予以通告,作为签订保密承诺时必须重点对照的行为规范与承诺内容;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要求熟悉保密承诺内容,知道违规和泄密应当承担的法纪责任,并能够按照所承诺的内容履行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保密告知书》应当根据省保密局统一制发的样本,并结合本局实际补充相关保密范围和保密规定的内容。
保密承诺书依据国家保密局制定的保密承诺书样本制作,局保密领导小组在组织签订时可结合岗位特点,补充相关内容。
第七条签订《保密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署姓名和日期,不得代签;《保密承诺书》一式三份,除本人留存一份外,保密领导小组和人教处各存一份备案,长期保存;局主要领导的《保密承诺书》还需要报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保密局)备案。
苏州财政局

苏州市财政局文件苏州市农业委员会苏财农〔2018〕17号关于下达2017年度苏州市新增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奖补资金的通知各市、区财政局、农委(农业局):根据省农委《关于公布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农产〔2017〕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组织苏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农字〔2012〕40号、苏市农办〔2012〕28号)精神,现将2017年度苏州市新增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列入2018年“2130124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预算科目。
各地要抓紧将奖补资金下拨给相关企业,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服务指导,不断激发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动能。
各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创新驱动,加快自身提档升级,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助力富民增收和现代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加有效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2017年度苏州市新增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奖补资金表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3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17年度苏州市新增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奖补资金表序号市(区)企业名称补助资金(万元)1 张家港市江苏善港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 常熟市江苏勤川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3 太仓市太仓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4昆山市益海嘉里(昆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5 鲜活果汁工业(昆山)有限公司206吴江区苏州江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7 江苏骏瑞食品配送有限公司208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9 苏州三港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2010相城区苏州健飞肠衣有限公司2011 祯祥(苏州)食品有限公司20合计220苏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印发。
2013年苏州拟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公示

根据《苏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以下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举报电话:65210163、65210095。
序
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出生
年月
学历
录用单位
及职位代码
相城区黄桥街道方浜村
电子信息工程
147.90
72.20
73.08
20
周乐逸
男
30305110825
1989.09
本科
相城区渭塘镇01
相城区黄埭供水服务所
环境工程
151.80
79.40
77.65
21
陆敏
男
30305101116
1986.06
本科
相城区阳澄湖镇01
昆山市图书馆
电子商务
155.90
71.80
201.80
71.10
69.18
27
王珊
女
10105037709
1991.04
本科
相城区国土分局(参公管理)02
苏州科技学院
汉语言文学
189.70
71.10
67.17
28
朱晓添
男
10105016605
1991.11
本科
相城区国土分局(参公管理)03
南京林业大学
测绘工程
200.50
71.40
69.12
本科
相城区元和街道90
姑苏区观前街道装驾桥社区
应用物理学
144.20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的公示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3.03.14•【字号】•【施行日期】2023.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的公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和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2023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对8家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检查,全面、真实掌握被查单位在检查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不断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和政策法规执行水平。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被检查单位年度各类资金的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
具体包括: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执行情况;预决算执行情况;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近三年往来账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活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票据使用管理情况;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信息质量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三、拟检查单位贯彻落实我市“双随机”工作要求,运用“双随机”抽检系统,随机抽取以下八家拟检查单位:1.苏州市人事考试院2.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3.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4.苏州市职业大学5.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6.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7.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苏州市委员会8.苏州市畜牧兽医站四、检查人员李同凯(执法证号:10050012064)林云涛(执法证号:10050012048)顾辛一(执法证号:10050012049)周明明(执法证号:10050012063)金涛(执法证号:10050012062)吴松(执法证号:10050012052)薛松(执法证号:10050012082)周晓阳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联系人:薛松,联系电话:0512-********,邮箱:****************,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邮编:215004。
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

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篇一:苏州会计证网上报考简介苏州会计证网上报考已开始:报考时间: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9:00至3月11日16:00;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0日9:00至8月26日16:00考试日期: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上旬开始,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开始。
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上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中旬,下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上旬。
考生可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网址: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进入“从业资格管理-准考证打印”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包括珠算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望同学们抓紧时间报考篇二: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流水号:篇三:苏州市财政局文件苏州市财政局文件苏财会字[2012]7号关于2012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报名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会计基础、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免试条件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是指:1.会计学、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学、5.财务管理、6.理财学。
四、报名方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
1.网上报名时间、方法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 6月5日9:00—7月11日17:00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网址:(下同)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下同),进入“会计考试报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类”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表。
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6.29•【字号】苏财购〔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县级市(区)财政局: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84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作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公开主体及渠道各级预算单位负责采购意向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市财政局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设置“采购意向公开”专栏,供各级预算单位公开采购意向,并将同步推送到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开。
如遇采购意向发生变动,应及时以新增的方式重新发布采购意向。
二、公开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上网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
预算单位可以选择一次性将全年的项目全部公开意向,也可在单个项目采购公告上网前公开。
预算单位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和涉密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市级预算单位从2021年9月1日起上网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应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市级预算单位可使用CA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网址:http://180.108.205.122/TPBidder/memberLogin),在“采购意向公开”模块中填报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内容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采购意向公开”栏目公开发布。
市级预算单位在上网发布采购公告时,应关联符合公开时间要求的对应采购意向。
市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从2022年1月1日起上网发布采购公告的项目,应当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各县级市(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本地区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确保本地区预算单位按要求完成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财政局拟稿纸
标题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第四批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年月日
主送:市各有关单位
抄送: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科教文处、企业处、外经处、社保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动态化,我市正式启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具体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一)以2007年资产清查结果(2006年12月31日止)为基础,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全面、准确地反映单位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变动信息,并建立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系统,方便快捷地查询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配置、使用到退出等各环节进行动态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流程化、信息化。
(三)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平台,
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实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畅通。
(四)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部门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二、实施时间
10月18-10月19日软件培训,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培训掌握资产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熟练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10月20-10月26日,安装调试信息系统,搭建资产管理信息网络平台;
10月27-11月7日,单位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保证录入资产帐实相符、真实完整、不重不漏。
11月8日-12月31日,单位在2007年度资产清查数据的基础上,录入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数据,建立资产管理初始数据库(资产减少变动数据必须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处置批复为依据进行录入)。
资产数据更新基准日为2011年10月31日。
2012年1月1日起,部门、单位资产处置实行网上审批。
单位通过资产管理软件,对资产增减变动进行即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部门、单位必须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
部门(单位)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资产管理人员要履行管理职责,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
各部门、单位应当全面清理本单位资产,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四)工作督导。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进展情况。
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启用试点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内部资产、财务、后勤、网络信息管理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备必要的人力,提供良好的软件、硬件环境,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启用和正常运行。
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周静艳、黄蜀夔
市资产信息技术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传真)
省资产信息系统技术联系人:金振张庭富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