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校内选拔赛通知完整版

合集下载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附件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4.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年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报名通知

年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报名通知

年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报名通知尊敬的各位大学生同学:为激发青年学子的创新创业热情,帮助大学生更好地实现个人梦想,现将年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报名通知发出,请广大学子积极参与。

一、比赛主题与背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是我国高校之间的一次创新创业交流大舞台,为大学生提供了展示才华和实现梦想的机会,有助于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本次大赛以“创新.创造.创业”为主题,旨在鼓励大学生发挥创新潜力,提出创业计划,并通过专家评审、项目路演等环节,选拔优秀创业项目并给予资金扶持和创业指导。

二、参赛条件1. 参赛人员: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

2. 参赛项目:创业计划必须由全体或部分由在校大学生组成的团队提交,每个团队应由3至5名成员组成,团队成员须为同一学校的学生。

每个参赛队伍只能提交一份创业计划。

3. 创业计划要求:创业计划主题不限,范围广泛,但必须是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的创业项目。

同时,创业计划的撰写应包含项目描述、市场分析、竞争对手分析、营销策略、运营模式、财务规划等内容,具体要求请参阅比赛官网。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1. 报名时间:本次比赛的报名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2. 报名方式:参赛者需通过官方网站(XXXXX)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要求填写参赛信息,并上传创业计划书。

请注意,创业计划书需按照指定的格式进行书写。

3. 报名费用: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四、比赛流程1. 初赛评审:在报名截止后,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进行创业计划书的初步评审,评选出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2. 决赛路演:进入决赛的团队将有机会参加现场路演,进行项目宣讲。

决赛路演安排将在官方网站公布。

3. 最终评选:决赛结束后,由专家评审团对路演进行综合评估,选出最终获奖项目,并给予资金扶持和创业指导。

五、奖励政策1. 赛区奖项:根据参赛项目优秀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进行现场颁奖仪式。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指南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指南

附件 5仅供参考“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参赛指南第一部分“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附件5“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地方省级人民政府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支持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业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大赛的宗旨: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第三条大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培养和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帮助更多高校学生通过创业创新的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大赛的内容: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3项主体赛事。

第五条大赛的基本方式: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赛事,具体规则另行制定和颁布。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领导组成。

第七条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大赛章程;2.确定大赛承办单位;3.筹集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4.议决其它应由全国组织委员会议决的事项。

创青春正文

创青春正文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时间2017年10月-2018年4月二、参赛要求1.参赛资格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参赛。

2.组队要求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鼓励跨学历层次、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参赛同学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注意包括管理、财务、法律、计算机等企业管理运行所需专业同学。

对于跨院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3.项目要求参赛者的参赛项目必须是一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发明或服务(包括概念产品或服务)。

其来源可以有三种途径:(1)参赛团队成员自己的或参与的科技发明创造、专利技术;(2)高校、科研机构研发的技术产品或服务;(3)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

以后两者为参赛项目的参赛团队必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材料。

参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形式报送,计划书的标题统一为“XXXX(指产品或服务)公司/项目创业计划”,例如神笔马良文化有限公司创业计划。

产品/服务的名称可以比较详细。

4.申报要求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依照全省、全国比赛要求,纸质及电子申报创业计划书(含正文和附件)中均须隐去作者及学院信息。

其它事项请参照《“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见附件6)。

三、竞赛类别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一)创业计划竞赛。

1.赛事介绍。

创业计划竞赛侧重于对参赛项目的创业机会、发展战略、营销策略、财务管理、管理团队等方面进行评价。

最新整理创业大赛通知.docx

最新整理创业大赛通知.docx

最新整理创业大赛通知关于举办“创青春”资料站大学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创青春”全国赛事的有关赛事的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就业创业教育,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培养和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于 3月至12月举办“创青春”资料站大学学生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的宗旨科技让青春更精彩二、大赛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校团委协办单位:校学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学生科技协会三、大赛内容为更好的与“创青春”国家级和省级赛事接轨,本届“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将在原有“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基础上,增设“创业之星”校级评选和“公益创业赛”两项赛事,调整结果如下:(一)第九届“挑战杯”资料站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二)首届资料站大学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资料站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之星”校级选拔赛备注:详见《关于举办首届资料站大学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暨xxx省第四届大学生“创业之星”校级选拔赛的通知》(三)首届“创青春”资料站大学学生公益创业赛四、有关工作要求1、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课堂学习仍是主渠道。

让学生在参赛过程中学到一定的科技和管理知识,切实把创业计划竞赛办成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的新载体,帮助学生做好创业的准备。

2、各学院分团委要配合做好大赛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等工作,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活动推进方案;要充分发挥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广泛发动、积极推荐,让更多的学生参进来,形成竞赛的群众基础;要加大面向学生、教师、和校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参加与支持本次大赛活动。

3、各学院分团委要组织成立院级大赛指导小组,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和专业骨干教师参加,按照大赛的统一要求,加强对本学院参赛学生的指导,要在鼓励学生参赛、推荐参赛项目、成立优势互补的创业团队上下功夫,主动帮助参赛者解决参赛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4、各学院分团委负责院级初审工作,要认真选定参加校级预赛的作品项目,并组织专家进一步加以指导、完善。

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校内选拔赛通知

0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校内选拔赛通知

关于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学院团委、国防生团工委、各直属团总支(支部):为适应当前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青年学生的现实需求,促进青年学生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意创造意识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提升,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决定举办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湖北省人民政府支持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二、参赛对象1.凡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大赛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参赛,其中,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参赛方式1.此项赛事分A、B两类。

其中,A类赛事通过提交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参赛;B类赛事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赛(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参赛)。

2.参赛团队(个人)需根据作品情况选择参赛类别,不允许同时参加A、B两类赛事。

3.在两类赛事中,参赛团队成员须始终保持一致,不允许中途更换。

四、项目申报1.针对A、B两类赛事实行分类申报。

其中,A类参赛项目须为在Android平台下开发的原创手机应用作品,暂不接受其它开发环境下的作品。

2.A类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APP 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

B类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项目计划书等。

参赛产品及项目必须为团队(个人)原创作品。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创青春”AA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创青春”AA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创青春”AA大学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学院团委:“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举办的综合性创业大赛,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为重点,以深化大学生创业实践为导向,是一项权威性高、影响面广、带动力大的全国大学生创业比赛。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一批批通过校内选拔、培育的优秀个人和团队,在全省和全国的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充分展示了我校青年学子挑战自我、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

为了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争创一流的精神,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才的热情,我校决定开展2020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参赛内容和对象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 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竞赛进程2019年11月,发布竞赛通知,举办竞赛宣讲会、经验交流会、培训讲座等活动,开展竞赛指导工作。

(1)初赛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各参赛团队确定选题、进行组队,经学院团委统一审核评选后填写作品申报书(附件1)、创业计划书(附件2)电子版,于2020年2月24日前以学院(每个学院下限5件作品)为单位统一上报至校团委指定邮箱。

校团委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作品评审,于2020年3月10日前公布决赛入围作品名单,随后入围团队进一步完善作品。

(2)决赛阶段2020年4月举行决赛,各入围团队提交完善后的作品,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确定校赛名次(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并推选优秀作品参加2020年“创青春”AA 省大学生创业大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
项赛校内选拔赛通知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关于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校内选拔赛有关事项的
通知
各学院团委、国防生团工委、各直属团总支(支部):为适应当前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青年学生的现实需求,促进青年学生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意创造意识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提升,2014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决定举办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赛。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湖北省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二、参赛对象
1.凡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大赛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参赛,其中,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三、参赛方式
1.此项赛事分A、B两类。

其中,A类赛事通过提交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参赛;B类赛事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
计划书参赛(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参赛)。

2.参赛团队(个人)需根据作品情况选择参赛类别,不允许同时参加A、B两类赛事。

3.在两类赛事中,参赛团队成员须始终保持一致,不允许中途更换。

四、项目申报
1.针对A、B两类赛事实行分类申报。

其中,A类参赛项目须为在Android平台下开发的原创手机应用作品,暂不接受其它开发环境下的作品。

2.A类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及APP 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

B类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项目计划书等。

参赛产品及项目必须为团队(个人)原创作品。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2)对于已投入实际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3)对于涉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相关内容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供所规定材料。

3.项目申报表、产品说明书、项目计划书及其他材料,须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

各学院请于5月16日下午5: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学生活动中心1015办公室。

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3份。

五、评审有关事项
1.对于A类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作品的:
(1)市场的表现及应用前景:APP在应用商店的下载安装量等市场表现,目标市场的市场机会和有效需求等。

(2)创新性:在技术、理念、创意以及产品推广营销等方面的独创性和领先性。

(3)可拓展性:后续研发、推出系列产品的可能性和路径设计。

2.对于B类参赛项目的书面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作品的:
(1)创业机会: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

(2)发展战略: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六、参赛须知
1.参赛项目的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以及商业宣传行为。

2.参赛项目须保证原创性,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有关法律,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违法、侵权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全国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赛事期间,参赛团队(个人)不得将作品转让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参赛团队(个人)同意对任何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纠纷负全部责任。

联系人:李瑶何雅昆
附件:1. 项目申报表
2.参赛项目汇总表
校团委
2014年4月16日
附件1
项目申报表
附件2
参赛作品汇总表学院名称:(盖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