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系统“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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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

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司法部•【公布日期】2024.03.04•【文号】水政法〔2024〕34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行政执法正文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水政法〔2024〕34号水利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司法局,各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执法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履行政府职能、管理水行政事务的重要方式和法定职责。

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关系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水安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水行政管理有机衔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持续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水安全。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执法为民。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水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涉水合法权益。

———坚持职权法定、权责一致。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落实执法主体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

推进五水综改工程工作方案

推进五水综改工程工作方案

推进五水综改工程工作方案背景五水综改工程是指对水源、河道、湖泊、水库、地下水的综合整治工程,旨在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水资源供给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了推进五水综改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时间,以确保工程的顺利推进。

目标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五水综改工程,确保水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水资源供给能力的明显提升,生态环境的良好维护。

工作内容本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改革方案在推进五水综改工程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改革方案。

方案应包括综合整治的具体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实施方式、工作时间和预算等。

方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计划和目标。

2. 确定责任部门和人员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责任部门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责任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同时,还需要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3. 进行实地调研在工作正式启动之前,需要对水环境进行实地调研。

通过实地调研可以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包括水源、河道、湖泊、水库、地下水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为后续工作的制定提供依据。

4.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根据调研结果,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括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的时间安排、所需的人员和物资资源等。

工作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5. 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水质监测、水环境整治、水资源管理等。

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6. 监测和评估工作效果完成综合整治工作后,需要进行监测和评估工作效果。

监测和评估工作包括水质监测、水资源供给能力评估、生态环境评估等。

通过监测和评估工作效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工作步骤本工作方案的实施步骤如下:1.制定改革方案2.确定责任部门和人员3.进行实地调研4.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5.开展综合整治工作6.监测和评估工作效果工作时间本工作方案的工作时间为两年。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
•【公布日期】2024.05.21
•【字号】沪水务〔2024〕235号
•【施行日期】2024.05.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
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水务〔2024〕235号
城投水务集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为建立服务效能管理和评价付费挂钩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设施运行监督与管理,强化运营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上海市水务局制定了《上海市市属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绩效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4年5月21日。

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新时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为全面评价全区贯彻落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效,结合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二、考核原则与方式(一)考核原则考核工作应坚持"遵循规则、完善机制、推进工作、减轻负担、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下简称为农污设施)运维和建设改造的日常督查、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建改造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和竣工验收等活动的开展。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按照当年省厅下发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分领域工作要点》中针对农污设施的监测要求,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反馈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考核方式按照注重日常工作推进和年终考核并重的考核方式进行。

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以现场抽查考核与相关台账检查相结合方式开展。

相关资料应及时录入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管理服务系统),并提供电子版台账。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内容分为运行维护部分、新建改造部分、加分项和扣分项(详见附件)。

各项考核内容均应有证明资料,除现场检查内容外,其余考核内容均通过管理服务系统核实,提供电子版台账。

考评对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直接定为不合格等次:1.受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日常考核一年不少于3次;年终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年度为上年的H月1日至当年10月31日。

(一)运维单位与施工单位自查运维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省、市、区农污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运维服务及工程建设进行自查。

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

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

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行动目标:根据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明确提升效能的具体目标和指标。

2. 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升执法的执行力和处理能力。

3. 完善执法装备和技术支持: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和技术设备,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化水平,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4. 加强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工作的合力,互相配合,共同提高执法效能。

5. 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纪律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正性和规范性。

二、具体措施1.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制定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加强执法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2. 健全执法规范:制定和完善执法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3. 更新执法装备:根据执法工作的需要,更新现有的执法装备,包括执法工具、通信设备等,提高执法的现代化水平。

4. 推广应用科技手段: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提高执法的监测和辅助能力,提高执法效能。

5. 建立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联动执法的合力,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交等工作,提高执法效率。

6.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执法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规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正性和规范性。

7. 定期开展执法效能评估:定期开展执法效能评估,对执法工作的目标和指标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行动方案,提高执法效能。

三、实施步骤1. 确定行动目标和指标:根据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求,界定提升效能的具体目标和指标。

2. 完善实施方案:从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完善执法装备和技术支持、加强协作机制、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等方面出发,制定实施方案。

昌吉州地方税务局“五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共5篇)

昌吉州地方税务局“五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共5篇)

昌吉州地方税务局“五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共5篇)第一篇:昌吉州地方税务局“五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昌吉州地方税务局“五五普法”工作经验交流自昌吉州实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州工作规划以来,昌吉州地税局牢牢把握“依法行政、规范操作”的工作主线,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推行自治区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昌吉州地税系统法制工作建设进程。

一、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为重点,建立审核、备案、清理制度针对全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薄弱的现状,2008年,我局制定下发了《昌吉州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各县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照要求报送州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审查,州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需经法规科复审后方可发布。

三年来,共对州局下发的20余个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对各县市局上报备案的30余个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州局制定下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自治区地税局和昌吉州人民政府法制办上报备案。

定期组织对各类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五年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过清理两批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州局下发的41个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的为25个,废止的12个,需要修改的4个。

随着该办法的全面实施,我州地税系统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日趋规范,大大降低了税收执法人员的政策性风险。

二、以重大税收案件审理为抓手,落实集体审理制度 2003年,昌吉州地方税务局制定了《昌吉州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试行)》工作规程,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机构。

近年来,州局法规部门积极加强与稽查部门的互动和联系,共对州局稽查局查处的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0余个案件进行了审理。

集体审理制度的实施,不但能有效规避稽查人员的风险,还降低了企业提请行政复议的机率。

三、以税收执法检查为依托,强化监督作用税收执法检查作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的一项重要手段,历来受到州局高度的重视。

水务局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水务局普法年度工作计划

水务局普法年度工作计划一、背景水务局作为负责城市供水及排水工作的专业机构,承担着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以及水资源保护等重要职责。

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水务局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而普法工作则是水务局的基本职责之一,通过普法工作,可以加强市民对水资源保护、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认识,提高市民的法制观念,保障城市供水的正常运行。

因此,水务局普法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对于提高市民法制意识,促进城市水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通过水务局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将法律知识、水务相关政策和法规宣传到每一个市民、每一家企业和单位,使他们了解法律、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市民对水务事业的理解和认同,促进城市供水供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具体工作计划1. 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水务局首先需要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目标,合理安排普法宣传的时间、地点和形式。

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得到充分的准备和保障。

2. 普法宣传活动(1)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水务局可以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媒体宣传、宣传展览、宣传栏和宣传单张等,向市民传播相关法律知识、法规和政策,提高市民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

(2)开展水务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水务局可以开展水务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向市民介绍有关城市供水供排水、水资源保护和水务设施维护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引导市民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规,共同保护水资源。

(3)组织法制宣传培训班。

水务局可以组织法制宣传培训班,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员向水务局工作人员、社区居民、企业单位等群体传授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养。

3. 制定普法宣传材料水务局可以制定普法宣传材料,如宣传册、宣传画、宣传视频等,便于向市民进行宣传,让市民了解法律、了解水务局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法制的认同和支持。

可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定制不同的宣传材料来提高宣传效果。

4. 发挥新媒体作用水务局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进行法律知识、法规政策宣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4.20•【字号】新人社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通知(新人社发〔2010〕41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人事(劳动)机构,中央驻疆单位人事(劳动)机构:“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全国、自治区以及本系统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宣传教育计划,深入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对增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为全面完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五五”普法确定的各项任务,检验“五五”普法成效,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进一步将普法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就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和“六五”普法调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普法验收的对象、主要内容、标准和方法(一)验收对象1.各地(州、市)、县(市、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2.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区)所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疆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劳动人事机构。

(二)主要内容1.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六进”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原人事系统和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普法考核实施情况;3.《宪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打击三股势力、捍卫祖国统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情况;4.《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5.《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宣传情况;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劳动者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发展、文明、规范等热点、难点问题情况;8.保障“法治六进”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关制度、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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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系统“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
自我区实施“五五”普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都”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创优宣传方法和手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确保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推动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市、区“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实施办法,特制定全区: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三个进一步增强、三个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全面客观地检查“五五”普法工作成绩,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区水务系统普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综合评定的原则,对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主要内容此次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为:全系统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终期检查评分表》四、步骤和方法1、基本步骤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考核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月日-月日)。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利局“五五”普法考核验收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动员部署。

机关各有关科室(含依照单位)要按照检查评分表中规定的要求,将有关台帐资料及其公务员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等整理收齐,于4月底前交政法科。

第二阶段:组织自查(月日-月20日)。

由局“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小组牵头对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我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于4月2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市水利局。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月2日-5月10日)。

市水利局将对全市水利系统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接受检查(月11日-6月底)。

迎接区委、区政府和市水利局对我区水务系统考核验收;月份接受省厅抽查。

2、主要方法“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以及对普法对象进行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五、组织领导局成立由局长孙发林为组长,局党委书记王洪明、副局长李晨光、张万根为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全区水务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六、基本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考核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

要搞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规定的目标要求,组织好这次考核验收。

2、加强领导,认真实施。

要将“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日程,高度重视,组织好这项工作。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要结合考核验收,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不符合验收标准之处,要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整改。

同时,在考核验收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培育和发现典型,为我区水务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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