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配员协议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一、概述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是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行和船员的人身安全而制定的一套配员要求。
该附录对于不同类型和吨位的船舶,规定了必需的人员配备标准,以确保船舶在各种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及时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二、适用范围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附录适用于所有搭载乘客和货物的商船。
无论是国内航线还是国际航线,船舶都必须遵守附录规定的配员要求。
这些规定是各国政府和国际船舶组织为了保障航海安全所共同制定的,并且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普遍遵守。
三、船舶配员要求3.1 船舶管理层船舶管理层是负责船舶整体运营和管理的组织。
根据附录要求,船舶管理层需要设立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管理人员,并确保其能够承担起合适的职责和责任。
以下是船舶管理层的职责范围:1.确保船舶符合适航条件;2.制定并执行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3.提供船舶运营所需的资源和支持。
3.2 船舶指挥船舶指挥是船舶最高级别的指挥者,负责船舶的安全和航行。
根据附录要求,船舶指挥需要具备以下能力和资质:1.持有适任的船舶指挥证书;2.熟悉船舶的操作和控制系统;3.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3 航海人员航海人员是船舶上具备相关航海经验和技能的人员,他们负责船舶的导航、操纵和通信等工作。
根据附录要求,航海人员的人员配备应包括以下职位:1.船舶引航员:负责船舶的引航工作;2.甲板部人员:负责船舶的操作和航海工作;3.通信人员:负责船舶的通信工作。
四、突发事件处理要求4.1 火灾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船舶配员需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确保船上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船舶的稳定。
以下是应对火灾的一般要求:1.立即向船舶指挥报告火灾情况;2.打开舱口以利于疏散和救援;3.使用灭火设备进行初步灭火;4.集合人员并按疏散计划进行疏散。
4.2 抛锚抛锚是为了使船舶在特定位置停泊或防止漂流而行动。
在抛锚时,船舶配员需要遵守以下要求:1.根据天气和潮流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锚地;2.准备好相关的锚设备和工具;3.确保锚链和锚绳的连接牢固可靠;4.检查锚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02船舶配员及船员调配程序

船舶配员及船员调配程序0 修改记录1 目的本程序对船舶配员及船员调配做出规定,旨在保证为船舶配备足够的持证、合格、健康的船员。
并对船员在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船舶配备船员和对船员的调配和任期考核。
3 定义3.1 新聘和转岗人员:新招聘的,或不同岗位的调换、或提升到新的岗位的人员。
新聘和转岗船员包括以下情况:1)新招聘的、2)晋升到新的岗位的、3)上岗的是未服务过的船舶或离开一年以上的原岗位的船员。
3 职责3.1 航运部:负责船舶的配员、船员的调配;建立船员资格和健康档案。
3.3 船长:对所配船员证书和船员适任资格进行确认。
4 实施步骤4.1 船舶配员4.1.1 船舶配员应不低于《最低配员证书》的规定且不超过《设备安全证书》救生设备核准的船员。
4.1.2 按船员应持有的证书要求,航运部应督促船员管理公司核查船员所有证书的有效性、符合性。
船员的应持有的相关证书见附录二。
4.2 船员调配4.2.1 按SP0107文件要求批准派船的船员,由航运部根据船舶动态通知船员管理公司方可开具“船员调动命令”。
4.2.2 调配的船员如属新聘和转岗人员应在“船员调动命令”中予以标明。
4.2.3 新聘和转岗的船长在上船前由安监室协助航运部按《新聘及转岗人员熟悉职责程序》的要求指导其熟悉职责。
4.2.4 新聘和转岗的船员上船后由船长按《新聘及转岗人员熟悉职责程序》的要求组织其熟悉职责。
4.2.5 船长应对所配船员的证书和船员适任资格进行确认4.2.6。
航运部监督船员管理公司按有关规定和船舶的要求安排船员休假,通常船长和大副不同时安排休假、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同时安排休假。
4.3 船员考核4.3.1 船长应对船员在任期内的业务技能、健康状况、外语水平、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及工作态度等方面予以考核记录,在船员休假时,填写《船员任期考核表》交公司航运部。
4.3.2 航运部应将操作级以上的《船员任期考核表》送相关职能部门签署考核意见后存档,并作为下次聘用之依据。
内河船舶最低配员规则

内河船舶最低配员规则1. 引言哎呀,说到内河船舶,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一片波光粼粼的水面和缓缓而来的船只。
但其实,船舶的安全与运营可不是说说而已的,它们背后可是有一整套规定和标准的,特别是关于配员这一块。
没错,今天就跟大家聊聊“内河船舶最低配员规则”,这可是船舶安全的“金规矩”哦!2. 配员的重要性2.1 确保安全首先,我们得明白,配员就是给船上配多少人,这可不是随便决定的。
你想啊,船在水上漂,万一遇到点风浪,光靠一个人可撑不住啊!这时候,船上每个岗位的配备就显得尤为重要。
比如,船长负责指挥,轮机员负责机器,还有水手们得负责甲板。
这一来一往,就形成了一个“你帮我,我帮你”的团队合作模式。
只有每个人都发挥作用,才能确保航行安全,不至于让船只在水上漂流得像个无头苍蝇。
2.2 避免混乱再者,想象一下,要是船上配员太少,万一有人生病或者遇到突发情况,整个船就会陷入一片混乱。
你看那电视剧,船沉了、有人掉水里,船员们忙得不可开交,最后还是因为人手不够搞得乌烟瘴气。
这种情况下,谁也没法救人,更别提安全了。
所以,按照规定配好人员,是为了避免混乱,确保船舶可以平稳、安全地航行。
3. 内河船舶的配员标准3.1 最低配员那么,内河船舶到底要配多少人呢?根据相关规定,内河船舶的最低配员标准大致是根据船的吨位和类型来定的。
就比如,一艘小船可能只需要一两个水手,而大型的货船可能就需要十几甚至几十个人。
具体来说,配员不仅要考虑船只的大小,还得考虑到航行的距离、航线的复杂程度和天气的变化等因素,真的是“八面玲珑”。
3.2 岗位设置而且,不同的岗位也是有明确要求的。
比如,船长必须有相应的资格证书,而轮机员得掌握一定的机械知识。
这些都是为了确保每个岗位的人都能在关键时刻顶住压力,做出正确的决策。
就像打篮球,一个队员得会投篮,另一个得会防守,大家各司其职,才能打出漂亮的配合。
4. 结论总而言之,内河船舶最低配员规则就像是给船舶安全打下的“底牌”。
船上工作时间和配员公约(附英文)

【法规名称】船上工作时间和配员公约(附英文)【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1936-10-24【效力属性】有效【正文】船上工作时间和配员公约(附英文)国际劳工组织全体大会,经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召集于1936年10月6日在日内瓦举行第21届会议;经议决采纳本届大会议程第一项所列关于船上工作时间的控制和与船上工作时间相关的配员的若干提议,决定这些提议应采取国际公约的方式,于1936年10月24日通过下述公约,此公约得称为《1936年工作时间和配员(海上)公约》。
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第1条1.本公约适用于无论公有或私有的下述每条机动海船:(a)在本公约生效的领土上登记的;(b)为了贸易目的从事货运或客运的;(c)从事国际航行的,即从某一国家的某一港口到该国界外的某一港口、按宗主权或委任统治权被视为单独国家的各殖民地、海外领地、保护领地或领土的任何航行。
2.本公约不适用于:(a)备有辅机的帆船;或(b)从事捕鱼、捕鲸或类似作业,或从事与此直接有关的作业的船舶。
3.任何会员国可以豁免在其领土上登记的船舶实施本公约,如果这些船舶专门航行于贸易国和邻国的附近港口之间,其地理界限如下:(a)由国家法律或条例明确规定的;(c)已由该会员国在登记其批准书时所附声明予以通知的;和(d)经与其他有关会员国协商后予以确定的。
第2条就本公约而言,下述词组具有此处所给的含义:(a)“吨”系指总登记吨;(b)“高级船员”系指船长以外的、由国家法律或条例、集体协议或惯例定为高级船员的人员;(c)“普通船员”系指高级船员以外的船员;(d)“工作时间”系指某一长官指令某一船员为了船舶或船东的利益工作的时间,或在船员岗位以外由长官支配的工作时间。
第二部分工作时间第3条本公约本部分不适用于:(a)负责各部门但不值班的高级船员;(b)无线电报务员和话务员;(c)引航员;(d)医生;(e)专门从事护理任务的护理人员或医务人员;(f)专门为自己的利益而工作的人员;(g)专门靠分享利润获得报酬的人员;(h)其任务仅与船上所载货物有关的、但实际上并非船东或船长雇用的人员;(i)流动的码头工人;(j)国家法律或条例限定的完全由船东家庭成员组成的船员。
船员配员方案

船员配员方案1. 背景在航运行业中,船员配员方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个合理、科学的船员配员方案可以保障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而一个不合理的船员配员方案则可能导致许多问题,甚至危及船舶的安全。
2. 目的本文档旨在给出一种合理且科学的船员配员方案,以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3. 船员配员原则在制定船员配员方案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合理合法: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船员的合法权益。
•安全优先:保证船员拥有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能力匹配:根据船舶的类型和规模,配备具有相应能力和经验的船员。
•健康状况:船员需要身体健康,没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慢性病。
•相互配合:船员之间要能够良好地协作和配合,以提高工作效率。
4. 船员配员方案的制定步骤4.1 确定船舶的类型和规模首先,我们需要确定船舶的类型和规模。
不同类型和规模的船舶需要不同数量和类型的船员来操作和驾驶。
4.2 确定各个职位的岗位要求根据船舶的类型和规模,我们需要确定各个职位的岗位要求。
不同的职位需要具备不同的技能和经验,比如船长、副船长、船员和工程师等。
4.3 分析各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负荷在确定各个职位的岗位要求之后,我们需要分析各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负荷。
这样可以确定每个职位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从而为船员配员提供参考。
4.4 制定船员配员方案根据分析结果,我们可以制定船员配员方案。
这个方案应包括每个职位的人数、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岗位和工作强度等内容。
4.5 验证和完善船员配员方案制定完船员配员方案后,我们需要对其进行验证和完善。
可以通过模拟航行和紧急情况来检验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在实际操作中进行调整和改进。
5. 船员配员方案的执行和管理制定好船员配员方案后,我们需要进行执行和管理。
这包括:•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船员配员,确保每个职位都有足够的人员和资源。
•对船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和应急能力。
2024年船舶配员协议书

2024年船舶配员协议书____年船舶配员协议书本协议书是由以下各方自愿订立的,以确保船舶配员在____年期间的工作条件和权益保障。
一、协议参与方1. 船舶所有者:2. 船舶管理者:3. 船舶配员代表:二、背景在船舶运营的过程中,船舶配员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他们负责船舶的运输、维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对船舶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船舶配员的权益和工作条件,各方决定制定本协议。
三、工作条件1. 工作时间a. 船舶配员应按照航行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船舶的正常运行。
b. 船舶配员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
c. 临时工作安排应提前通知,并且应购买相应的加班保险。
2. 休假a. 船舶配员享有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配员在岗时间和工龄计算,具体实施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b. 船舶配员可以申请病假或事假,并提前通知雇主。
3. 工资和福利a. 船舶配员的工资应按照每月支付,并且要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支付。
b. 根据船舶配员工龄和技能水平,适当调整工资水平。
c. 船舶配员享有相关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具体实施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执行。
4. 培训与发展a. 船舶管理者应提供船舶配员岗前培训和持续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b. 船舶配员有权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能力和技术水平。
c. 船舶管理者鼓励船舶配员参与专业考试和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为其职业发展提供支持。
四、权益保障1. 安全保障a. 船舶管理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设备,确保船舶配员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b. 船舶管理者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船舶配员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2. 健康保障a. 船舶管理者应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船舶配员的健康与安全。
b. 船舶管理者应定期检查船舶配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并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健康指导。
3. 权益保护a. 船舶管理者应确保船舶配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休假、培训等。
船员上船服务协议范本

船员上船效劳协议范本船员上船效劳协议范本。
1.中国船员效劳机构与中国船员就船员上船效劳达本钱协议。
2.中国船员效劳机构与境内外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所签订的《船舶配员效劳协议》并入本协议:境内外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是船员的用人单位,中国船员效劳机构按照船员用人单位的委托向其提供船舶配员效劳;中国船员的工资、休假金、遣返费用及社会保障责任均由船员用人单位承当;船员效劳机构应如实向船员披露《船舶配员效劳协议》中涉及船员权利、职责和责任等方面的所有内容。
3.中国船员效劳机构〔以下简称甲方〕4.中国船员〔以下简称乙方〕5. 境外船员用人单位〔以下简称船东〕6.船舶概况7.船员工资标准〔USD/其他币种〕8.船员上船效劳期限为__ 个月,根据船舶操作实际需求,该期限可适当缩短或延长各壹个月。
9.甲方责任9.1确保乙方在签字前应有时机对该合同进展征询意见和审查,为乙方提供其他便利以确保其在充分理解其权利和义务后自由达成协议。
9.2理解船东的资信情况,向乙方解释船东的各项要求和管理规定,协助、协调船东对乙方在合同期间的管理。
9.3负责办理乙方的出境手续和乙方在外籍船舶上工作所需的船籍国要求的证件。
9.4按用人单位要求对乙方进展派前教育和培训。
9.5监视船东履行合同条款,敦促船东为乙方投保,维护乙方在船的合法权益。
9.6听取乙方对在船情况的反映,会同船东及船舶领导妥善解决乙方提出的问题。
9.7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财物。
9.8协助船员按中国有关规定办理船员个人根本社会保障;协助船东处理涉及乙方社会保障的事项、确保乙方足额、及时得到船东支付的费用、补偿和赔偿。
9.9《船舶配员效劳协议》中规定的其他应当由甲方承当的责任。
10.乙方责任10.1如实、诚信向甲方披露个人效劳资历、个人平安事故记录、个人根本信息和身体状况。
如隐瞒事实由此造成后果需承当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船舶人员分配方案

船舶人员分配方案
船舶人员分配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船舶类型和规模:根据船舶的类型和规模,确定需要的船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
例如,货船需要有船长、副船长、船员和工程师等。
2. 职责和工作内容:对每个职位的人员明确他们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例如,船长负责指挥船舶的航行和安全,副船长协助船长工作,船员负责保持船舶的清洁和维修等。
3. 人员技能和经验要求:根据工作内容和职责,确定每个职位所需的技能和经验要求。
例如,船长需要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丰富的航海经验,船员需要具备基本的航海知识和操作技能。
4. 人员培训和资质要求:对每个职位的人员的培训和资质要求进行规定。
例如,船舶人员需要持有相应的船舶操作证书和海上救生证书。
5. 人员调配和替换计划:根据船舶的使用情况和工作需求,制定人员调配和替换计划。
例如,根据海域和航线的不同,可能需要调配更多的船员或工程师。
6. 人员管理和激励措施:制定人员管理和激励措施,以保证船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例如,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等。
以上是船舶人员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密切配合船舶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的工作,确保人员分配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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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配员协议此配员协议签订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兹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根据如下条款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合格的中国籍干部船员和普通船员(以下简称船员)服务于甲方管理的船舶上。
第一条选择船员1.1甲方应至少提前30天给乙方船员方面的需求信息:●船员的数量,职务;●登船港口和日期;●船舶常数;●根据甲方的标准,对船员的一些特殊要求;1.2乙方接到甲方配员需求后应立即筛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并持有满足STCW95及修正案的有效资格证书的合格船员,并将船员资料提交甲方审核。
1.3船上工作语言为英语和中文,三副、三管以上的干部船员应熟练掌握英语口语和书写,并以中英文的方式,记录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填写各类报表和报告。
1.4甲方确认后,双方应办理有关手续和证件确保船员按期登船。
第二条手续和证件2.1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应在船员登船前准备好船员的证书证件,确保船员在合同期内证书有效,其包括:●所有船员必须持有中国海事局官方认可的医院医生颁发的健康证书,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如果合同期内证书过期,船长应通过当地代理安排更新,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护照和海员证的有效期应不少于12个月。
●服务簿●黄热和霍乱证书●培训合格证●适任证书●船长或大副应至少一个持有船舶保安员证书●个人证件照片●任何中国政府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
2.2 如果需要,甲方应为船员申请船舶登记国的船员证书,乙方应给甲方提供申请证书所需的证件资料,照片等。
如果申请必须通过中国境内的大使馆/领事馆,乙方可代为申请,费用由甲方负担。
2.3 根据甲方的指示乙方应为船员申请相关各国签证,费用由甲方负担。
2.4 甲方应根据发票上的数额报销签证及其相关费用。
第三条船员候船和候船金3.1 甲方应尽早提供船员上船日期,港口以及甲方指定代理的详细联系方式。
3.2 乙方应给甲方提供一份中英文的船员换班名单,包括姓名,职务,出生日期,出生地,护照号码等,以便甲方办理手续和证书之用。
3.3 根据甲方指示,乙方应按时使船员在集结地做好出发准备。
乙方应组织船员在集结地做好岗前培训,其内容包括甲方的船上管理规则,ISM相关的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其他甲方要求的事宜。
由于以下原因,船员在国外港口没能赶上船期,3.5.1船期的改变;换班港口的改变;候船金按照基本工资的50%,此基于甲方的原因并且船员已经在国外港口候船。
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中国港口,根据上面3.5.1和3.5.2的条款基于甲方的原因,船员从约定上船日期的第三天开始享有不超过一个月的基本工资50%的候船金。
第四条船员差旅4.1船员从中国集结地前往登轮港口上船和从船到中国集结地,国外所产生的所有差旅费,行李补贴(空运限定30公斤以内),膳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伙食补贴应包括正餐,饮料等,但不包括酒精饮料,烟草等。
国内费用由乙方承担。
4.2 如果船员在中国港口登船,从集结地到登轮港口指定点的差旅费和膳宿费由乙方承担。
4.3 船员国内差旅费,由下船港口到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4 国内集结费每人每合同固定数额400.0美元,由甲方报销给乙方。
4.5 如果甲方要求船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或总结会,从家到集结地的相关差旅费,膳宿费和返程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期,常规工作时间和加班费5.1 干部船员和普通船员的合同期为月,如果合同到期而船舶在航行途中,合同期自动延长到下个由甲方指定的方便港口。
合同期的延长应与船员取得一致,但这种延期不超过12个月。
5.2常规工作时间应是每天8小时,从周一到周五。
工作时间是每周40到56小时之间,干部船员会得到额外的休假补偿。
根据船长的指示,对于参加值班人员,工作时间应是每天错开的8小时。
特殊情况例外(不属于加班时间),如:演习、抢险、抢修等。
超出的工作时间按固定加班计,见附件2。
5.3船员工资已经包括加班工资,见附件1.Article 6 Holidays第六条节假日6.1 根据本协议船员享有下列公共假日,即●元旦新年,1天●中国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在上述节假日期间船舶的正常运营不应中断。
第七条乙方代表访船7.1 为了辅佐或解决配员方面的问题,甲方要求/许可乙方代表访船,其差旅费,膳宿费由甲方承担。
7.2 如果经过甲方许可,乙方代表自愿访船,其差旅费和膳宿费由乙方承担,如果必要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八条航区,战区或战争危险区8.1 如果超出此区域甲方应告知乙方船舶可能的航区,并跟乙方和船员达成一致。
8.2 根据甲方指示船员应前往8.1所述航区的任何港口,然而,如果前往战区或战争危险区,适用如下条款8.3 如果船员书面不同意航行前往战区或战争危险区,船员有权被遣返回中国,所有国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船员书面同意航行前往战区或战争危险区,甲方应给船员投战区保险。
如果国际海事劳工公约另有特殊规定,遵照国际海事劳工公约执行。
8.4 战区或战争危险区的实时划分由国际海事组织或其下属机构或其他指定的机构。
第九条保险9.1 从船员离开中国上船到回到中国,甲方在互保协会应根据中国劳动赔偿法给船员投保,保险应覆盖疾病,事故,死亡,个人物品。
9.2甲方应承担生病或受伤的船员回到中国的差旅费,还包括由受伤和疾病引起的住院和医药费。
但不包括上船前已经存在的疾病,乙方应按附件1为船员购买基本的社会保险。
9.3乙方购买的意外险乙方在船员上船前为其购买保额为伍拾万(500’000.0)人民币意外伤害保险,即死亡最高赔偿为五十万人民币。
9.3.2此行为(9.3.1所述)并不免除甲方为船员在船期间购买其他必要保险的责任,例如P&I保险。
9.3.3乙方购买意外保险后,应将保单扫描件提供给甲方做参考。
第十条船员的伤亡或疾病10. 1 出于雇佣关系,根据甲方投保的互保协会的相关条款,甲方应负责与互保协会联系协调船员死亡赔偿,疾病工资和/或因死亡、受伤和疾病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事宜。
10.2 出于雇佣关系,根据甲方投保的互保协会的相关条款,当互保协会付清船员的病假工资,因受伤和疾病的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时,甲方的责任方可终止。
第十一条损失赔偿11.1 除现金、珠宝、或贵重物品或由于船员个人失误引起的损失外,由于海事事故所产生个人损失的赔偿最多不超过3000.0美元,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船员的责任12.1 船员应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海关条例以及适用于船舶运营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12.2 船员应遵守甲方为保证船舶安全有效运营的质量管理方针。
12.3 船员应时刻对在其正常职责范围内由船长、其主管或船东代表所指派的所有工作负责,只要所指派的工作是合法并且符合船舶、船员、乘客和货物等各方利益。
第十三条船员失误与替换13.1 在本协议下船员被认为是甲方的雇员。
根据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LC)由甲方授权乙方签订船员雇佣合同(SEA)。
13.2 如果船员因其怠工、罢工、偷盗、赌博、走私、打架、吸毒贩毒、嫖娼、酗酒、参加集体辞职、或违反当地港口或政府的法律法规或甲方的管理规定,其遣返回中国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船人员的差旅费,膳宿费由乙方承担。
13.3 合同期内、如果任何船员有意或疏忽导致无法履行合约中规定的职责,乙方在接到证实确认后应尽快予以更换,乙方承担换班所需的全部差旅费,膳宿费。
13.4 如果任何船员在合同期的前3个月内,非工作能力原因,由于固有的疾病原因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或未经船长或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离船的,船员被遣返回国的差旅费、膳宿费以及换班费用由乙方承担,3个月之后因疾病而遣返费用由甲方承担。
13.5如果任何船员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在任何港口漏船,所有的返船费用或遣返回中国的费用,上船人员的换班费用由乙方承担。
13.6如果任何船员由于紧急情况,如配偶或亲人病危病故、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以及任何当地政府的要求,征得甲方的许可,上下船换班人员国外差旅费、膳宿费等由甲方承担。
13.7如果任何船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船员失职对船舶设备造成严重损失损坏,船员被遣返回国的差旅费、膳宿费以及换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费用结算14.1 所有的费用,包括船员工资,报销,代理费和其他任何与船员相关的费用等由甲方汇款到乙方下面所列的银行账户。
第十五条代理费15.1 甲方应根据附件1所列明的每人每月管理费数额支付给乙方作为代理费,代理费应全额支付。
第十六条伙食补贴16.1 伙食补贴应跟甲方所属类似运营模式的船舶的通行标准一致,并且不少于6.0美金每人每天。
但甲方应保证食物质量和数量使甲方和船员满意,伙食补贴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劳保用品17.1 甲方应给船员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服。
17.2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购买并分发劳保用品和工作服,甲方应支付乙方实际的花费,即消费发票上显示的数额。
第十八条船员管理18.1甲乙双方达成一致,乙方负责船员管理,操作日常和常规的船员事宜并知会甲方,包括船员换班,升职等。
18.2 对于船员管理的操作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及时的协助和许可第十八条工资,船领薪和家汇18.1 船员的全额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加班、休假补贴、离船薪、社保费用、完成合同奖等。
18.2全额工资(包括18.1所列明的所有项目)应从船员上船日起到下船日回到国内为止。
工资按月计算,不足月按比例计算。
以美元作为支付货币。
第十九条给乙方汇款19.1 甲方应在每月10日或之后的第一个银行日给乙方汇款,包括以下项目:●代理费;●船员工资;●国内集结费;●其他报销费用●前一个月的费用结算单●前月费用结算单的结余部分19.2 如果有任何以甲方的名义,由乙方支付的处理费用、候船金和劳保用品费用,待船员登船后和乙方出示相关票据后,甲方应首先全额付给乙方。
19.3 如果未汇款超过一个月,从当月10日的第二个银行日开始每天收取债务总额的1‰作为滞纳金。
19.4 所有的汇款汇到如下账户:Bank:Bank Address:Account No.:Account Name:第二十一条责任21.1 乙方对甲方在船舶、货物或人员方面所遭受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损害、伤害、费用或责任等不负任何责任,除非是由于乙方的雇员、员工、代理、代表等出于有意和故意实施或违反本协议导致或引起损害或上述损失、损害、意外伤害、花费或引起的责任等。
21.2 在此协议下,甲方应保护和维护乙方免受一切和任何由于乙方行为引起的索赔或法律手段,第三人的指控等,除非这种索赔或法律手段是由于乙方的雇员、员工、代理、代表等出于有意和故意实施或违反本协议或疏忽导致或引起损害并且知道很可能会对第三人造成损失、损害、伤害、花费等。
第二十二条雇佣合同在特殊情况下的终结22.1 如果遇到甲方所不能控制的局面,如自然灾害、内乱或政府或其他官方的限制、或卖船、停航、或船舶灭失,甲方可:●转换船员到甲方管理的其他船舶,但是在职务和工资上没有降低,合同期没有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