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F标准整船船员薪资总额劳资协议ITF-TCC中文版2015-2017
2024版船员权益保障与劳动合同管理

03
船员劳动合同管理实践
用工形式与合同签订情况分析
用工形式
船员用工形式主要包括长期合同、短期合同、季节性合同等。不同的用工形式对船员的权益保障和劳动合同管理 有着不同的影响。
合同签订情况
船员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障船员权益的重要环节。目前,大部分船员都能够与船公司或中介机构签订正式的劳动 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情况,如合同内容不明确、合同条款不公平等,需要加强 监管和规范。
国内法规框架
中国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对船员权益保障进行了详细规定。
船员权益保障现状分析
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随着国际海事组织和各国政府对船员权益保障的重视,船员的工作和生活 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船员的工资水平、休假制度、劳动条件等都有了较大提高。
加强对船员的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03
鼓励船员积极参与权益维护
鼓励船员积极参与工会等组织,通过集体协商、民主监督等方式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
THANKS
感谢观看
05
加强船员权益保障与劳动合同管 理对策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法律保障力度
制定专门的船员权益保障法
针对船员职业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船员的权益 和义务,加大对船员权益的保护力度。
完善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进一步细化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规定,确保船员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船员投诉渠道不畅及维权困难
投诉渠道不畅
法律援助不足
目前船员投诉渠道相对单一,且存在 投诉处理不及时、不公正等问题,导 致船员维权困难。
船员工资薪酬制度模板范本

船员工资薪酬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船员合法权益,合理确定船员工资收入,提高船员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注册的船舶及船员。
第三条船员工资薪酬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约束的原则,确保船员工资收入与工作职责、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相适应。
第四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船员工资,不得拖欠、截留、克扣船员工资。
第二章工资结构第五条船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等部分组成。
第六条基本工资是根据船员的职务、岗位、资历等因素确定的,是船员工资的基础部分。
第七条岗位工资是根据船员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强度、工作环境等因素确定的,体现船员岗位价值的差异。
第八条绩效工资是根据船员的工作表现、船舶管理状况、安全生产情况等因素确定的,体现船员的工作绩效。
第九条加班工资是根据船员加班时间、加班任务等因素确定的,体现船员加班付出的劳动。
第十条津贴补贴是根据船员的工作特点、生活费用等因素确定的,包括航行津贴、艰苦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第三章工资标准第十一条船员工资标准应当参照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结合船员劳动市场供需状况、生活费用水平、船员培训费用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船员工资标准由船员用人单位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并向船员公布。
第十三条船员工资标准的调整应当适时进行,调整幅度应当与船员生活费用变动、物价水平、船员劳动生产率等因素相适应。
第四章工资支付第十四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时支付船员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五条船员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现金、转账、汇票等方式,具体支付方式由船员用人单位与船员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为船员办理工资卡,船员工资应当直接打入工资卡。
第十七条船员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船员工资所得税,船员工资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中国海员集体协议A类 含工资最低标准

中国船员集体协议(A类)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代表中国船员、中国船东协会代表中国船东,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航运事业发展,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中国船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国船员体面劳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有关公约,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适用于中国籍船员、中国船东及中国船东管理的船舶和船员服务机构。
第三条中国船员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参加或者组织工会、正常开展工会活动。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依法代表和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
船东应当尊重中国船员依法参加、组织工会和开展工会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船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以下简称《船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船员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协议的规定。
第五条本协议所称船东是指船舶所有人或者其他已从船舶所有人处依法取得船舶营运权利,并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本协议所称船员是指依照《船员条例》的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
本协议所称船舶是指500总吨以上,从事国际或者港澳台航线航行的商船,不包括渔船、军事用途船舶、体育竞技船舶等。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管理第六条船东招聘船员,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文本应当在充分听取工会和船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提前交给船员,确保船员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咨询和研究。
第八条船东单方面解除船员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通知船员所在单位的工会,工会有权代表船员就涉及船员利益方面的事宜向船东提出意见(或进行交涉),依法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船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劳动管理,建立劳动用工制度。
《船员管理》课件

船员管理的目标是为航 运公司提供符合国际标 准和法规的高素质船员, 并保证他们的权益和福 利。
船员管理的重要性
船舶安全
通过有效的船员管理,确保 船舶操作安全,减少事故和 灾害的发生。
船队竞争力
拥有合适的船员团队,提高 船队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增强船队的竞争力。
人力资源管理
良好的船员管理将带来高素 质的船员队伍,为航运公司 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
3
奖惩制度
建立奖励机制和纪律处分制度,激励船员积极工作。
劳动法律和保险
1 劳动法律
遵守国际和国内劳动法律,保护船员的劳动权益。
2 职业风险
购买适当的船员职业风险保险,为船员提供保障。
3 灾害责任
购买船舶灾害责任保险,应对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国际船员管理法规
Hale Waihona Puke SOLAS公约国际海上人员培训、认证和值勤标准公约,确保船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
MLC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船员工作和生活条件标准公约,保护船员的权益和福利。
船员招聘和录用
招聘渠道
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吸引符合 要求的船员。
面试流程
面试流程包括资格审查、面试 筛选、体检等环节。
录用合同
签署录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 和义务。
培训和认证
培训计划
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响应。
认证要求
确保船员获得符合国际标准的相关证书和资质。
继续教育
鼓励船员参加继续教育课程,保持专业素质和更新知识。
工资和福利
1
工资结构
制定合理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奖金等。
2
福利待遇
提供医疗保险、退休金、假期等福利待遇,关心船员的身心健康。
ITF关于签订海上工作合同的建议

1.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请不要开始在船工作。
2.不要签署空白劳动合同,或者任何一份有关款项条目不清而且你不熟悉的合同。
3.检查你所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集体协议(CBA)作支持。
如果有,则确保你对CBA的每一款项都有足够的了解,而且把集体协议的复印件和你的劳动合同一起妥善保管。
4.确保你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对合同期头明确的规定。
5.不要签署在合同期内传动有权单方面更改相关条款的合同。
在合同期内,任何合同条款的更改都要有船东和船员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实行。
6.确保基本工资标准和工作小时数(例如每周工作40、、44、48小时)在合同中清晰列出。
国际劳工组织确认的基本工作小时数应为每周最多不超过48小时(每月不超过208小时)。
7.确保你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和加班工资的给付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加班工资既可以以除基本工作小时外的加班小时数乘以每小时工资比率来计,也可以以每月固定加班费的方式来确保固定加班时间的工资给付,在后一种情况下,合同应对超出固定加班时间的工作量工资给付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由国际劳工组织确认的最低加班工资标准为1.25美元/小时。
8.确保你所签署的合同中对每月带薪休假有明确的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带薪休假为每年不少于30天。
9.确保合同对基本工资,加班和休假都分别清晰列明。
10.对任何允许船东在合同期内巨幅或截留你工资的合同不要签署。
在每个月底你就应该拿到所挣的全部工资。
11.不要签署任何包含有你本人应付全部或部分上下船费用条款的合同。
12.不要签署任何包含有限制你加入、联系、咨询或者选择工会权利条款的合同。
13.特别注意个人的劳动合同通常不包含额外补助的条款。
因此你应自己确认(最好以书面协议或者合同授权的形式)在下列状况下你能得到的赔偿:●合同期间伤、病。
●死亡(对直系亲属的赔偿额)。
●船舶损毁。
●由船舶损毁造成的个人损失。
●提前结束合同。
14.确保你被提供并保留一份你自己签署的劳动合同。
迎接ITF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精品

迎接ITF检查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来源:david 更新时间:2006-7-22 ]减小字体增大字体ITF是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的缩写,即:国际运输工人联盟,是1896年成立于伦敦的一个民间组织。
与其有关的国际组织有:ILO(国际劳工组织)和ISP(国际航运联合会)。
一、ITF 情况简介ITF组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护发达国家船员的根本利益,为他们争取高额的工资待遇和就业机会,而“方便旗”船舶可以任意雇用使用任何国籍船员,使得发达国家船员就业机会、工资待遇等方面受到严重打击,他们为了保护发达国家船员的根本利益,打着保护落后国家船员利益的幌子,采用停工、拒绝装卸等抵制手段,不断找船东的麻烦,和船东的利益是根本对立的。
目前全世界有几百万ITF会员分布在113个国家,中国大陆没有工会加入ITF组织,香港有ITF的两个工会,其中一个是香港商船高级船员协会(英办)(我司巴拿马籍和香港籍船是属于此组织)。
ITF检查严格的国家有挪威、瑞典、芬兰、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南韩等。
ITF上船舶检查的主要方面,一是船员的工资待遇情况;二是船员生活设施、生活环境;三是船员伙食情况。
对他们认为达不到标准的船舶采取报告PSC和当地码头工会、引水员拖轮工会等,扩大对船舶的检查力度和使工人停工等手段,干扰船舶作业,损害船东利益。
二、船舶迎检准备抵港前,船长要在全船大会上把ITF概况、我公司基本情况等向全体船员讲明,并明确告知每位船员的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的数量,可将工资表张贴。
船舶抵港前备妥:(一)船舶各种基本证书(包括最低配员证书,列为最低配员的人员必须有外大证和中国水手、机工值班证)、船员名单(注意普通船员名单中政委为SSO,但工资表中没有此职务,政委为CHIEF STEWARD,为避免细节矛盾另准备一份政委为CHIEF STEWARD专用船员名单提供)。
(二)专用船员协议(SPECIAL AGREEMENT)、船员雇用合同、完整的加班记录清单、加班费账单、船员工资单、现金收据。
ITF 规定海员工资..

ITF WAGE ITF 规定海员工资涉外礼仪浅释张思诚在西方国家,用正餐的时间比中国要晚。
请柬上注明两个时间:晚7:30到场,8:00用餐(7:30 for 8:00p.m.),意即7:30到场,8:00晚宴开始。
在此情况下,可在上述两个时间之间到场。
如果请柬上只写一个时间,便应在该时到场。
晚宴开始前通常备有淡酒,一般是鸡尾酒或雪梨酒。
这时,应邀的宾客边饮酒,边走动,与人交谈,等到宣布晚宴开始时便步入餐厅入座。
座次安排餐桌为正方形或长方形,西方国家中唯一拥有圆桌的乃是神话中的亚瑟王。
亚瑟王是英国的一位传奇性的国王,他在西欧神话中所享有的地位有如皇帝之在中国的地位。
虽然根据神话所说,亚瑟王是英国国王,但大多数关于他的故事却载于法国及法国文学著作之中。
亚瑟王有一个圆桌,这样他手下那些文武百官便谁也不感到比别人低人一等:他们的等级都是相同的。
事实上,神话故事集称为“圆桌的故事”。
感恩祷告千万注意!还不到用餐的时候,在正式晚餐上,而且有时在家庭晚餐上,要做饭前感恩祷告,为所用饭食而感谢上帝。
这种祷告可用任何语言进行,而时常用拉丁文。
在此场合,如果其他客人起立,则应起立,否则不用起立,仍坐原位。
如果你不信仰宗教,你就目光向下,双手合十。
感恩祷告时间不长。
用餐器皿(刀、叉、勺、盘、杯)在正式晚餐上,用餐器皿为数甚多。
据悉,全人类有三分之一使用筷子,三分之一用刀、叉、勺,三分之一用手取食。
在法国,刀常常是吃完一道菜之后继续使用,他们净刀放在刀架上,如同在中国将筷子放在筷架上那样。
在英国和美国,刀不放在刀架上。
但在美国有另一个关于用刀的习惯。
那就是,在菜盘中切割食物,然后将刀放在菜盘左边,再将叉子转到右手。
这种作法现在不多见了,但是如与一个美国家庭聚餐,或与年长的美国人用餐,便可能看到这种使用刀叉的方式。
靠左边的小盘是盛面包用的,有时用于放色拉和水果的盘子也摆放在那个位置。
与某道菜相关的刀具或则放在主菜菜盘之前,或者放在最后侧,放在最中间的匙和叉是供饭后用甜食时使用的,不然就从外边向里边接着用。
船员薪资、岸薪及加班费最低标准

【法规名称】船员薪资、岸薪及加班费最低标准【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2002-10-01【正文】船员薪资、岸薪及加班费最低标准第 1 条本标准依船员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本规则所用名词定义如下:一薪资:指船员于正常工作时间内所获得之报酬。
二岸薪:指船员于签订雇佣契约后,在岸上等候派船及雇用人选派船员参加训练或考试期间,雇用人应发给之薪资。
三加班费:指船员每周工作总时数超过四十四小时,雇用人应依超过之时数加发给该船员相对之报酬。
第 3 条雇用人雇用中华民国船员之最低每月薪资标准,应依船员最低月薪资表 (附表) 之规定。
船员于签订雇佣契约后,每月岸薪最低标准应相当于前项最低月薪资标准。
船员最低月薪资标准实施后,每年得由中华民国轮船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中华海员总工会及中华民国船长公会协议调整方案,报请交通部核定后调整之。
附表雇用人雇用中华民国船员最低月薪资表单位:新台币元┌─────────┬────────────┬───────┐││国际航线│国内航线││├───┬───┬────┼───┬───┤││远洋│近洋│台湾、香│离岛│环岛、│││││港、琉球││湖泊、│││航线│航线│航线│航线│港区│├─────────┼───┼───┼────┼───┼───┤│船长│64,705│47,536│38,124│29,127│20,338│├─────────┼───┼───┼────┼───┼───┤│轮机长│61,107│43,937│37,016│28,020│19,300│├─────────┼───┼───┼────┼───┼───┤│大副、大管轮、经理│43,113│33,141│25,252│24,144│\│├─────────┼───┼───┼────┼───┼───┤│船副、管轮、副理、│30,934│23,452│19,715│19,715│18,331││事务长、报务人员││││││├─────────┼───┼───┼────┼───┼───┤│水手长、副水手长、│23,806│18,885│18,608│18,055│17.086││餐勤长、铜匠、匠│││││││、机匠长、副机匠长│││││││、电匠、冷气匠、通│││││││用长、副通用长、服│││││││务员领班││││││├─────────┼───┼───┼────┼───┼───┤│干练水手、舵工、机│22,075│17,155│16,947│16,394│15,840││匠、大厨、通用员、│││││││机械士││││││├─────────┼───┼───┼────┼───┼───┤│水手、副通用员、副│18,200│16,400│15,840│15,840│15,840││机匠、二厨、厨工、│││││││服务员、洗衣工、事│││││││务员││││││└─────────┴───┴───┴────┴───┴───┘备注:一薪津:包括薪资及津贴,薪资应占薪津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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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每一海员的工资应与本协议一致,并依据关联的工资表(附件 2);工资中的单项扣 款,应是正常合法的;其他扣款,应依据本条款中的记录,和(或)根据海员的授权。
9.2 海员有权在扣款之后,以美元或船员同意的货币,在每个自然月的月底,支取他们
的净工资,连同他们的工资账单,以确定适用的汇率。
§5 值班小时
5.1 正常值班小时,应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八小时 §6 加班
6.1 在超过 8(八)小时工作时间后的任何工作,都应支付加班费;每小时的加班工资 率,应参照相关类别的基本时薪和每周工作时间(附件 2)的 1.25 倍计算。
6.2 应保证给每个船员支付每月至少 103(一百零三)小时的加班费。
6.5 在船长独立认定为直接影响船舶、乘客、船员或货物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或者在安 全演习或在他船或他人濒临危险需要给以协助工作的情况下,任何额外时间的工作, 不应视为加班费。
6.6 如果上述 6.3 和 6.4 要求的加班记录未被保留,海员每月应按 160 小时的加班费率 计算,被一次性支付小时加班费;这不妨碍在超出这个数字的情况下,对加班费的任何进一 步的索赔。
6.3 加班应由船长或部门长单独记录,一式两份。
6.4 这些被船长或船张授权人所签署的记录需要被船员所了解。这些记录,应在每个月隔 征得海员的同意并签署。船员签署后,记录才算结束。在该海员完成其合同时,如果 该记录未被包含在其工资支付性文件中时,需交给该海员一份该记录。该海员在其任
期内的任意时间均可要求拿到一份打印的其加班情况的记录。
Holidays §7 假日
7.1 对于本协议附件 3 中所列的节日,应被视为在海上或在港口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或星期日,下一个工作日应视为假日。
Rest Periods §8 休息期间
8.1 每个船员应在任何 24 小时至少有 10 小时的休息,且在任何七天内至少有 77 小时的 休息。 8.2 该 24 小时的周期,应从一段至少连续 6 个小时的下班休息之后的着手工作就开始 计算。 8.3 该休息时间可以分为不超过两段,其中一段时长应至少为 6 个小时,且这两段连续 的休息时间之间不得超过 14 小时的间隔。 8.4 公司应在船上的显著位置张贴一份详单,该详单适用船上语言和英语,列明海上和 在港的工作日程安排,以及在船时在各处的最低休息小时数。 8.5 本条款不应被视为损害船长为船舶、船上人员或货物的紧急安全,或帮助其他船舶 或人员在海上遇险的目的,要求海员执行必要工作时间的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船长可中 止工作时间或休息时间安排,并要求海员履行任何必要工作时间,直到情况恢复正常。一旦 情况恢复正常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船长应确保在规定休息时间执行工作的任何海员, 得到充足的休息时间。此外,STCW 公约高于操作条件的的要求包括 STCW 第 9 章 A-VIII/1 同样适用。 8.6 不到 30 分钟的短暂的休息将不被视为一个休息的时间。 8.7 应急演习和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文件规定的演习,应当以对休息时间的影响最小、 不会造成疲劳的方式进行。 8.8 UMS 船舶对责任期间的分配,在连续值班的机舱是无法实行的,也应当对休息时间的 影响最小,且不会造成疲劳;假如正常的休息时间被叫起而打扰,补偿性休息时间应被提供。 8.9 海员日常休息时间记录应予以保存,以便监控对本条款的遵守。
2.3 公司是指直接的雇主,或海员招募和安置服务机构,其应尽可能确保海员在 MLC 规定的标准得到满足,包括不直接或间接地、全部或部分地要求求职的海员承担服 务费或签证费用。海员的权利,是签约前检查他们的就业协议和寻求指导,预防海 员招募和安置服务使用的手段、机制或名单,阻止他们获得就业的资格。
2.4 每个海员都应签署与附录 4 关联的船员雇佣合约。
1.5 第 2 条根据上述第 1 节,本协议适用的海员,应自他/她被雇佣的那一日或 ITF 特别协 议适用生效的那一日起被本协议适用,不论他/她是否签订条款,直至他/她离船的那一日或 按本协议规定的那一日,公司有责任支付工资,不论他/她与公司之是否执行 ITF 雇佣合同, 不论船舶条款是否背书或修正了 ITF 标准集体协议中规定的支付比率。
3.2 船舶在港,当发生的官方的劳资纠纷,涉及到 ITF 附属码头工人协会,船上的船员或 其他任何在船人员,不论他们是被长期还是临时雇用,都不应从事货物装卸和其他工 作。该协会成员传统性或历史性地完成这些工作,将影响这种争议的解决。对尊重这 些码头工人劳资纠纷和合法行为的任何海员,该公司将不得采取任何惩罚性措施。假 如码头工人采取的这些行动,在本国内是合法的,这些尊重他们的海员,将不得被视 为违反船员雇用合同而受到处罚。
在委派任务时,公司应告知海员,船舶是否必然或可能进入任何军事行动地区。 如果此信息在海员雇用期间是已知的,船公司应立即告知海员。
16.3 如果船舶进入一个军事行动地区: o 海员应有权拒绝驶往这样的地区。该情况下,海员应被遣返回国,公司应支付截至该
船员回到其家中或约定港口的日期的累积遣返费和补贴。 o 海员残疾和死亡,应有权获取双重赔偿。 o 船在军事行动地区期间(不低于 5 天),海员还应被支付相当于 100%基本工资的奖金。 o 海员有权接受或拒绝被指派到军事行动地区,此种情况不应承担失业或其他任何不利 影响的风险。 16.3 除了军事行动区域,ITF 可以确定高风险区域,并根据案例加以定义其适用的海员
Leave §11 离船
11.1 每个海员,无论处于何种原因中止雇用,每工作满一个月都有权支取 7 天的离船工 资,不足一个月的则按此比率折算。
11.2 离船工资,应依据附则 4 的规定,按适当的工资率,在船员雇用中止时,另加一天 补贴支付。
Subsistence Allowance §12 生活津贴
1.3 特别协议要求船东(及其它单位)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雇佣海员,与每个海员签订 联合本协议(ITF 雇佣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的个人雇佣合同。公司与工会和 ITF 进一步同意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1.4 本协议中使用的单词“海员”、“船舶”、“特别协议”、“ITF”、“公司”与特别 协议中的意思相同。此外,“海员”是指适用这种劳资谈判协议,被雇用或从事于该项工作 的任何职位的任何人。“MLC”是指 2006 年 2 月 23 日国际劳动组织大会通过的海事劳工公 约。
ITF 标准“整船船员薪资总额”劳资协议 适用于方便旗船舶上的船员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1 日 §1 应用
1.1 本协议制定的标准条款和条件,适用于附件一所列的国际运输工人联盟下属的工会与船 东或船东代理公司之间订有特别协议的任何船舶上的所有海员。
1.2 本协议被认为联合和包含了任何海员雇佣的条款和条件。
2.5 船旗国所需要的相关文件所产生的费用需由雇主支付。
§3 非海员工作
3.1 无论是船上的船员还是其他在船人员,也不论他们长期还是临时被公司雇用,他们 在未经 ITF 码头工人协会或相关的 ITF 工会同意之前,都应开展货物装卸和其他传统或历史 上码头工人所做的工作;假如海员个人自愿开展工作,他们应得到充分的报酬。此条款中的 “货物装卸”,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装货,卸货,堆存,灌注,调平,归类,分选,堆垛, 拆垛,以及组成和分解装运单位,还有与货物和商品相关的服务,如理货,称重,测量,体 积计算,检查,接收,监护,配送,采样和密封,绑扎及解捆。
9.3 任何未被本海员支取的工资,将作为他们的账目累积,并可作为预借现金每月两次 被支取。。
9.4 为了计算工资,一个自然月应视为 30 天。 9.5 甲板部或轮机部聘用的船员,年龄为 21 岁及以上,且不是一名实习生,其应被支付 不少于一名与初级水手相当的费率。
§10 家汇款
10.1
适用本协议的每一名海员,应被按月支付家汇款,根据海事劳工公约第 2.2 款第 五段的要求,在预留条款九指定的扣款后,要能够高于基本工资的 80%。
3.3 对于这样的工作,在正常工作周的船员进行补偿,依据第 5 条的规定,应参照附件 2 所列的加班费率,除了基本工资,再以每个小时或部分小时支付报酬。任何这样的 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的工作,应按双倍加班费补偿。
§4 聘期
4.1 海员应为 9(九)个月的聘期,该期间可依据操作之便,延长或减少 1 个月。依据 本协议的条款,聘期届满后,聘用将在船舶最先到达港口自动终止,除非本公司采用 终身雇佣制。
§17 海员财产
17.1 任何海员在船工作期间,因沉船、搁浅或弃船,或因失火、进水或碰撞,遭受的全 部的或部分的个人财产的损坏或损坏,但不包括海员自身失误或通过盗窃或挪用造成的任何 损失或损坏,他们都应有权获得公司补偿,直至附则 4 中规定的最大额。
§2 预就业
2.1 每个海员,应为公司承担胜任的服务,并应当承诺,他们拥有并将行使与其证书相称 的技能。他们申报掌握的技能,应经公司核实。
2.2 本公司将有权要求任何海员应有一个令人满意的就业前体检,费用由公司负责,医 生由公司指定,海员可以被要求如实回答对于他们健康状态的任何问卷。否则,可 能会影响海员根据第 21、22、23、24 和 25 条获得补偿的权利。海员将有权收到一 份就这样的检查而签发的医学证明复印件。本条规定应同样适用于曾受雇于该船东, 由于因第 18.1(b)条款所列身体疾病等原因而下船且愿在病愈后重新受雇于该船 东的海员。任何此情况下病愈后的船员应与其他候选雇员一视同仁并同样需进行体 检。
§15 临时配员
15.1 补贴低于额定配员的情况下,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短缺的基本工资项目,应被支付 给相关部门受影响的船员。在船舶离开下一个挂靠港之前,应尽力处理好工资短缺的问题。 本规定不影响按照条款 6 支付任何加班费。
§16 在军事行动区域、高风险地区的服务
16.1 16.2
军事行动地区或高风险地区将由 ITF 指定。ITF 指定区域的名单,可在 ITF 的网 站被查到,且被实时修正。一份被更新过的军事行动地区清单,将在船保存,并被 船员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