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0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10篇】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精选篇1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
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19.07.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发布日期】2009-04-01【生效日期】2009-05-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九年四月一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一、引言本预案是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目的是为了确保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有效减少事故损失,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本预案涵盖了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救援流程、装备物资调配、人员安排等各方面内容,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组织指挥1.组织指挥机构的确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成立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救援队伍组成的应急领导小组,并明确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和权限。
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总指挥,行政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生产部门等各部门负责人任副总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人任指挥员。
2.指挥系统的建立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迅速做出准确的决策,并及时下达指令。
同时,应建立起指挥系统,包括紧急联络电话、指挥中心和指挥调度系统等,以方便指挥人员实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并及时协调各救援力量的行动。
三、救援流程1.事故发现与报警任何人员在发现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向领导汇报。
领导及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并按照事故紧急程度,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2.应急响应与救援力量调配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迅速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现场情况,调配合适的救援力量。
救援力量包括专业救援队伍、医疗队伍、消防队伍等,他们将按照预先制定的救援流程与应急领导小组密切合作,全力展开救援行动。
3.事故现场控制与隔离救援力量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进行现场控制与隔离工作,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同时,对事故区域进行隔离,防止事故扩散蔓延,保护其他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4.人员救援与伤员处理救援力量迅速展开人员救援工作,对被困人员进行搜救并将其安全撤离。
同时,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和转运,确保其得到及时救治。
5.事故原因分析与调查在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家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认真分析与调查,以便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为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发生的事故。
这些事故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物质损失,甚至环境污染。
因此,建立一套应急救援预案,有助于在事故发生时迅速采取行动,减少损失。
首先,应急救援预案需要明确事故责任人和联系方式。
在事故发生时,责任人需要迅速启动预案,并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前往事故现场。
其次,需要明确应急救援流程和步骤。
例如,事故发生时,人员应立即撤离事故现场,并迅速将情况报告给相关部门。
接着,应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例如,应急救援预案中需要明确谁负责调度救援人员,谁负责与医院联系安排伤员救治等。
另外,应急救援预案中还需包括事故后的处理和预防措施。
例如,事故发生后,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清理和热救救援。
同时,需要根据事故原因,总结事故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之,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助于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地进行紧急救援工作,减少损失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
同时,也有利于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和预防措施的完善,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0篇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精选10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篇1】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保证全县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县度汛。
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旦发生重大事故,需启动《预案》时能够做到通讯联络及时畅通,指挥调动灵活,运转高效,救援有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县水务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各二级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对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科学预防,注重实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备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危险性评估、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在县水务局统一领导下,局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协调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成立县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水务局局长吴济忠同志担任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对水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小组成员包括各二级单位和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调查了解险情的相关情况及险情上报,组织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
三、日常管理机构水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监督股负责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组织协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有关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部门制定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生产应急响应预案

生产应急响应预案一、前言。
生产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情况,如设备故障、人员伤亡、环境污染等,这些情况可能会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为了有效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我们制定了生产应急响应预案,以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二、应急响应组织。
1. 应急指挥部,由公司领导组成,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2. 应急救援组,由专业救援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理。
3. 应急通讯组,负责与外界的沟通和信息发布。
4. 应急保障组,负责提供后勤保障和资源调配。
三、应急响应流程。
1. 接到报警,一旦发生突发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预案,通知应急指挥部和相关救援人员。
2. 现场处置,应急救援组迅速赶往现场,进行现场救援和应急处理,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扩散的阻止。
3. 信息发布,应急通讯组负责向外界发布事故情况和应对措施,确保信息透明和公众安全。
4. 后勤保障,应急保障组负责提供后勤保障和资源调配,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应急响应措施。
1. 人员安全,确保人员的安全是第一要务,必要时立即疏散人员并进行伤员救治。
2. 设备保护,及时停止受影响的设备,避免事故扩大。
3. 环境保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对环境造成污染,减少环境损害。
4. 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预案的实战能力,确保在实际情况下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六、总结。
生产应急响应预案是保障生产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保障,我们将严格执行预案,不断完善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本一、引言本预案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紧急救援,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旨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化学泄漏、事故伤人等。
三、预案目标1. 确保人员安全:及时疏散人员,妥善处理伤员,保证人员生命安全。
2. 控制事故发展:控制事故扩散范围,减少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3. 保护财产安全:尽力保护设备、物资和财产资源的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四、紧急救援组织与分工1. 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安全主管、监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协调和指挥救援工作,决策重大事项。
2. 事故报警人负责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事故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 救援小组由企业安全人员、消防人员、医务人员等组成,负责现场紧急救援工作。
4. 疏散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并指引疏散路线,确保人员安全。
5. 通信组负责与现场救援组进行通信联络,保持信息畅通。
五、应急救援措施1. 现场紧急救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救援小组应迅速赶到现场,切断事故源头,控制火势、爆炸等危险因素,确保现场安全。
同时,要进行伤员救护和疏散人员等应急措施。
2. 人员疏散救援小组应指引人员按疏散路线有序撤离现场,避免发生拥挤和踩踏事故。
疏散组要安排人员在适当位置设立安全警戒线,保障疏散通道畅通。
3. 通信联络通信组要及时与现场救援组进行通信联络,了解事故情况和救援进展,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确保信息畅通,避免信息滞后。
4. 现场保护救援小组要根据需要设置临时隔离区,保护事故现场,避免事故后继续扩大。
同时,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5. 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要及时调配必要的救援物资和装备,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应急演练与培训为了提高救援人员的素质和应急反应能力,企业需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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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对高新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相关工作进行综合组织和协调,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处置、事后有总结,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部门对事故灾难应急管理能力,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5、《省安全生产条例》6、《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9、《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10、《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1、《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统计工作规范》12、《市人民政府相关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日常监管范围内下列事故的应对工作:(1)特别重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条块结合。
在管委会安全分管领导统一指挥下,组织做好日常监管领域应急救援有关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不同,启动各专项应急预案。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体系与职责2.1领导机构总指挥:金涛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常务副总指挥:凌沧桑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第一副总指挥:胡广汉管委会副主任副总指挥:韩建予管委会总工程师汤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调研员方琍纪工委书记汪顺泉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新潭镇党委书记程涛管委会副主任詹有成市总工会副主席、党工委委员张小明管委会副调研员程金贵经开区公安分局局长成员:康平新潭镇人民政府镇长何晓强办公室主任朱伊芸发展改革局局长吴红娣住建局局长曹晓维经贸科技局局长程苗社会事务局副局长刘曦财政局局长刘志刚党群部部长方庐峰人武部部长杨建立安监环保局局长叶立武文旅办主任、徽文化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学军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局长陈东来公安分局副局长汪茂安交警直属三大队大队长胡卫进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刘岗城管执法局负责人沈云霞运管办主任秦自杰消防办负责人(指挥部领导及成员根据市委、市政府任命和部门人员调整自动变更。
)2.2工作职责(1)对高新区日常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高新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治。
(2)指导、督促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评估分级、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工作。
(3)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事前预防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种类具体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展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处置等工作。
(5)其他有关工作。
2.3办事机构及职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何晓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建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其职责如下:(1)日常应急值守、事故统计分析。
(2)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3)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规定进行事故信息报送。
(4)按照领导的指示,协调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对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调度。
(5)其他有关工作。
2.4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职责2.4.1现场指挥组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所在地新潭镇人民政府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
具体职责是:(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负责技术鉴定和技术咨询。
(3)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
(4)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5)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
(6)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
(7)向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8)组织救援队伍撤离。
(9)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
(10)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11)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2.4.2抢险救援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由新潭镇政府、公安分局、消防办、城管执法局、人武部、住建局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具体职责是:(1)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
(2)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3)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2.4.3通信信息工作组通信信息工作组由办公室、安监环保局、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1)保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
(2)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组通报情况。
(4)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
(5)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
2.4.4医疗卫生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由社会事务局、安监环保局和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1)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
(2)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
(3)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4)监测大气、水资源等环境污染情况。
(5)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2.4.5治安交通工作组治安交通工作组由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和相关部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参加。
具体职责是:(1)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3)负责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卫。
(4)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
(5)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
2.4.6资金物资保障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由财政局、办公室、新潭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1)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
(2)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
(3)接受社会捐助。
2.4.7新闻宣传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由党群部、办公室召集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1)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
(2)负责拟定新闻报道内容。
(3)负责组织新闻报道工作。
(4)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
2.4.8善后处理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由社会事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1)指导事故受伤人员或死亡人员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
(2)指导事故造成伤亡、财产损失等后续赔付工作。
(3)负责接待上访人员。
(4)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2.5有关部门工作职责(1)新潭镇: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抗洪抢险和辖区内湖泊、水库水利工程建设、渔业水上事故、农机事故及镇域内企业等行业领域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综合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2)公安分局、交警三大队、消防办:负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等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负责其他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3)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饰装修,基础设施工程,市政公共场所等各类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和抢险救援设备的调运。
(4)安监环保局: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开展事故灾难环境污染的监测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联系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现场指导开展救援工作。
(5)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组织协调。
(6)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7)发改局:负责商贸服务行业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8)经贸科技局:负责工贸行业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9)文旅办: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徽文化产业园、非遗小镇、未来科技城等区域内企业单位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10)综管办:负责高铁站前片区事故灾难救援的组织协调。
(11)运管办:负责长途汽车站、高铁站前营运车辆交通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协助综管办联系黄山旅游客运中心做好应急输送车辆保障。
(12)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退役军人等应急队伍参与重大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
(13)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中通信保障、救援物资采购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灾难新闻报道工作。
(14)社会事务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伤保险伤亡人员的医疗赔偿、工伤康复、伤残等级鉴定工作及灾后善后工作,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上访接待处置工作。
(15)财政局:负责同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物资准备、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的保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高新区管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2.6专家组及职责根据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不同领域,成立相应的专家组。
专家组职责如下:(1)根据各行业(领域)的特点,分析、评估、预测事故发生的风险、概率,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
(2)事故发生后,会同有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协助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3)根据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会同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指挥机构提出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救援措施,并对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提出救援意见或建议。
(4)抢险救援结束后,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灾后重建、恢复生产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对事故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6)提出其他有关抢险救援技术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预防、监测与预警机制3.1预防、监测、预警措施加强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各类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对气象、地质等部门或者各级政府发布的预警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