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历史变迁及启示
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历程与成果

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历程与成果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问题也逐渐成为了民生问题中备受关注的焦点。
尤其是在近年来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中,我国取得了不少的成果。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历程与成果。
二、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历程1.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初步建立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初期时期,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单一,只有少数的单位才能享受到国家给予的保障。
60年代后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下,我国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开始初步建立,主要由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构成。
2.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入建设2000年后,我国开始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在经济建设的同时,也开始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建设。
2003年,我国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随后多项社会保障政策相继出台,覆盖面也逐渐拓展至农村、城市和企业困难员工等群体。
3.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深入建设相伴随的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也不断推进改革。
2016年,我国全面启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实现了企业与个人缴费比例的调整,并且完善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障政策。
三、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成果1.保障水平的提升自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开始以来,保障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
根据数据统计,2017年,我国各类社会保险覆盖总人数已达到9.28亿人,参加缴费的农民工占比也达到了40%以上。
2. 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我国在社会保障改革过程中,也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果。
除了建立普惠性医保和家庭医生制度等举措外,政府还积极推进了优质教育的普及,提高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3. 公共服务管理的创新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深化与改革,我国从管理方式上也进行了大量的创新。
包括推进金融举措、加强公共服务机构的建立、完善社保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
同时,也有效地降低了运转的成本,提升了资金使用的效率。
四、结语总的来说,通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我国在民生问题这个重点领域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时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薄弱。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得到完善和发展。
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了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职工和农民提供了基本的退休保障。
同年,我国还开始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为人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1986年,我国开始实行失业保险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再就业服务。
1991年,我国又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为工伤职工提供医疗保障和工伤赔偿。
1999年,我国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经济困难的社会群体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002年,我国又建立了社会救助制度,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临时救助。
近年来,我国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2011年,我国开始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2014年,我国推出了全民参保登记制度,实现了全民社会保障参保覆盖。
总体来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从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到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变。
同时,我国还不断完善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普惠性。
社会保险发展历程

社会保险发展历程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社会安全制度,其发展历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经历了从无到有、实施初期探索和不断完善三个阶段。
社会保险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但其真正的发展开始于现代。
20世纪初,工业革命的兴起导致工人阶级的增长,而工人的生活状况却一直很艰难。
为了改善工人的生活状况,一些早期的社会保险制度在欧洲国家出现,如德国的工人意外损失保险(1884年)、瑞典的养老保险(1891年)等。
这些早期制度的实施为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世纪50年代,我国建立了最早的社会保险制度。
当时,中国面临着工业化的任务,大量工人涌入城市,但工人的生活状况却很困难。
为了解决工人的社会保障问题,中国政府先后建立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三大支柱制度。
这些制度的建立为工人提供了比较基本的福利保障,但由于当时国家经济相对落后,保险制度的发展还相对薄弱。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迎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1986年,国家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村居民也能够享受到养老保险。
1993年,国家实施了医疗保险全覆盖的政策,使全国范围内的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待遇。
此外,国家还建立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新的保险制度,为全国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多元化的社会保障。
近年来,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2009年,国家颁布了《社会保险法》,将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保障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险的法制化水平。
此外,国家还进行了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扩大,增加了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广泛和优质的社会保障。
总之,社会保险的发展历程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经历了从无到有、实施初期探索和不断完善三个阶段。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相信社会保险制度在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社会保障。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1950年代至1970年代初: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长期战
争和国内经济困难,社会保障制度处于萌芽阶段。
政府主要通过发放低保金、提供免费医疗等方式解决一部分社会保障问题。
2. 1978年至1993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实行了市场经济改革,社会保障制度也开始进行调整。
1986年实施的《职工工
伤保险条例》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步,其后陆续推出了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制度。
3. 1994年至2002年:1994年,中国全面推行了“五险一金”制度,即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这一阶段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为全社会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4. 2003年至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拓展。
2003
年开始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扩大了保障范围。
此后,还相继提出了全民医疗保障、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并逐步加大了保障水平。
总体来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由起步到完善的过程,不断拓展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并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进行调整和改革。
未来,中国社会保障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全体人民的保障需求。
社会保险发展历程

社会保险发展历程社会保险是指政府、企业和个人通过缴纳保险费用,为社会提供一定的风险保障和福利保障的制度。
社会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进步和人民福祉改善的重要标志。
以下是社会保险发展的历程:一、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展土地改革和工商业改造。
此时期,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
1951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统一保险办法》。
这是中国工业社会保险制度的开端,标志着社会保险制度开始逐步建立。
1952年,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工人、农民、公务员和干部的社会保险政策。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些政策的实施并不十分完善。
二、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保险制度面临了严重的破坏和瓦解。
社会保险的缺失使得工人、职员、公务员等无法在出现纠纷时得到保障。
此期间,社会保险制度未能得到有效的发展。
三、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开放和发展经济,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保障,建立了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改革开放初期,1986年,国务院发文,要求全国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988年,中央政府发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明确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细则。
此后,各种保险制度相继推出,例如退休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系统。
2011年,国务院发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管理规定》,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并明确规定单位、个人和政府三方面的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责任。
四、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目前,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此外,国家还设立了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农村五保制度等福利制度,旨在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发展健康。
总之,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在未来,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将继续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更好地实现社会保障和捍卫人们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启示总结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启示总结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成为不可忽视的话题。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公民的社会经济权益所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涉及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
为此,各国不断探索和改革社会保险制度,旨在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要。
本文将总结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启示。
一、经验总结1. 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改革方案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必须立足于实际,深入了解民众的需求和现实问题。
国家机构和专家学者需广泛调研,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科学制定改革方案。
只有真正了解民众的需要,才能制定出更加符合实际情况的政策。
2. 强化政策协调,形成整体效应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不是孤立的,各项政策需要紧密协调,形成整体效应。
例如,医疗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很强,政策设计时应协调考虑。
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确保改革各项政策相互配合,发挥综合效益。
3. 注重风险管理,控制保险风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需要注重风险管理,合理控制保险风险,以确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在制定保险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人口老龄化、医疗费用上升等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管理,保障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和长期稳定。
二、启示总结1. 推进制度创新,适应社会发展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制度创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例如,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可以探索建立在线服务平台,提高办理效率和便利性。
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实现个人权益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2. 加强公平公正,保障民众权益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实现公平公正。
在改革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民众的合法权益。
政策设计要公平合理,不偏袒任何一方,避免利益偏差和不公现象的发生。
同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公正运行。
3. 增强参与意识,形成共建共享局面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增强参与意识,形成共建共享的局面。
政府应当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民众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积极参与保险制度的建设和管理。
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

我国社会保障发展历程
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那时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以国家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和其他福利为主。
这个时期,社会保障覆盖面较窄,人口覆盖率较低。
进入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
特别是在1990年代,社会保障开始由国家福利向社会保险转变。
1997年,中国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个人
和单位的缴费相结合,形成了“养老金累进制”。
此外,还建立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2009年,中国政府提出了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
保险制度的目标,以扩大社保覆盖面。
为此,国家大力推行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对城市居民养老保险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个人账户制度。
2013年,中国实施了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城市居民医保与农村居民合并,并逐步实现基本医保覆盖全民。
同年,中国还开始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一制度,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当前,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已逐步形成了全员参保、多层次、全方位的新格局,涵盖了退休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多个方面,为中国广大人民提供了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知识讲解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与发展轨迹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从建国开始就非常关注社会保障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54年)第9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群众卫生事业,并且逐步扩大这些设施,以保证劳动者享受这种权利。
”但是,正如《世界人权宣言》所指出的那样,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受到国家的组织和资源情况制约的。
新中国成立后50年来,实现宪法规定的社会保障权利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到1969年。
新中国成立后,实行社会保障制度成了当时的基本国策。
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施行《救济失业工人暂行办法》,对减轻工人生活困难,保护劳动力,帮助失业者就业、转业,特别是对恢复各国营、私营企业的生产,扩大经营范围以及创办新企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施行。
由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是在国家财政经济还没有全面恢复的困难情况下制定的,某些保险待遇较低,在实施范围上也只能采取重点试行的办法。
随着国家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全面展开,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又提高了若干劳动保险的标准,到1956年已扩大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社、金融、民航、石油、地质、水产等部门,部分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经济条件差的集体企业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1957年国家对原有的保障制度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放宽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并实行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统一的退休制度,从而解决了企业和机关职工退休办法不统一的矛盾。
这段时期的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由人事部门管理,企业由劳动部门和工会共同管理。
这个阶段还修改、补充了干部和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加强了对女工的保护,在医疗保险中增加了对职业病的保障,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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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历史变迁及启示【摘要】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历经计划经济下的“工会和企业自管”、“多部门管理”和“归口管理”三个阶段的改革和发展,最终形成了多级的经办机构框架体系。
但是,我国社保经办和服务派送体系还较落后,凸显地方经办服务能力的脆弱。
因此,本文建议统一社保经办机构设置,实行行业垂直管理;健全经办机构经费预算制度,支持从社保基金中划拨经办管理费用;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数据库和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整合社保经办资源,建立“大社保”的经办服务体系。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变迁改革一、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的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我国板块化的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部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服务机构。
自1951年以来,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计划经济下的工会和企业自管阶段(1951年—20世纪80年代初)在1951至1968年期间,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级工会是全国企业社会保险业务的主要管理机构。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了全国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等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劳动保险条例》),《条例》规定相关部门社会保险待遇统一由原劳动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管理,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雏形的出现。
在1966至1976年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1962年2月,财政部颁布《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该草案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办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退休职工等劳动保险开支都在营业外开支。
至此,我国的社会保险统筹工作停止,社会保险变成了“企业保险”。
1969年,民政部被撤销,原来由民政部负责的社会福利事业也分割或移交到各部门分别管理。
1978-1980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原国家劳动总局、原国家人事局相继成立,结束了全国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保险事务无主管部门的局面。
2、多部门管理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8年)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保险工作由原劳动部、民政部、人事部、卫生部和国务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五部委分别承担对应保险的监管职能,但社会保险的主要服务管理工作仍由企业负责。
1980—1991年,现代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尚处于建立之中,社会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仍主要由企业承担。
从1984年开始,一些地方开始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的改革,至此我国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逐步成立。
1986年起,各省市人民政府遵循中发[1986]9号文和国发[1986]77号文通知的精神,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加强劳动人事部门的组织建设,并相继建立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专门机构,一般称为“XX省(市)社会劳动保险公司”,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初步建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1993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并将社会保险的行政管理与基金经营分开。
1994年,原劳动部成立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地经办管理工作。
此时,许多管理服务工作仍由企业来承担。
3、归口管理阶段(1998至今)1998年至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完全依托企业、事业单位管理向经办机构社会化管理转变,由单纯管理开始向管理与服务并重方向转变。
1998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结束了社会保险“五龙治水”的多头管理局面。
同年,国发[1998]28号提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从此经办机构开始独立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经办管理等工作。
2000年,中央级社保经办机构即原劳动和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正式成立。
这标志着我国中央、省、市、县四级社保经办机构的整体架构基本形成。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范围也逐步向农村、非正规就业人群和城镇居民延伸。
另外,经办机构由全权管理服务开始向建立基层社会保障平台,委托包括银行、邮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社会服务组织共同开展管理转变。
二、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1、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已初步建成经过多年的改革建设,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业已初步形成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主干、以社会服务机构为依托、以市场服务机构为辅助、以社区服务为基层平台、以网络通讯服务为基础平台、以信息化手段为基本技术支撑的服务网络。
从机构设置来看,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量逐年增加,尤其社会保险经办业务逐级下沉后,县(区)级经办服务机构数量增加更为明显,一般平均每个行政区划设立2.6个经办机构。
截止2012年底,全国社保经办机构共有8411个,比2000年增加了3627个,年平均增长4.81%。
其中省级63个,地(市)级1040个,县(区)级7308个。
从人员编配情况来看,经办人数实有数和编制数绝对额均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截止2012年底,全国经办机构编制总人数15.67万人,实有人数17.22万人,实有人数比2000年增长了129.7%,年均增长7.18%。
其中,省级0.44万人,地(市)级4.34万人,县(区)级12.44万人,分别占实有总人数的2.6%、25.2 %、72.2%。
2、社保经办机构服务规模不断扩大,保障能力稳步提升(1)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各险种参保人数纪录不断刷新1993年以来,全国五险参保人数纪录不断刷新。
截止2012年底,全年五险合计参保人数已达13.37亿人次,加上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社保经办机构实际管理服务对象已超过17.97亿人次。
此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也获得了快速发展,并逐步向农村延伸。
至2012末,“新农合”参保人数已超过8.3亿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数达到4.84亿。
(2)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规模也迅速扩大,截止2012年底,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28909亿元,五项保险基金总支出达22182亿元,其中,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0001亿元。
在基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基金的征管方式不断完善,各经办机构更加注重加强基金管理,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3)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结算服务能力不断增强2004年全国首次实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
到2012年底,全国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为7466万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城乡居民达13075万人,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14.7万人次。
1993—2012年,累计支付医疗保险待遇11283亿元,失业保险待遇2370亿元。
3、经办机构经费投入和支出规模不断增加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部门预算》,2012年全国经办机构预算总支出为132.37亿元,实际总支出148.11亿元。
其中,商品和服务49.85 亿元,人员经费80.36 亿元。
按实有人员人均经费支配额来看,2012年经办人员年人均支出8.60万元,人均服务经费为8.88元。
可见,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利用率较高。
4、经办机构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目前,我国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公共服务手段逐步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型,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自2002年”金保工程”建设以来,全国已有31个省份实现了部、省、市三级网络贯通,截至2013年9月末全国街道乡镇平均联网率达92%。
到2013年8月,全国已有314个地级以上城市开通了12333专用公益服务电话号码,其中261个地级以上城市依托电话咨询服务系统提供服务,12333全年话务量将近6100万次。
5、经办机构管理体制逐步捋顺,管理手段更加有效近年来,我国社保经办机构资源整合和配置优化的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2012年底,全国有广东、天津等12个省市建立了“五险合一”管理体制。
经办服务网络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江苏、山西等8个省市还陆续设立了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同期,全国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5328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8.3%。
到2012年末全国已有266个县,1300个乡镇(街道)完成基层社保服务设施建设,办公效率和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三、未来社保经办机构服务体系改革方向思考从全国层面看,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快速发展的社会保险制度相比,整个经办管理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管理体制不顺、经办人员人均负荷比趋高、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这些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社保事业和经办体系运行的瓶颈,加快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的改革已势在必行的。
1、理顺机制,实行管办分离的行政管理体制据上文所述,我国各级经办机构数量颇多,机构设置分散,“五险统管”的经办管理体系尚未建立。
为此,本文认为应该先明确缴费型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理顺经办机构的体制和机制,规范业务流程,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
另外,建议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从人社部独立出来,升格为“全国社会保险管理总局”,各省市、自治区则按级设立社会保险管理分局,这有利于实现国家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分离。
2、健全经办机构经费预算制度,从社保基金中划拨经办管理费用充足的机构运行经费,是社保经办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
根据房连泉博士测算,2012年全国社保经办人员人均经费支出8.6元,服务参保群体人均支出为8.9元。
为此,建议进一步健全经办机构经费预算制度,并依照经办人员负荷比和基金管理规模从社保基金收入中列支机构运行经费,进而促进社保经办服务质量的提升。
3、社保经办机构的人员编制与经办服务对象挂钩在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内,一面是经办机构人员编制短缺,机构运行经费紧张;一面是社会保险覆盖人群大幅增长,社保基金年度累计额与日俱增。
结果导致经办人员不堪重负,服务质量难以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成本飙升,保值增值问题愈发棘手。
为此,本文建议我国社保经办机构人员编制要与经办人员负荷比、社保基金管理规模挂钩,建立其与经办服务对象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社保经办机构的持续运营。
4、建立自上而下的信息化建设推进体制由上文所述,我国“金保工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的发展目标,社会保险和经办服务的便捷性、准确性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本文建议社保经办机构建立自上而下的信息化建设推进体制,建立全国性的中央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
各省、市、自治区社保经办机构,首先要完备服务对象数据信息采集、跟踪管理系统,其次要做好与中央数据库的对接工作,这将有效地提高我国社保经办机构的信息化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