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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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04•【字号】鄂政办发〔2016〕90号•【施行日期】2016.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6〕9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石化产业是我省重要的工业支柱产业。

“十二五”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省”“两计划一工程”战略部署,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转型,实现了规模翻番、结构优化、质效提升、位次前移。

同时,我省石化产业存在产能结构性过剩、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行业整体效益不佳、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压力大等问题,加快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迫在眉睫。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石化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全省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领域,着力去产能、补短板、调布局、降消耗、减排放、保安全,加快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先进化工新材料和高端化学品产业;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加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两化”融合,推动全省石化产业调整改造、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绿色可持续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乙烯产品产业链不断延伸,有机原料、先进化工新材料和高端化学品产业快速发展。

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安全隐患大、环境污染严重、资源能源消耗高的石化产品生产线加快淘汰,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或转产关闭,新建石化项目100%进入化工园区和石化产业园区,园区建设更加规范,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建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和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的意见-鄂发[2009]17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的意见-鄂发[2009]17号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的意见(2009年7月17日鄂发〔2009〕17号)当前,我省经济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要素支撑条件和环境承载力约束的压力越来越大,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向实体经济蔓延,对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

全省要牢牢把握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和建设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高,产业组织结构显著改善,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实现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健全制度保障(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

把市场调节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依靠市场约束及调节功能,又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二)进一步下放省级项目审批权限。

减少和规范项目审批,继续发挥“绿色通道”、“路条制”等制度作用,拓宽企业投资渠道,规范各级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在经济资源配置上的行为。

加强下放项目跟踪服务,对项目核准、备案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完善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把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将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分解落实到省直有关部门,由省政府与各地签订目标责任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1.30•【字号】鄂政发[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2〕1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湖北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十二五”规划为加快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工业整体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工业发展回顾和“十二五”形势分析(一)“十一五”工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一五”时期,既是我省工业努力探索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时期,也是工业发展经历重大考验的关键时期。

我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特别是近三年,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持续冲击,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1.产业规模总量明显扩大。

2010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6136.5亿元,实现利润1668.6亿元,上缴税金1281.5亿元,分别是2005年的3.06倍、4.49倍、3.6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5年的31%提高到38.8%。

“十一五”期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0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7.9个百分点;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由2005年的166.1点提高到264.9点,工业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强力推进“千亿元产业计划”,优势支柱产业不断壮大,电子信息、钢铁、汽车、石化、装备制造、食品、纺织和建材等八个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相继突破千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由2005年的65.4%上升到77%。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化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化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化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1•【字号】鄂政办发[2011]112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化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鄂政办发〔2011〕11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加快全省化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全省化肥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快化肥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全省化肥产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化肥产量居全国第二位,产能达1000万吨/年(折纯),是全国最大的磷肥生产基地,形成了以磷铵、尿素、氮磷钾复合肥为主体,品种比较齐全的化肥产业体系。

但是,我省化肥产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产品结构不优,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严重,落后产能比重大;产业布局分散,集中度不高,骨干企业实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弱,技术进步亟需加强;资源能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增大,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等。

不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全省化肥产业势必会出现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载,市场难以拓展,发展难以持续的局面。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积极推进全省化肥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二)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科学规划布局化肥产业,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兼并重组,培育产业龙头,提高集中度;加强技术进步,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做强做优磷肥产业,改造提升氮肥产业,培育发展钾肥产业,全面提升全省化肥产业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全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全省沿江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地使用税 的 政策 。 实 施政策 性搬迁 改造 企业 在 搬 迁改造期 间 发 生 的 搬迁 收 入和搬 迁支 出 , 可暂 不
计人当期 应纳 税所得额 , 在 完成 搬迁 的 年 度对搬 迁收人和支 出 进 行汇 总 清算 , 具体办法 按 《 企业
政策性搬 迁所得税 管 理办 法 》 执行 。
沿江化工 企业关改搬转 标志性 战役 和危 险 化学 品
生产企业 搬迁 改造 攻坚 战 , 加快 推进 全 省 沿江 化
工产业转 型升级和髙 质量发展 ,
提出 如下 意见 :


稳 步推进沿江化 工企业关 改搬转



细 化 实 化 沿 江化 工 企业 关 改搬转 实 施方
关 作 方案 鄂 政 相 工
的 通知 》 (
发 号 〔 2 01 8〕 24
) 、
《 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 发湖北 省危险化学 品 生
产企业搬迁 改 造 实施 方案 的 通 知 》 (鄂 政 办 发
〔2 01 7 〕
号 1 02

精神 ,
全 力 打好湖北 长 江 大保护
省前文件
二 、
加大 财税政 策支持力 度
(三) 完 善省 级财政 支持 政策 。 省 级财政每年 麟安排 2 版沿 江肛企蚊改搬转 专项 资金 ,
制定专项 资金 使用 管理实施细 则 , 采 用 以 奖代 补 方式拨付各有 关市 州 政 府 统筹 使用 , 集 中 用 于支
案 。 明 确全省 沿 江化 工 产 业 关改 搬转 的 时间 表、
路线 图 。 坚持按 照产 品 髙 端化 、 生 产 集 约化 、 产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8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84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8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建材工业是我省优势传统产业。

“十二五”期间,全省建材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强省、“两计划一工程”等战略部署,扎实推进优势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实现了规模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受经济增速回落、市场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建材工业增速放缓、效益下降、分化加剧,一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需求为牵引,以促进建材工业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目的,围绕推进全省建材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策引导、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推进兼并重组,压减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节能减排,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和绿色建材等新兴产业,实现全省建材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全面提升。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通过压减过剩产能和全面淘汰落后产能,使全省水泥和平板玻璃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水泥产能控制在12亿吨以内,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6000万吨以内,平板玻璃产能控制在8500万重量箱以内。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5〕3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5〕3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5〕3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充分发挥开发区改革试验田、开放排头兵和发展主力军的作用,现结合实际,就促进全省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努力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

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高端制造、食品、冶金、石化等重点支柱产业调整升级,着力培育智能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通讯导航、航天航空、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到“十三五”末,使开发区成为引领全省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先导区;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优化升级基地和新兴产业的聚集区;环境友好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区域的试验区。

二、强化规划引领。

坚持以产业规划引领开发区发展。

编制产业发展规划要立足当前实际,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乡)总体规划以及其他重大战略规划相衔接,遵循产城一体发展方向,充分考虑要素保障,科学确定园区主导产业。

以规划引领大企业、大项目向开发区集中,优化开发区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提升开发区内产业关联度。

各地在规划的制定过程中,要开展规划环评工作,严格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的项目。

经过审批的规划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规划执行力,维护规划严肃性。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实施方案一、背景引言有色金属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推动经济增长、促进产业升级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有色金属工业面临着产能过剩、环境污染、资源短缺和技术创新等问题,亟需通过调结构、转型升级来提高效益、增加竞争力。

二、问题分析1.产能过剩:由于过去几年内有色金属工业的快速发展,加之国内外市场需求不足,导致一些有色金属产品产能过剩,降低了行业整体效益。

2.环境污染:由于有色金属工业的生产过程中普遍存在能耗高、污染排放大等问题,导致环境污染,影响着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形象。

3.资源短缺:有色金属工业对于矿石等资源依赖较高,由于资源的有限性,矿石供给不足成为制约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瓶颈。

4.技术创新:尽管有色金属工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但相对于国际先进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制约了行业的竞争力。

三、解决方案1.优化市场结构(a)引导企业加强市场预测和细分市场需求分析,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b)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并加强宣传推广,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2.推动绿色发展(a)制定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和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引导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环境污染。

(b)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促进企业改善环境保护意识和治理水平。

3.加强资源保障(a)鼓励企业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矿石消耗。

(b)积极推进资源开发和合理开采,加强资源勘探和储量管理,确保资源供给的稳定。

4.加快技术创新(a)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养人才,加强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

(b)加强科技平台建设,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五、实施计划1.第一年: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市场监测和需求分析机制,提出产品结构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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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
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行业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鄂政办发[2016]91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11.04
【实施日期】2016.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16〕9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有色金属工业是重要的基础性原材料产业。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和“两计划一工程”战略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有色金属工业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调整改造,淘汰落后产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结构进一步优化,龙头企业实力明显增强。

同时,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影响,有色金属市场需求低迷,大宗产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效益大幅下滑,加快推进全省有色金属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迫在眉睫。

为确保全省有色金属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
4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需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化解结构性过剩产能,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扩大应用消费市场,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创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有色金属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比较合理的产业布局,低效产能逐步退出市场,行业规模和品种质量满足全省经济发展需求。

高端精深加工、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基础共性技术和产业化技术实现突破。

航空、汽车、建筑、电子、包装等领域有色金属材料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

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防控,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家限值。

重点企业生产过程智能优化,两化融合水平不断提高。

国际产能合作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严禁新增产能。

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政策规定,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电解铝项目,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确有必要建设的电解铝技术改造项目,必须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

对违规新增产能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等,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二)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产业政策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
版)》要求,立即淘汰所有有色金属产品落后产能,对工艺装备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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