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例(5篇)

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范例第一条:伤亡事故报告程序及登记手续1.凡发生未遂事故由各施工班组进行登记,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2.凡发生轻伤事故,于事故发生后口头报告分公司安全部门,月底填“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公司安全站。
3.凡发生严重未遂事故,应立即口头报告公司安全站和分公司安全部门,由公司安全站组织调查分析,找出原因,采取防范措施,杜绝重复发生。
4.凡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站,其中死亡事故再立即报送主管机关及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
5.凡属于“扭伤”事故类别的负伤者,必须持有医疗部门诊察后出具的可靠的诊断证明,并经班组长、工地、安全站确认后,所在部门方可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
6.属于轻伤事故的伤者本人,必须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报告班组长,过期不报者,不予补报登记手续。
第二条:重大事故的现场处理1.发生重伤、群伤、死亡事故,就近工作人员应积极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
2.事故现场未经安全专业部门勘察前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物证的位置,就近施工人员有责任提供有关事故的旁证资料。
3.安全专业部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进行临时性处理,详细勘察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和责任者的口述材料,索取必要的旁证材料,事故现场的临时性处理完毕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机关、当地劳动部门、工会、检察院报告,并及时填写“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三条:事故责任的一般区分事故责任分直接、主要、间接、一定责任四种。
确定责任时必须作到事实求是。
根据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的规定,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分析报告后确定。
事故责任一般区分如下:1.受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本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的职工,因本人违反安全施工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事故、因职工本人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的事故,由其本人负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1、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
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交通局及公安局报告。
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
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
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统计与事故分析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5篇)

职工伤亡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或其它快速方法立即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管理部、经理。
第二条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一)轻伤事故。
由班长负责____,查清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呈报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管理部。
(二)重伤事故。
由公司负责____、分析,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
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七日内报到有关部门。
(三)死亡事故。
公司会同市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
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的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记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详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依照程序批准后方可清理现场。
第五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的有关领导和责任者不查处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一)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二)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三)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六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经济处罚。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查看,开除。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模版(五篇)

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体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行为,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伤亡事故,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制定本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三条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第一时间向所在部门报告,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四条职工在报告事故时,应尽量详细如实地描述事故过程和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并在报告中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第五条各部门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六条伤亡事故调查组应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得出结论,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七条伤亡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事故当事人告知。
第八条按照伤亡事故调查组的处理建议,事故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处理工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于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第九条对于事故当事人的处理措施,伤亡事故调查组应记录在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伤亡事故调查组应定期复查已处理的伤亡事故,确保整改措施有效执行。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一条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责令停工整改(二)行政警告(三)停职或降职处理(四)开除职工(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二条对于造成严重伤亡或死亡的事故,伤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成立专项调查组。
第十三条对于导致员工死亡的事故,我单位将依法依规给予死亡职工的家属一定的抚恤金。
第十四条我单位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损失,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
第五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五条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事故当事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并由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针对伤亡事故和处理工作,我单位将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总结报告,以不断完善本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5篇)

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事故管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减少企业财产损失,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安全员、班组长、跟班管理人员等)要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安全信息值班室。
调度室值班电话:3。
2.不论矿井还是地面只要发生伤亡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将事故情况(事故时间、地点、经过、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上报矿调度室,并立即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者,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重伤、涉险事故、伤亡等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集团公司总调度,然后逐级上报。
伤亡事故报告应当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队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原因分析等。
4.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汇报有关单位。
由安监处组织,分管领导参加,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事故单位必须设法保护好现场,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的准备工作,对故意破坏现场,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的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
5.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由事故责任人汇报到本单位负责人及值班人员做好记录,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到调度室,安监处组织分析处理。
6.地面交通事故及其他事故(与工作有关)的汇报时间执行相关规定,超出时间固定的上、下班途中行径路线不符的,相关手续不全以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工伤审批。
二、事故处置1.轻伤、重伤事故,由安监处组织,生产、调度、保卫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发生二、三级非伤亡事故,由矿调度室组织生产、机电、通风、地测、安监处等部门参加进行事故调查。
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煤业公司安监部。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篇)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1.总则1.1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职工伤亡事故,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中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1.3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____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7)、《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3-1986)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
2.伤亡事故的统计伤亡事故统计的内容为:事故起数、伤亡人数、事故类别、伤亡程度、经济损失。
2.1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实行事故快报制和月报制。
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事故后,项目经理应立即将事故简况以最快方式上报区域/专业公司或公司,区域/专业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简况以最快方式上报总公司及当地有关安监、建设等政府部门。
公司接到报告后,应当于____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每月底项目部向区域/专业公司上报本月“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每月的____日区域/专业公司向总公司上报上月“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每月的____日总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上月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2.2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其统计应包括用于伤亡者的费用、物资损失、生产成果的减少、因劳动时间的丧失而引起劳动价值的损失、因事故引起的其他损失等五个方面。
其中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12-1987)进行计算;2.3伤亡程度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计算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确定重伤与轻伤。
2024年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四篇)

2024年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一、为了及时统计、报告、调查、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职工是指本项目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拍照或录象。
四、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项目部有关人员必须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经理,并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登记表》。
五、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预防事故后重复发生部门,另一份存入项目部事故档案。
六、重伤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项目部所有职工积极配合调查组的工作七、死亡以上事故,项目部所以职工的必须正确配合由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的工作。
八、事故处理要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
九、项目部应在每月____日前,每年____月____日前将上月(年)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月(年)报表》送到公司安全科。
十、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进行的,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组查询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情况、资料的,以及提供伪证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二)一、引言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
为了及时预防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并确保职工权益得到保障,我公司制定了《2024年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旨在规范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程序1. 职工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障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现场处置3.1事故发生后,现场部门负责人员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撤离、疏散现场人员和群众,防止事故蔓延,扩大;3.2事故发生后,如导至人员伤亡时,应立即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3.3保护事故现场。
4.事故调查4.1轻伤、重伤事故,由本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部,保安队,监察室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4.2死亡事故由本公司主管部门及县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4.3事故发生的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条件,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4.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4.4.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受伤、经济受损失的情况;4.4.2确定事故责任者;4.4.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4.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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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订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的适用本制度。
三、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四、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五、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监科及工程部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
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六、项目部、工程部、安监科对已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地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安监科、工程部派员参加。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报表及时报到安监科,由安监科呈报总经理审批;
2.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后,“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实施救援后,由安监科、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报告。
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由工程部拟定整改措施,报“领导小组”审批,对伤者进行妥善安置,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由工程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日内呈报公司“领导小组”,由公司呈报“省安办”;
3.重大伤亡事故:死亡事故发生后,“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会同省质安总站和事发当地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
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
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并对死伤者进行妥善安置。
由工程部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呈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报省安办和相关部门;
4.《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七、发生事故时公司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时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
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公司安监科,经总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工程部报经“领导小组”批准;
3.重大伤亡事故现场清理,由“领导小组”报请省安办及劳动部门批准。
九、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地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订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十、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事故责任者的经济及行政处罚如下:
1、轻伤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00元,警告处分;安全员罚款300.00元,警告处分;责任班组长罚款500.00元,警告处分。
再对事故主要责任者视事故
的情节及受伤大小,处以100.00-1000.00元的罚款。
④⑤⑥
2、重伤事故:扣罚全部项目奖金,并分别对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工程部经理罚款1500.00元,记大过;项目经理罚款2000.00元,记大过;
②安全员罚款800.00元,记大过;③责任班组长罚款1000.00元,计大过处分。
再对事故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00-2000.00元的罚款。
3、重大伤亡事故:扣罚全部项目奖金,并分别对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副经理罚款2000.00元,降职;工程部经理罚款2000.00元,撤职;项目经理罚款3000.00元,开除;②安全员罚款1200.00元,留用察看;③责任班组长罚款1500.00元,开除。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予以开除,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订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职业禁忌症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保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十二、对事故责任者的征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十三、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诉。
十四、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部门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
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因,更好地、有的放矢地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部门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十五、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需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安监科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工程中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公司呈报省安办批准结案;
3.重大伤亡事故由公司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呈报公安局、劳动局及省安办,经批准后结案;
十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十七、本制度如遇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