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法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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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环境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环境法学》课程教学大纲-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课程编号:077113《环境法学》(Environmental Law)课程教学大纲32学时 2.0学分一、课程的性质、目的及任务本课程是环境科学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

教学目的是使学生熟悉我国环境与资源法律体系,明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依法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适用专业环境科学三、先修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课程的基本要求了解:环境、自然资源与环境问题;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环境法的体系;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理解: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特征;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资源的行政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管理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WTO与我国环境法制建设。

掌握: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管理法;生态保护法;环境法的法律责任;环境纠纷的处理程序。

五、课程的教学内容第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与环境问题、环境保护与环境保护法、环境法的目的、环境法的作用。

第二节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的概念、我国环境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国外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我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对地域的适用范围、对人的适用范围、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第五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适用范围2我国环境法体系的横向结构、纵向结构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第二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第三节奖励综合利用原则第四节开发者养护(谁开发利用谁保护),污染者治理(谁污染谁治理)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第一节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②“三同时”制度、③排污申报登记与许可证制度、④征收排污收费制度、⑤限期治理与限期淘汰制度、⑥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⑦现场检查制度、⑧土地利用制度和⑨经济刺激制度第二节环境标准制度环境标准的概念、环境标准的体系、环境标准体系第四章环境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章自然资源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森林资源保护法、渔业资源保护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法基本概念和知识点;水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关于规范捕捞作业的规定、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六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环境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第二节环境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中的无过失责任原则,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追究民事责任的程序第三节环境刑事责任第七章国际环境法概述六、学时分配表3七、主要参考书1.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四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朴光洙.环境法与环境执法.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4.陈汉光.环境法基础.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4八、考核方式(包括作业、测验、考试等及其所占比例)平时:20%;考试:80%九、说明(包括: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对自学内容的指导意见、其他专业运用此大纲的意见等。

第九章 国际环境法

第九章  国际环境法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四)预防原则
预防原则,是国际环境法的黄金规则,是指在
国际性、区域性或国内的环境管理中,对于那 些有可能有害于环境的物质或行为,即使缺乏 其有害的结论性证据,亦应采取各种预防性手 段和措施,对这些物质或行为进行控制和管理 ,以防止环境危害的发生 预防性原则的程序性规则包括: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三)共同但有区别的环境责任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环境责任原则,是指由于地球生态
系统的整体性和导致全球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各种 不同因素,各国对保护全球环境负有共同的但又 有区别的责任 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通过的《里 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7 共同责任原则是指,每个国家无论大小和贫富差 别,都应当对保护全球环境承担责任,都应当尽 力防止全球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这在《人类环境 宣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气候 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中都有 表述
《南极条约》
《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国际干预
公海油污事故公约》 《拉姆萨尔湿地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协定书》 《〈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议定书》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5国际环境法具有科学技术性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二、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一)国际环境法渊源的定义
关于国际法渊源的定义,主要有以下观点:
一是把“渊源”和“证据”看作是同义语交换使用
,以证明一定法律规则的存在; 二是指国际法的起因,即促使国际法产生的动力; 三是指含有国家同意受约束于一定法律规则的历史 事件,即久已确立的条约和习惯;

环境法教学大纲

环境法教学大纲

环境法课程教学大纲课程主任:张景明 执笔人:张景明开课单位:民商法与经济法教研室 编写日期:2005年6月;课程编码:6402413 课程中文名称:环境法学课程英文名称: science of environmental law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 开课对象:法学本科 开课学期:第5学期学分:2 总学时36 理论课学时:36 考试方式:笔试基本教材:《环境法学教程》王灿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一版。

————————————————————————————————————第一章 环境与资源问题(2学时)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环境、人类环境、生境的概念,环境与资源概念的重合与互出,环境问题的概念、分类与发展历史。

教学重点与难点:1、 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技术?社会?2、 环境问题解决的对策,技术?法律?道德?教学内容第一节 环境资源与环境问题一、环境资源的概念二、环境资源的分类第二节 环境问题一、环境问题的概念及分类二、环境问题的产生与发展三、环境问题的原因及对策思考题1. 环境与其他概念的区别2. 环境问题的原因、分类及对策3. 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怎样4. 什么是生态系统?它由几部分组成?什么叫生态平衡?它对环境保护的意义如何?5. 人口、环境、资源、发展的关系如何?6、新八大公害事件与旧八大公害事件的特点区别7、生态系统、生态平衡、食物链、生物金字塔率、生物放大率8、人类活动的两个极限参考书目1、《静的春天》R.卡逊著,吕瑞兰译,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

2、《环境生态学》J.M.安德森著,蒋志学等译,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3、《只有一个地球》B.沃德等主编,国外公害资料编译组译,燃料化学工业出版社,1974年版。

4、《人类影响----在环境变化中人的作用》A.古迪著,郑锡荣等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

5、《环球生态:现实与前景》(现代国际关系译丛19),时事出版社选编,1990年版。

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国际环境法

中国政法大学精品课程国际环境法
人们开始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
三、1972年斯德哥尔摩到1992年里约会议
从20世纪60年代起,环保主义思潮迅速兴起, 随着国内环境立法的加快,国际环境法也得到 了长足的发展。
1972年6月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 境会议。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 (通称《斯德哥尔摩宣言》)、《人类环境行 动计划》和其他若干建议和决议。
四、1992年里约会议及其发展
1992年6月,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 其宗旨是要促进各国在可持续以及对环境无害 的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各种战略和措施,扭转 和终止全球环境恶化的趋势。
大会通过了三个文件和两个公约: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 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 约》。
《里约宣言》发表了27项原则,在许多方 面对《斯德哥尔摩宣言》作出了重要的发展。
该宣言明确了发展权; 强调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和在
环境方面最容易受到损害的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 和需要,应该受到优先考虑; 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如环境影响评价和污 染影响通知等; 特别强调妇女和青年在环境管理和保护方面的 作用; 排除科学不确定性对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影响。 《21世纪议程》继斯德哥尔摩会议的《行动计划,各国根据这个文件编制本国的《21世纪 议程》。 中国于1994年发表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 国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接着又在1995年发 表了《中国环境保护21世纪议程》。
⑵野生物种的保护。
国际习惯法规则在这一阶段有很大的发展, 尤其是出现了两个对国际环境法的发展产 生重要影响的国际仲裁案例:1893年的 “太平洋海豹仲裁案”和1938年和1941年 的“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

第11章国际环境法

第11章国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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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止倾倒污染 1972年《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简称《伦敦倾倒公约》)给倾倒的定义是从船舶或航 空器或从其他海上人工结构有意地向海上倾倒废物或其 他物质的行为,但不包括在正常操作中的处置废物。
它把废物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毒害最大的废物(“黑名单”),应禁止 倾倒;
第二类是毒害较大的废物(“灰名单”),应事先 获得特别许可证才可倾倒;
2、特点
(1)调整范围的全球性
(2)调整方法的综合性
(3)法律理念的生态性
(4)法律规范的技术性
4
3、国际环境法的渊源(国际环境条约+国际习惯) (1)框架公约:是指只对有关目标原则作出规定、
而对具体的权利义务事项则留待事后通过议定书或 附件等形式来明确的公约。这种方式通常被称为 “框架公约+议定书+附件”模式。 (2)国际习惯:污染者负担原则、环境影响评价、 不得损害其他国家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 的原则 (3)软法:它是在严格意义上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但又具有一定法律效果的国际文件。像国际组织和 国际会议的决议、决定、宣言和建议标准等绝大多 数都属于这一范畴。
制订和执行国家计划和区域计划; (二)促进合作发展与应用各种用来控制、减少或防止温室气体人 为排放的技术; (三)向缔约方会议提供有关履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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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防止气候变化方面,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限制 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温室 气体净排放量具体减排目标,此外它还允许三种减排折算 方式: (1)集团方式,即只要有关国家集团达到减排总额,可 不管集团内部成员国的排量增减; (2)排放权交易,排量超过其额度的发达国家可以向排 量低于其额度的发达国家购买其低于限额部分的排放量, 使总量仍然达标; (3)绿色交易,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资助在发展中国家营 造森 林或转让有关绿色技术,相应地抵消其部分排放量。

《国际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国际法课程代码:_____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学分:_____总学时:_____授课对象:_____二、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系统了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原则、规则和制度,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培养学生运用国际法分析和解决国际法律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国际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

具体目标如下:1、知识目标(1)了解国际法的历史发展、渊源和编纂。

(2)掌握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责任等基本概念和理论。

(3)熟悉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国际环境法等领域的规则和制度。

(4)理解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等方面的内容。

2、能力目标(1)能够运用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国际法律问题。

(2)具备运用国际法规则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能够撰写简单的国际法律文书和案例分析报告。

3、素质目标(1)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全球意识,增强学生对国际事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2)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3)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三、课程内容(一)国际法的性质、渊源和编纂1、国际法的性质和特征2、国际法的渊源(1)国际条约(2)国际习惯(3)一般法律原则3、国际法的编纂(二)国际法的主体1、国家(1)国家的构成要素(2)国家的类型(3)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4)国家的承认和继承2、国际组织(1)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2)国际组织的机构和职能(3)国际组织的决议(三)国家的领土1、领土的构成(1)领陆(2)领水(3)领空(4)底土2、领土的取得和变更(1)传统的领土取得方式(2)现代领土变更的方式3、领土主权的限制(1)一般限制(2)特殊限制(四)海洋法1、内水(1)内水的概念和法律地位(2)港口制度2、领海和毗连区(1)领海的宽度和法律地位(2)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3)毗连区的概念和法律制度3、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1)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和法律制度(2)大陆架的概念和法律制度4、公海(1)公海的自由(2)公海上的管辖权5、国际海底区域(五)空间法1、空气空间法(1)领空主权(2)国际民用航空制度2、外层空间法(1)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2)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和制度(六)国际环境法1、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2、国际环境法的主要领域(1)大气环境保护(2)海洋环境保护(3)淡水资源保护(4)生物多样性保护3、国际环境责任(七)国际法上的个人1、国籍(1)国籍的取得和丧失(2)国籍的冲突和解决2、外国人的法律地位(1)外国人入境、居留和出境的管理(2)外国人的待遇3、庇护和引渡(八)外交和领事关系法1、外交关系法(1)外交机关(2)外交特权与豁免2、领事关系法(1)领事机关(2)领事特权与豁免(九)条约法1、条约的缔结(1)缔约能力和缔约权(2)缔约程序2、条约的效力(1)条约的生效(2)条约的适用(3)条约的解释3、条约的修订、终止和暂停施行(十)国际组织法1、国际组织的法律人格2、国际组织的成员资格3、国际组织的机构和职能4、国际组织的决议(十一)国际争端的解决1、国际争端的概念和种类2、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1)和平解决方法(2)强制解决方法3、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程序(1)国际法院(2)国际仲裁四、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系统讲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原则、规则和制度,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知识体系。

国际法学教案09国际环境法

国际法学教案09国际环境法

第九章国际环境法本章的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和基本问题;加强环境管理、自然资源及生物保护和经济及法律管理的科学知识和管理决策,以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任务。

本章的教学难点与重点:国际环境保护法的原则、任务和目的;公海和公空的环境保护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一、国际环境法的历史发展有关环境保护的国内立法早在中世纪就在一些国家出现;国际上保护环境的努力,到本世纪初才开始,最早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一是界河和国际河流的渔业管理和水污染的防治,如美加1909年《美加界水条约》,二是野生物种的保护,如1900年《保护非洲的野生动物、鸟类和鱼类的伦敦公约》;二战后,50年代起海洋环境是国际立法重点如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60年代后期,环境保护主义开始兴起,国际环境立法加快。

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宣言》,成为国际习惯法一部分;成立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从此国际环境法成为国际法的一门独立分支;1982年《世界自然宪章》;80年代中后期关于臭氧层的国际保护;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强调发展对国际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二、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一)发展中国家的顾虑:1环境污染仅是工业化国家的现象;2担心执行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会耗费本国有限的经济资源,降低经济增长的速度;3担心环境保护政策会影响本国的出口贸易;4担心国际上对与发展的援助会被转移到环境保护的项目中去,而新的发展援助会以实现环境保护为先决条件;5认为发达国家把环境保护的标准强加于发展中国家,有损于发展中国家对本国自然资源所拥有的主权;(二)世界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环境保护为各国共同承担的义务:1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必不可少;2世界环境质量的退化,对发展中国家不利;3保护和改善环境从长远来说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4由于发展中国家实施较低的环境标准,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把在他们本国境内受到禁止的带有高度污染性质的产业、技术和物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给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和人民的福利造成严重后果。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

国际法教学大纲第一章导论1.1 国际法的定义和概念1.2 国际法的特点和功能1.3 国际法的发展历程1.4 国际法的分类第二章主权与国际法2.1 主权的概念和特征2.2 主权与国际法的关系2.3 国家主权的限制2.4 国际法对主权的保护第三章国际法的形成和适用3.1 国际法的形成渠道3.1.1 国际惯例法3.1.2 国际条约法3.2 国际法的适用原则3.2.1 国内法优先原则3.2.2 国际法优先原则3.2.3 平等主义原则第四章国际法的主体4.1 国家的地位和权利4.2 国际组织4.3 非国家主体第五章国际法的责任5.1 国际法的违约责任5.2 国际法的非法行为责任5.3 个人的国际法责任5.4 国际法责任的实施第六章国际法的争端解决6.1 谈判和协商解决争端6.2 仲裁解决争端6.3 国际司法解决争端6.4 国际法解决争端的现状和前景第七章国际人权法7.2 国际人权法的主要内容7.3 国际人权机构和程序7.4 国际刑事法和国际人道法第八章国际经济法8.1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8.2 国际贸易法8.3 国际投资法8.4 国际知识产权法第九章国际环境法9.1 国际环境法的发展历程9.2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9.3 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9.4 国际环境保护机构和程序第十章国际人道法10.1 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历程10.2 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10.4 国际人道援助机构和程序结语通过学习本教学大纲,学生将能够全面了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形成渠道和适用原则,并熟悉国际法的主体、责任和争端解决机制。

此外,学生还将对国际人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和国际人道法有所了解。

通过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学生将提高对国际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为未来从事相关国际事务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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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名称 国际环境法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课程代码 030103201375
课程属性 专业知识 课时/学分 32/2
课程性质 选修 实践学时 0
责任教师 董跃、王金鹏 课外学时 0
课程属性:专业知识,课程性质:选修

一、 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中英文):
国际环境法课程主要讲述国际环境法的基本概念、理论与研究方法、国际环境各
领域的法律制度与发展现状。此外,还将结合相关国家战略和主张以及本学科的研究
积累对于国际环境法一些前沿问题与领域向学生加以介绍。
The course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mainly describes the basic concepts,
theories and research method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the legal system and
development status of various field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In addition, some
frontier issues and field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will be introduced to students
based on relevant national strategies and propositions and the research accumulation of this
discipline.
2.设计思路:
本课程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首先介绍国际环境法的概念、历史、原则、渊源
等基本知识,接着围绕国际环境法的不同领域展开相关教学,并介绍相关的国家战略
和主张。
3. 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基于课程总体需要,一般应在修习国际法课程后,再选修国际环境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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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目标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首先使学生对国际环境法的知识体系有所了解和掌握,能
够运用国际环境法相关知识对于现实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其次通过专题讲解,使学生
对于前沿理论问题有所涉猎,为以后进一步深入研究打下基础;最后是使学生明晰国
际环境法的特殊性,培养其关注边缘领域开展交叉学习研究的能力。

三、学习要求
要完成所有的课程任务,学生必须认真参与课堂教学,包括认真听讲,积极参与
课堂讨论、随堂练习和测试。完成课下预习和阅读要求,完成教师布置的一定量的阅
读文献和背景资料等作业。
四、教学进度
序号 专题或主题 计划课时 主要内容概述
1
国际法环境法概述 2 1. 环境与国际法

2. 国际环境法的挑战
3. 国际环境法的相关概念
2
国际环境法的历史 2 1. 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2. 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3
国际环境法的主体 2 1. 国家

2. 政府间国际组织
3. 非政府国际组织和个人
4
国际立法 2 1.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2. 辅助渊源
5
遵守、实施与争2 1.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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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解决 2. 国际争端解决
6
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 4 1. 尊重国家主权和不损害国外环境原则

2. 国际合作原则
3. 可持续发展原则
4. 预防原则
5.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7
大气保护与气候变化 2 1. 空气污染防治

2. 臭氧层
3. 气候变化
4. 外空
8
水资源保护 2 1. 习惯法

2. 区域规则
9
海洋与海洋生物资源 4 1. 海洋环境保护

2. 海洋生物资源养护
3. 南北极环境保护
10
生物多样性 4 1. 生物多样性公约

2. 全球机制
3. 区域机制
4. 特定物种或栖息地的保护
11
危险物质和活动管制 2 1. 危险化学品管制

2. 危险废物管制
3. 核物质与与核活动管制
12
环境损害责任 2 1. 国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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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际法下环境损害所致民事责任
13
环境与贸易 2 1. 国际环境协定中的贸易措施

2. 多边环境措施与国际贸易
五、参考教材与主要参考书
1、选用教材:
《国际环境法学》,刘惠荣、董跃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出版。
2、 主要参考书:
(1) [法]亚历山大•基斯著,张若思编译:《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
(2) 帕特莎·波尼、埃伦·波义尔著,那力等译:《国际法与环境》(第二版),高
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3) 王曦:《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5年。


、成绩评定

(一)考核方式 B :A.闭卷考试 B.开卷考试 C.论文 D.考查 E.其他
(二)成绩综合评分体系:
成绩综合评分体系 比例%
1.课下作业、课堂讨论及平常表现 30
2.期末考试成绩 70
总计 100
七、学术诚信

学习成果不能造假,如考试作弊、盗取他人学习成果、一份报告用于不同的课程
等,均属造假行为。他人的想法、说法和意见如不注明出处按盗用论处。本课程如有
发现上述不良行为,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取消本课程的学习成绩。
八、大纲审核

教学院长: 院学术委员会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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