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的函(简易程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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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组成及选定仲裁员意见声明书

仲裁庭组成及选定仲裁员意见声明书

仲裁庭组成及选定仲裁员意见声明书
榆林仲裁委员会:
我方与关于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榆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我方约定仲裁庭由名仲裁员组成,并同意按下列方式产生仲裁员:
(一)我方仲裁员的产生:
1、选定为仲裁员;
2、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二)首席(独任)仲裁员的产生:
1、双方共同选定为首席(独任)仲裁员;
2、委托我方选定的仲裁员五日内推荐;
3、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4、我方推荐以下仲裁员,如与对方推荐的人选有一名相同的,为双方共同选定的首席(独任)仲裁员;没有相同的或者超过一名相同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2、3、
4、5、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说明:1、当事人约定仲裁庭由1名仲裁员组成的,适用(二)1、3、4的方式产生仲裁员。

2、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不能共同选定的,依照本会仲裁规则的办法产生。

3、当事人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5日期限内提交本声明书,逾期的由本会主任决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指定仲裁员。

仲裁员选指定书

仲裁员选指定书

仲裁庭组成和仲裁员
选(指)定书
重庆仲裁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及你会提供的《仲裁员名册》,我(我单位)决定:
一、按下列第()项组成仲裁庭:
1、按简易程序,由一名独任仲裁员成立仲裁庭。

2、按普通程序,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二、简易程序按下列第()项选定仲裁员:
1、委托你会主任指定一名独任仲裁员。

2、我方拟选定、、、、、
、、、、为本案独任仲裁员。

3、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你会为本案独任仲裁员。

三、普通程序按下列第()项选定仲裁员:
1、我方选定你会任本案仲裁员。

2、委托你会主任为我方指定一名仲裁员。

3、委托你会主任指定本案首席仲裁员。

4、我方拟选定、、、、、
、、、、为本案首席仲裁员。

5、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你会任本案首席仲裁员。

申请人/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仲裁委托合同范本简易程序

仲裁委托合同范本简易程序

仲裁委托合同范本简易程序甲方(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之间存在一项争议,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方式解决该争议,并自愿委托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简易程序进行仲裁。

为确保双方在仲裁过程中的权益,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争议事项甲乙双方确认,以下事项为本次仲裁的争议标的:1. ___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甲乙双方约定,本次仲裁由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负责审理。

第三条仲裁庭组成1. 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仲裁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2. 甲乙双方应在仲裁委员会发出仲裁通知之日起10日内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作为独任仲裁员。

3. 甲乙双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共同选定或委托指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四条仲裁期限1.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为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不超过__________个月。

2. 仲裁委员会应在仲裁期限内作出仲裁裁决。

第五条仲裁费用1.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的收费标准支付仲裁费用。

2. 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仲裁员报酬、案件处理费等。

3. 甲乙双方如有败诉方,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六条证据和审理方式1. 甲乙双方应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和其他材料。

2. 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书面审理或开庭审理。

3. 甲乙双方应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规定,参加庭审、陈述意见、提交答辩状和其他材料。

【优质】关于邀请作为仲裁的函-范文word版 (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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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作为仲裁的函
篇一:指定仲裁员函
说明:
我国《仲裁法》和有关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
活动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1名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席指定仲裁员,以确定仲裁庭的组成人员。

选定仲裁员既可以用口头表达方式,也可以书面函件方式。

指定仲裁员函件是仲裁活动当事人为自己选定仲裁员而向仲裁机构出具的法律
文书。

格式:
指定仲裁员函
仲裁委员会:
在我方与争议案件仲裁中,我方指定贵会仲裁员为仲裁庭组成人员。

特此函告。

当事人:
年月日
篇二:劳动仲裁函
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函
()钟吾劳仲函第号
本所接受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贵委受理的诉因纠纷一案中的委托代理人。

具体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特此函告。

江苏钟吾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篇三:出庭函1(仲裁)
律师事务所出庭函
君函字(201X)第号
仲裁委员会:
本所接受的委托, 指派
我所律师,担任你院(委)受理诉案件之仲裁代理人。

特此通告。

北京君途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附:委托书一份。

纠纷仲裁协议函范本

纠纷仲裁协议函范本

纠纷仲裁协议函范本尊敬的某某公司:我们是某某公司的供应商,为了便于解决在商务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我们提议签订一份纠纷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目的本纠纷仲裁协议的目的在于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避免长时间的法律诉讼,并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仲裁协议的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以下任何与商务合作相关的纠纷:1. 合同履行问题2. 商品交付问题3. 服务质量问题4. 付款争议5. 其他可能发生的纠纷三、仲裁机构的选择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以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机构:某某仲裁委员会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箱四、仲裁程序1. 仲裁请求任何一方当事人认为发生了纠纷,应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并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仲裁请求书和相关证据。

2.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将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组成独立的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3. 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程序包括答辩、听证、证据交换等环节,并由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据和法律依据作出公正的裁决。

4. 裁决的效力仲裁庭作出的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保密条款双方同意,与本仲裁程序有关的一切事宜应当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请求、仲裁庭的审理过程、裁决书等。

六、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纠纷仲裁协议的解释、效力、执行以及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适用某某国家法律。

对于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当事人欲变更或解除本纠纷仲裁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

请您确认并签署本纠纷仲裁协议函,作为未来商务合作的重要依据。

我们期待与贵公司在诚信和友好的基础上继续合作,并共同维护双方权益。

此致敬礼某某供应商公司日期。

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

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

太原仲裁委员会
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选择书
根据《仲裁法》第31条、39条、40条和《仲裁规则》第21条、22条、33条、34条之规定,我方对()并仲字第号一案的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庭审方式作
出如下选择:
序号项目选择说明
一开庭审理/书面审理如双方选择不一致时即为开庭审理
二不公开审理/公开审理如双方选择不一致时即为不公开审理
三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如双方选择不一致时,按本委《仲裁规则》第57条规定处理
四普通
程序
我方选定的
仲裁员(姓名)双方对需共同选定的首席仲裁员或独
任仲裁员协商不一致时,按本委《仲裁
规则》第21条规定处理
双方共同选定的
首席仲裁员(姓名)

简易
程序
双方共同选定的
独任仲裁员(姓名)
双方对需共同选定的首席仲裁员或独
任仲裁员协商不一致时,按本委《仲裁
规则》第22条规定处理
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关于指定仲裁员的函

关于指定仲裁员的函

关于指定仲裁员的函
深圳国际仲裁院: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纠纷案,案号为( )深国仲受号,我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指定仲裁员:
1.指定为仲裁员;
2.委托仲裁院院长指定仲裁员。

同时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指定首席仲裁员:
1.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共同指定为首席仲裁员;
2.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院院长指定首席仲裁员;
3.由我方选定的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共同指定首席仲裁员;
4.在仲裁院院长推荐的首席仲裁员候选名单中排序;
5.在仲裁院院长推荐的首席仲裁员候选名单中选择;
6.在仲裁院院长推荐的首席仲裁员候选名单中排除;
7.放弃与对方当事人共同指定或共同委托仲裁院院长指定首席仲裁员。

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仲裁员选定书

仲裁员选定书

仲裁员选定书
连云港仲裁委员会:
根据贵会《仲裁规则》规定,现就()连仲字第号仲裁案的仲裁庭组成人选选定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选定、、为独任仲裁员人选。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选定为普通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人选。

(单位盖章/个人签名)
年月日
注意事项:
(1)请针对相应审理方式进行选定,审理方式见受理/仲裁通知书;(2)普通仲裁员限选1名人选,首席/独任仲裁员限选3名人选;(3)首席/独任仲裁员之确定,见《仲裁规则》第四、第七章规定;(4)当事人逾期未选定仲裁员人选的,由本会主任依法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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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的函
仲裁委员会:
关于我方 与 之间因 纠纷引起的争议仲裁案
【案件编号为( )京仲案字第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
裁法》第三十一条和《 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

( )我方在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中选定 为独任
仲裁员。

( )我方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独任仲裁员。

特此函告。
申请人/被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注:
1.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适用简易程序,
由独任仲裁员审理。

2.上述自行选定仲裁员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两种方式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一
种。

3.请在相应的选择项前的括号内打“√”确认。
4.本格式仅供当事人参照使用,当事人可另行书写。如使用本格式,则需按要求填写,否
则致使表意不清的视为放弃约定仲裁庭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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