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约定及调整
一建工程合同价款调整规定

一建工程合同价款调整规定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一建工程合同价款。
简而言之,它指的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就某项建筑工程项目所约定的工程造价总额。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施工条件变化等因素,原定的合同价款可能需要进行调整。
让我们具体来看这份范本中的几个关键条款。
1. 价款调整原则:合同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价款调整。
任何一方提出调整要求时,都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调整情形:合同价款的调整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设计变更、法律法规或政策性调整、不可抗力事件、材料价格显著波动等。
这些情况应当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界定,以避免执行中的争议。
3. 调整程序:当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建设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答复。
4. 调整计算:合同价款的调整计算应当基于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公式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计算方法。
在计算过程中,应当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计算的透明性。
5. 调整审批:调整后的合同价款需经过双方确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需要经过项目经理、成本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高层的审批。
6. 法律效力:一旦合同价款调整得到双方确认并完成审批流程,该调整即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都应当遵守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并据此执行后续的工程款项支付。
7. 争议解决:如果双方在合同价款调整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对这份一建工程合同价款调整规定范本的解读,我们可以看到,合同价款的调整是一个严谨而复杂的过程。
它要求参与方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遵循合同约定,合理合法地进行价款调整。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将一、合同价款的约定在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约定合同价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格,双方根据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同歙介格,双方根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目前常用的合同价款约定方式有以3种;(1)单价合同。
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首先完成工程量清单工作内容的固定单价,或者在约定了固定单价的基础上,又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了可以调整部分工程量清单单价的相关条款,其次是双方暂定或者核定工程量,然而核算出合同总价,工程项目竣工后限据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固定单价不调整的合同称为固定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虽然图纸不完备但是采用际准设计的工程项目,固定单价可以调整的合同称为可调单价合同。
一般适用于工期长、施工图不完整、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项目。
(2)总价合同。
是指承建双方在合同约定时,将工程工、项目总价进行约定的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
可调总价合同是指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法律、政策、市场等因素影响,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的工程项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容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适用于灾后重建、新型项目或对施工内容、经济指标不确定的工程项目。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1)引起工程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国家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市场价格波动、不可抗力发生、开发及设计变更、承建双方未尽责任与义务。
例如;《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对工程量清单缺陷的规定是;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是难以避免的现象。
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应遵循以下程序和原则进行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一、工程变更的提出
甲方因设计变更、技术标准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工程内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影响。
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变更的实施方案。
二、工程变更的审批
对于超出原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未经审批或审批不通过的变更,乙方不得擅自实施。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
1. 工程量的增减: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重新计算合同价款。
2. 材料价格的变动:若因市场波动导致材料价格发生显著变化,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材料调价机制进行调整。
3. 施工方法的改变:若变更导致施工方法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成本,应根据实际成本变化情况调整合同价款。
四、变更执行与验收
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工程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甲方应对变更部分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
五、争议解决
对于因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款调整,若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六、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外,甲乙双方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

精品范文-施工合同价款及调整_劳动合同| | |2(3)、价款及调整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内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合同。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
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摘要:在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中,对建设施工合同价格的确定与调节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不只是管理建筑施工进度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建设项目的重要影响因素。
本章重点介绍了施工合同价格的确定和调控,并通过对其理论基础和主要影响因子进行分析,进而对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主要控制措施加以研究,并希望以此达到促进建筑工程合同价款健康发展的目的。
关键字: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1.建筑工程合同价款概述1.1固定单价合同在建筑工程合同价款具体应用的流程中,其中稳定单价合同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由于施工项目的部分负责人,把稳定单价合同运用在无法以合约售价形式作出具体评定的工程项目中。
由此可见稳定单价合同,最关键的工作优势就是确保工程招、投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与此同时,还包含了工程建设中的人工成本费用、机械设备成本费用,以及原物料成本费用等。
1.2固定总价合同固定价格合同属于工程合同价款的一部分。
因为固定总价合同在使用过程中,主要保持合同价格恒定,特别适合于建设工程量较小,但整个设计环节又较为简单的工程。
与此同时,而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又无须承受施工数量与工期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把主要责任和经营风险全部转嫁到了承包人。
所以,固定价格合同在施工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施工范围和工期价格的明确性,而承包人也应当合理控制市场风险,以防止因为计价信息的丢失,给企业发展带来损失。
1.3可调价格合同可调节价格合同与固定价格合同区别在于,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具备了很大的灵活性。
即使合同价格规定只是暂行的约定价格,在承包人具体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和地方政府变动与签发的承包合同商议价,从而进行调节价格。
2.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制定和调整的影响因素2.1地质条件的变化随着建筑项目建设的发展,当建筑项目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就必须针对环境变化产生的各种因素选择相应的办法加以解决。
当建筑项目发生设计变更时,也必须根据变更后所规定的程序来解决。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

浅谈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摘要: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价款的调整不可避免,而且往往是合同争议的焦点。
由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与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不配套,将会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诸多争议,本文从合同价款调整角度出发,探讨了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因素以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具体方法。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工程变更;概念;1.合同价款的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01》中有关合同价款的表述有如下三条:(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通常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
”以上各项费用构成了合同价款的初始价,即合同的成交价格。
2.合同价款调整依据及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于价款调整有如下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这也是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23款“合同价款及调整”制定的依据。
工程建设中可能造成价款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两种:“第一种,由工程变更引起,即在施工中对合同原来的工作内容(包括性质、数量和施工顺序)做出修改,或者追加、取消某一项工作,结果使合同中的价格不适用或不存在。
第二种,由物价上涨和国家政策法令的变动引起的资源价格变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条主要涉及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调整。
本条约定了一系列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和调整的原则和具体操作办法,以确保合同双方在工程款支付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33条第1款规定,工程价款支付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进度计划和付款比例进行。
这意味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按照约定的付款比例逐步支付工程价款。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确保承包人按时获得工程款,从而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2款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
如果发包人逾期支付,应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承包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发包人无故拖延工程款支付。
第3款规定,工程价款的调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这意味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出现合同价款需要调整的情况,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
这有助于确保工程价款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4款规定,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程量等指标完成工程。
如果承包人未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采取其他违约责任措施。
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保障发包人的利益。
第5款规定,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调整,应当有完整的工程验收和审计程序。
这意味着,在工程价款支付和调整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和审计,以确保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调整是合理、公正和准确的。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33条对工程价款的支付和调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旨在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通过本条的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循统一的支付和调整原则,从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调整一、背景及意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格调整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工程变更、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需要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过程。
价格调整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实现合同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合同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合理调整价格,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是合同管理的关键所在。
二、价格调整的条件和范围1. 市场价格波动: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P = A * (B1 - B2) / B2其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B1——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B2——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
(2)按照约定的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整。
2.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质量要求调整等,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合同价格应当进行调整。
3. 政策调整: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合同价格应当进行调整。
4. 其他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合同价格应当进行调整。
三、价格调整的程序和方式1. 价格调整的程序:(1)合同双方发生价格调整事项时,应及时协商解决。
(2)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方式计算价格调整金额,并填写价格调整申请表。
(3)合同双方审批价格调整申请表,确认调整金额。
(4)合同双方签订价格调整协议,明确价格调整的金额、时间和方式。
2. 价格调整的方式:(1)合同双方按照约定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计算。
(2)合同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3)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价格调整的条款。
四、价格调整的风险防范1. 明确价格调整条款:在合同签订时,明确价格调整的条件、范围、程序和方式,避免后期因价格调整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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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除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外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合同价款内含水电费、含养老统筹费。
(2)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的,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合同全额税种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的合法税务发票后,发包人支付相应款项。
27、合同价款调整
综合人工工日单价变动调整的约定:省级及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除综合人工工日单价变动调整外,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审计完成期间,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规范性文件,结算时不予执行。
其他相关约定:合同条件中的其他价格因素一律不予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