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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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一)我今天和妈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深有感触。
我懂得了我和我的同学都是未成年人,因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
我非常感谢我们祖国为我们未成年人设定这样一个规定,在国外一定没有。
其中我最赞成第九条,那条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力,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构接受义务教育的辍学。
有了这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受到义务教育,在校的学生也能在校安安全全,不会有辍学危险了。
同时我也很喜欢第26条,那一条说: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安全与健康。
这样就很少有喝变质牛奶而变成的大头娃娃了。
有了这一条我们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就有了保障。
我还很赞成第37条,那条说:未成年人已经学规定年限不再升学的话,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的条件。
这样不升学的未成年人就可以劳动就业了,不会做一个失业游民。
真感谢祖国为我们未成年人设了一个保护法,让我们未成年人有了自己的防护伞。
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二)“笨死了”、“都笨成这样了你还活着干吗”,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一种违法行为。
教师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我赞同教师要尊重孩子的人格,不能体罚、变现体罚或者侮辱学生的人格,这也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所要求的。
我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一个8岁小女孩因为感冒流鼻涕,被老师信手拈来作为班级的.命题作文,因为这件事情伤害到了主人公的自尊心,一节短短的语文课后,聪明的跳级生反而成了班里的“异类”,再没有人愿意与其玩耍,小女孩渐渐的产生了厌学的情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与实施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七章五十六条,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从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命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行填补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空白,为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一、立法宗旨和意义(一)立法宗旨1、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身心指人的生理、心理两个方面,身心健康指生理与心理的健康。
未成年人不同于成年人,他们在生理、心理上具有自身突出的特点:生理方面,未成年人身体的各种器官发育尚不完备,显得非常柔弱;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身体发育速度加快,并渐趋成熟,特别是性成熟所产生的性差别明确化及性本能出现,身体各器官及功能急剧变化,此时,他们对物质、精神上的渴求极为强烈。
这种生理变化使他们在适应社会方面常遇到困惑与不安,若不能及时地加以保护与引导,很容易导致人格、心灵的扭曲。
心理方面,童年期的未成年人对成年人的依恋感、依赖性较强,角色意识、自我中心意识较强;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心理上渐趋成熟,独立意识产生,对成年人的依赖性减弱,情感色彩强烈,易冲动,此时的心理矛盾性明显,心理处于较复杂的状态。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正处于一个由不成熟向成熟的过渡时期,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体系也正处在形成之中。
这个时期非常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给予特别的关心、爱护、引导与帮助。
2、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合法权益是指公民实际享有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防止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发生,并对已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权益予以救助和回复。
《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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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人,因为幼儿的父母并没有明确将监护职责委托 给幼儿园,事实上幼儿乏法儿律园依工据。作《规中程华人》民第共3和8国条未规成定年人:保保护育法》第 1行 员3条德在:育教学、校智师应育指当、导全体面育下贯、,彻美管国育家、理的劳幼教动儿育教方育生针。活,第,对16条未并:成配学年校合学不生本得进 使 班未教成师年学组生织在教危及育人活身动安全。、以健上康的法校律舍法和其规他仅教足育教以学
和蔼可亲的老师传播给我们知 识,还教育我们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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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88年8月,在国务院法制局的协调下,两个起草班子合在一起共同起草;同年10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法 草 案 第 11 稿 上 报 国 务 院 。 国 务 院 法 制 局 又 作 了 大 量 的 调 研 论 证 , 对 送 审 稿 作 了 4 次 较 大 修 改 。
1991年6月,国务院提请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家庭方面
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面临新形势,比如监护人监护不 力情况严重甚至存在监护侵害现象,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人员性侵害、 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问题时有发生,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缺乏应有保护,等等。
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是重要内容。该法对监护人义务的规定 落细落实, 规定,父母离婚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行 使监护权时,要与未成年人、被委托人至少每周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并 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同时,强化了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 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生活环境,及时排除引发触电、烫伤、跌落等伤害的安全隐患;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 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提高户外安全保护意识,避免未成 年人发生溺水、动物伤害等事故。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教案解读 幼儿园法律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教案解读一、法律背景1.1 幼儿园未成年保护法的颁布2015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于2019年正式实施。
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中心的专门立法,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以及相关责任的落实具有重大意义。
在这部法律中,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以保障未成年人在幼儿园中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二、幼儿园法律责任2.1 幼儿园保护未成年益的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权、生存权、发展权等。
对于幼儿园来说,保障未成年人在园内的安全、健康和良好的教育环境是责无旁贷的。
2.2 幼儿园应履行的监管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幼儿园对教职员工进行严格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幼儿园也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幼儿活动、饮食、医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管理。
2.3 幼儿园与家长的合作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幼儿园与家长应共同合作,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成长。
幼儿园应主动与家长沟通,通过家校合作的方式加强幼儿的家庭教育,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
三、幼儿园教案解读3.1 针对法律规定,幼儿园如何制定相关教案?幼儿园应妥善安排未成年人的课程学习和活动,保障其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教案应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生理发展特点,遵循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设计合理的教学计划和活动内容。
3.2 如何在教案中体现未成年益保护?幼儿园教案应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差异,不以过高的要求和强制性的手段对待幼儿。
教案中应注重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参与决策和表达意见,尊重他们的意愿和需求。
3.3 如何在教案中体现监管责任?幼儿园教案应对教职员工在课堂管理、学生巡视、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确保其在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
3.4 如何在教案中体现幼儿园与家长的合作责任?幼儿园教案应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协作,及时将幼儿在校表现、学习情况与家长分享,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发展和成长。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亮点解读及完善对策探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亮点解读及完善对策探析作者:王萍来源:《桂海论丛》2021年第02期摘要: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并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文章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总体思路着眼,归纳总结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亮点,如进一步强化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教育职责,建立了家校合作机制,重新定义了严重不良行为,明确了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实施主体,明确了专门学校及专门教育的地位并对专门学校的入学程序进行完善,对严重不良行为进行分级矫治教育并增加了专门矫治教育,与其他相关法律充分衔接促进了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等方面。
提出进一步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一些思路,以期为今后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尽绵薄之力。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亮点;解读;对策中图分类号:DF7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1)02-0102-0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我国最早于1999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该法经过2012年的一次修正及2020年的修订,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大的修订是为了积极应对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之前收容教养制度的沉睡問题等),是为了进一步充分体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对预防未成年犯罪工作的新要求。
我国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修订,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出党的方针政策对未成年人加强保护,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精神实质。
(一)各方面协同发力共筑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屏障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如家庭监护的缺失,管教的不严,关爱的匮乏,社会保护的不力等。
《解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主题班会课件

情景模拟
1 情境一:
朋友A:我看某某不顺眼好久了,今天你和 我去教训他一顿吧! 恶魔: 天使: 你怎么办?
2 情境二:
朋友B:我被某某打了,快点叫人帮我打 回去! ! 恶魔: 天使: 你怎么办?
检察官提醒
对待他人的不合理要求要干脆地拒绝, 友谊的 小船面对不法的风浪, 该翻就翻吧。真正的朋友 不会拉你去做坏事情。
——旷课是学生走下坡路 的重要信号 ——
案例2
2019年2月12日15时许, 陈某甲(案发时系某 初中在校学生, 16岁)与其堂哥陈某乙、曹某、 张某(均系未成年人, 辍学)等人因无钱买烟, 陈 某乙提出向比其的小孩要钱。几人在我市大众路 某网吧后门外对杨某某(9岁)进行殴打, 抢走杨 某某现金50元。随后又在另一网吧附近对刘某某 (12岁)等三人进行殴打, 抢走三人现金共计 310元。因被害人杨某某等年纪尚小, 被告人陈某 甲等人的行为给被害人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不敢出门, 因为拍被再次抢劫也不敢去上学, 给他 们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打架、结伙斗殴——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法律链接
【聚众斗殴罪】
《刑法》第292条规定的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 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 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 行为。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 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 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抽烟喝酒——不良行为的起点
法律链接
【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 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 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 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 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 济物资的。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7篇

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7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心得体会1通过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使我对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知识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未成年人有哪些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有了一定的了解。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
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
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
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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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属于未成年人呢?《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年龄不满 18周岁的我国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在我国,未成年人人口大约有4亿,占全国人口的34%。未成年人正在学知识,长身体,处在人生观和世界观逐步形成的时期,自我保护能力比较差。为了保障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立法是一个重要手段。因此,学校教育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教育工作者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理解和执行,直接影响着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因此,学习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教育工作者有着重大的实践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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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
授课时间:2017年1月15日上午10:40至12:00学时:2学时
授课教师:潘文军 授课地点:白午小学多媒体教室
第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还依据了《民法通则》。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儿童是未成年的公民,他们与社会上的一切人都是平等的,其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也是民法调整的对象。例如《民法通则》第104条规定:“婚姻、家庭、老人和儿童受法律保护。”又如《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这些规定都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依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不仅关系到每一个孩子、每一个家庭、每一所学校,而且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明天。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2、立法依据
保护未成年人的宗旨不是随意提出的,具有法律依据和其客观现实依据。这些依据主要是《宪法》、《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第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法律体系中最核心最上层的法令,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然是一个单行的法律,但它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准绳。宪法中对未成年公民的受教育要求、保护要求、社会和学校以及家庭对儿童的抚养、教育义务、未来公民所应具有的素质要求等都做了规定。例如,《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宪法中的这些规定指明了未成年人必须受到保护。除此而外,宪法中凡涉及到未成年公民的基本思想和内容也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及其相关条例提出的法律依据。
第三,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应从未成年人自身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来考虑。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幼稚个体,其身心还未成熟,若要其健康成长就必须受到保护。人们在从出生到18岁的这一阶段中,个体的身心变化是巨大的,在不同的年龄段会表现出不同的身心特点,其保护法就应在了解这种变化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来制定只有在遵循未成年人的变化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出的保护法规才是真正有效的。
(1)未成年人首先是被保护者。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概述
1、立法宗旨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条的规定,其立法宗旨包括三层含义:其一,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其二,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三,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这三个宗旨也是保护未成年人最终应达到的目标,它们是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
第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规定还保证了社会各方面的教育协调,可以使教育形成合力,更有效地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
4、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
《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未成年人也具有公民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由于他们是未成年人,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方式与成年人有区别。我国民法通则中确立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要求成年人的保护。
第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还要依据未成年人的生存现状。
在现实社会环境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合适的法规以规范社会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我国现存的社会环境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迫切的。未成年人因家庭经济条件,封建落后思想的制约而不能接受正常的文化教育的情况在一些地方十分突出:家长因观念不正确,不平等对待子女,打骂甚至虐待子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社会中不良环境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现象也为数不少。这些事实都无疑需要国家在制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时,仔细加以考虑。
第一、它使人们明确,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仅仅是父母和学校的事情,也是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第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社会各方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所必须做到的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这使社会各方明确了自己的具体任务,以便于掌握好工作中的原则,摆正自己的位置,注意自己的形象,考虑随时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父母“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第9条)。
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教育意义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作用就是使全社会都明确保护实施未成年人顺利成长的重要意义,明确社会中各主体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义务和要求,统一各方面的教育思想,使社会各方面形成教育合力,使年轻一代能够在一个较为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等方面的保护责任都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的正确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