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填表说明(变更)
上海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

上海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尊敬的人事部门负责人,我是申请人XXX,特此提供上海首次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材料,供贵公司参考。
1. 教育背景201X年至201X年,我就读于XXXX大学会计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主修课程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等。
在校期间,我努力学习,取得了优秀成绩,并积极参与各类会计实践活动,提升自己的会计专业能力。
2. 实习经历在大学期间,我参与了多个会计实习项目,在实践中逐步掌握了会计实务操作和理论知识的应用。
具体实习经历如下:- 201X年暑期,在天津某会计师事务所实习,主要负责会计核算、编制报表以及税务申报等工作。
通过实际操作,我熟悉了会计软件的使用,了解了会计和税务规定,并能够独立处理一些基本的会计问题。
- 201X年寒假,在某大型制造业企业实习,主要负责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
我通过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进行成本分析和优化,为企业提供了合理的成本控制建议,并在团队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3. 专业技能我具备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和理论背景,熟悉国内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
同时,我还熟练掌握了使用多款会计软件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的技能,例如XX会计软件和XX财务软件等。
在实习和学习过程中,我还参加了多次培训和讲座,深入了解了财务分析、内部控制等专业知识,提升了自己的综合专业能力。
4. 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在实习和学习过程中,我积极参与团队项目,并与团队成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合作。
我能够在工作中与他人充分合作、相互协作,解决问题并达成共识。
我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善于与同事和上级进行沟通,并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5. 自我学习与成长能力作为一个执着而求知的人,我坚信自我不断学习和成长的重要性。
我定期参加各种会计相关的培训和专业认证,如中级会计师、税务师等,并投入自己的时间来学习行业最新动态和最新政策,以保持自己的专业知识的更新。
在我的教育背景、实习经历、专业技能以及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方面,我相信自己具备了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
从业人员登记表登记表

从业人员登记表登记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政策的不断优化,各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监督这些从业人员的资格和背景信息,各个行业都设立了从业人员登记表,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下面我们就来探究一下从业人员登记表的相关内容。
一、从业人员登记表的定义从业人员登记表是指某个行业或领域内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和信息登记的一种管理方式,是行业从业人员管理的一种基础工作方式。
登记表一般包括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资格认定信息、从业背景信息等其他重要信息。
不同行业的登记表可能包含的信息不同。
二、从业人员登记表的意义从业人员登记表的设立和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其重要意义:1.保证从业人员资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登记表作为从业人员资格和背景信息的管理载体,能够准确记录从业人员所需的相关资格和信息,同时对这些资格和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助于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2.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背景信息管理,可以提高其从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同时可以规范从业行为,减轻行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压力。
3.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登记表作为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和监督手段之一,有助于监督从业人员的行为,维护行业的稳定和安全,并为监管部门提供有效的数据资源。
4、帮助从业人员轻松地找到合适的工作从业人员登记表可以为从业人员衔接提供保障,帮助他们轻松找到和自己专业和资格相符合的工作,为他们的事业发展提供便利,同时也有助于行业的人才优化和培养。
三、如何操作从业人员登记表从业人员登记表是在行业管理机构的统一规划下实施的。
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从业人员登记表的具体操作步骤:1.首先,从业人员需要前往所在行业的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比如:姓名、年龄、性别、电话号码、相关从业经验、资质证书等。
2.填写完基本信息后,从业人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照信息和证书等,以便管理机构对其资质的审核和认证。
会计工作证明样本_证明(2).doc

会计工作证明范本_证明需要会计工作证明的朋友请您注意为您带来的参考范本,请您注意相关提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号码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地址我单位同意任用同志自年月日起从事(担任)本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本人签名: 年月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盖章)填表说明: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办理注册登记/调转登记(指调转工作单位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形)时,应填写此表.2.如单位人事部门下达了有关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文件,请如实填写”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栏目.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4.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5.申请人应当在”本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除申请人须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外,代理人还须在”委托代理人签名”处签名.会计工作证明范本_证明需要会计工作证明的朋友请您注意为您带来的参考范本,请您注意相关提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号码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工作单位全称工作单位地址我单位同意任用同志自年月日起从事(担任)本单位(会计岗位)工作.特此证明.(单位公章) 年月日本人签名: 年月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盖章)填表说明:1.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办理注册登记/调转登记(指调转工作单位后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情形)时,应填写此表.2.如单位人事部门下达了有关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文件,请如实填写”从事会计工作的任命书文号”栏目.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栏由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4.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5.申请人应当在”本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除申请人须在”本人签名”处签名外,代理人还须在”委托代理人签名”处签名.会计工作证明范本-证明范本第一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怎么写第二篇:会计工作证明模板第三篇:会计工作证明范本第四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表第五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例文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怎么写会计实习工作证明现有_______同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起正式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并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起在我单位______________岗位从事会计工作。
变更记录表填表说明

变更记录表填表说明1、“是否变化”:若变化,则填“是”;若未变化,则填写未变更原因类型。
“未变更原因类型”,地方未将遥感监测图斑全部变更为建设用地时,根据该图斑实地情况填写不变更理由的相应代码。
如同一监测图斑存在2种(含)以上类型时,填写1种主要的类型。
1)设施农用地,填写“1”;2)依法批准的临时用地,填写“2”;3)农村道路,填写“3”;4)管线施工等临时用地,已恢复,填写“4”;5)受灾土地(如洪水、泥石流、滑坡、塌陷等受灾土地),填写“5”;6)临时堆场(如废品、沙土、砖瓦、建筑构件等临时堆放地),填写“6”;7)违法用地,实地已拆除,填写“7”;8)塑料(竹、草等)大棚或地膜覆盖地、蒙古包、简易工棚、活动板房等,填写“8”;9)因地表覆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像特征变化,地类未变化(如盐碱地地表变化、坑塘水位变化、山林过火、作物种植品种改变等),填写“9”;10)季节性晾晒场(如木材、药材、水产品等晾晒场)或打谷场,填写“10”;11)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等土地整治施工、滩涂围垦、农业结构调整、河流整治等;填写“11”;12)其他原因,填写“12”,需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
2、“变更范围”:填写“1”表示整图斑变更,填写“2”表示部分变更。
3、“外业判读地类”:按照变更调查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和地类代码,填写变更后的实际地类代码,若变更后地类有两种以上,可填写多种地类。
如:某监测图斑部分变更为建设用地,部分保留原地类“旱地”不变,则填写201、013。
4、“批文号”:有批文则填写批文号。
5、“专项标注”:新增耕地则填写ZL(土地整理)、FK(土地复垦)、KF(土地开发)、QT(其他);新增建设用地填写PJ(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建设)、B(本年批准当年建设)、P(本年批而未用)、W(本年未批先建) (此项内容需与分局沟通)。
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

单位基础信息变更申请表
单位全称(公章):
填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经济类型”根据《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见附表)填写相应“经济类型”;
2.“单位所属行业”根据《行业分类代码表》(见附表)填写相应“行业分类”;
3.“身份证件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香港居民证件、澳门居民证件、台湾居民证件、其他居民证件;请在表格中相应位置填入对应证件类型;
4.“单位性质”包括: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 其他;请在表格中相应位置填写对应“单位性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第一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说明一、换证范围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持有即墨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发证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包括31日);(三)已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四)已完成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分)。
二、办理流程1、符合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本人完整填写《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办理需要证件:《登记表》二份(正反面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到财政所(电话:*************)办理换证手续。
旧证统一收回销毁。
2、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在岗情况等),换证时,应同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信息变更。
(1).学历发生变化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化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换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三、注意事项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第二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1日一、会计证有效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自发证之日起6年内有效。
2008年之前发放的旧版会计证有效期自2008年、2009年换证之日起计算,2008年之后发放的会计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办理换证后的会计证有效期自证书记载的换证之日起计算。
二、换证时间(一)会计证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本条第(二)项特殊情况除外。
(二)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有效会计证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三、换证条件(一)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我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证。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4.04•【字号】沪财会〔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为加强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
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人员,具体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会计监督;(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内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继续教育信息、高端会计人才信息、信用信息和调转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等与个人相关的信息。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信息。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精神,补充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夯实基本信息数据库,推动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本市决定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简称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本次补充采集仅涉及以下四类持证人员:1.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和外国护照的;2.最高学位是“硕士”或“博士”的;3.在本市2007年信息复核时未提交电子照片或提交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未被采集的;4.未参加本市2007年信息复核的。
二、采集时间本次信息补充采集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1月30日结束。
三、采集要求(一)采集对象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财政部门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具体包括:1.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和外国护照的持证人员,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用于核对;2.最高学位是“硕士”或“博士”的持证人员,应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用于核对;3.在本市2007年信息复核时未提交电子照片或提交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未被采集的持证人员,应提交格式为JPG、以有效身份证件号为文件名、文件大小不超过10K的个人电子照片;4.未参加本市2007年信息复核的持证人员,应提交《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该表可向相关财政部门免费索取)和电子照片(要求同3)。
(二)逾期未提交相关个人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采集对象本人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持证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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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填表说明
本表由持证人员办理基础信息变更登记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人填写一份,填好后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留存。
本表的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一、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
二、持证人员办理基础信息变更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栏为必填项,按照其变更信息内容选填相关栏目。
三、“政治面貌”栏、“所属国家或地区”栏、“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栏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
其中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持证人员,其“有效身份证件类型”栏选填“9.其他”,同时在“有效身份证件号”栏按以下原则填写:
1.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居民,其有效身份证件号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
2.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澳门居民,其有效身份证件号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
3.在中国内地从事会计工作的台湾居民,其有效身份证件号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号。
四、全日制最高学历(位)栏和非全日制最高学历(位)栏按最高学历(位)选择其中一栏填写。
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其中高中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学历。
五、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信息栏按如下要求填写:
1.“专业技术资格类型”栏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
既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又有其他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类型”栏优先选填“1.会计类”;
2.在“取得方式”栏中,评审是指1992年7月30日以前通过评审取得的,考试是指1992年以后通过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考评是指按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考试和评审双重环节取得的,如果评审或认定以后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证书的,应选填考试;
3.发证或批准单位栏中,如评审取得的,应按评审委员会所在单位填写,如考试取得的,应按证书照片上所盖钢印的单位填写。
六、曾参加过会计工作且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申请人,可在申请时填写“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栏:
1.在1990年以前从事过会计工作;
2.2002年以前持有有效的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在持证期间从事过会计工作。
七、“会计证编号”、“会计证发证机关”和“会计证发证时间”栏目仅限于2002年以前持有有效的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填写。
八、“会计行政职务”栏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其中:
1.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经济组织中所配备的会计机构的负责人员;
2.会计主管人员是指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在本单位的有关机构中所配备的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或者在办理
本单位财务会计业务的专职人员中指定的主管人员。
九、凡与工作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必须填写工作单位相关信息栏,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会计电算化证书发证部门栏填写省级财政部门。
十一、本表必须由持证人本人如实填写,并在“本人签名”处签名。
持证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变更事项的,代理人须提供持证人的授权委托书。
十二、办理变更事项时需提供所变更信息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持证人员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