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1
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0.08•【字号】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较大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0月8日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024年8月23日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4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防治措施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徐州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园林绿化施工和养护、矿山开采、宕口修复、物料运输和堆放、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生产、道路保洁和养护、考古发掘等活动以及城镇建成区内因地面裸露产生的颗粒物造成的大气污染。
第四条扬尘污染防治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尽责、公众参与、联防联控的防治机制。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的目标和措施;(二)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协调处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防止扬尘工程制度

防止扬尘工程制度一、总则1.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参与方。
3.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组织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 设立专门的环保监督机构或人员,负责扬尘治理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
3. 定期组织扬尘治理知识培训,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施工措施1.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设置必要的围挡设施,防止扬尘外溢。
2. 施工现场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清扫路面,减少尘土飞扬。
3. 施工作业时,应采用湿法作业,如水喷洒、覆盖等方法,控制扬尘产生。
4. 对于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如水泥、砂石等),应妥善存放并采取覆盖措施。
5.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清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防止带泥上路。
四、监督检查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 对于违反扬尘治理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3. 建设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共同监督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
4.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于扬尘污染问题可通过相关渠道进行投诉。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本制度执行,造成严重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 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被相关部门处罚的,应立即整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对于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有更新,以最新制度为准。
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扬尘防治应急预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物料运输等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日益严重,对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障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特制定本扬尘防治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_____项目范围内所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生产和运输活动。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组织机构成立扬尘防治应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施工班组长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扬尘防治应急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制定应急措施和决策,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急情况。
2、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和调度,组织实施应急措施,监督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3、成员职责(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措施,监督施工队伍的作业行为,确保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2)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保障扬尘防治所需的物资和设备供应,及时维修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3)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综合办公室:负责与周边居民和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扬尘污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一)风险识别1、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回填、运输,物料堆放和装卸等环节容易产生扬尘。
2、道路施工中的路面铣刨、基层铺设、沥青摊铺等作业会产生大量扬尘。
3、物料运输过程中车辆未密闭或超载,道路颠簸等情况会导致物料洒落和扬尘飞扬。
(二)风险评估1、根据施工工艺、作业强度和气象条件等因素,评估扬尘污染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2、确定重点防控区域和时间段,如施工现场周边、人口密集区、大风天气等。
五、预防措施(一)施工场地管理1、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_____米。
2、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印发《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存、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绿化作业、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等活动以及因裸露地面、建筑物表面在自然或者人力作用下产生的颗粒物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目标原则】扬尘污染防治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防治结合、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层级责任】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统筹协调、长效管理、资金保障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协调跨区域扬尘污染防治,并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市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并配合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条【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公路事业、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科技、农业农村、商务、水利、气象等部门(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宣传引导】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全社会扬尘污染防治意识。
扬尘防治方案

扬尘防治方案第1篇扬尘防治方案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工程活动日益增多,产生的扬尘污染对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友好,制定扬尘防治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原则1. 目标: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排放,确保施工过程中空气质量达标,保护周边环境及居民健康。
2. 原则:-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要求执行;- 科学防治:采用先进、实用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方案,提高防治效果。
三、防治措施1. 现场封闭- 施工现场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围挡底部设置防尘网,高度不低于0.5米;- 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泥土带出现场。
2. 洒水降尘-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场地湿润;- 采用雾炮机、喷淋系统等设备进行降尘;- 施工高峰期增加洒水频次,确保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3. 覆盖堆放- 施工现场内裸露土方、物料等及时进行覆盖;- 覆盖材料应选用防尘网、绿色密目网等;- 定期检查覆盖情况,确保覆盖严密、完整。
4. 绿化种植- 施工现场周边及空闲地块进行绿化种植,提高绿化覆盖率;- 选择适应性强、生长迅速的植物种类;- 绿化带设置喷淋系统,保持绿化区域湿润。
5. 机械设备管理- 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机械设备;- 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机械排放。
6. 施工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施工人员接受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监测监控- 设置扬尘监测设备,实时监测施工现场扬尘浓度;- 监测数据与监管部门共享,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 对扬尘污染源进行排查,制定针对性防治措施。
四、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 成立扬尘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原版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1 总则1.0.1为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减少建筑工地对周边环境影响,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科学评价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建筑工地扬尘的防治、检查和评定。
1.0.3 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检查和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建筑工地Construction site本标准中建筑工地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
2.0.2 扬尘防治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技术和经济等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扬尘防治管理人Administrator of dust control页脚内容0工程项目负责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督管理的人员。
2.0.4 围挡Fence为了将建筑工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5 易扬尘材料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6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waste对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进行建设、改造、装修、开挖、铺设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废旧混凝土、碎砖瓦、废沥青、废旧管材、废旧木材等。
2.0.7保证项目Assuring items对影响周边施工作业环境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
2.0.8一般项目General items除保证项目以外的其它项目。
3 扬尘防治要求3.1 扬尘防治管理Ⅰ扬尘防治责任制页脚内容13.1.1 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扬尘防治责任制,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1.2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扬尘防治考核指标。
3.1.3工程项目部应制定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编制扬尘防治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021年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

2021年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2021年__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与立法依据】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建设美丽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__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扬尘是指地表松散颗粒物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空气环境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主要分为土壤扬尘、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
本条例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前款规定的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第三条【多元共治体系与原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头控制、属地管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治理、联防联控的防治机制。
第四条【政府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协调跨区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等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协助市、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发现本区域内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本辖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协调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并负责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开展督查和考核,并负责已进入施工监管的房屋建筑工程及相关联的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市政维修养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扬尘污染不仅影响城市环境质量,还对市民健康造成危害。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建筑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目标1. 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降低大气污染。
2. 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3. 保障市民健康,提升城市形象。
三、防治措施1. 术前准备(1)成立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2)对施工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3)编制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和责任。
2.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洗车池,要求所有进出车辆冲洗干净,防止带泥上路。
(2)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减少扬尘产生。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覆盖严密,防止风吹散落。
(4)施工现场绿化,种植绿植,降低扬尘。
(5)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防止扬尘扩散。
3.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每天定时洒水,保持施工现场湿润。
(2)对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3)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车辆进出频繁,加强车辆管理,减少扬尘。
(4)施工现场进行土方作业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焊接作业时,采取封闭措施,防止焊接烟尘扩散。
4. 术后恢复(1)工程竣工后,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消除扬尘污染。
(2)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绿化,改善环境质量。
(3)对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为今后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提供借鉴。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人员、市民对扬尘污染防治的认识。
3. 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完善奖惩机制,对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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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扬尘防治管理,保证扬尘防治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环境,防止扬尘污染事故的发生,保障环境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J 13349-2016)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财务应单独设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
二、须将合同工程造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专项资金,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编制扬尘防治资金计划,上报公司财务、安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支配使用,项目部扬尘防控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专项资金用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现场围挡设置费用 2、场地扬尘防治的费用(1)道路硬化。
(2)裸土覆盖。
(3)易扬尘材料覆盖。
(4)场地管养。
3、车辆冲洗费用。
4、建筑垃圾处理费用。
5、施工降尘费用。
6、扬尘信息化费用。
7、扬尘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1)扬尘防治宣传标语牌、横幅等宣传用品费用。
(2)各类人员的扬尘防治教育培训、操作证培训、复训,经常性教育培训等费用。
(3)现场警戒警示标志等其他扬尘防治费用。
(4)应急预案措施费、演练费。
四、项目部在编制扬尘防治资金计划时,在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的同时,还要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扬尘防治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扬尘防治资金脱节现象。
五、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项目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报销,公司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使用情况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项目部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六、公司财务部与项目部每季度出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报表:(1)《扬尘防治费用年度预算汇总表》。
(2)《扬尘防治费用年度预算表》。
(3)《扬尘防治费用预算与使用对照表》(4)《扬尘防治预算与使用对照汇总表》
七、公司对财务与项目部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项目部扬尘防治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
九、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开工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