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与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与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盘点制度与日常管理一、固定资产盘点制度概述二、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内容建议1.盘点周期:固定资产盘点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一般建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调整盘点周期。

同时,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年度盘点基础上增加临时盘点、部门盘点等。

2.盘点责任:明确固定资产盘点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每个部门或岗位都应有明确的盘点责任。

同时,建议明确盘点责任人的权限和职责,确保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盘点方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盘点方法,一般分为手工盘点和电子盘点两种方式。

手工盘点适用于规模较小、管理相对简单的企业,而电子盘点则适用于规模较大、资产分散的企业。

建议在盘点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盘点方法,确保盘点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4.盘点流程:明确固定资产盘点的具体流程和环节,包括资产清查、资产分类、盘点计划制定、盘点区域划分、盘点人员组织、盘点资料记录等。

通过规范的盘点流程,可以确保盘点工作的有序性和可操作性。

5.盘点登记:规定固定资产盘点登记的要求和方式,包括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状态等,同时建议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台账,对盘点结果进行记录和核对。

6.资产报废:明确资产报废的条件、程序和责任,建议建立完善的资产报废制度,确保资产报废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三、固定资产盘点的日常管理建议1.资产清查:定期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资产清查可以包括实地查看、与实际使用人核对、与账目核对等方式,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资产分类:建议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资产的性质、用途、价值等因素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盘点。

3.盘点频率: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建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同时可根据需要增加临时盘点或部门盘点等。

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盘点报告:每次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后,应制作盘点报告,记录盘点结果和发现的问题。

企业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

企业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

企业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分为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定期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盘点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

第二章盘点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企业应设立固定资产盘点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

固定资产盘点小组由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固定资产盘点小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固定资产盘点计划;(二)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三)对盘点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四)提出固定资产管理改进措施;(五)对固定资产盘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六)其他与固定资产盘点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企业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便利条件,确保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盘点程序与要求第八条固定资产盘点前,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应制定详细的盘点计划,包括盘点时间、范围、方法、责任人等,并报企业领导批准。

第九条固定资产盘点应按照盘点计划进行,盘点人员应认真核对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等信息,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准确。

第十条盘点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遗失、损坏、闲置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盘点结束后,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对盘点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固定资产管理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盘点报告经企业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应根据盘点结果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第四章盘点结果处理第十三条对盘点结果中发现的固定资产遗失、损坏、闲置等问题,企业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合理调整和管理固定资产,加强固定资产盘点工作,保证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二、盘点周期与内容1.盘点周期:a.年度盘点:每年一次,一般在年末进行;b.季度盘点:每季度一次,以年度盘点为基础,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再次盘点。

2.盘点内容:a.固定资产编号;b.资产名称、类别和型号;c.使用部门和责任人;d.购置日期和金额;e.存放位置和使用情况;f.折旧方式和折旧年限;g.使用寿命和残值率。

三、盘点责任与流程1.盘点责任:a.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固定资产盘点工作;b.各部门负责提交固定资产盘点表,并提供准确资产信息。

2.盘点流程:a.财务部门提前通知各部门进行资产盘点;b.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人员进行资产盘点;c.盘点人员根据盘点表格,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登记;d.盘点完成后,各部门负责人提交盘点表格给财务部门,并进行资产差异分析。

四、资产差异分析1.资产差异分析:a.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交的盘点表与财务记录进行对比;b.对比结果出现差异的固定资产,进行资产差异分析;c.重要资产差异需核实确认,形成差异报告。

2.差异报告:a.财务部门将差异报告发给相关部门;b.相关部门对差异进行核实,并提供解释和调整意见;c.财务部门根据核实结果,进行相关调整和处理。

五、盘点结果处理1.资产核实无误:a.财务部门确认盘点结果无误后,将结果归档;b.资产信息更新至固定资产台账。

2.资产存在差异:a.财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差异原因;b.根据差异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如补充核实、调整资产台账或进行资产调拨等;c.调整后再次进行资产盘点,直至完成。

3.盘点结果报告:a.财务部门将盘点结果报告上报公司高层;b.盘点结果报告包括盘点数据、差异分析报告和调整措施。

六、固定资产台账管理1.固定资产台账:a.设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b.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进行管理和更新。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Is the eternal love the truth. December 22, 2021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盘点范围包括宝明集团各子公司及各部门以下均以部门为单位等;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入盘点,盘点类型主要是办公用家具,如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等低值易耗品不列入盘点范围;办公用电器,如打印机、空调、冰箱、电视机等电脑和生产运营设备不列入盘点范围;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第三条盘点方式一年中、年终盘点我集团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综合管理部牵头,会同实物管理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二临时盘点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综合管理部照会财务部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和各部门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科技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机器设备类由总工办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一总盘人: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三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有内勤指定内勤担任,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四复盘人: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协调和复盘工作;五会点人:由总公司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复盘人分片核对、确实数据工作;六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第五条盘点流程(一)盘点前,由综合管理部向实物管理部门发上期固定资产账面明细、固定资产盘点表及拟定盘点通知,呈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定并签发,公布实施首次盘点根据公司现状安排清点工作;(二)盘点人员确定后,由总盘人负责召集盘点小组成员召开盘点协调会,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三)对于盘点情况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实物管理部门应尽快查明具体原因,写好备注;(四)初盘完毕,盘点人应将固定资产盘点表汇总,由盘点人和主盘人即各子公司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一份由实物管理部门自存,一份送综合管理部门复核(五)综合管理部门指派复盘人,会同会点人进行复核,有误的进行更正,复核后的固定资产盘点表,由复盘人和会点人签字确认,交综合管理部备考并核算盘盈盘亏;(六)固定资产盘点表存在盘盈盘亏及其他异常问题,交由实物管理部门查明具体原因,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裁决,最后将固定资产盘点表和异常问题处理决定一并留存备考;第六条不定期抽点一由公司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二盘点日期,以不预先通知使用部门为原则;三盘点前应由综合管理部会同财务部拿上期盘点表,再行盘点;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固定资产盘点表;第七条注意事项一认真清查本部门所有资产,并与本部门帐面资产进行核对,按填制要求填报本部门固定资产盘点表;二若本部门清盘资产与本部门帐面资产一致无误,即按帐面资产的相关信息,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三若本部门清盘资产中出现,实际资产多出账面资产的,多出资产无需在固定资产盘点表上填“编号”项,只需注明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地点、使用状况、等信息,并在备注栏内标明原因;三若本部门清盘资产中出现,实际资产无账面所列的资产,请在“实盘数量”栏内填0,并在备注栏内标明原因;第八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管理。

二、盘点范围1.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固定资产。

2. 不论其购置时间、购置金额大小,均应纳入盘点范围。

三、盘点时间1. 固定资产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通常在年末进行。

2. 如遇特殊情况,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层变更等,可临时组织盘点。

四、盘点组织1. 成立固定资产盘点小组,由财务部门牵头,包括设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

2. 明确各成员的职责,财务人员负责资产账目核对,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资产技术状况鉴定,使用部门人员负责资产实物确认等。

五、盘点流程1. 制定盘点计划确定盘点时间、范围、人员分工及具体的盘点方法。

准备盘点所需的表单和工具。

2. 盘点前准备财务部门提供固定资产清单,包括资产编号、名称、规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

各使用部门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自查,整理资产状况。

3. 实地盘点盘点小组按照分工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对资产实物与清单是否相符。

记录资产的实际状况,包括是否正常使用、是否损坏、是否闲置等。

4. 盘点结果处理对盘点中发现的账实不符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

编制盘点报告,包括盘点情况、差异原因、处理建议等。

5. 账务处理根据批准的处理意见,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

六、差异处理1.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后入账。

2. 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属于正常损耗的,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七、监督与检查1. 审计部门应对固定资产盘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盘点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

2. 对在盘点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附则1. 本办法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实施细则

XX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XX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资产清查盘点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内,由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的特定经济行为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程序和方法,组织各级资产、设备、财务、技术专业人员以及员工参加,对特定范围内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数量、分布和状况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机关、所属单位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资产设备管理部是资产清查盘点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二)制定、完善公司资产清查制度,并监督执行;(三)组织公司年度和专项资产清查工作;(四)对公司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五)对公司资产清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六)对公司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闲置、盘亏、毁损等资产提出处理意见;(七)负责公司资产清查分析报告的编制与披露。

第五条公司所属单位资产部门是本单位资产清查盘点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资产清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二)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三)对本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及上报;(四)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五)对本单位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闲置、盘亏、毁损等情况,分析原因,予以落实;(六)编制本单位资产清查报告。

第三章清查盘点原则、方法与前提第六条原则(一)真实性:资产实体及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二)全面性:资产清查范围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三)完整性:资产相关信息应充分完整,满足管理需要。

第七条方法(一)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根据各种凭证,在账簿中对资产的增加和减少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并随时结算出各种资产账面结存数额;(二)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通过对盘存对象进行实地盘点,确定期末资产结存数量。

公司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规范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

第二章盘点范围第三条盘点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以资本支出购置的资产。

2. 保管资产:属于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 保管品:以费用购置的资产。

第三章盘点方式第四条盘点方式分为以下几种:1. 年终盘点:每年年底,由财务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2. 月末盘点:每月底,各部门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资产数量、价值准确。

3. 随机盘点:根据需要,由财务部或总经理室组织对部分固定资产进行随机盘点。

第四章盘点程序第五条盘点程序如下:1. 准备工作:盘点前,财务部负责制定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人员、范围等。

2. 实地盘点:盘点人员按照盘点计划,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实资产数量、价值、状态等信息。

3. 核对账目:盘点结束后,盘点人员与财务部核对盘点结果,确保账实相符。

4. 编制盘点报告:盘点结束后,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盘点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人员及职责第六条盘点人员包括:1. 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

2. 主盘人:由各部门主管担任,负责盘点的实际工作。

3. 复盘人:由总经理视需要指派经管部门人员担任,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复查。

第七条各岗位职责如下:1. 总盘人:负责盘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盘点工作顺利进行。

2. 主盘人: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确保盘点数据准确。

3. 复盘人:负责对盘点结果进行复查,确保盘点数据的真实性。

第六章盘点结果处理第八条盘点结束后,对盘点结果进行处理:1. 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核实原因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入账。

2. 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由各部门负责人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3. 对于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保管盘点及折旧管理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保管盘点及折旧管理制度

企业固定资产保管盘点及折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保管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

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3条管理权限。

1.资产管理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

2.财务部负责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并协助资产管理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第2章编制固定资产目录第4条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是实行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与建立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编制固定资产台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维修、编制统计报表及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依据。

第5条固定资产目录按每一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编制。

第6条固定资产项目是指一个完整的独立物体,或者连同其必不可少的附属配套的综合体。

第7条编制目录时,要注意划清两个界限。

1.划清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界限。

2.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界限。

38条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时应注意以下5个事项。

1.进行固定资产编号时应遵循统一规定的编号方法。

2.号码一经编定不能随意变动。

3.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

4.每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标牌号应与账面编号一致。

5.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并且编号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

第3章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第9条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是用于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依据。

第10条固定资产卡片由财务部签发,通常一式三份,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各一份。

第11条固定资产卡片应按每一独立登记对象登记,一个登记对象设一张卡片。

登记对象的确定方法如下。

1.房屋:以每所房屋(连同附属建筑物及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2.建筑物:以每一独立建筑物(连同附属装置)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3.动力设备:以每一动力机器(连同机座和附属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定资产盘点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

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

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

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

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固定资产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第五条盘点流程
(一)盘点前,由实物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及拟定盘点通知,呈总经理核定并签发,公布实施。

(二)盘点人员确定后,由总盘人负责召集盘点小组成员召开盘点协调会,拟订盘点计划表,并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三)实物管理部门将应行盘点的实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各项固定资产卡片应依编号顺序,事先备妥,以备盘点。

(四)盘点期间已收到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固定资产,应由实物管理部门予以标示,另行存放。

(五)财务部门应在盘点前将各项财务帐册登记完毕,并根据明细帐制作帐内资产清单(格式自定),以备实物清点完毕后与盘存表进行核对。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帐册登记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帐的有关单据如入库单、出库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调整为正确的帐面结存数。

(六)每次盘点,盘点现场至少应包括盘点人、会点人和复盘人。

固定资产已集中核算的分公司,复盘人和会点人必须由分公司指派。

固定资产尚未集中核算的分公司,复盘人必须由分公司指派。

(七)盘点物品时,由盘点人提供固定资产卡片或实物清单,并以此为据进行现场盘点,包括点计数量、丈量面积、核对规格(型号)、核查资产质量、鉴定证册是否完备有效等等。

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信息,如实详尽记录于“盘点统计表上”(一式两联),并每小段核对一次,无误后与盘点人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核对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

(八) 1、房屋建筑物、土地盘点除清点数量外,尚需实地丈量面积、核对资产权证、核查使用情况等。

(九) 2、交通运输设备除清点数量外,尚需核查行驶里程、核对各种证件是否有效、鉴定车辆性能等。

(十) 3、电子计算机除清点数量外,尚需核查设备型号等。

(十一) 4、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盘点应注意检查合同、发票等资料的完整有效。

(十二) 5、在建工程的盘点应注意核查工程物资的数量、检查在建项目付款与工程进度的匹配情况等。

必要时可要求专业人员如项目监理等协助盘点。

(十三) 6、其他资产主要盘点资产数量。

(十四)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由盘点(会点)人员相互签名确认后,第一联由实物管理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十五)财务部门收到“盘存表”后,与自己的帐内资产清单进行核对。

除计算盘亏盘赢金额、数量外,尚需检查资产的辅助信息是否完整等,并出具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送实物管理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实物管理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最后归档备案),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

(十六)对于盘点情况及在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实物管理部门应尽快查明具体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待总经理或上级公司批复后再做处理。

原则上应在年终(中)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六条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也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使用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帐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帐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七条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

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办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产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调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均须经盘点人员签字确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丈量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盘点应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资产数量应于确定后,再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六)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七)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八条盘点问题的处理
(一)帐载数量(含实物管理部门的卡片帐及财务明细帐)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或帐面记载不清者,除要求记帐人员及时补充完善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呈总经理室议处。

(二)帐载数字(含实物管理部门的卡片帐及财务明细帐)如有涂改而未盖章、签章、签证等进行确认,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三)固定资产资料不齐、权证过期失效、合同金额不符等情况,除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外,还应追究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或经办人员的过失责任,情况严重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送总经理室议处。

(四)固定资产盘赢盘亏资产的帐务处理一定要在得到上级单位的文件批复后方可进行。

但对于盘亏的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责成专人追查原因,追索赔偿,避免造成公司更大的损失。

(五)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报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并转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九条本办法由省公司负责解释,并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