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 民商法学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研真题
2016法硕非法学综合课真题答案

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综合课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产生的。
法学的产生至少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
A选项不正确。
研究法理学,有助于提高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法律文化水平,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对于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具有重要价值,B选项不正确。
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不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也研究古代的、已经废止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D选项不正确。
法理学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象的一般规律,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一般法,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
法理学要概括出各个部门法及其运行的共同规律、共同特征、共同范畴,从而为部门法学提供指南,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服务。
C选项正确。
2.【答案】D【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的第一层次本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第二层次本质是物质生活条件、经济条件,对阶级意志的内容具有决定作用。
从根本上说,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D选项正确。
但是除了受经济因素影响外,阶级意志的内容也受其他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等,故B选项不正确。
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可以调整经济关系,故A选项不正确。
政治的立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阶级统治,市民的立法是为了维护市民的权利,二者的立法目的不同,C选项不正确。
3.【答案】D【解析】一切社会的法的作用都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不只是公法,私法也有这两种作用,B选项不正确。
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的角度来看,法具有规范作用;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法具有社会作用,这两种作用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法是通过调整人们行为这种规范作用来实现维护社会经济基础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的,C选项不正确。
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2016法硕考研真题及答案详解本内容凯程崔老师有重要贡献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解析】B单行刑法是指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
我国单行刑法只有一部,即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A罪刑法定原则 B主客观相统一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刑法适用平等原则【解析】A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题目中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解析】C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刑法具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 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法益的机能;3. 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人民法院对罪名的变更体现了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这一功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B)A 参加传销组织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解析】B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
所以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
2016法律硕士真题解析(含17复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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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律硕士真题解析(含17复习计划)每年出题都有一共同点:如果复习到位发现所有考点都是意料之中,如果复习不到位发现所有题目都是意料之外。
纵观考题我们有三个结论:第一,考题整体来说还是符合之前划定的标准,有一两道题确实出现超纲;第二,标准复习全面,每年考试规律在不断地押题和反押题当中最终实现的考题结果;第三,在了解试题中,预测2017年可能有哪些的变化?一、2016年的真题分析考试分析三大规律:第一重者恒重:考过一定还会再考,第二新增必考或者热门必考,以前叫新增考点,今年几乎没有涉及,今年考的都是的热门话题,比如郭美美事件,比如“飞车抢夺”都是考查的热点。
第三是综合创新,比较偏的题或者综合题题目的考查。
1、法理(1)法学法的继承强调两点,第一时间先后跟空间没有关系,第二跟法的移植区分,时间加空间是移植,时间是继承,解答题今年考了,2017年选择题肯定还会涉及。
第二关于法律的论证,是法学独有的考点,非法学考点没有只有法学有的,我在讲50题,关注法律论证,最后压中了,试卷中确实有考查。
(2)法制史法制史今年两道古文都比较偏,因为往年主要考的是《唐律疏议》,而今年考的是宋代的一个制度,叫翻异别推制,就是翻口供让别的司法官看一看,古文的内容是课上讲过,宋代的材料,是上课时重点提示过的内容。
从这道题可以告诉我们,看完唐律要关注宋朝,也许明年会有元、明、清的内容。
法学考的西周的婚姻制度,这个是考试热点,上课讲的唐朝的婚姻制度,但其实跟西周的婚姻制度是一模一样的,七出三去和六礼是一模一样,考西周的婚姻制度其实也是在考唐律。
(3)宪法宪法中我们押中了“人身自由’这道题,人身自由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身体自由;二,人格尊严;第三,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去年考查了宗教信仰自由,当时预测今年会考人生自由,果不其然,我们压中了。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6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第1~2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20 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A.凡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2.下列关于法的历史演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的历史演进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B.封建制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私有制的法律类型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的核心特征之一D.从规范性调整逐渐发展为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3.下列关于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人权就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B.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C.人权是超越时代和历史的基本权利D.人权的主体是公民,其内容由宪法加以规定4.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判断,不正确的是()。
A.赵某生下一对双胞胎是法律事件B.钱某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法律行为C.孙某的房屋在地震中垮塌是法律事件D.李某声称自己被外星人劫持是法律行为5.下列关于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B.—国立法体制的形成主要由其文化传统决定C.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两级、多层次”D.立法公开是我国立法体制中“合法性原则”的集中体现6.我国《婚姻法》第2 条第3 款规定:“实行计划生育。
”按照法律原则分类的相关理论,该条文属于()。
A.政策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公理性原则D.基本原则7.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均为有权解释B.我国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两种形式C.历史解释方法既可用于正式解释,也可用于非正式解释D.按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文义解释与体系解释8.下列关于宪法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6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部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B.法律部门是构成法系的基本单位C.法律部门的划分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D.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方法正确答案:A解析:虽然法律部门是发展的,但是法律的稳定性特征要求我们不能频繁地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这就要求我们在划分法律部门时不能只考虑目前的法律、法规的多少,而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划分部门法时应当考虑到法律、法规今后的发展,即考虑到即将制定和可能制定的法律、法规。
这就是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之一相对稳定原则。
因此,法律部门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A选项表述正确。
法律部门划分的首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辅助标准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D选项表述错误。
法律部门的划分原则之一是客观性,但并非与人的主观意志无关,实际上也渗入了人的主观认识。
C选项表述错误。
法律部门是构成一国法律体系的基本单位,而法系实际上是按法的历史渊源和表现形式对特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作的分类,这与以若干法律部门构成的一国法律体系有很大的不同。
B选项表述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2.(2017年真题)我国《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该法条中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B.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C.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D.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正确答案:B解析:本法条中,“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为假定条件;“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为行为模式;“不负刑事责任”为法律后果。
安徽师范大学(2010-2016)考研真题

2016年安徽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试题一、解释下列概念(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实验教育学2.潜在课程3.意义学习4.元认知策略5.苏格拉底法6.生活准备说二、简答题(6小题,每小题10分,共60分)1.教育活动中如何处理智力活动和非智力活动的关系?2.简述德育与其他各育之间的关系。
3.学校管理过程包括哪些基本环节?4.卢梭自然教育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什么?有何积极意义?5.简述我国隋唐时期教育制度的特点。
6.简述张之洞的“中体西用”教育思想。
三、论述题(3小题,每题20分,共60分)1.美国教育家杜威提出“做中学”的教育信条,中国教育陶行知倡导“教学做合一”的主张,请在分析两种观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论述它们对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2.运用多元智力理论论述学习方式的多样性。
3.运用教育社会功能理论论述教育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作用。
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1.教育目的(狭义)2.长善救失原则3.活动课程4.生活教育5.癸卯学制6.教育模式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蔡元培关于教育改革方针的基本理论2.问题解决能力的培养措施有哪些?3.为什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4.简述朱熹的“朱子读书法”。
5.洛克道德教育方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6.简述教师角色的冲突及其解决措施。
三、分析论述题(每题20分,共60分)1.试述夸美纽斯学校改革思想及其对近代教育的影响。
2.联系教育实际论述人格发展理论及其教育含义。
3.结合我国当前教育发展与改革实际论述依法治教的意义及其途径。
2014年安徽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试题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课程目标2.陶冶教育3.永恒主义4.工读主义教育5.骑士教育6.道尔顿制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要说明解决问题分哪几个阶段?2.简述教育的生态功能。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学与法理些的表述,正确的是()A.犯有法律的地方,就一定有法学B.法理学对法律创制和法律适用没有直接价值C.法理学的研究应当为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与指导D.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有效的法律规范与现行的法律制度2.下列关于法的历史演讲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的历史演进只受客观物质条件的影响B.封建制法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私有制的法律类型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资本主义法的核心特征之一D.从规范性调整逐渐发展为个别调整是法起源的一般规律3.下列关于人权的表述,正确的是()A.人权就是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B.人权价值可作为立法与司法的指导C.人权是超越时代和历史的基本权利D.人权的主体是公民,其内容由宪法加以规定4.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判断,不正确的是()A.赵某生下一对双胞胎是法律事件B.钱某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是法律事件C.孙某的房屋在地震中垮塌是法律事件D.李某声称自己被外星人劫持是法律行为5.立法体制与立法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A.联邦制国家一般采用一元立法体制B.一元立法体制的形式主要由其文化传统决定C.我国立法体制的特点是“一元、两极、多层次”D.立法公开是我国立法体制中“合法性原则”的集中体现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行计划生育”。
按照法律原则分类的相关理论,该条文属于()A.政策性原则B.程序性原则C.公理性原则D.基本原则7.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机关对法律所做的解释均为有权解释B.我国法律解释体系包括立法、司法解释两种形式C.历史解释方法既可用于非正式解释D.按解释尺度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为文义解释和体系解释8.下列关于宪法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的效力和法律的效力相同B.宪法能够直接约束私人行为是宪法学的通说C.就各国实践来看,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是例外情形D.宪法效力主要体现为规范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9.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宪法监督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宪法监督制度是一种附带性审查制度B.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对法规进行备案时有权审查其合宪性C.由法院审查法律是否合宪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D.公民和社会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违宪审查的要求10.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政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集体负责制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大的执行机关11.根据我国法律,制定和修改村规民约的主体是()A.村民会议B.村民代表C.村党支部D.村民委员会12.2014年9月,王村举行村委会选举。
2016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宪法学部分

2016年法律硕士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宪法学部分一、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6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1.附带性审查【答案】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运用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
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议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它是宪法实施保障的一种方式,与宪法控诉相对应。
【考生注意】这是考察违宪审查的方式。
在记忆时,要正确理解“附带”的含义。
附带性审查与专门审查相对应,是一种在美国式的司法审查体制下的审查方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案】它是我国的政体,是共和制政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具体说来是指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组成统一协调的国家政权机关体系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一种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具有优越性。
【考点分析】这是考察人大制度的内容。
内容本身在教材上有完整的表述,答题时要注意完整性。
人大制度与全国人大或地方人大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一种制度,后者是我国的国家机关。
二、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2分;含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的字母涂黑)1.在英国,尽管1215年的( )并不是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法律,但它对英国宪法的发展与英国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
A、《权利法案》B、《自由大宪章》C、《人身保护法》D、《王位继承法》【答案】B【考点分析】第1项是1689通过的,第3项是1676年通过的,第4项是1700年通过的,只有第3项是1215年能过的。
所以只有第2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除了本题所列的四个文件外,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等都是世界宪法史上重要的文献,可以放在一起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