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评价前世今生和对行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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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到底是什么

一致性评价到底是什么

一致性评价到底是什么2015年7月22日后国务院明确指出加快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后,CFDA随即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2018年底前要完成289个品种的一致性评价,没有通过的将注销药品批准文号,产品将面临下架。

这是产品重新准入的过程,也将对市场上的现有企业的重新洗牌。

是挑战,也是机遇,有三家申报过“一致性评价”后,其它不许参加投标!在2018年底大限之前,一旦不能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将面临下架,轻则丢失市场,重则影响生存。

挑战与机遇并存,谁能在同类品种中首先通过一致性评价,谁就会取得先发优势,抢占市场先机。

政策出来后,大家会有一系列的问题:什么是药品一致性评价?为什么要做一致性评价?哪些药品要做一致性评价?如何做一致性评价?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我们请到肖文森(西典医药集团董事长)来为我们解开迷惑。

肖文森简介:中国药科大学药学学士;柏林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大学EMBA;中山大学客座教授;国家药监局(CFDA)高级顾问。

筹建广东东阳光、德国格兰泰等4家综合性制药企业,历任4家大型制药企业总经理。

创建西典医药集团,现任西典医药集团董事长。

一致性评价到底是什么?规避7.22之前的弊端,对已上市药品进行再评价工程,主要包括药学研究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

一致性评价该怎么做?与内外部资源丰富,精熟各环节政策法规,有良好沟通渠道,可降低风险、节约经费、加速产品市场化进程的CRO公司合作。

如何做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一.参比物的选择Selection of Reference Product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究竟是和谁的质量的一致性?CFDA:“按照参比制剂确定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拟评价品种的参比制剂,经公示后对外公布。

”FDA的建议:如下,首先原研企业的产品,如原研企业不再生产,则首选首仿制药。

二.需要进行哪些试验?体外/BE?CFDA:“尽量选择体外方法进行评价,对体外评价不能满足一致性评性要求的,应增加生物等效性试验。

一年17个药品过一致性评价的背后——齐鲁制药

一年17个药品过一致性评价的背后——齐鲁制药

一年17个药品过一致性评价的背后——齐鲁制药一致性评价过评数量作为衡量药企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一直备受业内关注。

据国家药监局数据显示,2019年齐鲁制药集团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为17个,过评数领跑行业。

值得关注的是,在17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中,12个为国内首家,6个目前为国内独家,最多的过审数、最具创新性的产品力再次擦亮了“齐鲁制药齐鲁造”的先进本色。

发力一致性评价,彰显齐鲁担当长期以来,看病难、用药贵困扰着众多患者,许多家庭为此背负了沉重的负担,特别是一些一线类药物长期被国外药企垄断,更让百姓用不起药。

在国家发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后,齐鲁制药集团积极响应,加强科技攻关,持续加大对吉非替尼、利培酮、阿托伐他汀、奥氮平等受众广泛类药物的研究,力求减轻更多患者的负担。

在齐鲁制药人的共同努力下,各项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截至目前,齐鲁制药共开展了70余个药物的一致性评价研究,已获批17个,其中12个为国内首家,已申报33个,其中22个为国内首家。

在国内制药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中,齐鲁制药项目的申报数量、速度和获批数量均遥遥领先。

助力建设美丽健康中国为顺应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国家已经对建设健康中国作出全面部署。

为响应政府号召,齐鲁制药一方面加大对急难药物的科研攻关,另一方面对集团旗下产品实行“降价不降质”,如推动5000元一盒的吉非替尼片降价到500元一盒,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在2019年第一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中,齐鲁制药的吉非替尼、替诺福韦酯等几大明星产品凭借过硬的质量和较低的价格全部中标。

在近日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集采名单中,齐鲁制药阿德福韦酯片、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琥珀酸索利那新片、他达拉非片、替吉奥胶囊和注射用紫杉醇6款药物入围谈判竞标资格名单,相信齐鲁制药会在新一轮医药谈判中带给社会更多惊喜,为患者减轻更多负担。

当前医药体制改革仍然在不断深化,“4+7”带量集中采购等政策影响力开始显现,这对医药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2023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行业市场发展现状

2023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行业市场发展现状

2023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行业市场发展现状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医疗健康的不断关注,药品市场也逐渐变得日益重要。

在药品市场中,仿制药占据着相当的份额。

为了保障人们的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也成为了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概念、行业市场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概念仿制药指的是在原研药品获得专利权期满后,其他公司依据原研药品的临床试验结果,开展一系列的仿制工作,生产出的同一品种的药品。

它们与原研药品有着相同的药理作用、同种治疗效果和同种安全性。

仿制药的出现旨在让更多的患者能够获得优质、可靠、价格合理的药品。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通过对仿制药品与原研药品的相似性进行测试评估,判断仿制药品是否可以替代原研药品。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主要涉及药物的质量、安全性、效力等方面的测试评估,要求仿制药的质量与原研药相同,不会产生更多的不良反应,并能实现同样疗效。

二、行业市场现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整个仿制药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我国政府对仿制药行业的支持和推广,仿制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仿制药销售额首次超过了创新药,达到了8200多亿元。

预计到今后几年,仿制药市场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

在仿制药质量上,我国食药监局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对仿制药生产厂家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对于原研药品的研发、生产成本相对较低,价格优势明显。

这使得仿制药在国际市场上也逐渐得到认可和接受。

例如,泰国和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的仿制药市场增长迅速,成为我国仿制药出口的重要目的地国。

同时,普通患者也能够从中受益,获得更加贴近实际需求的药品。

三、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行业的不断稳定和发展,未来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

在国内,仿制药外包装标准化、仿制药生产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厂家、监管机构以及行业内专家的共同努力来改善。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医药产业发展的影响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医药产业发展的影响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医药产业发展的影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的出台对医药产业的发展影响重大。

一致性评价是指仿制药与原研药在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方面的一致性评估,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相当。

下面将从多个角度探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医药产业发展的影响。

首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有助于提高药品质量。

通过严格的一致性评价过程,可以筛选出质量优良的仿制药,从而提高仿制药的整体质量水平。

药品质量的提升将进一步加强患者对仿制药的信任,促使医生和患者更加愿意选择仿制药,从而推动仿制药市场的快速发展。

其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有助于推动仿制药的研发和创新。

过去,由于仿制药的研发门槛相对较低,市场竞争激烈,仿制药企业在研发创新方面投入有限。

然而,一致性评价新政的出台使得仿制药企业不得不加大研发力度,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以满足一致性评价的标准。

这将推动仿制药企业在技术研发和创新方面取得突破,从而促进整个医药产业的发展。

第三,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有助于促进医药产业的合理竞争。

在过去,仿制药市场上存在着仿制药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一些低质量的仿制药通过低价竞争挤压原研药市场份额。

然而,一致性评价新政的出台可以有效地提高仿制药的整体质量水平,使仿制药企业以更具竞争力的产品进入市场。

因此,一致性评价新政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有助于促进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拥有庞大的药品市场,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相对较弱。

一致性评价新政的出台将推动我国仿制药企业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使其产品能够更好地适应国际市场需求。

通过提高仿制药的国际竞争力,中国的医药产业将在国际市场上获得更多机会和优势,从而助推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

最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医药产业的发展也存在一些挑战。

一致性评价的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对于一些小型仿制药企业来说可能是一个负担。

中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中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行业市场分析报告

中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行业市场分析报告1. 引言仿制药是指与原创药具有相同活性成分、相同剂型、相同途径的药物。

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是针对仿制药与原创药在药效、安全性等方面的一致性进行评估的过程。

本报告旨在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市场进行分析,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

2. 市场概况根据相关统计数据,近年来仿制药市场持续增长。

仿制药的市场份额逐渐扩大,占据了整个药品市场的一定比例。

仿制药在一些特定领域的销售额已超过原创药,证明了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 市场动态3.1 国内市场国内仿制药市场发展迅猛,近年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的推行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的发展。

政府的政策扶持、医疗资源紧张等因素也使得仿制药市场存在巨大的商机。

3.2 国际市场全球范围内,仿制药市场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些制药企业通过向国际市场推广仿制药,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国际仿制药市场的发展带动了整个行业的进步。

4. 市场竞争分析4.1 主要竞争对手国内仿制药市场竞争激烈,主要的竞争对手包括不同规模的制药企业以及跨国药企。

企业的研发能力、生产技术、市场推广等方面的竞争都影响着市场份额的分配。

4.2 竞争优势仿制药企业在市场上主要依靠产品的价格优势,与原创药相比,仿制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价格较低的优势。

此外,一些仿制药企业在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5. 市场前景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的不断完善,仿制药市场有望继续增长。

政府的政策支持、医疗需求的增加等因素将继续推动市场的发展。

同时,新药上市后的期限保护期限将逐步到期,为仿制药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提供了机会。

6. 结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政府的政策支持、医疗资源紧张等因素促使市场发展迅猛。

仿制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还需要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制度的进一步推进,仿制药市场有望持续增长,并为相关行业带来更多商机。

一致性评价最新进展

一致性评价最新进展

一致性评价最新进展一致性评价全称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其要求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要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品能够一致,临床上与原研药品可以相互替代。

美国、日本、欧洲等医药发达地区均已经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我国也于2012年启动一致性评价工作。

一、我国一致性评价进程1、第一次启动,无实质进展我国第一次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始于2012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5号)提出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分期分批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常用的仿制药在2015年前完成”,但直到2014年底,一致性评价工作基本陷入停滞状态。

2、第二次启动,迅猛推进2015年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明确指出加快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口服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性评价,一致性评价第二次启动,并高效迅猛执行,仅2个月内就发布了《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等核心技术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要求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即289目录),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随着此文件发布,进入政策推动密集期。

一致性评价工作相关政策二、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意义1、有利于提高药品的有效性。

通过一致性评价工作,我国仿制药质量能够得到大幅提升,百姓用药的有效性也能随之得到保障。

2、有利于降低百姓用药支出,节约医疗费用。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其质量跟原研药一样。

临床上优先使用这些“可替代”的仿制药,能够大大降低百姓的用药负担,减少医保支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3、有利于提升医药行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国际化。

一致性评价前世今生和对行业的影响

一致性评价前世今生和对行业的影响

一致性评价前世今生和对行业的影响一、中国版一致性评价的由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

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这是补历史的课。

因为过去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

历史上,美国、日本等国家也都经历了同样的过程,日本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可以使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可替代原研药,这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同时也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我国是补课,也是创新。

做到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离创制新药也就不远了。

2012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部分仿制药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规划》提出,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批准的仿制药(据CDE数据,中国现有的18.9万余张药品上市许可证中的95%是在2007年以前发放的),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

其中570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常用的化学药在2015年前完成,共涉及3.3万个批准文号。

2012年11月底,CFDA成立了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办公室,并启动评价工作。

此后,国家食药监局开始推动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分两批选择了75个试点品种进行一致性评价。

2015年CFDA新任管理层上任,中国药监进入新时期。

一年以来药监局出台系列改革政策,其中工作重心之一就是全面推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继CFDA在2015年11月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后,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2016年3月18日CFDA公布参比制剂选择、溶出曲线测定及生物等效性研究三个技术指导原则,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已步入正轨。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医药产业发展的影响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医药产业发展的影响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医药产业发展的影响首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促进药品市场竞争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过去,因为仿制药的管理相对宽松,导致市场上出现了大量质量低劣的仿制药,严重影响了医疗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的出台,对仿制药的质量要求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仿制药在质量、疗效和安全性等方面与原研药保持一致。

这样一来,合格的仿制药进入市场,可以提供更多的药物选择,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和可承受性,也可以有效降低医疗费用,推动了市场的竞争。

其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鼓励创新有着重要意义。

过去,因为仿制药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市场风险相对较小,加之仿制药的生产成本低,导致创新药研发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药品创新。

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的出台,要求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保持一致,提高了仿制药的生产门槛。

这就要求仿制药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以确保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

这种竞争,促使仿制药生产企业加强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动了药品创新。

最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对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仿制药作为原研药的替代品,其质量和疗效要与原研药相一致,这就可以确保患者在使用仿制药时不会出现因为药物质量不合格而引起的药物反应等问题。

此外,仿制药的上市也可以增加市场上供应的药物种类,提供更多的选择给患者。

这样一来,患者在就医的过程中可以更好地满足自身的用药需求,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综上所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的出台对医药产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它促进了药品市场竞争,推动了创新药的研发;它保障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提高了医疗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政的实施过程中,应严格要求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并加强对仿制药生产企业的监管,以确保仿制药质量和疗效的稳定提高。

只有这样,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新政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推动作用,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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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前世今生和对行业的影响一、中国版一致性评价的由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

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这是补历史的课。

因为过去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

历史上,美国、日本等国家也都经历了同样的过程,日本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

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可以使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可替代原研药,这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同时也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我国是补课,也是创新。

做到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离创制新药也就不远了。

2012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部分仿制药质量与国际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规划》提出,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批准的仿制药(据CDE数据,中国现有的18.9万余张药品上市许可证中的95%是在2007年以前发放的),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

其中570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临床常用的化学药在2015年前完成,共涉及3.3万个批准文号。

2012年11月底,CFDA成立了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办公室,并启动评价工作。

此后,国家食药监局开始推动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分两批选择了75个试点品种进行一致性评价。

2015年CFDA新任管理层上任,中国药监进入新时期。

一年以来药监局出台系列改革政策,其中工作重心之一就是全面推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继CFDA在2015年11月发布《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后,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2016年3月18日CFDA公布参比制剂选择、溶出曲线测定及生物等效性研究三个技术指导原则,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已步入正轨。

2016年5月2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最后定稿,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列出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也就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

该目录包含289个药品通用名,细化到剂型和规格。

这些化药仿制药须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2016年11月7日,我国发布“十三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将一致性评价列入产品质量升级工程,其全面开展对提升中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局、中检院、网站都设立了一致性评价专门栏目来推进这个工作的进行。

对企业来讲,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已成为当下事关生死的最重要事件,已获批上市仿制药市场存量格局将被重构,只保留质量水平高、能尽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而未来按照新的注册分类办法,新申报的仿制药将完全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与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审评,只有制剂处方工艺能达到原研药水平的药企才有希望不断获批新产品上市,过去低水平仿制、蒙混过关的时代将一去不复返。

二、评价对象和实施阶段1.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包括国产仿制药、进口仿制药和原研药品地产化品种,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

2.凡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3.上述第2款以外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一致性评价;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申请。

4:注射剂将在5-10年内完成一致性批评工作。

三、参比制剂的选择和确定1.药品生产企业对拟进行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参照《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61号)要求选择参比制剂。

2.药品生产企业按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99号),将选择的参比制剂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备案。

行业协会可向一致性评价办公室推荐参比制剂,原研药品生产企业、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生产企业可向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申报参比制剂。

一致性评价办公室主动对参比制剂的备案、推荐和申报信息向社会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及时公布推荐和确定的参比制剂信息,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选择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一致性评价。

3.企业找不到且无法确定参比制剂的,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

四、一致性评价的研究内容 1.在开展一致性评价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须以参比制剂为对照,全面深入地开展比对研究。

包括处方、质量标准、晶型、粒度和杂质等主要药学指标比较研究,以及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比较研究,以提高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成功率,并为将药品特征溶出曲线列入相应的质量标准提供依据。

对符合《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87号)的品种,由药品生产企业申报,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组织审核后公布,允许该药品生产企业采取体外溶出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

2.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品种,应根据《关于化学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7号)规定的程序备案,并按照《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61号)等的有关要求进行试验研究。

3.对无参比制剂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的品种,区分两种情况处理:(1)如属于未改变处方、工艺的,应按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的要求进行备案,并按照有关药品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相应要求开展试验研究;(2)如属于改变已批准处方、工艺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补充申请有关要求开展试验研究。

五、一致性评价的程序1.药品生产企业完成一致性评价研究后,按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5号)进行申报:(1)国产仿制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致性评价资料的接收和相关补充申请资料的受理,组织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现场抽取连续生产的三批样品送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总报送一致性评价办公室。

(2)进口仿制药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行政服务受理和投诉举报中心(以下简称受理和举报中心)受理,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企业送三批样品至指定的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完成上述工作后,由受理和举报中心汇总报送一致性评价办公室。

2.在中国境内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或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由受理和举报中心负责申报资料受理;一致性评价办公室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对原境内、外上市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核查中心)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经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审核批准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3.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欧盟、美国或日本获准上市的仿制药,按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51号)的有关要求申报仿制药注册申请,由药审中心审评,批准上市后视为通过一致性评价。

六、复核检验与核查1.一致性评价样品的复核检验不适用属地原则。

同一品种的复核检验,原则上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指定的同一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名单另行公布);补充申请样品的复核检验,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对未分配复核检验药品检验机构的品种,企业在提交申报资料前,向一致性评价办公室提出相关申请,由一致性评价办公室提出复核检验药品检验机构名单,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后执行。

2.对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临床有效性试验等临床研究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的核查,由核查中心负责总体组织协调。

其中,对申请人提交的国内仿制药的临床研究数据,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核查,核查中心进行抽查;对申请人提交的进口仿制药的国内临床研究数据,由核查中心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交的进口仿制药的国外临床研究数据,由核查中心进行抽查。

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可根据一致性评价技术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知核查中心开展有因核查。

七、保障措施1.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一致性评价办公室负责一致性评价工作。

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参比制剂;对企业提交的一致性评价资料进行评价;对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咨询指导。

并负责组织药审中心对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临床有效性试验等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咨询指导;负责组织核查中心对生产现场检查、研制现场核查和临床核查等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咨询指导;负责组织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各承担复核检验工作的药品检验机构对各品种复核检验等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咨询指导。

2.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组织设立专家委员会,专业范围覆盖药学、临床医学、药物经济学、统计学、法学等。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一致性评价办公室的评价品种选择、参比制剂审核、品种评价等工作提出咨询意见;负责审议参比制剂选择结果和品种评价结果;负责对一致性评价工作总体部署、重大政策和关键技术问题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门户网站开设“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信息专栏,及时发布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公开参比制剂备案、品种申报、受理等动态信息,全面引导和规范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

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加快建立专门的信息工作平台,对工作流程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公开和透明。

4.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总局2016年第106号公告要求,做好对行政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督导,同时要落实好资料受理、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资料汇总和报送工作。

八、一致性评价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药品的有效性。

百姓用药必须实现安全、有效、可及。

新中国成立以来,仿制药在保障百姓健康和推动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仿制药虽然能够保证安全性,但部分品种在质量和疗效上跟原研药存在一定差异。

通过一致性评价工作,我国仿制药质量能够得到大幅提升,百姓用药的有效性也能随之得到保障。

二是有利于降低百姓用药支出,节约医疗费用。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其质量跟原研药一样。

临床上优先使用这些“可替代”的仿制药,能够大大降低百姓的用药负担,减少医保支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有利于提升医药行业发展质量,进一步推动医药产业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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