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销售基本业务知识(1)
房产销售基础知识

房产销售基础知识房产销售是一个庞大的行业,涵盖了住宅、商业地产以及其他类型的房产。
对于那些希望进入这个领域的人来说,了解房产销售的基础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房产销售的基本概念、流程和一些关键要素,帮助读者了解房产销售的基本原理。
1. 房产销售的基本概念房产销售是指将房地产产品推向市场并与潜在买家进行交易的过程。
这主要包括了开发商、中介机构以及个人房产经纪人之间的合作与交易。
房产销售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知识才能取得成功。
2. 房产销售的流程房产销售的流程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市场调研阶段:在进行房产销售之前,首先需要了解当地的市场行情和竞争情况。
这包括了对周边地区的研究、现有房产的市场价格调查以及潜在买家的需求分析。
(2) 市场定位阶段:在了解了市场情况之后,开发商或房地产经纪人需要确定房产的目标买家群体并制定相应的销售策略。
这可能包括了定价策略、宣传策略以及销售渠道的选择。
(3) 宣传与推广阶段:在确定了目标买家群体之后,需要进行相关的宣传与推广工作。
这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进行,例如通过媒体广告、社交媒体宣传、展览会等。
同时,还应注意制作销售文案和销售资料,以吸引潜在买家。
(4) 买卖谈判阶段:当潜在买家表达购买意向后,卖家和买家将进入谈判阶段。
在此阶段,卖家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并与买家就价格、交货条件以及其他相关条款进行协商。
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后,将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
(5) 成交与交割阶段:在签订合同之后,卖家需要履行交割义务,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家。
这通常需要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权属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一旦交割完成,买家将正式成为房产的合法拥有者。
3. 关键要素及注意事项在进行房产销售过程中,以下几个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需要特别关注:(1) 法律法规:房产销售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开发商和房产经纪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这可能包括了合同法、物权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售楼的全部知识点总结

售楼的全部知识点总结一、售楼资格1. 售楼员资格要求:一般要求售楼员需要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资格考核。
2. 售楼公司资格:售楼公司需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的资质才能进行楼盘销售活动。
3. 售楼合同:售楼合同是售楼员和购房者之间的法律文件,包括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
二、售楼流程1. 市场调研:售楼员需要了解所销售的楼盘周边的市场情况,包括竞争对手、购房者的需求等。
2. 推广宣传:通过广告、媒体报道、网络推广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客户关注目标楼盘。
3. 接待客户:接待客户,介绍楼盘情况,并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4. 签约销售: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确认双方权益和义务,进行定金支付等流程。
5. 客户服务:向客户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并不断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楼盘知识1. 楼盘位置:楼盘位置是购房者关注的重点,售楼员需要介绍楼盘周边的交通、商业配套、教育医疗等情况。
2. 楼盘产品:包括楼盘户型、建筑面积、配套设施等,售楼员需要了解并向客户介绍。
3. 价格政策:售楼员需要了解楼盘的价格政策,包括优惠政策、付款方式等,并向客户详细介绍。
四、销售技巧1. 沟通能力:售楼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听取客户需求,给予专业建议。
2. 产品知识:熟悉所销售楼盘的各项信息,能够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3. 谈判技巧: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进行灵活的谈判。
五、法律知识1. 不动产登记法:售楼员需要了解不动产登记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房产权益的合法性。
2. 合同法:了解合同法相关规定,确保售楼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售楼员需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沟通能力、销售技巧和法律意识,才能顺利开展楼盘销售工作。
希望以上总结对你有所帮助。
房地产基础知识

附录:房地产基础知识一、房地产开发相关知识:1、房地产业:房地产业是指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为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的开发和再开发,如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组织开发建设、对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等;2、房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3、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纪代理、物业管理;4、房地产的调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产的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建立和健全房地产法规,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2、房地产开发基础流程: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商品房开发一般指开发商以赢利为目的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规划、土地出让、建设到销售等一系列营业行为。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房地产投资机会选择与决策分析,土地获取、项目前期,项目设计,项目施工建设,销售,后期服务。
>投资机会选择和决策分析阶段:了解当地房地产市场,在拥有大量市场信息的基础上,探讨投资可能性;选择实现开发设想的开发用地,探讨技术可行性,与潜在的业主、银行、合作伙伴、专业人事接触,做出初步方案,探讨获取开发用地的可行性;进行正式市场研究,估算市场吸纳率,会同研发、财务等部门,根据预估的成本和价格进行可行性研究,从法律、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综合判断项目可行性。
>土地获取阶段: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获取土地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获取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
>项目前期阶段:主要涉及与开发全过程有关的各种合同、条件的谈判与签约,由建委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立项审批,规委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等,获取“五证一计划”。
> 项目设计阶段:根据市场研究中得到的客户需求特征确定客户和产品定位标准,对产品提出最终的设计要求,并撰写设计方案。
房产销售专业知识

第一节综合类术语1。
房地产市场: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束,由房地产经营者投资开发后,从事房屋出售、出租、土地转让、抵押等房地产交易的市场;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转让或出租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 国土局: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职权,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个政府部门。
3. 商品房:是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
它是可领独立房地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
4。
发展商: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
5。
代理商:经政府批准成立,从事房地产的咨询、经纪、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房地产的出售、购买、出租、承租及物业咨询评估报告、销售策划等业务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6. 土地类型: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及自由集资、微利房用地。
7。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综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合则该综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现政府对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如下:居住用地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综合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
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20年。
8。
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按规定每年支付给予政府的费用。
9。
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
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房地产销售知识

房地产销售知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产业。
房地产销售是这个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房地产销售作为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了房地产行业的各个方面,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投资等诸多环节。
在此,我将从房地产销售的角度出发,分享一些关于房地产销售的知识和技巧,希望能够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销售的类型房地产销售包括了多种类型,如新开盘销售、二手房销售、租赁销售等。
其中,新开盘销售是最具挑战性的销售类型之一,需要销售人员具有高度的职业素养、优秀的营销策划能力以及扎实的业务知识。
而二手房销售和租赁销售则需要销售人员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了解市场价格和房屋品质等方面的知识。
二、房地产销售的流程房地产销售的流程一般包括了客户咨询、现场参观、签订协议、办理过户等多个环节。
在对客户进行咨询时,销售人员需要认真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条件,向其介绍房源情况,并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在现场参观阶段,销售人员需要仔细带领客户查看房屋及周边环境,并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客户的意愿和态度。
在签订协议阶段,销售人员需要向客户详细介绍相关条款,并在经过双方确认后,尽快办理过户等手续。
三、房地产销售的技巧1、了解客户需求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了解客户需求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做到了解房屋需求、资金情况、偏好和购买意愿等,可以帮助销售人员更好地为客户制定购房计划以及提供专业的服务和建议。
2、亲切待客提供优质的客户体验,是房地产销售行业必须要重视的一点。
销售人员需要热情地接待客户,并尽可能为客户提供贴心的服务,让客户感受到周到的照顾和关注。
3、善于沟通房地产销售是一个涉及多项问题、各方利益关系纷繁复杂的行业,销售人员需要善于沟通,能够灵活应变并化解矛盾,满足客户需求。
在沟通过程中,应主动发现并解决客户的问题,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4、专业知识和经验销售人员需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知识,以便能够进行专业的解答和建议。
房地产基础知识 - 副本

房地产基础知识 - 副本导言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和其他固定设施的综合体,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厂房以及其他各种不动产。
作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行业,了解房地产的基础知识对于我们在房地产市场中做出明智的决策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基础知识的一些重要方面,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行业。
1. 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概念房地产市场是指买卖房地产的市场。
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以自愿交易的方式进行买卖。
房地产市场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供需关系、经济状况、政府政策等。
在市场中,房屋的价格是通过供需平衡决定的,当需求高于供给时,房价上涨;相反,当供给超过需求时,房价下跌。
2. 房地产投资的基本原则房地产投资是指购买房地产以获取利润的行为。
以下是一些房地产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前要做好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了解当地的房产市场需求和趋势。
•选择好的投资地点,例如地段优越、交通便利等条件良好的地区。
•考虑房产的资本增值潜力,例如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等因素。
•考虑投资回报率,包括租金收益和房产增值。
•确保投资的风险可控,例如通过保险和合理的资金规划来防范风险。
3. 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房地产领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房地产交易、产权保护和相关争议解决提供了指导。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房地产的产权及其保护作了详细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和交易进行了规范。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的使用、出让、收回等进行了规定。
•《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为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签订提供了示范。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估价师的执业进行了规定。
4. 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和挑战房地产市场面临着一些风险和挑战,需要投资者和从业人员特别注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地产市场风险和挑战:•财务风险:房地产投资需要大量的资金,如果资金不足或者投资回报不达预期,投资者可能面临财务风险。
房地产销售法律知识讲座

房地产销售法律知识讲座1. 概述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趋势。
然而,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买卖双方之间出现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了解房地产销售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本文档中,将对房地产销售中的法律知识进行简要讲解,帮助业界从业人员更好的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保护自己的权益。
2. 合同法律知识合同是房地产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承载着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时,业务人员需要了解以下法律知识:2.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是由订约双方的意思表示相一致,对所订立的合同的条款所载明的内容负有约束力的法律行为。
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时,必须保证合同中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当事人名称•合同标的和数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和范围•合同效力和解释2.2 合同的效力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时,必须保证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能力。
因此,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时,业务人员需要了解以下法律知识:•合同要求必须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合同必须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为根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3 违约责任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时,必须注意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违约责任的类型和程度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界定;•合同违约后,实行民事赔偿的法律原则是“损失赔偿原则”。
3. 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房地产销售中最重要的合同之一,以下是业务人员在签订该合同时需要了解的相关法律知识:3.1 合同种类的选择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种类有多种,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选择。
要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合同种类,以达到保护当事人权益的目的。
3.2 合同条款的分析业务人员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分析,特别是以下条款:•合同的订立和成立•合同标的的确定•移交标的标的权利•费用承担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赔偿3.3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注意事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应了解买卖双方的基本情况和标的物的基本情况;•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分析,并要求恰当的条款修改;•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房地产中介销售员基础知识

房地产中介销售员基础知识一、房地产基本概念1.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具体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从用途上划分包括住宅、商住楼、写字楼、厂房、商铺、仓库等。
房产总是与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2.土地使用权: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合则该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3.土地“三通一平”:是指地皮在发展基础上的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4.土地“七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热力通、场地平整。
5.房地产产权: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
具体内容包括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房地产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房地产证》:记载房地产权属的法律凭证。
深圳市的房屋产权与土地权属凭证是二合为一的,内地一些城市土地权属和房屋权属证分开颁发的。
7.土地类型:深圳市土地按其使用性质划分为:居住、商业、工业、仓储、综合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微利房用地,及自由集资房用地。
8.商品房: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
9.福利商品房:指政府按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免除房地产的地价,按房屋的成本造价售给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职工,带有福利性的房屋。
10.微利商品房:与福利房不同在于不免地价,并有略高于房地产成本的微利,这些房屋由市政府主管单位筹资建设,用来解决企事职工住宅困难户,价格由政府确定,实行优惠价格政策。
11.自建房(集资房)指各单位自筹资金或合资兴建的房屋。
产权属投资单位所有,一般自用为主,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按规定已补交地价的除外)。
12.楼花:是在完成征地拆迁,规划设计以后尚未建成之际,按设计图纸进行出售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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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销售基本业务知识(1)
房地销售基本业务知识(1)
一、房地产交易
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2.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4.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5.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6.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7.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8.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9.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10.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11.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1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13.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5)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14、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5、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访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16、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17、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18、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19、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0、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21、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
1.房地产买卖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房地产买卖合同。
2.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主管机关统一制作的文本。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上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房地产权利证书编号;
3)房地产坐落的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4)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年期;
5)房地产的用途;
6)买卖价款及有无能力支付方式和日期;
7)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日期;
8)公用部分的权益分享及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9)违约责任;
10)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合同生效的条件及时间;
11)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3.预售房地产的,当事人约定交付房地产的时间应当在竣工验收合同之后。
4.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使用时,向受让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保修期不得少于一年。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房地产进行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受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违反法律、法规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
无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6.房地产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也人合法权益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
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
3)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发行成为不必要的;
4)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5)双方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应当订阅书面协议。
一方当事人根据本条第一款第(2)、(3)、(4)项的规定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8.因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9.现售房地产的受让人不按约定期限限给付价款的,受让方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因受让方过错造成转让人损失的,受让人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受让方超过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时间90日仍不给付价款的,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受让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房地产预售
1.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2)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3)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4)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
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2.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预售房地产的说明书、设计图纸、销售广告等公开展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中,对公共设施部分不得变更设计。
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征得全体受让人五分之四以上的同意。
感谢您的阅读!。